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货买卖合同汇编11篇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经甲乙双方友好商定,关于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服务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就买卖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原则,签订本合同如下条款,供双方严格执行。
产品信息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验收及运费、发票
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由直接运往甲方公司所在地,运费由乙方负责。检验合格后,公司于收货之日起10天内通过银行托付货款。
乙方应随货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包装及包装费承担
包装费仍由乙方负责。
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在交付甲方签收之前所有权及货物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甲方签收之后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若发生战争、洪水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则在不可抗力消失3天内,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新的交货和付款期限;
乙方拒不交货或交货不足及或迟延交货超过3天的,卖方应以迟延交付的货款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如若甲方因此要求解除买卖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退还甲方已付货款;乙方供货数量不足,按不足部分货款的20%计赔。质量不合格,则重新酌价。如若不能按时履行交货义务时则应提前20天通知对方,并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迟付货款,则按照应付未付款总额2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未能提供发票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直至乙方提供发票。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等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完善,补充协议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玉米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玉米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玉米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玉米的种植面积为 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玉米 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玉米,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 元。玉米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交货的时间为 年 月 日;交货地点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玉米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玉米作物的病虫害,提高玉米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 元
1公斤;化肥 元1袋;农药 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售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购买者(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三条 乙方在前应向甲方给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上述定金在乙方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为:
第五条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在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依法取得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的,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除本条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第九条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在交易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碍,有关按揭、抵押、租赁、税项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办妥。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日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支付违约金。
2、如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依法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原告:有限公司
住所: 市 区 路 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被告::有限公司
住所: 市 区 路 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联系电话:
被告:,男,汉族,年 月 日生,住址:,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货款 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元;
三、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被告从原告处购得 元货物,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是,但至今未付货款。
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予支持。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或姓名:;
厂牌型号:;
车架号/VIN码:。
2.车辆(是或否)因为质量问题而进行过更换、退货或主要零部件的维修、更换,原因是。
3.二手车技术状况表见附件一。
4.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过户手续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车款;
□合同签订之日,交付订金元(大写:元),
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元(大写:元);
□其它支付方式,如使用汽车消费贷款等支付方式以补充合
同形式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过户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即元(大写:元);甲方承担%,即元(大写:元)。
车辆过户时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过户手续办理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过户、转籍手续。
甲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甲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甲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属地的车辆,乙方确认已经了解注册地对于迁入机动车限制性规定,确认该车辆符合当地注册登记标准。如果因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当地注册登记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条、车辆质量与质量保证
1.甲方为法人的或通过法人机构委托销售、拍卖的,应按照附件一提供二手车技术状况表,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2.车辆完成交易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个月的质保,质保范围为。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或甲方故意隐瞒相关车辆信息,包括三包记录、维修记录、改装记录等,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乙方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本车价款的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相应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车辆并承担相应损失。
5.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委托第三方调解解
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他约定
附件一:二手车技术状况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买方:
卖方: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就汽车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二、付款方式、期限
三、交货时间、方式、地点
四、验收方法
五、其他约定事项
1。买方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
2。卖方代运,以卖方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向买方办理托收承付。
3。卖方为买方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卖方除向买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 元/辆。
4。产品质量:按卖方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卖方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5。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六、违约责任:卖方逾期交货(铁路运输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向买方付违约金 元/辆。买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 %向卖方付违约金 元/辆,并付 %利息(月息)。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修订或撤销的协议书。一方因故要求变更合同,应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电)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三份)。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卖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买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所有权在自已名下的具备以下条件的二手车出卖给乙方;
车牌号码:;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第二条 车款
甲、乙双方自愿达成车辆买卖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车辆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2、甲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车辆所有权在甲方名下期间,如果有因车辆而与第三人产生的债权债务和低押担保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偿还第三人款项,与乙方无关。
3、甲方保证该车在过户给乙方前车辆没有中断过车辆检验和中断过交付车辆交强险的情况。
4、车辆过户给乙方前的一切因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由甲方承担;过户给乙方后的因车辆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交通事故给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等与甲方无关。
5、甲方保证车辆卖给乙方之前所有国家要求必须交付的税费及保险费用要交清楚,保证车辆在卖给乙方后乙方在车辆到期检验时不产生车管所、保险公司等部门要求补交的费用。
6、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好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车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车辆过户给乙方后,甲方将所有过户后的相关证件、车辆、随车工具等当面交给乙方,乙方立即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
8、甲方收到车款后,立即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项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解决不成提交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五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卖方一份,买方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卖方签名:
买方签名:
年月
车主:买方(承买人)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车身颜色:
车牌号码:行驶公里:
发动机号:燃料:
车架号码: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购置税(费)证□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定编证(使用证)□营运证□备胎□千斤顶□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
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在天内,
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
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
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年月日时分以前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年月日时分以后发生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本协议一式份,买方份,卖方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方:卖方: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出售方:
地址:
收购方:
地址:
鉴于甲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旧物品,乙方有意收购其物品,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废品出售与收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标的物
1、名称:
2、规格:
3、单价:
4、数量:
5、重量:
二、提货
1、乙方上门提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之内或者甲方指定的时间自行组织车辆到甲方指定的废品仓库提货。
2、乙方提货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废品进行计量:
按件计量物品:由双方共同点数,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按重量计量物品:在甲方监管下,乙方装车后到甲方地磅房双方共同过磅,确认数量、重量。
3、乙方自行负责废品的装卸、运输和安全,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装卸、运输途中废品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4、废品计量完毕,乙方缴纳废品收购款后,凭甲方开具的相应单据将废品运出厂,出厂时应接受甲方门卫的检查。
5、乙方上门提货人员限于乙方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或乙方书面授权的员工,乙方如需变更授权人员,应提前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授权书应加盖乙方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货。
三、结算
1、乙方应在提货之前预付废品收购款的%至甲方指定账号,每次乙方上门提货,双方对废品计量无误后,以书面形式确认废品收购款金额,乙方再支付剩余价款,否则,乙方不得将废品运出厂。
2、如乙方以现金交付废品收购款,应在确认废品数量后,将废品收购款交至甲方财务单位并取得加盖公章的收据,否则,不得将废品运出厂。
四、废品处理
1、甲方根据本合同出售给乙方的废品均为已经使用过的废弃物品,甲方不保证所销售的废品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质量或技术性能负责,无论乙方将废品用于何种目的,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废品上有包括商标、专利、图片、甲方企业名称等一切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有关的标识,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直接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前应确保该等标识已经销毁去除,确保废品在外观上不能被辨认为甲方产品。
3、乙方应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甲方所销售的废品,乙方应承担在废品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
五、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后天内,缴纳给甲方履约保证金元。
2、乙方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日,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所交付的废品中,没有违法物件。
2、在乙方履行本合同权利、义务的时候,甲方要积极配合。
七、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应有的行政许可及相应处理能力,并保证在甲方工厂装运废品时,遵守安全作业规则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乙方人员作业过程中造成任何财物损坏或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在甲方厂区内发生人身伤亡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2、乙方在甲方工厂作业时,必须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协调,不得损坏甲方财物,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并保持废品仓库和厂区的清洁,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4、乙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之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人公开。
5、乙方保证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将未去除甲方标识的废品直接转让的任何方式侵犯甲方及其关联企业知识产权。
6、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不得有包括但不限于挂靠、借用、冒用其他公司营业证照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按时到甲方工厂提取废品的,每逾期日,应按该批废品价值的%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日或合同期内逾期超过次的,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之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提取废品时将其他物品带出甲方工厂的,按所带物品的双倍价值赔偿甲方,并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装运废品时,混装两种以上废品的,统一按价高的废品结算废品收购款,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及时举报甲方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乙方侵犯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知识产权或违反保密承诺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因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将废品出售给第三方,乙方除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出售给第三方的价格低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差价损失。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方均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前天通知乙方即可,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补偿责任。
十、争议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执行,积极照办。未尽事宜应本着依照合同精神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人工填写的内容不得涂改或添加,如有涂改或添加,该涂改或添加无效,但合同双方认可或均盖章确认的除外。
甲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责任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同编号:
甲 方:公司
乙 方: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严格按图纸及技术要求加工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要确保质量,若检验不合格,甲方要求乙方及时退换。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铝合金盒。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甲方付全款 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合同款项义务时,合同的物属于 乙方 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快递 费用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电汇、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50%,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甲方所在地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友好协商。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的货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小写。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
保险
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地址:
签定时间: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第三篇:二手货车转让合同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