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房屋转让合同样本
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甘肃省以及兰州市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卖方和买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以下房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卖方将自己双限认购书所规定的位于静宁路北口、由兰州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一号楼单元室的房屋出售给买方。认购书约定的建筑面积为
㎡(以双限房认购书为准)。
二、卖方所出售房屋应是百分之百私人产权房,买方在购买该房屋时所付款项是该房屋百分之百全额房款。在接受钥匙入住和办理房产证时,如兰州城投公司和有关部门要求缴纳房款,均由卖方负责办理缴款事宜,买方无需任何责任和义务。
三、卖方和买方议定的上述房屋的出售价为人民币万圆整(大写:圆整)。在签订合同时,买方应先付元订金。当与城投公司完成认购合同更名手续后,买方将剩余房款
元一次性付清。双方以银行转账付款回执为付款依据。卖方根据此向买方出具收款收据。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即时起归买方行使,其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由买方使用。
四、卖方在收到买方诚信订金后,应协助买方将上述房屋更名到买方名下,并应注明上述房屋应缴城投公司房款已缴清或未缴清(未缴部分在买方付款时预留,待城投公司通知缴款时代缴)。卖方应提供该房认购合同、购房交款发票原件等相关所有证明文件,并出示本人与共有权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五、卖方保证自己对该出售房屋拥有处分权,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无其他拖欠费用,该房屋出售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无其他共同所有权和其他权利。否则一切后果由卖方自行承担。
六、由于现实原因,上述房屋暂时无房地产权证,经双方协商,今后该房屋办理产权证,如有需要,卖方应协助买方办理相关手续,给与配合。在为买方办理房地产权证过程中,需由购房方缴纳的一切税费由买方自行承担,与卖方无关。
七、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履行,一式三份,卖方、买方和证明人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三、若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卖方和买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委托方(盖章):受托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