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版门面租赁合同【优秀11篇】 门面租赁合同简易版本
【简介】在门面租赁合同的简易版本中,双方将达成一份简明扼要的协议,确保租赁过程顺利进行。以下是网友“af9930”整理的简易版门面租赁合同(共11篇),供大家阅读。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希共同遵守执行:
一、商铺相关信息
1、租赁铺面房屋地址、面积、现金价值、用途
2、租赁房屋位于跃进路人民小区侧向店面第一间120㎡;
3、从第一年开始,商铺每月租金为2200元整
4、乙方租赁该商铺用于经营,不得私自转租;
5、乙方享有店面转租的权利,但需和甲方进行协商。
二、租赁期限为一年
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承诺优先出租给乙方,合同期满后租赁价格按当时经济情况双方商定为准。
三、租金支付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后甲方每季度收取房租一次,房租收取时间为每季的5日前。除房租外乙方还需支付两月押金元。每年上涨金额不能超过150元整。
四、合同到期处理方式
如一年后,乙方不再续租该商铺,则商铺装修归甲方所有。如未满一年,则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因煤校及周围路面改建造成的店面无法正常经营,乙方可提前提出终止合同,或降低店租至元。
五、未按时交付房租
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每推迟一天按年租金的2%计罚,甲乙双方如不履行合同给双方造成损失,所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赔偿本合同期内一年年租金额,同时在到期时间,乙方没能按期搬出则按每月违约金壹千元交给甲方,以此类推。店面靠临街墙面及墙体外推2米内,乙方可以用来做广告位和车位。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被租店面商铺座落丽水市水阁开发区张村88号三间店面,120平方米及后面3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7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房租租金共40万,分两次付清,年月日付商铺租金20万,每年过年前付余下商铺租金20万,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租,合同期内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
三、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将商铺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商铺,甲方不得故意刁难乙方。
四、乙方向甲方交水、电费押金伍仟元整,合同到期全额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合同期内如商铺拆迁,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五、合同期满如乙方不续租,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店面装修;要拆除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拆除。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为人民币元/年(人民币大写:元整)。
2、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乙方按年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租赁期间前二年租金不变,之后每年增加租金的5%,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房屋用途及保持
1、乙方租赁该房屋用途仅限于,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屋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如乙方利用甲方房屋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房屋修缮及添附
1、房屋交付后,乙方因经营需要欲进行装修或修缮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自负费用进行装修或修缮,但不得破坏房屋构架。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构架的前提下可自行添加设备。
3、甲方因特殊原因收回房屋,须对乙方进行的装修或修缮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如欲拆除已装修或添附部分,不得破坏房屋原状及其他设施,否则应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六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吨,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房屋质量,(不包括门窗、水电)由甲方负责维修。
第七条转租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在同等市场聚格的前提下方可转租。
第八条房屋返还
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在同等市场聚格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返还房屋,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须及时搬迁并返还钥匙。
2、乙方逾期返还房屋及钥匙或拖延搬迁的,必须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给甲方房租,并说明原因。
第九条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有权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及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租金超过日的,或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2)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及附属物品损耗。
(4)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活动的行为。
3、合同因特殊原因解除,乙方须立即向甲方返还房屋、恢复原状,并支付已租赁期间的租金、缴纳因租赁产生的.一切费用。
2、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第十条不可抗力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损毁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双方互不负责。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其他
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赁房屋,须于期满前日向甲方提出请求,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合同。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将 号门面租给乙方,租赁期暂定三年,即从 年 月 日至到 年 月 日止。
二、每年租金为 元。交款签订合同后当日交清全年租金。
三、水电费由乙方向供电供水部门交纳使用的电量和用水量的金额,甲方不负责。
四、本协议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权,续租租金可调整。
五、乙方在租赁期不得中途退租,如中途退租、甲方不退还租金。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私自转让、转包,如出现转让转包,甲方有权中途终止合同,并不退还租金,租赁期间一切税费(包括房屋出租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注意用电安全,按章办事,无违法乱纪现象,如用电不当引起火灾和室内装修的损坏一律照价赔偿,处理费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禁止房屋内烧煤。
八、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期间,中途中断合同,否则甲方赔偿乙方全年租金。如遇城市建设和其它特殊原因,甲方不付任何责任和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乙方缴纳房屋损坏押金壹仟元整,合同到期后房屋设施未损坏,甲方予以全部退还。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租赁给乙方房屋一间,由乙方使用。对有关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位于 出租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月租金为 ,每个月 号为收租金日,如乙方每月 日未能按时付租金,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使用。如10天之内扔未付租金,也找不到乙方,乙方已放弃使用权,屋内设施由甲方全权处理。
三、甲方租给乙方房屋一套,面积 ,门窗、水电完好,房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无权转让和抵押。房屋内的设施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后果乙方自负,乙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建房屋结构布局。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承担水、电、卫生、治安及物业费等,每月自动向小区交纳相关费用,不得拖欠。甲方有权查验缴费单据。
五、乙方应合法使用,如有违法,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在合同到期前半个月内,通知甲方,如乙方继续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
七、甲方已于 月 日已把房子交予乙方使用,因房主已让出 天装修时间,这 天房主未收房租,所以乙方停止使用时,也应保持设施完整,室内清洁。
八、甲方暂收乙方水电、物业押金 元整。乙方停止使用时,如房内设施完好无损,甲方应退还乙方押金。
九、本合同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依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产权属自己的门面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地点与门面面积
租赁地点:。
租赁面积:平方米,其中底层铺面建筑面积平方米,二楼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保证金、租金、设施费、管理费等
1、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为人民币元,租赁期满,费用结算清楚并经甲方验收商铺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2、乙方应在每月号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的以下费用。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当月租金:人民币元。
设施费每月分摊人民币元。
3、当月管理费(含公共卫生、保安、消防、公共绿化等管理费用)每月每平方米元。
4、电费、水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收费(含损耗、区内路灯分摊)。次月号前应交清上月的水电费。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在小区内配备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和小区内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对商业小区进行日常管理,甲方负责配备相应的管理、服务员(如保安员、清洁工、电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盗、清洁、供电、供水等项目工作,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合同期内的租赁税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和商业小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小区的正常运作。
2、乙方在承租商铺之后,应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到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不得无证经营。乙方必须自行办理小区内自己的财产和人身保险。
3、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商铺内(包括二楼)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业小区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门面内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报知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的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8、乙方承租的门面只限于经营服装和服装辅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商品。
9、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10、年月日该小区开张之日乙方务必开门营业,此后乙方连续停业、空置、歇业不得超过天,否则按本合同第七条第6项处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提出将商铺的承租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的,须经甲方审核同意,中途转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证金的%退还给乙方(不计息),其余%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铺给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实际交付时间计收租金。
2、乙方在租赁期内违约或人为损坏小区建筑物、设施的,先以保证金赔偿,保证金如不足以赔偿时应补足差额;扣除保证金后,乙方应在天内补足原保证金数额,如不按期缴纳或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租金、设施费、管理费和水电费等乙方应缴费用,乙方应如期缴交,否则每逾期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加收违约金,逾期天,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乙方如违反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除保证金、单方解除合同的处理。如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门面的建筑结构、装修,除必须恢复原状外,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擅自转租、分租;不得连续停业、空置、歇业超过天;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门面内的一切财物搬走,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第八条其它
1、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减免停业期间的租金(须致使乙方连续停业达天以上,方计入甲方减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围,否则乙方应正常缴交租金给甲方),若因灾害影响连续个月还不能使用该商铺的,则作本合同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律师事务所见证。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见证律师各执一份。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
乙方(出租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1、及附属设施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乙方经现场看房并对房屋、设施完好进行确认。
2、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第二条租金、押金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租金为:元整,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甲方定价必须以当时周边行情为准。
2、租金支付方式为:租赁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年的租金。
3、在租赁期内,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话、宽带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预支付给甲方电费押金贰佰元。
第三条特别约定
1、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装潢、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不得恶意将租赁房内的装潢及不动产拆除或损坏。
2、乙方不得在租赁期间进行抵押、担保等,不得在租赁房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让、转租或承包他人。
第四条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房屋。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遵守相应条款,以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或仲裁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单方在志愿、公道、老实信用、等价有偿准绳的根底上,经充分商量,赞同就下列房屋门面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恪守。
一、甲方将座落在本市区房屋门面,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门面做了充分理解,情愿承租该房屋门面。
二、该房屋门面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该房屋门面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租金元,月租金总额(大写),¥元。
四、该房屋门面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起,月租金每年递减%。
五、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付款的工夫及方式。
六、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门面权作为房使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赞同,并按规则报经相关部分核准,不得私自改动房屋门面的使用本质。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门面的使用安全,并担任对房屋门面及其附着物的活期反省,承担正常的房屋门面维修用度。因甲方耽误房屋门面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蒙受丧失的,甲方担任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形成房屋门面或设备保护的,乙方应立即担任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门面及其附着设备,应提早天书面告诉乙方,乙方应主动辅佐和配合。因甲方不及时施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义务,以致该房屋门面发作保护,形成乙方财富丧失或人身损伤的,甲方应承担赔偿义务。因乙方阻遏甲方中止维修而发作的后果,则概由乙方担任。
十、乙方如需对房屋门面中止改装修或增扩配备时,应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赞同,并按规定向相关部分筹划申报手续后,方可中止。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缘由此使所租房屋门面及其配备保护的,单方互不承担义务。
十二、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门面,应提早个月告诉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
十三、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发出该房屋门面,由此而形成甲方丧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私自改动本合同规则的租赁用处,或使用该房屋门面中止遵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赞同,私自拆改动化房屋门面构造,或保护房屋门面,且经甲方书面告诉,在限定工夫内仍未改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赞同,私自将房屋门面转租、转让、转借别人或互换使用的;
4、拖欠租金累计个月以上的;
十四、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天内,甲方将出租的房屋门面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门面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领取原日租金倍的违约金。
十五、租赁期内,甲方无公道理由,提早发出该房屋门面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领取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赞同中途私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发出局部出租房屋门面。乙方如需持续租用的,应提早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赞同后,重新签署租赁合同,并按规则重新筹划房屋门面租赁登记。
十七、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出借该房屋门面。如乙方逾期不出借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领取原日租金倍的违约金。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单方签署后,单方应按规则向杭州市房地产治理局请求登记,领取《房屋门面租赁证》。
十九、租赁期内,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赞同的根底上,可将租赁房屋门面的部分或局部转租给别人,并应签署转租合同,该合同经甲方签署赞同看法,按相关规则筹划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后,方可转租。
二十、变卦或消弭本合同,请求变卦或消弭合同的一方应主见向另一方提出,应及时到杭州市房地产治理局筹划变卦登记或登记手续。
二十一、合同发作争议,处理方式由当事人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挑选一种(即在1或2中打“√”,未打“√”的,按挑选1对待):
1、因施行本合同发作的争议,由当事人商量处理,商量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施行本合同发作的争议,由当事人商量处理,商量不成的,依法向群众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单方商量分歧,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度、省、市相关房屋门面租赁治理规则。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单方各执份。将合同副本贰份送杭州房地产管理局。
二十四、单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拜托代理人:
拜托代理人:
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等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门面租赁合同。
一、门面房位于东坝步行街水榭69号门面,面积210平方米。
二、租房期限暂定为两年,自年5月26日至年5月25日止,月租金7000元,年租金元,每年分两次交款为5月20日至5月30日,下年为11月25日至11月30日,押金贰万元整。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转让,如需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扣除押金。
四、乙方在门面装修过程中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按照甲方房屋结构及其国家相关规定,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后方能进行装修,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而造成房屋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五、乙方必须按章、依法经营,做好防火防盗,如乙方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外,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并视为乙方违约。
六、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不能私自拆除室内装修,否则乙方必须恢复出租门面原貌。如乙方继续承租该门面,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该门面。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承租方必须遵守物业统一管理,按时交纳水、电、气、物管、税等费用。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转租人〉:
乙方〈租用人〉:
甲方,省市街道号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系省市街道号人,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现就租赁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本合同具体位置为省市街号。由于甲方对铺面不具有所有权〈由租凭所得,有使用权和转租权〉,故由甲方提供原合同〈铺面所有权人签订的对本铺面的有效租凭合同书〉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铺面年租金为元〈大写〉整,分两次付款,第一次在合同签字时支付,金额为元〈大写〉整,第二次付款日期为年月日,金额为元〈大写〉整,付款地点为本合同所指的铺面内。
四、本合同签订后,店租不得浮动,否则算甲方违约。
五、合同到期后,若甲方继续转租,乙方有优先权。
六、甲乙双方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算欺诈对方,被欺诈方的一切损失由欺诈方赔偿。
七、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须赔偿另一方的一切损失,以及违约金元〈大写〉整。
八、合同生效后若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胜诉方因诉讼而损失的一切可计算的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九、合同签订地点为省市街号店铺内。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合同经甲乙双方及公证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证人:
日期: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第一条租赁房屋座落在,面积 。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年租金(大写)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一年支付。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承租人如出资对房屋内改造,需征得出租人同意,未经许可,造成出租人财物受损均由承租人赔偿(按市场价结算),同意改造后的承租人新留财物合同期满无偿交给出租人。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市政(公路拓宽)、集团公司改制、集团公司建设用地、政府征迁等,承租人应无条件搬迁,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承租人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计生政策,搞好租赁期间的防火、防盗及治安防范工作,服从物业管理,保证租赁期间的房屋卫生及其他卫生保洁,如有违反造成法律后果由承租人自负。
第九条承租人不得转让租赁房屋。
第十条押金(大写)。出租人在合同期满交给承租人。
第十一条承租人如继续租赁,提前30日告知出租人,出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与其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承租人30日内不来续租者属自动放弃。出租人收回房屋。
第十三条如出租期满,出租人如不再带外出租,须提前30日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搬出。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以上;
2、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
3、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使房屋或设施严重顺坏的.;
4、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如承租人违约,按押金的30%收取。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出租人、承租人、财务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