城市简易房屋租赁合同的格式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位于(填写地址):
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填写)室(填写)厅(填写)卫,建筑面积为(填写)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填写)平方米,装修状况为(填写),其他条件为(填写)。该房屋(□已/ □未)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填写)种:
(一)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填写)。
(二) 甲方对该房屋有转租权,并应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凭证编号为(填写)。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的用途为(填写)。乙方应保证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得更改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身份证 / □营业执照)给乙方核验。
(二)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身份证 / □营业执照)给甲方核验。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填写具体日期)日内对该房屋进行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填写)。如有需要,双方可以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本次房屋租赁期自(填写具体起租日期)年月日起至(填写具体到期日期)年月日止,共计(填写)个月/年(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如乙方有意继续承租,应在到期前(填写具体天数)日书面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如乙方未提出续租要求或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如乙方继续使用房屋未遇到甲方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填写天数)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每(填写)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为(填写数字/大写数字)元整。该房屋租金(□年/ □月)不变,自第(填写具体起租日期)年/月起,双方可商议对租金进行调整事宜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三)租金支付方式:
□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账户,通过该账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乙方承担□ 水费□ 电费□ 电话费□ 电视收视费□ 供暖费□ 燃气费□ 物业管理费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
□乙方恢复原状□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在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有责任在通知日内进行维修。如果甲方逾期不维修,乙方有权代为维修,并由甲方承担费用。如果维修影响了乙方的使用,甲方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甲方不承担乙方装修、装饰和添置的新物的维修义务。
乙方应该爱护和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果乙方保护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者故障,乙方有责任负责维修或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乙方拒绝维修或者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代为维修或者购买新物,并由乙方承担费用。
如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为自然属性或者合理使用导致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乙方需要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才能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除非另有约定。
如果乙方转租该房屋,必须和接受转租方签订书面转租合同,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如果甲方在租赁期内转让该房屋,甲方必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享有优先于第三方购买的权利。如果该房屋所有权在租赁期内发生变动,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如果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本合同。
如果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者造成其他损失。
如果以下情况之一发生,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给乙方。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
3、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
5、其他原因。
如果以下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该房屋:
1、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2、乙方欠缴各项费用达到规定额度。
3、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
4、私自拆改、改变或损毁房屋主体结构。
5、未经允许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6、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
7、其他违约情况。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中的,应向乙方支付按月租金%计算的违约金。
(二) 如果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 在租赁期内,如果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则应提前通知乙方,并退还已收取的租金余额,并按月租金%支付违约金。
(四) 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中的,应向甲方支付按月租金%计算的违约金。
(五) 如果乙方私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六) 在租赁期内,如果乙方需要提前退租,则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支付违约金。
(七) 如果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或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则应按照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 其他违约情况下的责任承担。
第十六条 代理权
如果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则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果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则这些行为不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首先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则应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如果双方对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附于本合同之后,成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