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买卖合同10篇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规格、颜色、数量、单价、金额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如果乙方在销售此批货物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乙方有权要求退还商品,甲方应无条件接收退还商品要求。
如果乙方发现大小号不一,或色泽发生错误等,甲方也应提供退换货服务。
第三条交货方式:甲方送货
交货时间:日
交货地点:成都
运输费支付方式:货到时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付款
乙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给甲方壹拾万元整的押金款,逾期不付的将视为放弃本合同。乙方应于货款送达之日起半个月内将剩余款项全额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收到预付款后甲方无货。使乙方造成损失,应偿付乙方此批货款总价5%的违约金。
2.甲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甲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乙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经甲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处理费用由甲方时候补付给乙方。
4.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此合同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妥善保管。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卖方:
地址:邮编: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买方:
地址:邮编: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第二条数量、单价、总值: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装运期限:
第四条装运口岸:
第五条目的口岸: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服装事宜,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一、 产品详情
1、服装分类及价格清单
2、具体服装样衣、布料样品,以经由甲方确认后的样品为准,样品需一直陈列于甲方仓库,以便收货是验货确认。
二、甲方义务:
1、 甲方应配合乙方按时对帐、按双方约定付款。
2、 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样品对乙方交付的服装进行验收。交付时如发现少发、丢失、污损、色差、质量、款式等问题的,甲方有权按照实际合格数量验收,并拒收不合格服装及要求乙方退回处理,产生的后续运输费用及其它可明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甲方负责验收后的服装保管、发放工作。
三、 乙方义务:
1、 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样品进行批量生产,不得擅自更改颜色、面料及款式,应保证产品质量,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如遇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 乙方应依约准时交付服装,并派车运送到甲方指定仓库。
3、 乙方应提供服装样衣及布料样品供甲方备查,如甲方服装样式改变,乙方须及时补充样衣及布料。
4、 如因市场行情波动且被证实的,乙方应在服装调价前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商洽价格适宜,并以书面确认为准。
四、 结算:
1、 月结:双方应于每月21日前对上一个月的订货进行对帐,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开具相应发票予甲方,甲方于次月25日前付清货款,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对帐或让甲方按时收到发票的,甲方付款日期顺延。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票资料(包括开票名称及开票金额),开票金额以当月服装发放数量及金额为准,其中安装工作服费用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展厅制服费用开普通发票。
3、 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发票付款到如下账户:
收款户名: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收款账号:
五、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壹年,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订时间:
年月日
第一条棉花品名、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品种产地等级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棉花质量标准:
第三条包装标准: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鉴(公)证意见:出卖人(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买受人:买受人(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账号:
邮政编码: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 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 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与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就工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日内。
第三条 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须预付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 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务代表: 乙方业务代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刻:20年12月1日
签约地址: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生意勾当,必需履行本合同条目。具体品类(种),需签定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填补的条目可另拥护谈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齐截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门,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 合同签定后,不得私行变换息争除。如甲方遇不成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赞成后,可予变换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换通知单”寄给对方,打点变换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出产的商品,在放置出产后,双方都需严酷执行合同。如需变换,由此而发生的损失踪,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踪,甲方承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钱,由双方当事人商经由议定定,或以国家定价抉择。 在签定合同时,确定价钱有坚苦,可以暂定价钱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第四条 运输体例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抉择。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尺度,甲方严酷执行合同划定的质量尺度,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需平稳,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平安。
第六条 乙方对商品包装有非凡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添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平衡、实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 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划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目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达到站(港)委宛承运单元发运,力争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换运输路线、工具、达到站时,应实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定见后,再打点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刻日,不以违约措置。
第九条 商品年夜达到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踪、贫窭、残损等责任事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抵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供给关资料。乙方在领受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实时向承运部门索取划定的记实和证实并当即具体搜检,实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业,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领受,同时当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日内回覆;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具体记实,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步履用,是以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珍贵商品在7 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发芽。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配合研究,明晰责任,损失踪由责任方承担。领受进口商品和概况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概况发芽,发芽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过时甲方不再受理。乙标的目的甲方提出发芽时,应填写“发芽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发芽单的内容应搜罗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目、残损水平、合同号码、出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什物;甲方接到“发芽单”后,10日内作出回覆,要在30天内措置完毕。
第十一 为削减部门发芽营业,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 元以下、残损在5 元以下均不做发芽措置(零件除外)。对粗笨商品的发芽(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场,发芽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金钱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平易近银行结算法子的划定,商定适宜的结算体例,实时妥帖打点。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体例;对情形不明的生意单元,可采用信用证结算体例,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出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蒙受损失踪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踪时,还应支出抵偿金以抵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度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踪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平易近法院或者仲乘隙构予以恰当削减或者增添。
1.甲、乙两方所签定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出违约合同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打点变换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措置。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过时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是以而支出的现实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平易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划定,按过时提货部门货款总值计较,向甲方偿付过时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现实支出的保管费用。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现实支出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过时付款的,应按照人平易近银行有关过时付款的划定,向甲方偿付过时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抵偿金,保管、调养费用和各类经济损失踪,应在明晰责任后,10天内自动汇给对方,否则,按过时付款措置,但任何仪樾位得自行用扣发货色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缠时,应实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乘隙构申请仲裁或向人平易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统一式4 份,甲、乙两方各执2 份,并送交当地人平易近银行及有关部门,看管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和谈)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用期为1 年,期满双方如无讲话,合同自动延迟。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邮政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 购货方(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ZZZ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与北京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乙方 ) 就工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北京市。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20日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 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 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 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 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 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须预付百分之五十的货款给乙方。
2 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三十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七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务代表: 乙方业务代表:
甲 方 盖 章: 乙 方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甲方:
乙方:
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与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就工服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后附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日内。
第三条 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支票结算。此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须预付的货款给乙方。
2.终结付款额,依据实际制衣件数,经双方认可后的款额支付。
3.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须在内付清乙方全部货款。如有延误,每日须加付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八条 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务代表: 乙方业务代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纺织品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及数量
。
第二条、合同金额
货物总值:元,大写: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样品确认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计元作为定金;乙方出货后15天内甲方将合同款剩余金额万元划入乙方负责人开立的帐户上(帐号为)。
第四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乙方负责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日内。
第五条、交货条件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逾期交货:未经甲方允许逾期交货的.,乙方逾期交货一天扣除除乙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天未交货的,甲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预付款的两倍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取货: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收取按暂缓要货金额1%的仓储费用。若甲方暂缓要货超过15天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重复乙方同意。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款式,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3、及时验货,甲方应在收到货物10天内验货完毕。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须负责更换或退货。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2、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