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和乙方基于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以下店面出租协议书样本:
一、被租房屋为xxxxx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如果甲方继续对外租赁该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十天内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出租。
三、租金为每年xxxx元。乙方必须在每年八月一日前一次性交纳租金,如未及时支付,视为违约。超过一天的,乙方应按每年房租的1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四、租赁期内的房屋维修。损坏是由乙方及时修理的。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理。
五、店名使用及注册。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甲方名称用作店名注册。使用前必须得到甲方同意。在乙方经营中出现的经济纠纷和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店面出租协议书样本的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也不得与第三者互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本合同对原乙方和房屋使用权者继续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确保所租房屋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确有必要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获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并由乙方自费。在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状。如乙方不愿意或无法拆除,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九、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政策变化、城市规划等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则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合同终止。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讲文明道德,并自觉维护室内外环境卫生。水、电费及社会公共收费(包括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移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经济损失。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基于平等诚信原则和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共同遵守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本市xxx区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为平方米。乙方已认真查看,并自愿承租该房屋。
二、本房屋租赁期限为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合同规定的日期结束。
三、本房屋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元,月租金总额(大写),¥元。
四、本房屋租金不会在同一年内发生变化。自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将降低%。
五、乙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租金。
六、乙方保证只将该房屋作为住房使用。
七、甲方被授权进行以下的行为:
1、入住检查:乙方入住前,甲方有权对房屋进行检查;
2、检修:在必要时,甲方需要对房屋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
3、访问房屋:在提前通知乙方后,甲方有权随时进入房屋进行检查。
八、本合同生效前,乙方应交付水电费用押金¥元,合同期内电费和水费每月15日交付。如果乙方逾期未支付,甲方将收取12倍其应支付金额。
九、乙方违反以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为该房屋改变用途;
2、损害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
3、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对房屋进行维护和修缮的行为;
4、在该房屋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5、在合同期内无故终止租赁合同的行为(除第九条规定的情况外)。
十、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未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修缮房屋设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未经乙方同意无故终止合同的,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十一、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双方或任何一方均因此造成经济损失,均无法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经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签署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房屋设施登记表
甲方(出租方):
xxx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范本三:商铺租赁合同范本(北京)
七、在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核准,则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甲方必须确保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进行定期检查和承担正常的房屋维护费用。如果因甲方耽误维修房屋,导致乙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由于乙方不当使用而导致房屋或设备遭受损坏,则乙方必须立即承担修复或者经济赔偿责任。
九、甲方进行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时,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该积极协助和配合。由于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导致房屋损坏并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由于乙方阻止甲方进行维修而导致的后果,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如果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改装或者扩建附属设备,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程序之后进行。
十一、如果房屋或者配备因不可抗力而受到损坏,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二、在租赁期内,如果甲方需要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果条件相同,则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三、在租赁期内,如果乙方有以下任意行为,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改变租赁用途或从事非法活动;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拆改房屋结构或者保护房屋,并在限定期内仍未改正和修复;
3.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转让、借出或者交换使用;
4.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或以上。
十四、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将出租的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如果甲方逾期交房,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违约金。
十五、在租赁期内,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房屋,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的两倍违约金。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提前退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的两倍违约金。
十六、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房屋出租。如果乙方需要续租,则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并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进行规定的房屋租赁登记程序。
第十七条:租赁期届满,乙方应按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违反约定逾期不归还的,应按日支付原日租金倍数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双方应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并领取《房屋租赁证》。
第十九条:租赁期内,乙方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应签署转租合同,该合同需要得到甲方的签署和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才能转租。
第二十条: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按规定向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或解除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选择以下两种途径之一表达意见(需要在1或2中打上勾,未打勾的,按选项1处理):
1、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将合同副本送交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事项: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