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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私人商铺租赁合同【汇编12篇】

2023-07-17 09:47:31合同

城市私人商铺租赁合同【汇编12篇】

  【导语】在现代城市中,私人商铺租赁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为城市商业活动提供了稳定的经营环境和法律保障。本文是网友“a7508”收集的城市私人商铺租赁合同(共12篇),供大家参考。

城市私人商铺租赁合同

城市私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1

  #城市私人商铺租赁合同范本1#

  甲方(出租方):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承租方):xx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商铺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商铺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商铺建筑面积共xxxxxxx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商铺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xxxxxx年,自x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x日起至xxxxxxxx年xxxxxxx月xxxxxx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签订日开始租金为每年xxxxx人民币,大写xxxxx.第一次需支付xxxxx年租金,一次性支付xxxxxx元,大写xxxxxxxxxxxx.第xxxxx年开始租金提前xxxxxx个月每xxxxxx年一次性支付,具体租金按每年xxxxxx%递增。或由市场价涨落经双方协商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协商,可由取得专业资质第三方房产评估公司根据市场价评估确定。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商铺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商铺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商铺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商铺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5、乙方拥有本商铺的转让权,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没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转让此商铺,如出现危害甲方的实质性结果,乙方全权承担法律责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及时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八、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xxxxxx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xxxxxx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xxxxxx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xxxxxx天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具体经营性损失支付赔偿金,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二)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三)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xxxxxx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的赔偿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xxxxx页,xxxxxx式xxxxxx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xxxxxx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xxxxxx元/吨,电xxxxxx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已方在承租时交纳给甲方水电费押金xxxxxx元,大写xxxxxxxxxxxx.在乙方退租并结清由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后,甲方退还给乙方。

  甲方:xxxxxxxxxxxxxx乙方(签字):xxxxx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xx月xxxx日

  #城市私人商铺租赁合同范本2#

  甲方(出租方):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承租方):xxxxxxxxxxxxxxxxxx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xxxxxxxxxx省xxxxxxxx市xxxxxxxx区xxxxxxxxxxxx街xxxx号商铺,建筑面积xxxxxxxxx平方米。

  承租方承租商铺用途:用于经营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xxxx年,自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起至xxxxxxxxx年xxxxx月xxxxx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xxxxxxxx元整(xxxxxxxx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xxxxxxxx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xxxxxxxx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xxxxxxxx元(即第二年为xxxxxxxx元,第三年为xxxxxxxx元,第四年为xxxxxxxx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承租方于合同签订之日交付押金xxx元,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每年租金分xxxxxxxxx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xxxxxxxxx,付款时间为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

  第二期:租金为xxxxxxxxx,付款时间为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

  第三期:租金为xxxxxxxxx,付款时间为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

  4、租金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xxxxxxxxxx,开户行:xxxxxxxxxxxxxxx,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5、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xxxxxx天的宽限期,从第xxxxxx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xxxxxx%加收滞纳金。押金于合同到期或者终止后无息退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在租赁商铺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商铺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商铺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商铺出售给与商铺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商铺(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7、承诺商铺可以满足承租方的经营目的,并辅助承租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等手续,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或房屋相关手续的瑕疵,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在租赁商铺的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商铺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商铺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商铺,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xxxxxxxxx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xxxxxxxxx元。

  3、承租方违反协议,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xxxxxxx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xxxxxxxxx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协议。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协议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协议,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xxxxxx天的,并赔偿违约金xxxxxxxxx元。

  第十二条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协议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7、因商铺拆迁导致房屋灭失时,双方约定拆迁的补偿由承租方享有;

  8、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xx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xxx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xxxxxxxxx(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出租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xxxxx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xxxx年,自xxxxxxx年xxxxxx月xxxxx日至xxxxxxx年xxxxxx月xxxxx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xxxxxxxxx份,双方各执xxxxxxx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xxxxxxxx乙方(签字):xxxxx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xx月xxxx日

  #城市私人商铺租赁合同范本3#

  甲方(出租方):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承租方):xxxx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其房屋作为乙方的经营场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赁地点

  甲方自愿将位于xxxxxxxx市xxxxxxxx区xxxxxxxx出租给乙方使用。一方经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商铺。

  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议定的租赁期限为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至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为期xxxxxxxx年,合同期满即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后,乙方若提出继续租赁,甲方应保证乙方享有第一租赁权。

  三、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第一年商铺租金为xxxxxxxx元人民币,第二年、第三年各为xxxxxxxx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每xxxxxxxx年一次,自签合同之日首付xxxxxxxx万元,以后的房租按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全部付清。另押金为xxxxxxxx元一次付清,合同期满若无争议退还乙方xxxxxxxx元押金。

  四、水电计费

  乙方租用房屋时甲方必保证水电畅通、合同之前的水电费用付清,租赁期内水电费用乙方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由于乙方因素导致水电不畅乙方自行解决。

  五、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产权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负责对商铺(含屋顶漏雨、房屋倾斜、裂缝等主题结构问题)进行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商铺维修费用。

  3、乙方租赁期满不再续约,甲方将收回所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

  六、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因经营需要,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不得损害房屋的主题结构,费用由乙方自理。

  2、合同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

  3、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的原因使商铺主体受损,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乙方应保证现有的装潢原状。,不得故意损毁现有装修和相关设施。

  4、违约责任:任意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金xxxxxxxx元。

  七、其他协议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均可向当地房产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3、本合同xxxx式xxxx份,甲乙双方个执xxxx份,签字有效。

  甲方:xxxxxxxxxxxxxx乙方(签字):xxxxx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xx月xxxx日

城市私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省市区街号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

  承租方承租商铺用途:用于经营。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承租方于合同签订之日交付押金元,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每年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租金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开户行:,账号:。

  5、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天的宽限期,从第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加收滞纳金。押金于合同到期或者终止后无息退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在租赁商铺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商铺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商铺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商铺出售给与商铺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商铺(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7、承诺商铺可以满足承租方的经营目的,并辅助承租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等手续,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或房屋相关手续的瑕疵,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在租赁商铺的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商铺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商铺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商铺,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协议,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协议。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协议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协议,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协议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7、因商铺拆迁导致房屋灭失时,双方约定拆迁的补偿由承租方享有;

  8、。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出租方:。

  承租方:。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城市商铺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xx街xx招待所,以x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x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x年,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xx元人民币,大写x圆整。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xx。租金支付方式xx。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x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xx。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x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x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x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x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x日,乙方应按x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x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x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x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x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xx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xx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xx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x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x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x页,壹式x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x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x元/吨,电x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证件号:证件号:

  产权证号: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城市商铺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使用。

  2、乙方向甲方: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签订日开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大写。第一次需支付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元,大写。第年开始租金提前个月每年次性支付,具体租金按每年%递增。或由市场价涨落经双方协商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协商,可由取得专业资质第三方房产评估公司根据市场价评估确定。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5、乙方拥有本门面的转让权,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没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转让此门面,如出现危害甲方的实质性结果,乙方全权承担法律责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及时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八、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天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具体经营性损失支付赔偿金,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二)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三)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的赔偿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元/吨,电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已方在承租时交纳给甲方水电费押金元,大写。在乙方退租并结清由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后,甲方退还给乙方。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证件号:证件号:

  年月日年月日

私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签订日开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大写.第一次需支付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元,大写.第年开始租金提前一个月每一年一次性支付,具体租金按每年%递增。或由市场价涨落经双方协商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协商,可由取得专业资质第三方房产评估公司根据市场价评估确定。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5、乙方拥有本门面的转让权,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没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转让此门面,如出现危害甲方的实质性结果,乙方全权承担法律责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及时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八、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天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具体经营性损失支付赔偿金,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二)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三)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的赔偿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元/吨,电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已方在承租时交纳给甲方水电费押金元,大写.在乙方退租并结清由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后,甲方退还给乙方。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证件号:证件号:

  产权证号:公司印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商铺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路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

  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年)。

  三、年租金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商铺的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市 区 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五、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 元(人民币)。

  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九、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 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 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第七条 续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违约

  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

个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承租甲方商铺,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签订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承租位于积平方米,期限年,租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按市场行情算起,如与涨价时按市场行情涨价。

  第二条:双方商定每年租金¥元,大写元整。房费一年一付,乙方于每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元,待房租到期后甲方查看商铺完好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在承租期内保证不损坏商铺、门窗及屋内所有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结构,不得擅自增设有损商铺结构的其他设施,若损坏照价赔偿。

  第五条:在租用期内,水费、电费、房产税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电、商铺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租期内必须做到防电、防火、防盗,责任自负。

  第六条: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可将商铺转租他人,转让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一方违反,可按全年房费的20%赔付。

  第八条:合同到期后乙方如需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合同到期前乙方必须提前半月要和甲方协商交纳租金,并续签合同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乙方不继续租用,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九条: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拆走卷闸门及破坏商铺结构。

  第十条:如遇国家建设性拆迁,乙方应无条件搬出,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出租物坐落

  甲方将坐落于XXX市XXXX 号“XXXXX” 号商铺,出租给乙方,总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均发生差异时,每平方米租金不变,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房屋及其他费用,租赁物具体移交状况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叁年。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不同意续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元/平方米/月,租金每季度缴纳一次,乙方应于每季度初X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过XX日未支付的,则乙方需按年租金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XX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第四条 税费、保险费承担

  房产税、契税等所有税金均由乙方缴纳。如乙方需要甲方开具正规财税发票,费用及相关税金由乙方缴纳。需要保险的项目均由乙方自费投保。

  第五条 出租物及附属物的移交状况及返还要求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保证对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状况均已知悉,上述承租的房屋室内墙面、地面完好、门窗及玻璃无破坏(门窗把手均完好齐全),其它附属设备设施及附属物外观均完好无损,经双方当面清点并实验,全部符合正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后保证在承租期内妥善使用、保管、保养该物。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双方当面清点,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乙方按照租赁期满移交时新购买该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第六条 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承租上述场地及其附属物仅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变上款约定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租赁年租金。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责任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交由乙方实施。

  2、协助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教育。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范围内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其经营活动,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2、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项税费。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气、通讯、设备、光缆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并爱护配套设施,租赁期限内,如水、电、暖气、门、窗、设备设施出现毁损的,均由乙方自费维修。

  4、乙方必须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环卫、市政、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规定。

  5、乙方装修、安装、改动附属设施等,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装修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拒绝乙方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盗、防火、防抢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内不得将上述承租物转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和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或因任何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9、因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装饰而使租赁物增值的,本合同终止时或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乙方承租期间的任何装修和装饰物,将承租物完好无损的移交甲方。

  第九条 关于乙方负有保护租赁物责任的约定

  为保证租赁物的整体外观完好、达到合理使用寿命,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用房如储藏室用于营业、办加工厂等。

  2、乙方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不得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等公用设施及场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

  3、乙方不得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第十条 乙方保证合理使用租赁物的约定

  为保证小区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二次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须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制定各项防范制度。办公区域内无“黄、赌、毒”,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须保证承租范围内整洁卫生,不得在租赁房屋上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宣传标语。

  3、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4、消防安全

  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赁期间,确因维修等事务需在租赁物内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如电焊明火作业),须按规定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要求退租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按违约处理,并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赔偿。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按约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变更或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经甲方三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3、乙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出租物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继续承租的。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生效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章):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门店面积约平方米左右。

  第二条 出租期限及用途

  1、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出租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出租该房屋仅作为 公司办公用房 使用。

  3、出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出租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出租合同。但租金参考当时的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元整)。年租金总额为元(大写元整)。租金第一年不变,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计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如续租,次年年租金在已交租金期满三个月前一次性交清,依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拖欠租金,从约定交款日第3天开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拖欠房租30天以上缴纳的,属拖欠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4、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贰仟元整,合同终止无违约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四条 出租期间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水表表底数为 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出租期间,由于乙方导致出租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空调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继续有效。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的装修装饰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门市,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如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出租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及设备归甲方所有。如果乙方拆走,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出租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损坏房屋或房屋结构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出租用途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在约定的交租金时间无故不交,并推迟天以上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者乙方装修损害房屋的,保证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出租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等)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 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简易版个人商铺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签订日开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大写.第一次需支付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元,大写。第年开始租金提前一个月每一年一次性支付,具体租金按每年%递增。或由市场价涨落经双方协商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协商,可由取得专业资质第三方房产评估公司根据市场价评估确定。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5、乙方拥有本门面的转让权,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没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转让此门面,如出现危害甲方的实质性结果,乙方全权承担法律责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及时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八、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天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具体经营性损失支付赔偿金,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二)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三)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的赔偿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 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元/吨,电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已方在承租时交纳给甲方水电费押金元,大写.在乙方退租并结清由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后,甲方退还给乙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城市个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此外,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六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协议,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 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协议。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协议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协议,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 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协议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个人城市铺面租赁合同书 篇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对面原自然居一楼铺面中部两间,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

  2、该房屋租赁期为五年,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30天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金及支付方式:该房屋每年租金为 元(大写 ),乙方一次性支付第一、二年租金,支付金额为 元(大写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5、租赁期间相关费用(水、电费)及税金由乙方自付,与甲方无关。

  6、乙方在使用租房期间,不得将其出租、转租或转让他人,如乙方有违法活动,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住房。

  7、水、电费由乙方在搬出之前全部付清,乙方在使用甲方住房期间,保证室内装修、墙体、铝窗、地砖、水电设施、管道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恢复原样。

  8、如在租赁期间,房屋发生火灾、偷盗等不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负。

  9、在本房租用满前十五天,乙方再租用必须向甲方办理续签手续,迂期不办,视为自动退房。

  10、如乙方租期未满,中途退房,甲方不退还乙方租金。

  11、乙方须付20xx元作为押金,待乙方不再租用时退还;

  1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1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