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门面出租合同【必备12篇】 门面房屋出租合同范本
【简介】私人门面出租合同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护,并为租赁关系提供了明确的条款和条件。以下是热心会员“wpwom155”收集的私人门面出租合同(共12篇),以供参考。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与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年。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以月租人民币元(大写),经营甲方店铺。该门面房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付款办法:.
四、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2、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概由乙方负责。
3、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6、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租他人,按违约处理。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政府拆迁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依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商业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年)。
三、每年租金为元整,乙方于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年的租金元。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四、乙方承租甲方门面前,经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令和政策,服从各管理部门的`管理,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并且必须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符合经工商部门审验的经营项目,非本地常住人口同时应具有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将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交于甲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必须先交钱后租房,按时交清租金,决不允许拖欠。如有拖欠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另行出租,并没收押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如若设施有损坏,乙方要予以赔偿。
七、合同期内,甲方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乙方自行缴纳(包括卫生管理费)。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如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承担。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要妥善保管爱护各种设备,如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及维修。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如若在此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上有重大变化、当地政府对城区重新规划、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十一、乙方在承租期内要搞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即市容环境责任三包)等各项工作,如因乙方“门前三包”不合格导致甲方受到管理部门处罚,乙方将承担所有责任。在押金中扣除。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自身和他方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后果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二、合同签定后,中途不允许将门面退还甲方,否则押金租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门面转让他方经营,联营、代营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三、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所属位于一楼的两间门面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每年租金为万元整,乙方自合同生效起交付第一年全年房租费(每年的元月三十一日前)
三、租赁期限为叁年整,从年二月一日起至年元月三十一日止。
四、乙方租赁该门面房用于经营餐饮,经营其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主题结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转租给他方。
五、乙方在经营其间若经营不善,经甲方许可后可将该店转组他方,其中乙方的所有装璜可由乙方自行转让他方,转让时间不得超过本合同的合同期限,乙方若在三年经营期满后需继续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若乙方停止续租或在合同期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则乙方的所有装璜无条件留给甲方,乙方在提前终止合同行为中乙方所预交给甲方的房屋租赁费不予返还。
六、本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无故将该房屋收回,否则赔偿乙方的合理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之后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街道 小区 号楼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画押处)
乙方: (签字画押处)
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将位于路号间门面承租给乙方经营,为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门面出租协议:
一、乙方承租甲方门面前,必须取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符合经工商部门审验的经营项目,非本地常住人口同时应具有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流动人口证等有效证件,并将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交于甲方。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向甲方交纳元的门面押金,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门面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内全面履行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全额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三、合同签定后,中途不允许将门面退还甲方,否则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门面转让他方经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门面,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每次收取元的转让管理费。如私自转让,则对乙方处以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并对新承租户主处以元的罚款后,提高房屋租金的`%,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四、门面租金为每月元,乙方必须先交钱后租房,月底时先将次月的门面租金交清,决不允许拖欠,如有拖欠,第一次给予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不抵减租金),再有发生则甲方有权
五、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令和政策,搞好综合治理,服从各管理部门的管理,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如违法乱纪,不服从管理,所造成的后果一概由乙方自负,后果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其工商管理费、税金、水电费、设施维修费、卫生费(如到收费厕所大小便)等费用一律自理。从事餐饮业的业主,应注意搞好环境卫生,特别是要保证下水道的畅通,如下水道堵塞则由对该下水道堵塞有影响的餐饮业主共同出资疏通。
七、乙方在承租期内要搞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等各项工作,如因乙方“门前三包”不合格导致甲方受到管理部门处罚,甲方对乙方处以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自身和他方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后果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要妥善保管好甲方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在押金中扣除),不允许对门面的整体结构进行改造(如打墙、开门、开窗等),如需对门面进行外观装修,则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没收押金。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原则上保证乙方的经营期限,如若在此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上有重大变化、当地政府对城区重新规划、甲方在经营上有重大举措需提前收回门面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到期后,甲方对门面招标,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愿将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三、租赁经营时间
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四、租金
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五、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
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门面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为服装店使用。
二、租期从二O年四月一日起至二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壹年)
三、月租金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当月的租金即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如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勒令乙方清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还押金。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壹万贰千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六、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七、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十、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所属位于一楼的两间门面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每年租金为万元整,乙方自合同生效起交付第一年全年房租费(每年的元月三十一日前)
三、租赁期限为叁年整,从年二月一日起至年元月三十一日止。
四、乙方租赁该门面房用于经营餐饮,经营其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主题结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转租给他方。
五、乙方在经营其间若经营不善,经甲方许可后可将该店转组他方,其中乙方的所有装璜可由乙方自行转让他方,转让时间不得超过本合同的合同期限,乙方若在三年经营期满后需继续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若乙方停止续租或在合同期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则乙方的所有装璜无条件留给甲方,乙方在提前终止合同行为中乙方所预交给甲方的.房屋租赁费不予返还。
六、本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无故将该房屋收回,否则赔偿乙方的合理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之后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街道 小区 号楼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画押处)
乙方: (签字画押处)
年月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乙方要求承包甲方在的门面个,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金:共个门面每个元/月,共元/月,交付时间为每月日。开业前乙方还需向甲方交付押金元,租期过后如对甲方的财产无损坏则由甲方退还,否则扣除。其它所有的.税、费、水、电费包括租赁税等都由乙方承担。
二、经营内容:乙方经营饮食、娱乐及其它商业内容,但必须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经营时间为年,既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
四、其它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 门面承租给乙方经营,为规范甲乙双方的行为,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门面出租协议: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应向甲方交纳元的门面押金,该押金不得用来抵减门面租金,乙方如能在合同期内全面履行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全额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息)。
二、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不允许将门面退还甲方,否则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将门面转让他方经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门面,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每次收取元的转让管理费。如私自转让,甲方将扣除全部押金,并对新承租户主提高房屋租金,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三、门面租金为每月元,乙方必须先交钱后租房,租金应一次性付满月,决不允许拖欠,如有拖欠,第一次给予 元的罚款在押金中扣除(不抵减租金),再有发生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另行出租,并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规、法令和政策,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如违法乱纪,所造成的后果一概由乙方自负,后果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
五、乙方在承租期内,其工商管理费、税金、水电费、设施维修费、等费用一律自理。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要搞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等各项工作,发生责任事故造成自身和他方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后果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乙方在承租期限内要妥善保管好甲方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在押金中扣除),不允许对门面的整体结构进行改造(如打墙、开门、开窗等),如需对门面进行外观装修,则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门面,没收押金。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原则上保证乙方的经营期限,如若在此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上有重大变化、当地政府对城区重新规划、甲方在经营上有重大举措需提前收回门面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位于临街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商铺坐落于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上下两层约m2。该商铺不得用于饭店等对室内环境及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经营活动。
2、甲、乙双方应互示身份证以真实的证明双方身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作本协议附件。
3、该商铺租赁期三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第一年租金元()/年,合同期内,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市场行情在原价格基础上随行就市协商而定(注:合同期内年租金递增应控制在15%以下)。
4、商铺房屋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时,乙方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同乙方续签合同。如果乙方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甲方,其自行装修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装修费。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甲方要收回商铺房屋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乙方。
5、付款方式:一次性缴纳一年的房租,既第一次交纳时间为合同双方签约后2日内交付。以后两年必须在每年阳历月日前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付租金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商铺房屋,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
6、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铺面,乙方拥有合同期内合法的使用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事项的原则下有权转租此商铺,但转租前须提前30日告知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收回商铺房屋,且不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7、合同期内,与该商铺有关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城市市容费、垃圾清理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及租赁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因乙方滞交所产生的罚金应由乙方承担)。乙方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8、甲方应于年月日内将该商铺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使用;并经双方交验移交房室钥匙及物业手续等交割完毕后视为交付;乙方租赁后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用途,不得因装修等原因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和墙体结构。
9、合同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此商铺押金¥元(壹仟元整),押金不得冲抵商铺租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将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移交甲方并交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全额无息返还乙方交付的相应押金。
10、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由乙方添臵的可移动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自行装饰、装修(地板、地面、顶、隔房、固定电料等)的构筑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
11、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其他损失,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2、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所属位于一楼的两间门面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每年租金为万元整,乙方自合同生效起交付第一年全年房租费(每年的元月三十一日前)
三、租赁期限为叁年整,从年二月一日起至年元月三十一日止。
四、乙方租赁该门面房用于经营餐饮,经营其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主题结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转租给他方。
五、乙方在经营其间若经营不善,经甲方许可后可将该店转组他方,其中乙方的.所有装璜可由乙方自行转让他方,转让时间不得超过本合同的合同期限,乙方若在三年经营期满后需继续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若乙方停止续租或在合同期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则乙方的所有装璜无条件留给甲方,乙方在提前终止合同行为中乙方所预交给甲方的'房屋租赁费不予返还。
六、本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无故将该房屋收回,否则赔偿乙方的合理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