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石料采购合同样本
甲方:以下简称供方
乙方:以下简称需方
一、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及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同合同内容。
二、 质量要求
符合产品国标和行业标准。
三、 交货方式及地点
供方负责送货到工程所在地并卸货。
四、 运输方式及费用责任
运输方式由供方自行决定,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按照计算方式计算损耗量。
六、 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包装标准以不损坏货物为准,包装不回收。
七、 验收标准及方法
按照产品国标和行业标准以及订货标准进行验收。如有异议,供方应及时协调或退换货。
八、 随机备品、配件工具及供应办法
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相关技术说明资料每个项目部 份。
九、 付款方式
1.货到验收合格后供方结款方式为:;
2.需方付款前,供方应提供相关票据,并到需方财务部领取支票。
十、 违约责任
供方若迟延供货超过协议规定时间,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货物价差、误工费等损失。供方承担产品质量缺陷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需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价差等损失。
十一、廉政条款
合作双方需遵守廉政条款,禁止以礼品、折扣或吃请等方式影响合同履行。一旦发现,对合作单位将给予经济处罚,扣除合同款的50%,并断绝与其合作的关系。对公司人员也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所有合作单位需严格遵守合同要约,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供方按合同付款程序及时给予拨款。未能按时拨款者,需财务部经理或公司经理给予合理解释。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尝试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可向廊坊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