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合同【精选6篇】
【简介】在现代社会中,技术服务合同已经成为企业与客户之间不可或缺的重要合作方式,它不仅能够确保双方的权益,还能够促进技术的创新与发展。本文是热心网友“zhangque”整理的技术服务合同(共6篇),欢迎参阅。
项目名称:
委托方: (甲方)
服务方: (乙方)
签订地点:省 市(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 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 标准,采用 方式验收,由 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为(服务费或培训费): 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 方负担。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费为: 元,由 方负担。
中介方的报酬为: 元,由 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种方式):
① 一次总付:元,时间:
② 分期支付:元,时间:
元,时间:
③其它方式: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技术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培训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民法典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 约金额如下:
(三)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 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①
委托方甲方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住所(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服务方乙方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签章)
住所(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中介单位名称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人,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等)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双方商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融资服务事项
(一)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人,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二)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人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人达成各种投融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人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人处获得的每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到账金额的 %作为融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日应按照应付融资服务费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双方约定上述融资服务费全部付至乙方银行帐户:户名:乙方帐号:开户银行: 。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对外融资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商业计划书、身份证等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等。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就融资事宜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确认函,确认乙方对投资人的推荐。甲方出具确认函后,方X与乙方推荐的投资人进行接触。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合同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合同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就甲方融资事宜提供咨询服务并提出初步建议和指导。
2.协助甲方对融资所需资料进行整理,协助甲方制作融资所用的商业计划书(如有必要)。
3.根据甲方融资项目信息对照投资人资料信息进行投资人筛选。
4.向国内外投资人定向推荐甲方项目。
5.在甲方向乙方出具对乙方所推荐投资人的确认函后,向甲方提供投资人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人取得联系。
6.协助甲方与投资人签订借款合同、投(融)资合同等合同,相关合同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人资金到位。
7.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四、项目联系人 甲、乙双方各派一名代表作为本次合作的联系人,联系人以书面形式表达的观点视为甲、乙各方的观点、意见。联系人有权代为接受双方互发的文件、信函,有权在相关文件、信函上签字。
五、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二)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及其顾问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保密信息等保密,除非(a)根据本合同包含的交易的合理需要披露给其顾问;(b)为了完成本合同所预期的交易所必需的完成和提交任何档案或其他提交物所必需的披露;和(c)法院或政府部门强制的披露;(d)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披露。
七、其他约定
(一)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人。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人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人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双方办理乙方所推荐投资人确认函手续时发生异地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三)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应甲方的要求,乙方X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二)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二)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协商解决,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双方争议。
(1)由法院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通知和送达
(一)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函件、文件等资料,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所载明的联系人、地址、传真等送达,当面递交的,签收日为送达日;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为送达日;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回执上记载的收件日或拒收日为送达日,电子邮件送达的,电子邮件发送日为送达日。
(二)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应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以上述载明地址和方式送达的仍为有效送达。
十一、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不得口头修改或补充,只有经合同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X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文件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紧急事假,超过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个月结束后的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一)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一一10平方米;
(二)其余人员为4一一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的旅费和替换者来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项措施。
2、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员,不享受从到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至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后,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一九20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国市签字。
甲方
乙方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名称
。
第二条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
。
2.方式:
。
3.要求:
。
第三条 工作条件:
。
第四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服务费或培训费):元。
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方负担。
2.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元,由方负担。中介方的报酬为:元,由方支付。
3.支付方式为如下第种:
(1)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
(2)合同履行完成后(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报酬余额。
(3)其它方式:。
第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
。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样品的.通知后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开户银行帐户为。
4.协助乙方完成下列配合事项:
。
第七条 乙方的主要义务
1.在年月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依照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在合同生效后天内通知委托方改进或者更换;
4.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委托方;工作完成后应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不得擅自存留复制品。
第八条 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合同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注:当事人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约定)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逾期二个月不提供约定的物质技术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报酬,应当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逾期二个月不支付报酬或者违约金的,应当交还工作成果,补交报酬,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甲方迟延接受工作成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和保管费。逾期二个月不领取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权变卖、处理工作成果,从获得的收益中扣除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所获得的收益不足抵偿报酬、违约金和保管费的,有权请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擅自不履行合同,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4.在工作时间,发现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报酬;
5.在工作期间,发现委托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委托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报酬总额%的违约金。
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技术指标;
4.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验收,写出验收报告;
5.验收费用由方负担。
第十三条 保证期为(年/月)。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甲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委托方(盖章): 服务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委托方担保人(盖章): 服务方担保人(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中介方:
合同登记机关: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项目名称:
二、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四、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五、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七、报酬及支付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委托方份,服务方份,中介方份,鉴证单位份,公证单位份,承接方所在地技术市场管理机构份(其中1份报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