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综合 > 正文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2024-08-30 18:32:09综合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导语】下面是热心网友“vbgra3351”整理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供大家阅读。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第一章 简述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化及员工遵守法律法规的主动性,向用人单位提供高品质、更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务公司的三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公司签订合同并派到用人单位的人员,是指在用人单位从业暂时性、辅助或替代性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严格控制劳务派遣人员的总数,不能超过其总用人人数的一定比例,实际占比按照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劳务派遣人员需向公司如实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儿女证实、最近体检报告及个人信息(需亲笔填好以确保精确)。如个人信息有变动,需及时联系公司。因虚假材料导致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第四条 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内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照公司制订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其它管理制度,忠于职位,诚信友善,服从公司和用人单位的监管,积极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 劳动合同及实习期

  第五条 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不能低于2年,实习期按《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执行。

  第六条 在用人单位书面要求下,劳务派遣人员需与公司协商确定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宜,续签须在原合同期满后进行。

  第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执行、变动、消除、停止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均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

  第八条 劳务派遣人员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时,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物件、财务及技术文档的交接,并有责任对公司及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开展保密。

第三章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要求

  第九条 劳务派遣人员在上岗前应学习并了解公司及用人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遵照用人单位的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

  第十条 在派遣期内,公司或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求及其劳务派遣人员的技能,调整其岗位。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依据工作岗位的特性,依照相关政策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 劳务派遣人员如因工受伤,应依照有关规定申报工伤,并合法享有有关工伤待遇。

  第十三条 若劳务派遣人员发生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有权随时把它退还公司,由公司进行重新派遣或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标准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 失职渎职、营私舞弊,损害用人单位权益的;

  4. 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 隐瞒个人真实情况,造成公司与用人单位有关用工信息出错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若劳务派遣人员发生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务派遣人员及公司,把它退还公司,由公司进行二次派遣或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1. 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时无法恢复从业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务派遣人员通过培训和工作岗位调整后,仍无法胜任工作的;

  3. 在派遣协议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造成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并经三方商议未达成协议的;

  4. 用人单位因生产运营变更或业务流程再造而依法裁减人员的;

  5. 常规工作查验三次未履行工作职能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无故持续旷工三天以上;

  6. 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到期的;

  7.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第四章 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时间

  第十五条 劳务派遣人员每月工作日应按照法定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 依据工作职责的需求,用人单位可适时调整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劳务派遣人员应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目标;如果需要加班,必须经用人单位职能管理部门责任人同意,并在劳务派遣人员同意后发放加班通知单;如遇加班,单位应分配劳务派遣人员调休,若无法分配调休,则需按照劳动法支付加班费,且加班费的付款方式与其工资发放方法相同。

第五章 劳务派遣人员薪水、保险和福利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同酬的权力。用人单位应基于同酬原则,对所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公司同类岗位劳动者实行相同的薪资分配方式。用人单位若没有同类岗位,则须参照同地域相近岗位的劳动者薪资标准。

  第十八条 公司负责为劳务派遣人员交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孕及下岗等五种社保。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及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务派遣人员薪水由公司直接支付或由用人单位代为支付,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的十五日以前,若正逢节假日,则可延期。

第六章 劳务派遣人员的假期

  第二十条 劳务派遣人员的法定假期休假及待遇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享有带薪年休假权利。

  第二十一条 劳务派遣人员在用人单位的休息与休假,须按照国家和用人单位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二条 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由公司及用人单位共同实施。第二十三条 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晚到、早退、旷工等状况。

  第二十四条 劳务派遣人员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考勤制度,按时到岗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 劳务派遣人员违背考勤制度的,按照用人单位管理制度解决。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若上述规定与公司管理规范不符,应依照公司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规范自20xx年7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