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10篇】
【前言】在现代经济发展中,技术转让合同作为一种重要的合作方式,不仅有助于促进技术创新和发展,还可以促进各方之间的互利合作和共同发展。下面是热心网友“zfvx762”收集的技术转让合同(共10篇),供大家阅读。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方:(甲方)
技术让与方:(乙方)
中介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所转让的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二、使用秘密技术的范围:
三、技术保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其他方式: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技术受让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技术让与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中介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公证单位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范本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让与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的费用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39;,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须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受让方(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同意在互惠互利双方协商情况下,以总转让费陆万捌千元转让位于梅江区梅江路吉通美食店,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 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转让(八珍煨鸡)的技术、专利及店内财物予甲方;
第二、 甲方继续延用原乙方吉通美食招牌(八珍煨鸡),乙方及其他人无权干预。
第三、 乙方在收到定金后有协助甲方有关店租合同、换证、水电等交接义务。
第四、 甲方要求乙方把技术传授给甲方,并稳定维持原有客户及发展新客户。
第五、 由于乙方正在申请(八珍煨鸡)专利,申请号:。如果乙方申请成功,乙 方亦无权干预甲方享有现有技术及生意,甲方亦享有本专利使用权,乙方并应维护甲方发扬本技术,并做强做大;如乙方本次申请专利不成功,则应视为自动放弃本专利申请,甲方享有本专利申请权利,乙方及其它人不得干预。
第六、 乙方要求,甲方交付订金之日起,店内一切安全、卫生等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再承 担任何责任;
第七、 本合同自甲方交付订金之日起生效,甲方亦应在乙方充分传授(八珍煨鸡)技术后(原 则上两个月内)付清余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以总公司和厂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 以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方)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技术转让及合作生产合同,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章定义
1、“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立式弯板机。
2、“考核产品”:系指根据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并按附件5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由甲方制造的
第一台合同产品。
第二章合同内容及范围
1、由方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使用的技术,合同产品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
1、
2、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全部有关技术和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2及附件
3、
3、方授与甲方在中国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前四台合同产品只在中国国内销售。在此以后甲方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销往下列国家:,如合同产品按政府间经济贸易协议规定销往其他国家或由中国承包商在中国购买,随承包工程出口,则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在合同期间,如甲方需要,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部件及原材料,双方将通过协商另签合同。
第一台及其后诸台合同产品的分工详见附件
1、
5、方负责图纸及资料的转化并在方工厂及其有关协作工厂培训甲方人员。方应尽最大努力使甲方人员掌握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
3)。
6、方有义务派遣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详见本合同附件
4)。
7、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专用工具、夹具及设备和检测合同产品所需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
2)。
8、在合同有效期内,方同意甲方有权在其合同产品上标注甲双方联合商标或“按公司许可证制造”字样。
第三章价格
1、鉴于方按本合同
第二章
1、
2、
3、
4、
5、
6、
7、8所尽的义务,甲方同意向方支付英镑的入门费(大写英镑)。
2、合同期内,如甲方要求方提供其他规格产品的全部资料,则甲方应为每一规格的资料向方支付英镑(大写英镑)。方应向中方交付所得税。
3、甲方应就每台出售的合同产品向方支付提成费,前年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8%,后年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6%。方应向中方交付所得税。 净销售价:销售价扣除运费、税费、包装费、储存费、保险费、安装费,并减去向方购买零部件的费用(包括运费、关税等)。
第四章支付条件
1、甲方向方支付的本合同费用均以英镑汇支付。(如需电汇,电汇费用由方负担)。甲方通过北京XX银行和英国银行支付。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方负担。
2、本合同
第三章1所规定的入门费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向方支付: (
1)入门费的10%(百分之壹拾),计英镑(大写英镑)于甲方
①英国政府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同样的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②金额为入门费总数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③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④由英国银行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英镑(大写英镑)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
6)。
(2)入门费20%(面分之贰拾)计英镑(大写英镑)于方发出本合同附件3第
3、
2、1条所规定的临时资料3个月后,并于甲方收到方下列正确无误的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资料空运提单及附件2及附件3第
3、
2、1条规定的临时资料交付已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3)入门费40%(百分之肆拾)计英镑(大写英镑)于甲方收到附件3第
3、6条所规定的资料起,如方提供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则不迟于30天,向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资料空运提单及附件
3、6条规定的资料交付已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4)入门费15%(百分之壹拾伍)计英镑(大写英镑)于附件3第
3、
8、2条规定的甲方培训人员按本合同附件3接受培训完毕之后,从收到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由甲、双方签署的关于附件3第
3、
8、2条规定的甲方培训人员已按本合同之规定接受培训完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
5)入门费15%(百分之壹拾伍)计:英镑(大写英镑)于甲方收到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由甲双方签署的
第一台合同产品在甲方工厂考核检验后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的影印件。 如果不是因为方的失误,即使届时没能签署
第一台合同产品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从甲方收到方提供的
第一台合同产品的硬件后,不晚于24个日,甲方应向方支付该款。
3、执行了本合同第7章第2条的内容并在甲方售出合同产品之后,甲方应按下列条款开始向方支付提成费。
(1)甲方应从每年的月日起,15天之内,通知方过去的年里的总销售量。
(2)从甲方收到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30天之内,由甲方向方支付提成费:
①四份相应的该期内提成费金额的计算资料
②四份商业发票
③两份即期汇票
第五章文件交付
1、方应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交付时间及本合同附件2和附件3所规定的内容将资料交付到北京。
2、北京空运单的印戳日期为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应将盖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各一份分别寄给方和北京XX银行。
3、每批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各日期、资料名称、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北京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一式两份寄给甲方。
4、如果技术资料短缺或空运中丢失,损坏,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45天内,再次补寄给甲方。
5、交付资料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坚固包装。
6、每包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用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
(5)重量(公斤);
(6)箱号件号; (
7)收货人代号; (
8)离岸港口。
7、包装箱内应有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一式两份,标有技术资料的内容、名称及数量。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修改及改进
1、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不适合甲方的实际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等),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在培训和技术服务期间予以确认。
2、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任一方对合同产品所作的任何改进与发展,都应提供给对方。
第七章考核和验收
1、为了验证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合同产品考核试验应有方技术人员参加,双方人员在甲方工厂共同进行。考核方法见合同附件
5、
2、经考核,如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附件5规定,即通过验收,双方联合签署合同产品的考核证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持两份。
3、经考核,如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
第二次性能考核。合格后,按本章第2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证书。
4、如
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系方的责任,则参加
第二次考核的方技术人员的费用及更换和修复缺陷件的费用由方承担。如系甲方责任,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经过
第二次考核仍不能验收合格且又系方责任,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进行
第三次试验,费用由方承担。
6、经过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8章第6条处理。如系甲方责任,则双方应在考核证书上签字,但方仍有义务帮助甲方考核成功。
第八章保证及索赔
1、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方使用的技术资料,并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有关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2、方保证(根据附件
2)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3、如果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本章第2条的规定,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45天内,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正确、清晰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4、如方因第12章第1条以外的原因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期内交付附件2所指的技术资料,甲方应书面通知方。如方在一周之内仍未能交付资料,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罚金,每拖延一周支付
第三章第1条价格的0、25%违约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第三章第1条价格的5%。
5、方向甲方支付第8章第4条规定的违约罚金不能免除方向甲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责任。
6、按第7章规定,由于方的责任,产品考核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甲方提出终止合同时,方必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钱部金额,并加以年利%(百分之)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②若产品不合格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甲方仍可投产的,方应按以下规定赔款:(略)。
第侵权和保密
1、方保证它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
第三方指控侵权,方应负责与
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甲方同意对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之部分或全部被方或
第三方公布,而且甲方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3、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方提供的技术,即甲方有权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章税收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方承担。
2、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XX个人所得税法》对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方支付。 上述所得税将由甲方从本合同规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并代方向税务当局缴纳,甲方应向方提供税务当局出具的税收单据一份。
3、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支付。
第十一章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钟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双方,并于14天内以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延续时间超过12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签字后,各方应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件确认。 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合同未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双方均无约束力。
2、从合同生效日算起,本合同有效期为年。
3、本合同的任何终止,不影响双方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债务人应继续偿付未了债务,直至偿清债权人的全部债务为止。
4、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一式四份,每种文字双方各执两份。
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7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有同等效力。
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及补充,需由双方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此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7、为执行合同而发生的双方间的通讯均用英文进行。正式通知以挂号寄,一式四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公司 地址: 电传: 电话: 方:公司 地址: 电传: 电话: 甲方代表: 方代表:技术转让合同 篇10 合同号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 甲方为:中国司 合同工厂:中国XX厂(以下简称甲方) 方为:____国____公司(以下简称方)。
第一章 合同内容 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____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方工厂进行培训,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 本合同附件四(略) 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 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
第八章。
第二章 定义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蓝图”指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零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必须具有的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用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入门费”指由于方根据本合同
第一章条、条、条、条、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方支付的费用。 “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方支付的费用。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通用版合同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 价格 按本合同
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 入门费为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 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____%,甲方向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 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月三十日有效的,方在____国____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____%。 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方全部提成费的____%。返销的产品应达到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____%。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方的款项应通过____中国和____国____银行办理。 如果方和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____银行和____中国XX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方负担。 本合同
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方支付: 4.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方支付入门费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 (a)由方出具的保证函。在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____美元。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____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一份。若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方应提出一份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一份。 4. 甲方收到方交付
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方支付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方出具的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正、副本各一份。 4. 甲方收到方交付
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____天内向方支付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方出具的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____已交付完毕的证明正副各一份。 4. 合同产品
第一批样机验收 合格后,甲方收到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____天内,向方支付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时间)支付。〕 本合同
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试验出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方支付: .1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____天内,向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2 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的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方来华费用由方负担。如果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3 甲方收到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____天内向方支付提成费; (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方计算提成费。 按本合同规定,如方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资料支付 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方应在____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____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支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后,确认资料收悉。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周内,方必须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 在合同生效后的____周内,方必须发出与
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
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____周内,方必须发出与
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____周内,方必须尽快发出与
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料。 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____小时内,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方应以空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若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____个月内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合同号 (b)运输标记 (c)收货人 (d)技术资料目的地 (e)重量(公斤) (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方。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 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方。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 质量验收试验 为了验证按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方负责重复试验和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 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 通过鉴定。甲、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 份。 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 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
第二次考核验收。 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方的责任,则方派人参加
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若考验试验产品
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方的责任,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
第三次考核,费用由方负担。 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若考核试验产品
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方责任,则按热门版合同.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 甲方应首先与方协商,要求在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方。 8. 在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____公司单独签订。 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甲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方提供的标准时,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____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方提供的标准时,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 保证 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方使用的技术资料,并与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
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 “完整”系指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 “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 “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如果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条的规定时,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____天内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当方不能按本合同
第五章或条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迟交____至____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迟交超过____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____%。 若发生条事项,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____美 元(大写:____美元)。 方支付给甲方的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后,并不解除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按
第七章的规定,由于方的责任,产品考核经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 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____%的利息。 9. 如果根据9.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 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方唯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
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
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方应与
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____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____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____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
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 税费 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方负责。 1 在执行合同期间,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 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方。
第十二章 仲裁 1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 仲裁地点在中国北京,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进行仲裁。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 1 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 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1 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 若签约的任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 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____天内以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____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在甲方和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在____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____个月内不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方和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 本合同用____文和中文书写各四份,____文文本和中文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执中、____文文本各二份。 1 本合同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本合同即自动失效。除非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另有协议,
第二阶段合同产品开始日期将由方来华指导时,双方签订备忘录予以确认。 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之前的任何时候,甲方或方均可提出要求进行合同延期的谈判,届时签订合同延期的专门条款。 1 合同
第一阶段在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合同
第二阶段的开始日期预期为合同生效后的第____个月。 合同终止前,任何合同项下发生的未清理的赊欠和债务将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合同的终止并不能解除债务赊欠一方对另一方债务。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签字前双方之间的所有来往通讯文电,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进行的通讯应以____国文书写一式二份。 10 在对方预先没有同意前,双方不应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 11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并不影响215;国和任何其它国家之间的贸易。 12 甲方同意从方购买一批(原材料或半成品),以便甲方生产“合同产品”,金额为____美元(大写:____美元)。特定零件的订货和计划由考察小组在215;国确定,如价格和条件优惠,甲方将从方再订一批(原材料或零件)。
第十五章 法定地址 甲方:中国司 地址:____ 电报挂号:____ 电传:____ 工厂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 电报挂号:____ 方:____公司 地址: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在__签字。 甲方____公司代表 (签字) 方____公司代表 (签字) ____工厂代表(签字) 甲方律师 方律师 (签字) (签字) (合同附件均略)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方: (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实施许可的范围、期限和方式:
三、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事项:
四、技术服务的内容: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总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 时间:
其它方式: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技术承让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技术转让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中介(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
E-mail:传真:
委托的会员: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
E-mail:传真:
委托的会员: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进行转让,该标的'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同意。
三、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双方约定在内,乙方(①一次、②分期)通过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指定的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为保证条件,分次,分别在付清。
双方采用合作方式的,合作条件为。
四、技术产权交割
乙方通过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技术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五、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六、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九、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负责,于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凭交易合同及《技术产权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二、其他
本合同共页,附件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前言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
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中国公司及厂(以下简称甲方)。
另一方为:国州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拥有设计、制造、使用的专有技术和实际生产经验。
鉴于乙方有权并愿意转让上述专有技术。
鉴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专有技术,以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
国此,双方通过协商按以下条款签订此合同。
第一章定义
用于本合同的下列名词应具有所规定的含义:
“专有技术”指乙方对合同产品的制造、装配、操作、服务、保养和维修所拥有的最新设计、技术知识和经验(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写的有关技术文件、培训、技术协助和咨询)。
“合同产品”指甲方通过使用这种专有技术制造出的产品,合同产品为 尺寸和规格为,详细说明见附件1。
“考核产品”指在乙方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甲方制造出的第一台合同产品对该产品进行试验,以便验证专有技术和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技术文件”指在制造合同产品中使用的技术文献、全套可供生产用的图纸(包括总图、部件图、零件图、电气系统图、控制原理图)、有关设计计算资料、制造工艺文件、维修使用说明书以及合同产品的外购件明细表、配套件明细表等,所有技术文件都用英文并采用公制,技术文件的内容见附件2。
“培训”指就专有技术按附件3的规定,对技术文件的口头解释,现场指导制造、试验、组装、使用、保养和维修,按照学习和训练的需要,培训在乙方工程师的指导下,甲方受训的人员亲身操作,培训在乙方工厂和其他场地进行,培训设备由乙方选择,所有培训都用英语。
“技术协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为了甲方的利益,用书面或口头方式提供评述、观察、指导、测量和现场验证、解释、建议及其他甲方工厂制造产品所需的协助,所有这些工作全部用英语。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转让设计、制造、应用、试验、保养和维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见本合同附件1。
乙方承认甲方有设计、制造和在中国国内以及下列国家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印度、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越南、缅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国、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澳大利亚、新西兰、埃及、阿尔及利亚和喀麦隆等。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的全部有关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见本合同附件2。
乙方负责对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及可能在乙方用户工厂进行培训,尽力使甲方人员能熟悉并掌握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具体要求见本合同附件3。
乙方负责派遣技术专家赴甲方进行技术协助,其具体要求见附件4。
如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在得到出口许可的条件下以优惠的价格条件向甲方提供生产合同产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在合同期间,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厂生产的合同产品上采用甲方工厂和乙方工厂的联合商标,并用英文写明乙方工厂的全称,还要用中、英文写明产品是甲方在乙方许可证项下制造的。
第三章价格
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的合同内容和范围,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费用分为两部分:
3.入门费为美元(大写:美元)。上述价格为固定价。
3.合同产品或者类似产品在考核并销售后,开始提成,提成费以甲方合同产品净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提成率为3%(百分之叁)。
上述全部合同价格包括全部技术文件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本章所述的价格只是购买专有技术的,不包括购买或运输任何硬件、设备或其部件的费用。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国银行。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通过国银行支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本合同3.条所规定的入门费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给乙方。
4.合同入门费的30%(百分之叁拾)计美元(大写美元),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之日起,不迟于天,经核对无误支付给乙方:
a.乙方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同一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b.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7。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三份。
d.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9。
4.入门费30%(百分之叁拾)计美元(大写: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后,不迟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单据之日起天内,经核对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交付的空运单影印件两份,及甲方说明全部资料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收到的证明书。
上述证明书应在空运单印戳日期后天内寄交乙方。
4.入门费的25%(百分之贰拾伍)计美元(大写美元),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训工作,并在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天内,经核对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主签署的说明培训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证明文件一份。
.4入门费15%(百分之拾伍)计美元(大写: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后天内,经核对无误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双方按附件5规定签署的考核产品考核、验收证明书的影印件一份。
根据第7章规定,在考核产品的'检验和验收以后,按3.节规定的提成费按下列方法支付:
4.每年12月31日以后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的产品实际销售量及净销售价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自费指派查帐人员校准总销售情况报告。
4.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天内,经核对无误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该期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八章规定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技术文件的交付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交付内容和时间,在北京机场交付技术文件,经caac交给(中国公司,地址:中国北京大街号)
纽约机场空运单印戳日期为技术文件的实际交付日期的凭证,甲方将带有到达日期印戳的空运提单影印件一份寄给乙方。
在技术文件发运后48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项号、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文件详细清单一式两份航寄给甲方。
如技术文件在空运中丢失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不超过30天内,补寄给甲方有关文件。
交付技术文件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每包技术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唛头;
e.重量(公斤);
f.箱号件号;
g.收货人代号。
包装箱内附有详细技术文件清单两份,标明下述内容:
a.项目编号;
b.项目名称;
c.页数和总页数;
d.所包括的图号。
第六章改编修改和改进
改编
6.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不适用于甲方实际的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设备的生产条件及其他条件等),乙方将协助甲方对技术文件进行改编,以适应甲方的生产条件,并由乙方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但这种改编必须从技术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产品的质量。
6.为了协助甲方所需的改编,乙方提供最多为个工程师周的协助,在甲方工厂工作。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在两个月内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文件提供给对方。另一方有免费使用这种改进和发展了的资料的权利。
合同产品的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了这种技术的一方,对方如要求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应征得所有权方的同意。
第七章考核和验收
双方同意在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制造出合同产品后,将对合同产品进行联合验证,其试验方法见附件5。
如合同产品的考核试验表明其性能与附件1中所述的性能一致,考核试验即为合格。双方签署验收证明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持两份。
如合同产品在考核试验中,其性能、技术参数与规定的不一致,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后进行第二次考核试验(如有必要再进行第三次),在试验表明产品性能合格后,双方将按条款所述签署验收证明书。
如产品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考核中未能合格,其责任在乙方,则乙方第二、三次派出技术人员的一切费用全由乙方自理,如产品不合格的责任在甲方,则甲方提供上述全部费用。
如产品在第三次考核时仍未通过,并且责任在乙方,处理方法按8.节执行。如失败责任在甲方,双方将协商如何继续执行合同。
甲方在自己工厂内对考核产品进行试验时,应自备必要的公用设施和材料。
第八章保证与索赔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最新技术并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有关合同产品所有改进了的技术资料。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是完整的、正确的和清晰的,并保证按时交付。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不符合条所规定的要求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在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文件或清晰正确的技术文件寄给甲方。
如乙方对技术文件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条规定的时间交付,乙方应按每迟交一周罚款入门费的比例支付给甲方。以上罚款不超过合同入门费总价的。
按条规定,乙方支付罚款给甲方时,将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技术文件的义务。
无论何时,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如果迟交技术文件超过规定日期6个月,甲方有权按8.条款处理。
产品经3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8.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产,只能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并加年利率8%的利息。
第九章侵权与保密
乙方保证拥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甲方的专有技术的所有权,并在得到出口许可后,在法律上有权向甲方转让此专有技术,如果第三方指控侵权时,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专有技术,也即甲方有权在中国境内和外国设计、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供给甲方的技术文件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文件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已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则甲方不再对公布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章税费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支付。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上述所得税将由甲方从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并代向税务当局缴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税务当局出具的税收单据一份。
第十一章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斯德哥尔摩,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法庭根据仲裁规定进行。
1仲裁裁决是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经双方同意的类似事件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1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签字。由双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如果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6个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权取消合同。
1制造与销售合同产品的合同有效期,从1条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不论合同在任何一种方式下终止,双方之间存在的债务及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不受任何影响。在合同终止后,欠债人应承担义务,直到欠债人向债主付清全部欠款为止。
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写三,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和补充,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讯用英文进行,正式通讯应以书面形式,用挂号信邮寄一式两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
1.中国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大街号
电传:
2.
地址:中国施市
电传:
3.联系人:
乙方:
1.国公司
地址:国州街号
2.联系人:
电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1.中国公司国公司
(签字)(签字)
2.厂
(签字)
甲方(受让方):
乙方(转让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本合同由乙方将 (以下简称该技术)转让给甲方,并协助甲方解决小试、中试及临床申报上的问题。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技术转让方式及所有权约定;
1.乙方同意将该技术所有权一次性转让给甲方。
2.转让后该技术的所有权、生产权归甲方独家所有。
3.该技术任何形式的技术改进、申报权归甲方独家所有。
第二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及协作事项如下:
1. 该技术 。
2. 该技术 。
3. 该技术 。
4. 不低于 g的该技术 ,并对所有技术材料负有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技术切实可行,能达到乙方提供的各步收率和质量,终产物符合 要求。
5. 其他协作事项:
第三条 技术转让期限及交接方式:
1.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甲方移交所有相关小试、中试及制剂完整工艺资料等技术资料;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各步中间体、终产物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3.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产品主要杂质的结构确认资料和少量样品;
4.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供不低于
g的中间体以及最终产物成品样品。
5.提供的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为纸质文件和电子版资料各一套。
6.技术转让交接方式: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履行完毕后,所有该技术转让相关技术料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到甲方所在地当面交给甲方,甲方收到的向乙方出具收条。
第四条 技术转让费用及付款方式:
1. 技术转让费用总额为 (¥ 万元)。
2. 技术转让费用由甲方 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①在签订合同 个工作日内支付技术转让费用总额的,即 。
②甲方完成小试及验证,连续三个批次合格后,支付 ,即 。
③甲方完成连续三个批次中试验证,并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后,支付,即。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国家政策变化;
2.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
第六条 合同达成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技术转让或泄漏给第三方。
第七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技术资料和工艺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由乙方转让给甲方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赔偿甲方损失。
第八条 除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否则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
第九条 双方确定: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被SFDA退审,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应该支付合同规定的所用款项。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李剑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国家政策改变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
1.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编号: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账号:电子信箱:专利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一)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二)发明人/设计人:.(三)专利权人:.(四)专利授权日:.(五)专利号:.(六)专利有效期限:.(七)专利年费已交至.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一)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二)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第五条(一)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专利证书及副本等。
3.乙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年费缴费凭证(或专利局的专利登记簿),在专利权撤销或无效请求中,中国专利局或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等。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6..(二)交付资料的时间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转让费后日内,乙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甲方将转让费交付给乙方后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其余的资料。
(三)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乙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甲方,并将资料清单以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甲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甲方。全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六条 过渡期条款(一)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专利局登记公告之日,乙方应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这一期间,所要缴纳的年费、续展费(对年月日前申请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由乙方支付。
(二)本合同在专利局登记公告后,甲方负责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如办理专利的年费、续展费、行政撤销和无效请求的答辩及无效诉讼的应诉等事宜。(也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在过渡期内,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条本合同签署后,由方负责在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八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第九条乙方向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订立时,本专利权不存在如下缺陷:
1.该专利权受物权或抵押权的约束;
2.本专利权的实施受到另一个现有的专利权限制;
3.有专利先用权的存在;
4.有强制许可证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计划推广许可”的情况;
6.本专利权项下的发明属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如果不如实向甲方告知上述权利缺陷,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使用费,并要求乙方补偿由此而支付的额外开支。
第十条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在本合同成立后,乙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陂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乙方无恶意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不向甲方返还转让费,甲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
如果本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乙方有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返还转让费。
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本合同成立后,由甲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 2.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地址:账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4.对乙方和甲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乙方纳税。
5.对乙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乙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6.对乙方是中国的公民或法人,而甲方是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则按对方国家或地区税法纳税。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
2.;
3.;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第十四条对乙方:
1.乙方拒不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转让费,并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资料办理专利权转让手续(包括向专利局做著录事项变更,每逾期一周,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返还转让费。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元。
对甲方:
1.甲方拒付转让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资料,并要求赔偿其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元。
2.甲方逾期支付转让费,每逾期(时间)支付违约金元;逾期两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元。
3.根据第六条违约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元。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
2.;
3..第十七条 争议处理(一)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二)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1.专利——指乙方许可甲方实施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 2.合同产品——指甲方使用本专利生产的符合企业标准或说明书的系列产品,简称产品,其名称为:或或其他。
3.企业标准或说明书——指甲方制定的系列产品中每种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说明书,其规定或说明的性能和功能指标,必须至少能够体现产品的实用价值。
4.专利权转让——指乙方将本专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甲方(全国独家买断),即甲方拥有接收专利资料(《专利证书》等)原件,设计、试制、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办理专利著录事项变更登记,将专利权再转让或再许可,以及在此技术基础上申请新的专利等全部权利。
5.试制期——指签约日起至其后的叁拾日止。试制期内,甲方必须尽力设计、试制合同产品,并制定企业标准或说明书。
6.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与合同双方的自然人或其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单位或个人。
7..第二十三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为保证双方能及时交换意见,约定以电子邮件作为商议合同条款交换意见的方式。收到对方合同草案或意见,必须在个工作日以内,确定或修改,并发电子邮件给对方。过期答复,则本合同条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议。
2.本合同自签约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发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时,甲方以有效证明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终止执行,已发生的费用不再退还或结算。
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份,乙方、甲方、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合同签订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关及双方所在地的专利管理部门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双方的重要来往函件不论寄或发(挂号邮寄件、电子邮件发的扫描件、传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签字盖章为有效。
5..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技术转让合同,包含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转让人与受让人进行技术转让,应当签订书面的技术让合同,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技术秘密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及工业化程序。本条应有以下内容:
1、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的项目名称;
2、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行业;
3、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所具备的技术性能、达到的技术指标;
4、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的成熟度、使用程度、经济效益、预计年产量、预计年产值、设备的生产能力等。
二、转让的技术秘密的技术情报及提供的资料和提交的期限、地点、方式。本条款应有以下内容:
1、转让合同中应明确该转让的技术秘密应提供哪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不能用“等等”表示;
2、转让合同中应明确提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的具体时间,是一次性还是分阶段性提供,及每次提供的具体内容和份数;
3、转让合同中应明确应提供的技术情报、技术资料以何种方式,在什么具体地方提供给受让方。
三、使用非专利技术范围。
本条是约定使用非专利技术成果的范围,应有以下内容:
1、可以使用的地区;
2、可以使用的方法。
本条款不应有使用时间的限制,如果受让人掌握了转让的非专利技术,可以永久使用,直至该技术被新技术取代。
四、转让费及其支付方法。
本条应有以下明确的约定:
1、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费用(用大写标明);
2、转让费支付的时间,可约定一次性或者分期支付;
3、支付转让费用的地点和具体时间。
五、违约责任。
本条应有以下四种违约责任的约定:
1、转让人未按合同的约定转让非专利技术,包括1)转让不成功;2)只部分转让;3)转让的技术存在严重缺陷;4)转让的技术使用后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指标;5)转让人没有提供技术资料;6)转让人没有提供技术指导;7)或者转让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技术指导不到位。
2、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约定的转让费,包括1)拒不支付;2)延迟支付;3)支付不足等情况;
3、转让人或者受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包括1)故意公开技术秘密;2)过失公开技术秘密;
4、转让人或者受让人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了合同规定的范围,构成对非专利技术约定使用权的侵害。
六、技术指导的内容。
本条应包括:
1、要求转让方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设备、技术资料、配方等;
2、要求转让方进行技术培训、指导、交流;
3、要求转让方进行现场技术演示、排除障碍;
4、技术指导相关费用的承担:如差旅、伙食补助等。
七、后续改进技术的'提供和分享。
本条是指在技术合同转让有效期内,一方或双方对技术的改进后,转让人和受让人对其后续改进技术成果享有使用权和转让权。如果合同中对此没有约定,不享有使用权和转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