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车库买卖合同【最新13篇】
卖方:甲,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乙的妻子)。 电话:
乙,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系甲丈夫)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丙,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有的四川省大竹县镇建设路花园苑、期工程(一楼)号车库一间,建筑面积为 20平方米。现甲方决定卖给乙方,乙方明确表示愿意购买。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车库的基本情况
1、室内地面为沙浆找平,室内墙面为搓沙,室外正立面为瓷砖贴面。
2、电动卷闸门已安装,费用已包含在价款中。
3、电已经接通,费用已包含在价款中。
二、甲乙双方约定车库总价款:(包括定金在内),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小写RMB元)。买卖双方的税收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三、乙方于20年2月23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伍仟元整作为定金。在20年3月25日前甲方将车库的房屋产权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用以及用电户头过户到乙方户头上。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四、甲方必须保证所卖的车库没有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和没有设定抵押、保证不被第三方追偿及其他影响买方的利益。如因产权纠纷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赔偿给买方,并且甲方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五、任何一方不得毁约,如有违约,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整。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并到大竹县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场人: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 小区 楼 号车库(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全款。
三、甲方于签订协议之日,将该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对本车库享有所有权。本协议签订之日之前所产生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签订之日后所产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但因房产证抵押贷款所引起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因车库没有单独办理房产证,今后乙方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带给相关协助。
六、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人防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小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 房地产开发公司 或管理处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 )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开户行: ;户名: ;帐号: 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 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编号:
甲方(出售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库)位于第号单位。该车库套内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套计算该车位(库)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万仟佰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按有关规定,该车库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如地震、水灾等;
2、 遭遇非技术所能解决的问题,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3、 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4、 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导致延期,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五、出卖人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过三十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总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交接
车库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买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内办理结算和交房手续,否则按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和看管费。逾期三十天,出卖人有权按买受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买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房另行出售。
七、其他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贰份,买受人贰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附件:车库平面图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签于年月日 签于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面积平方米车库,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库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在年月日前将上述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出卖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甲方将其所有的车位出卖于乙方,现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 甲方将位于 大唐智能花园 小区号的车位卖于乙方。
2、 车位的`具体情况:位置: ,四邻: ,面积:,产权方式为:。
3、 甲方出卖车位的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甲方。
4、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该车位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将该车位及所有手续交付乙方,并且提供身份证件、产权来源等相关证件由甲乙双方会同物业办理相关手续。
5、 甲方保证买卖车位合法,不存在抵押等债务纠纷,否则视为甲方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承担双倍返还的法律责任。
6、 在车位转移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 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延迟付款,应承担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延迟交付车库将承担车库价格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8、 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9、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11、合同附件:车位平面图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 日
甲方(出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身份证号:
甲方有座落于
并保证属于个人所用的合法财产,本人具有独立的处份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这一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1、车位价款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在签订此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2、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车位过户手续时甲方负责有协助的义务。
3、虽然现在双方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但该车位所有权双方同意转移给乙方,乙方对该车位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4、甲方在更名过户之前,不得再将对该车位进行处份(包括抵押、买卖),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包括直接与间接损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办理过户时,甲方不得以车位升值或显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双方签订此协议后,因该车位产生的一切权益都归乙方所用,与甲方无关。
7、甲方应将与车位有关的一切证照交付给乙方,在乙方需以该车位设定权利义务时,甲方应予协助办理。
8、甲方法定车位手续证照下来时应第一时间交由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请法院裁决。
9、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证明人:
年月日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鉴于:甲方和正大五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xx 年12月13日共同签署的《正大五星XX花园补充协议书》(见附件一)约定:正大五星房地产有限公司将正大五星XX花园地下车库32个车位(见附件二)作价抵扣上交利润,作价标准为每个车位710万元,由甲方自行处理变现,正大五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一、甲方将位于贵港市正大五星XX花园地下车库的B5车位,(见附件二)转让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本协议之附件一、附件二的`客观真实,并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三、甲、乙双方约定车位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四、乙方须在本协议签定后三日内支付价款,按时划款到甲方银行账户。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收款银行帐户为: 。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将价款划入甲方上述收款银行帐户时即行生效。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XX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各自承担)。
七、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车位不能办理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须按转让价款双倍赔偿。
八、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九、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合作开发正大五星XX花园补充协议书的有效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地:
联 系 电 话:
风险告知: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库位于“”第号单位。该车库套内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套计算该车库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
风险告知:很多业主都认为买了车位之后就不再产生其他费用,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即使我们买下了车位,还需要每个月缴纳一定的“车位管理费”。这笔费用每个小区收取不同,大概在几十至上百元不等。因此,在购买车位之前最好问清车位管理费的数额与缴纳方式,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三、付款方式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按有关规定,该车库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如地震、水灾等;
2、 遭遇非技术所能解决的问题,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3、 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4、 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导致延期,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五、出卖人延期交库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过三十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总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 车库交接
车库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买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内办理结算和交房手续,否则按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和看管费。逾期三十天,出卖人有权按买受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买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房另行出售。
七 、其他规定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在约定管辖时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贰份,买受人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车库平面图
出卖方(盖章): 买受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小区 幢 号车库卖给乙方所有;甲方出卖车库的同时将车库的`有关收据等手续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二、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时,乙方已付甲方万元整(人民币)为预付款;余款万元整(人民币)于该车库有关手续交付乙方后付清;
三、 甲方须保证上述车库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车库不能办理产权更名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乙方赔偿损失,支付相当于购款20%的违约金。
四、 上述车库的相关权利义务自交付后均归乙方享有,乙方对上述车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之权利。
五、 甲方须保证上述车库能够办理产权登记。并协助乙方办理车库更名手续,若上述车库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须返还购款,并支付相当于购款20%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小区幢号车库(实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甲方保证所出售车库产权无争议纠纷。
二、乙方所买上述车库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已在年月日将上述车库及有关手续移交给乙方。
四、乙方购买上述车库后,与车库有关的所有权利、义务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因该车库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车库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车库产权及使用权。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构留存备案一份。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普洱市澜沧县《康宁家园》28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库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玖万捌千元整)。乙方在20xx车库产权买卖合同范本年5月7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在20xx年5月7日前将上述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20xx年月日
乙方:
20xx年月日
甲方(出售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库)位于名流时代广场第号单位。该车库套内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套计算该车位(库)总价款为(人民币)万佰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拾仟佰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月日前,按有关规定,该车库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买受人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日内告之买受人的,如地震、水灾等;
2、遭遇非技术所能解决的问题,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3、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4、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导致延期,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五、出卖人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三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三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总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交接
车库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买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日内办理结算和交房手续,否则按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和看管费。逾期三十天,出卖人有权按买受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买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房另行出售。
七、其他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起诉。
九、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贰份,买受人贰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