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买卖合同简单合同(锦集12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油漆购销达成以下条款,作为双方履行购销合同之准则: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及金额
注:
1、颜色以甲方确定的样板为标准。
2、供货数量以实际为准。
二、供货方式
由乙方帮助组织送货到甲方指定库房,由甲方负责组织卸车及费用。
三、供货期
当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出书面订货单,乙方收到甲方的每次订货单之后7日内按订货单数量供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提交要货计划,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的30%。
2、为定金,乙方根据此计划安排生产、送货,货到工地、签收。
3、方可卸货,甲方从签收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尾款。
五、验收
甲方在验收时当场签收(盖章或签字),作为结算的依据。甲方指定的现场签收人为。
六、技术要求
甲方在施工之前,乙方对施工操作、注意事项进行指导,并提交有关施工技术、产品性能的详细资料。甲方必须按技术要求施工,如违背施工技术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乙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接受合格的货物,则无权收回已支付货款;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甲方可以拒绝并拒付货款。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以合同内容为依据,本着相互谅解,相互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向有关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向提请诉讼、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从签署之日起立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甲方未付清订单的所有货款前,该订单所列之货物的所有权为乙方所有。
4.已调色的产品概不退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号: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卖方: 法人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买方: 法人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号:
承运方:
电话: 传真: 邮编:
买方、卖方及承运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棕商品;承运方同意承运卖方出售给买主的下述商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品种、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二、交、提货方式:
由卖方委托承运方将粉煤灰运到买方指定地点,具体的工地名称、运距运费、买方收料人见附件。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卖方委托承运方将上述商品以汽车运输方式运到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买方应在向卖方提交每次粉煤灰计划用量的同时,向承运方书面告知其指定的运输目的地,否则,发生的运输错误所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运输费用的计价方式为:(1)凡运输里程在40公里(不含40公里)以上的,运费一律按元/吨公里计价;(2)凡运输里程在40公里(含40公里)以内的,运费一律按20元/吨计价,运输里程以卖方送货点至买方收货点的实际公里数为结算距离(准确公里数见附件),该合同价为含倍价。
该合同价为含税价。
四、运输赞用的支付方式:
为方便结算,三方同意按以下约定由卖方对运输费用实行代收代付:
承运方同意,其应收取的运输费用由卖方代收代付。
买方同意将应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直接支付给卖方。
三方同意实行两票结算,货款发票由卖方向买方出具,运费发票由承运方向买方出具。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
以卖方送货单数量为基准在买方的地中衡进行计量复验,磅差在3%o以内、以卖方的地中衡计量为准,由买方承担磅差部分:磅差超过3‰部分,以公平地中衡计量为准,买卖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是买方的原因由买方承担,是卖方的原因由卖方承担。
六、验收质量标准、方法及异议的提出:
卖方提供GB/T1 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国家标准的粉煤灰。
买方如对卖方提供的粉煤灰质量有异议,应在承运方包运到买方指定地点时提取粉煤灰样品(买方如未提出提取样品视为卖方提供的粉煤灰符合国家标准)。取样部位由买卖双方共同确定,所取样品混匀后分为三份,一份供买方检验,一份由卖方检验,第三份封存。封存样品由买方保存。若双方对质量检验结果仍有争议,第三份样品将送交卖买双方共同指定的,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买方按批次购货应先款(该款项应包含向承运方支付的运输费用)后货,本合同期内粉煤灰的单价随行就市。如有价格变动,卖方应提前在价格变动之前的七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卖方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须对其进行确认认可:收到买方确认函后,卖方可延续供应;如卖方在通知价格变动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买方的确认回函,卖方可停止向买方供应粉煤灰;如在卖方价格变动之后七个工作日内收到买方的确认函,卖方以变动后的新价格向买方恢复供应粉煤灰;如在卖方价格变动之后七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买方的确认函,本合同终止执行。
7.每月2 5 日为卖方对账日,买方应在月对账日后15个工作日内到卖方财务部核对 数量、单价、预付款、余额,并以书面形式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予以确认。买方逾期不予 核对的,卖方将视其情况停止发货。
发票开据:卖方和承运方开据发票的依据以7.所核对的内容为准。
八、其它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买方如需要卖方提供粉煤灰时,买方应在当日17:00时将粉煤灰计划用量及粉煤灰品名,电话报到卖方调配中心值班室,然后在次日上午10:00一一11:00电话询问卖方调配中心值班人员实际安排情况。如果买方未按前述方式办理,卖方有权拒绝提供粉煤灰于买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损失均由买方自行承担负责,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卖方原因造成粉煤灰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买方原因造成粉煤灰出现质量问题,由买方自行承担责任,
当承运方将粉煤灰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时,买方应对运到的粉煤灰进行书面签收,同时,买方应保证运到的粉煤灰能顺利卸货,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卸货时间超过3小时的,则每超过一小时(不足一小时按半小时计算),买方应按整车运输费用的1%向承运方支付停车等待费用。若因买方原因(例如买方储灰库已满)导致粉煤灰不能完全卸货,则买方应以未卸粉煤灰的吨位按本合同等条的运费计价方式向承运方支付回程运输费用。
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电厂发电不正常或电厂停发电、设备检修)等,卖方应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在此期间卖方不能满足买方计划用量不属于违约行为。
买方应在每月26日之前向卖方提供下月粉煤灰用量计划(凭传真件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如买方临时用量较大时(200吨以上),应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因卖方未向买方提供粉煤灰,或者提供的粉煤灰数量不足时,由买方自行承担责任,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承运方汽车运输粉煤灰的特殊性,当买方在卖方处的货款不足以运送一车粉煤灰的金额和运费时,卖方可暂停向买方提供粉煤灰;街买方补足货款和运费时,卖方恢复向买方提供粉煤灰。暂停期间,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如发生纠纷,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
如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电厂发电不正常或电厂停发电、设备检修)等,卖方应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在此期间卖方不能满足买方计划用量不属于卖方违约。
买方应在每月底前向卖方提供下月粉煤灰用量计划(凭传真件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如买方日用量较大时(200吨以上),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由飞翔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合同期: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壹式五份,其中买方持壹份,承运方持壹份,卖方持叁份。本合同自叁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卖方授权代表(签字): 买方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运方(盖章):
承运方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年月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鉴于甲方房屋存在贷款,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办理贷款变更手续,变更后乙方继续还贷。
四、甲方在年月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五、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七、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一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监证机关: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卖方:身份证号:
买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车身颜色:;车牌号码:;行驶公里:;发动机号:;车架号码:;初次入户时间:;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号:;车辆保险险种及到期日:。
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把
3、买方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4、卖方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买方损失。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伍万捌仟陆佰 元整)。车辆过户费用由买方承担。
2、买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付 元。卖方及时将该车交付买方占用使用。剩余价款在车辆过户之后一次性付清。
三、过户及相关问题约定
1、买卖双方就过户问题达成如下共识:协议签订之日,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进行过户等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方支付剩余价款。
2、该车在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卖方交付车辆前)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交通违章均由原车主负责。 年 月 日 时 分以后(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交通违章均由买方负责。
3、协议签订后,卖方于 年 月 日之前消违章、提供车辆所有手续便于买方正常过户,买方于此日之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过户。
四、违约责任
1、协议签订后,卖方需积极、及时的转移车辆的所有权,将车辆交由买方占有、使用。若在约定时间内卖方无故拖延交付或拒绝交付,或是卖方的责任导致车辆在约定之时不能过户,则需向买方支付 元作为违约金。
2、若买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剩余价款的支付,则需向卖方支付 元作为违约金。
五、补充条款
六、争议管辖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买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买方壹份,卖方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补充协议具有与本约定相同的法律效力。
买方: (签章)
卖方: (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XXXXXX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鉴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购买农产品进行深加工。
2、乙方系合法的民事主体,具体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农产品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严格遵守。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以及甲方要求。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购销产品的特性、运输方式、运输里程等因素科学、合理的确定包装方式,应确保运输机储存过程中产品品质不会降低。
2、购销产品包装物购置、人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为分批次交货,每批次交货数量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求确定后提前三日通知乙方。
2、乙方应确保其按照甲方的各批次供货需求交付的标的物是当日从种植地上采摘,当日运送至交货地点。
3、交货地点为甲方生产车间或仓库所在地。
第六条 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负担
1、本合同约定的购销产品采用汽车运输,运输车辆需全程行走高速公路,以确保送货的及时性。
2、本合同约定的购销产品运输、装卸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在产品交货地点双方按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乙方应在发货前告知甲方当批次发货数量、预计抵达时间、运输车辆车牌号及驾驶人员、交货人员姓名及电话。若乙方未另行指派交货人员前往交货地点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员进行交货验收的,视为乙方委托了运输车辆驾驶人员作为其指定的交货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在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当天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产品检验合格。
4、经甲方检验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数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费由乙方承担。
5、甲乙双方对购销产品的验收应采用书面形式记录验收结果,并由甲乙双方指定的交货人员和收货人员签字确认。
第八条 货款结算方式、支付时间
1、乙方按批次供货给甲方,双方在交货地点对当批次供货数量和货款进行结算确认。
2、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实行分批次支付,甲方根据各批次结算金额及时将各批次的货款汇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乙方委托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按批次开具正式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履行交货义务的,应按合同价款总额的10%/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8小时或累计逾期三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通知的各批次供货数量进行供货的,应按合同价款总额的10%/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3、乙方交付的产品经甲方检测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安全和品质标准的,应按合同价款总额的20%/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出现三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届满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发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附件: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证照复印件。
食品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禽畜产品买卖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
2.产品的数量:(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数量:。(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按照通常标准。)
2.产品的检疫办法:。(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按派购任务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不属派购或派购基数以外的产品,按当事人协商的交货期限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合同范本《禽畜产品买卖合同》。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货款部分的%(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对于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部分,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调整。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经有关机构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石材产品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执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石材乃天然产物,石纹及颜色可能有差异,另附产品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第四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
第五条 验收方法
。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20%),交(提)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方不能利用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三)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 方: 卖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厂商合作,拓展市场,延伸服务;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对乙方提供销售奖励政策,为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特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享受促销活动的资格及条件:;
1、乙方遵守甲方销售政策,坚持在合同限定区域内销售,不搞恶意降价倾销,不向区域外市场倒货、窜货。如果有上述情况发生,取消活动资格。
2、积极配合甲方之月度销售政策,集中资源销售甲方产品;
3、本次活动时间内有一个月没有进货或中途中断合作关系,不享受本次活动。
4、基础销量与目标达成要求:
A、基础销量要求:年4-月份累计销售额达到33万以上。
B、成长率要求:较同期成长10%以上
C、进度要求:每月不得低于总目标的20%
D、产品结构调目标:中高价面占比25%
二、销售目标:4-月累计销售目标 单位:万元
三、奖励方式:
1、老板娘购买金银饰品基金奖励:
说明:
A、成长率大于等于10%小于20%,中高价面占比大于25%返利% B 、成长率大于等于20%,中高价面占比大于25%返利%
C、成长率大于等于10%小于20%,中高价面占比小于25%返利%
D、成长率大于等于20%,中高价面占小于25%返利%
2、本次活动另设中高价面(含1元干脆面)销量排名奖:
A、活动对象:参与本次活动的所有签约
客户
B 、考核办法:以活动期间,中高价面的销售箱数进行排名
C、奖励办法:
a、销量冠军奖:奖励价值8000元,液晶电视一台 b 、销量亚军奖:奖励价值5000元,苹果手机一部 c、销量季军奖:奖励价值30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
四、本协议执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市北XX公司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上述内容可以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的表格填写,也可以直接用文字表述)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的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担保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供方:
需方: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①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如附表。
②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③产品价格规定;
④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⑤产品交货方法及费用负担;
⑥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⑦补充条款。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的罚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的罚金。
③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的罚金。
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④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罚金。
⑤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的罚金。
⑥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双方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需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帐号:开户行、帐号:
甲方:正商地产 乙方: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河南工委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建设的地产项目,位于市郑东区龙子湖湖心岛祭城南在建的环湖国际,整栋建筑面积销售事宜,双方达成如下意向:
一、 环湖国际写字楼基本情况
1、 经济技术指标:该写字楼规划用地面积约65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313
平方米,层高21层。地上建筑面积为3332
平方米。其中:商业378
平方米,办公2936
平方米,物业1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81
平方米。建筑密度%。容积率
,%,绿地率%,机动车地下停车位494个。
2、 楼层分布情况及建筑设计高度:1~2层为商业,3~21层为办公部分,3楼配有物业用房,单层建筑面积150
平方米。1楼层高为
米,2楼层高为
米,3~6楼办公层高
米,7~21楼办公层高
米。
二、 写字楼总价核算依据
1、 写字楼办公用房:2936
平方米215;
万平方米,计万。
2、
1、2层商业用房:378
平方米215;
万平方米,计833
万。
3、 地下停车场车位:494个215;15万个,计7410万。 总计:4804
万元。
三、 购房款支付办法 首付总房款的50%,余50%做银行按揭。
四、 相关约定
1、 甲方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该栋建筑规划设计的具体参数尽快组织施工建设,并按双方约定时间交房。
2、 乙方确认购买该栋建筑全部产权意向后,可甲方指定账号汇入首付款。即:总房款4804
万元的50%双方完善相关购房手续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总房款50%的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3、 双方约定的验收交房时间为年月日,甲方尽量缩短工期争取提前交付乙方使用。
4、 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交付乙方全部产权并影响乙方使用,每逾期 天按总房价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5、 验收交房时,该项目所有配套工程,如、水、电、宽带、电力、消防、防排烟、装饰装修、雨污水管网、道路、绿化、景观、亮化工程、中央空调、防水、电梯等全部工程同时验收。
6、 本意向书签订后,乙方首付定金20万元,双方在此基础上重新签订完善正式购房合同。
五、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日期:年日年日乙方:月日期:月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和地点: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九条检疫单位、方法、地点、标准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一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账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
产品买卖合同范文三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第三条检验检疫
双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种子检验检疫。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年月日送货到指定地点,运费由方承担。
3.乙方于年月日到指定地点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包装与运输
1.包装要求。
2.运输方式。
3.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年月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七条验收
1.乙方应对种子进行验收,如发现种子数量、质量(发芽率、净度、含水量)
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子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日内处理。
2.双方对种子同时取样、各自封存,样品保存至生产收获。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住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农副产品买卖合同范本(三)
供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交售时间
产品名称:
品种: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售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十四、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有效期至年月日
供方,单位名称:(章)
代表人: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需方单位名称:(章)
代表人: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