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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车辆租赁合同【汇总9篇】

2023-07-16 13:44:32合同

私人车辆租赁合同【汇总9篇】

  【导语】每当我们需要租赁私人车辆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保障,我们会签订一份租赁合同来规范双方的行为和责任,那么私人车辆租赁合同应该如何书写,才能达到合理合法的效果呢?下面是网友“diyangabu”整理的私人车辆租赁合同(共9篇),供大家参考。

私人车辆租赁合同

公司租用个人车辆租赁合同范本 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轿车辆,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出车时间及费用

  每周一、三、五为规定出车时间;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法定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签章): 出租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私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 有 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客/货: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 元/月,每月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承租方单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四、承租方职责:

  1、因承租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租赁期间的路桥年票;

  2、按规定支付出租方租车费;

  3、承租方租赁期间调度出租方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支持出租方做好乘

  4、除以上1、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承租方无关。

  五、出租方职责:

  1、出租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3、出租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承租方能正常用车;

  4、出租方必须自己驾驶或者聘请专职驾驶员驾驶,如出租方允许(出租方不予制止视为允许)承租方人员驾驶,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出租方车辆必须随时听从承租方的调派,随叫随到,服务热情周到;

  6、出租方按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7、出租方车辆发生故障时,出租方必须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给出租方1—2天修车保养时间,如超过时间,出租方必须提供其它同等条件的车辆供承租方使用,否则承租方将扣除相应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承租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六、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车辆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租车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

  本合同所指的租赁物是汽车和车牌号码。(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年复一年。租赁期限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寿命,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一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租手续。

  3.甲方在租赁期内转让租赁物的,应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业转让后,本合同对新业主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四条租金

  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聘请甲方作为司机,支付给甲方的工资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给乙方的租赁物业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已办理相关运营许可手续。如果乙方因租赁物的质量缺陷而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业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并对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责,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内租赁物业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租赁期内相应的保险费、养路费、年检费和驾驶员体检费。租赁期内车辆违章罚款、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业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租赁物业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业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其余由乙方承担,但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缺陷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根据其功能合理使用租赁物,并保持租赁物处于良好状态,正常使用造成的损耗除外。

  7.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出借或转卖。

  8.在租赁期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增加设备..租赁期满后,附着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附着物无法拆除或拆除后对租赁物造成损坏,双方应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遮盖或移除乙方在租赁物业上使用的所有企业标识和商标。

  第六条租赁物的交付

  1.甲、乙双方应在 年内共同签署本合同。租赁物业的移交确认。交出租赁物业。

  2.租赁物移交时,甲方应向乙方说明其当时知道或应该知道的租赁物的质量缺陷;租赁物业的移交确认。标记在。

  3.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商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移交并签署租赁物租赁物回收确认;。如甲方不同意租赁物的损坏,应由双方签字确认;租赁物回收确认;自提出之日起天内提出,否则,将被视为对租赁财产完整性的正常损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租赁期内,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租赁期内,甲方无合法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除将剩余租金返还给乙方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2.因租赁物质量缺陷造成乙方人身、财产重大损失或不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甲方未履行双方约定的各项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天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如无乙方原因,租赁物不能连续或累计使用超过天,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存款条款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保证金。

  2.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天内,甲方应将扣除交通违章罚款后的剩余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十条争端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双方可依法向当事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私人车辆租赁合同 篇4

  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赣车架号为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车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租用甲方车型座客车辆,车牌号并且

  配司机电话,甲方负责带给乙方全部行程用车。甲方须确保甲方所租车辆正规合法,车况良好,并且甲方需对乙方所乘工作人员的乘车安全负全部职责。

  二、行程安排:乙方的具体用车时间或用车行程由乙方主管与甲方指定负责人联

  系,甲方不得以种种理由推托耽误乙方正常项目工作安排。

  三、用车日期:乙方用车时间暂定20xx年2月21日至20xx年3月21日期间,

  初暂定9次。甲方工作时间早上7:30点---下午13:30点。租车费用按350元/次计算(含车辆使用费、加油费、司机工资)。如有其他开支费用(路桥费、停车费)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工作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就餐,乙方需为甲方司机带给免费就餐,如果项目所在地不带给就餐,则由甲方自行安排。

  四、签订合同时乙方预付甲方订金200元(如乙方违约,订金不予退还,如

  甲方违约按订金5倍赔偿),租车费行程结束后,甲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须在甲方开出发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租车费用转入甲方指定账号。

  五、限300km/次,超出按元/公里计算提车时公里数公里,还车

  时公里数。

  六、乙方用车期间,车辆与乘客安全及交通违章由甲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私人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日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止收回,租赁期共个月。

  第二条:租金

  每月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车辆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4、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5、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6、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补充条款

  1、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范本 篇7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车型及价格

  1、甲方租用乙方车型:,承载人数人(不含司机)。租还车地点:。

  2、租车费(不含停车费、路桥费)每月万元,每月按22个工作日计算,每天行驶公里,月累计不超过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元计算。双休日若需要用车,另行计费。驾驶员的相关费用、车辆油费、维修费及车辆保险由甲方负责。

  二、租赁时间

  双方租车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租赁合同自动延续。

  三、运行路线及用途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车辆属于工作用车,用于市辖区。运行线路自至,途径。

  四、结算时间及方式

  租车费用经双方协商为先使用后付费方式,三个月结算一次。甲方第四个月的10日前(节假日自动后延)以现金或支票方式结清费用,乙方为甲方提供正规车辆租赁发票。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用途使用车辆,不能转租、转包,不能从事其他营运性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换车型。

  2、甲方保证实际乘坐人员不多于车辆限乘人数。

  3、甲方不得要求司机违章开车、停车、疲劳驾驶,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乘坐人员造成乙方车辆内部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租赁费用。

  6、合同到期后,甲方如解除租赁合同,应在1个月内通知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性能良好,证件齐全、合法有效。

  2、乙方负责租赁车辆产生的油料、车辆保养维修费用、各项保险费用以及车辆驾驶员的费用。

  3、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乙方不擅自改变双方约定的行程,如需改变需经双方协商增加费用。

  5、乙方车辆驾驶员应服从甲方的安排,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准时提供运行服务。

  6、租赁车辆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有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所产生的费用。

  7、租赁期间车俩停放在院内,乙方不得私自动用。

  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私人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篇8

  甲方(经营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职责的风险。

  3、免费带给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贴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带给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资料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职责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职责。

  7、承租方拒绝理解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职责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带给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元/天;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职责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职责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能够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违约职责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职责。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担保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人民法院管辖。

  出租方:

  承租方:

  盖章:

  代表:

  日期:

私车公用车辆租赁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及租期

  1.乙方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向甲方租用品牌型座车一辆,颜色:,车牌号:,详细内容见《车辆交接单》。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的发车日为准。

  2.车辆产权为甲方所有,乙方拥有承租期内的使用权。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租金人民币元(含税率%),大写为元。

  2.每基本行驶里程为公里,超出基本里程的,乙方应按元/公里向甲方支付超公里费,每月日结算一次。

  3.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该保证金于乙方返还车辆并结清费用后的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4.每月日至次月日为一个结算月,甲方应在每月日开出当月租金的发票交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

  5.合同期内,如遇国家相关的税费制度调整致使车辆运营成本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对租金予以相应调整。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资质和符合要求的证照。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车况完好,设备齐全且性能符合使用标准,证件齐全有效。

  3.甲方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年度检验,对非人为造成的故障予以维修,负责市境内车辆抛锚处理和急修。协助乙方处理行车事故,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4.如遇车辆年度检验、发生非人为引起的故障及无责交通事故,甲方应提供同等级或以上的替代车辆,确保乙方用车。

  5.甲方对乙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6.甲方委派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加盖的公章或合同章必须真实有效。名称和地址等基本情况变更的,乙方须在该变更情况发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乙方提供无效证件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将车辆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等,不得利用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3.乙方应保持车辆机件设备和相关标志完好,不得擅自拆换设备、车辆零部件,不得私配车辆钥匙。

  4.乙方配备的驾驶员必须具有与所租车型相符的有效驾驶证,驾驶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须在甲方留存。

  5.乙方每月日至日之间须将车辆里程表读数告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将车辆送到指定地点进行保养、检测。

  6.车辆证件有效期届满前,乙方须配合甲方更换证件。租赁期内乙方遗失车牌或其它证件的,应承担补办证件所产生的费用。

  7.承租车辆发生机件故障或交通事故的,双方约定的维修地点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维修地点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8.乙方承租的车辆必须加注厂方规定的油品,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9.乙方委派驾驶员的,须承担租赁期间因交通违法行为而被记分、罚款的责任。

  10.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由乙方承担。返还车辆时,存油少于车辆交付时数量的,乙方需按燃油市价折算费用支付给甲方。乙方委托甲方代购燃油的,油价为元/升,如油价调整幅度超过±%,燃油费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计算公式为:。

  五、车辆保险及理赔

  1.租赁期间,甲方为车辆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为万元)和车辆损失险。

  2.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的替代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因替代车辆保险与乙方租赁车辆投保额差异造成的理赔差额由甲方承担。

  3.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和公安部门报告,配合甲方办理保险理赔事宜,逾期不能提供相关材料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

  4.双方约定,交通事故涉及的费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5.租赁期满,乙方无法返还车辆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费的%作为违约金。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赔偿因提供的车辆、证照等不符合约定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未按约定提供车辆抛锚处理和急修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3)未按约定提供替代车车辆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3.乙方的违约责任

  (1)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部分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赔偿因伪造证件或将车辆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以及擅自拆换设备、车辆零部件,私配车辆钥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赔偿未配合甲方进行车辆保养、修理、检测和更换有效证件而造成的损失。

  七、其他约定

  1.乙方委托甲方提供第三方驾驶员的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2.。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