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个人的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一、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双方约定如下: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取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借款方自使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借款期内,年利为。若借款方未按期归还款项,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承诺自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未归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如因国家变更利率,需变更合同条款,双方应签订变更合同文件,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借款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免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如抵押品到期未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如需有保证人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借款方有义务偿还保证人。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善协商或由第三方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意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
借款人:
连带保证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