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委托合同11篇
甲方:
住所:
邮编: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做虚拟办公室项目,经双方协商就此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单价1.乙方提供商用虚拟办公地址,提供呼叫中心电话服务,代发信函、邮件并及时反馈,此项服务为元/年,大写:。
2.以客户名义来电,根据客户指令处理商务的联络事宜,提供张/月(含张)以内的文章简单打字服务,超出按元/张收取费用,以上服务为元/年,大写。每月可使用会议室次,限小时/次。
3.提供网页设计,按元/页收取,大写:,网站制作除应交纳域名、空间、推广费用外不另交费用(域名、空间、推广费报价见附件一)。
4.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括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合同的拟订以及商业方面的咨询,不提供诉讼的辩护服务。
二、工作时间1.“五一”、“十一”、“春节”等大型节日正常休息。
平常每周工作7天,每天上午9:00到下午6:00。
2.办公间的人员安排安排专人负责,对于客户的不同要求给与相应的对待,合同期间服务不中断。
三、费用及支付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签约后当天交付,签约年,以营业执照的时间到第年的相应时间。
四、甲方应遵循的义务
1.甲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可留出乙方的单位电话与地址。
3.甲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乙方应遵循的义务
1.乙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和平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处理(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委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合同期满,停租或续签,需另签合同予以补充说明,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转签章页)(本页无正文,为签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保证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推广、销售,本着公平、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乙方负责代理项目及价格
1.代理项目
甲方正式授予乙方代理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设备销售的代理权,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2.乙方代理的设备型号为设备价格(大写):。配置见附件。
二、设备销售货款支付方式
1.设备销售货款支付方式:
(1)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货到交货地点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总金额的%。
(2)付款方式:最终用户需将设备销售款直接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当甲方收到货款%后,甲方在一周内按约定价格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提供代理酬金发票。
(3)甲方开户行:银行,账号:。
2.。
三、甲、乙双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在技术上全力配合乙方工作,但在项目运作的整个周期内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按公司提供的价格出售的设备,项目代理有%的利益,在公司提供的价格上打折后出售的设备,打折部分由代理商自行承担。
3.如甲方没有按时、足额收到设备销售款,甲方有权延缓支付乙方相应佣金,乙方有义务负责对购买设备方的销售款进行追缴。
4.乙方在负责甲方授权项目销售、推广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务、债权和一切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独立承担其全部相关法律责任;
5.乙方在负责甲方授权项目销售过程中,不得有做出不利于正当市场竞争的行为,不得做出不利于甲方对外形象及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约定内容。
6.乙方必须遵守总公司的《技术保密协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及《项目代理合同》等相应合同的所有条款。
7.本合同所签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他方。
四、签署相关合同
甲、乙双方必须签署“CECO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和“CECO知识产权保护合同”,上述两合同必须与本合同同时签署方能生效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期限及签署地点
1.合同期限: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壹年,此前所签合同作废;
2.本合同的签订地点:北京市建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2座11层。
六、合同的中止
1.乙方在代理期间,做出任何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或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签订的本代理合同;
2.乙方不得有擅自出售、抵押、许可、泄漏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签订的本代理合同同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没有履行本代理合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与乙方签订的本代理合同。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未果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经济诉讼解决。
八、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影印无效;
2.本合同附件包括:
乙方营业执照等公司证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商管理制度。
设备配置。
代理商承诺书。
“CECO商标及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和“CECO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以下称该项目),金额已金融机构审批额度为准,引荐甲方与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项目的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建设单位就该项目签订书面的项目融资合同。
二、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方所需资金。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项目融资合同。
甲方因履行项目融资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如果未及时支付,则逾期每日按未支付金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该项目的信息。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
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项目融资到位金额的。
2、居间报酬在甲方与乙方引荐的建设单位签订项目融资合同后每笔资金到位的内付清当期居间费用。
3、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银行账户: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双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作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31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承担单位:
保证单位:
起止年限:
年月日订
委托开发合同
订立合同各方: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调动科研单位的积极性,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明确甲、乙、丙三方的责任,促使科研项目早出成果,出好成果,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科研项目的主要内容
二、科研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或科研项目的重要意义)
三、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
四、科研项目所采用的研究、试验方法和技术路线(包括工艺流程)
五、计划进度(分阶段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时间)
六、科研项目的参加单位及分工
七、所需主要材料,物质条件
八、经费概算
九、分期用款(甲方拔给部分)计划
十、有关单位、专家的评议意见
十一、共同条款
1。乙方对全年的合同执行情况,必须于届满一年之前日内,向甲方和丙方提出执行情况的正式报告。科研任务完成后日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向甲方提出执行情况的总报告,并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科研技术资料,同时抄报丙方。
2。甲方审查乙方完成上一年(或上一阶段)科研任务属实后,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拨付下一年(或下一阶段)的科研经费,并按比例下达所需三材指标。
3。有关部门如资助乙方科研经费,其收益分配办法,由资助方与乙方另签合同规定。
4。科研项目完成并经签定后,乙方对甲方所拨经费,采取如下办法偿还:
(1)乙方共偿还甲方拨付科研经费总额的%,共元。
(2)偿还日期和分期偿还金额:
年月偿还元;
年月偿还元;
......
5。合同执行中,甲方非因国家计划改变,中途无故撤销或不履行合同,其所拨经费不得追回,并得承担乙方善后处理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甲方如无故拖延拨付科研经费,拖延一天,必须按所欠应拨经费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乙方如无故撤销或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成本科研任务,应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退还甲方所拨付的科研经费;乙方如拖延完成科研任务或偿还给甲方科研经费的时间,每拖延一天,应按甲方拨付科研经费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向甲方偿付科研经费或违约金,丙方应连带承担向甲方偿付的责任。
6。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需修改某项条款,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或修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合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合同各方的上级领导部门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法院裁决。
7。合同各方对本科研项目的一切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引用科研项目的数据、科研成果及其他有关资料。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各留存一份。乙方就本科研项目与其他资助科研经费单位所签订的合同,须向甲、丙方交送一份副本留存。
委托单位:(公章)
地址:
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
电话:
银行帐户:
承担单位:(公章)
地址:
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
电话:
银行帐户:
保证单位:(公章)
地址:
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
电话:
银行帐户: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实施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项目,委托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工作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项目内容:
五、项目完成标准、时间与质量考核
六、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元;
2.付款方式:双方约定以下第款执行:
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日之前支付元;
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届满后日内,委托
3.受托方每次领取服务费用时须向委托方提供真实、有效、足额的服务费发票。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协议属于项目委托合同关系,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 方:
地 址: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 方:
地 址: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负责技术交流和谈判,签订有关技术协议和技术附件。
第二条 乙方义务。
乙方负责对外联络和商务谈判以及签订合同协议,必要时组织出国验货或培训。
第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负责在对外合同正式生效前办妥下列批准文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2.订货卡片或设备分交表;
3.国家列入技改项目计划的批件及海关批准的减免税表;
4.凡需办理统一归口审批项目的归口部门批件;
5.凡需办理许可证项目的进口许可证。
因上述批件不能及时办妥而延误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履行地及结算。
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进口货物的境外运输、保险及报关、国内联运等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外运公司凭结算单与甲方结算。
甲方应按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机构的通知按时提取货物,避免延误提货而造成经济损失,联运到货地点为。
第五条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由乙方解决。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由甲方自筹,并于对外合同签订前划拨至乙方帐户。
第六条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工商银行贷款解决,贷款协议由甲方直接与工商银行签订,甲方自行负担利息和还款义务。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由甲方自筹。
第七条 甲方应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前30天经甲方银行向乙方出具合同用汇所需配套人民币保函(包括进口税款)。
第八条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日期前5天内,将与合同货物到岸总价额等值的配套人民币(暂按一美元元人民币计算)划入乙方银行帐户做为开证保证金,待实际付款发生后,乙方须将该笔款项目自存入时起到付款时止所得利息拨还甲方。
第九条 乙方在对外承付款后,即按合同到岸价格向甲方托收%的手续费及4%的银行费用。
第十条 到岸纳税
有关购买对外合同货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工商统一税及其他税款,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货物到岸后需及时报关,并在报关后7日内纳税。逾期将处以罚款直至没收货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合同货物预计到岸日期以及应纳税款总额。甲方须按乙方通知在货物到岸前5天
内将应纳税款汇入乙方帐户,或由甲方按港口外运催交税款数额及期限,直接汇入外运公司帐户,否则甲方将承担由于不能及时纳税造成的滞纳金罚款及不能及时提货造成的其他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一条 垫款处理
由于甲方预付货、税款不足,而甲方又正式书面请求乙方代垫款时,甲方须对乙方支付月息%的垫款利息,乙方对超过垫付款规定期2个月而尚未还清的垫款金额,加收日息1‰的罚金。
乙方也可考虑以项目合作经营方式代垫资金,具体条件另议。
第十二条 结算
本委托合同第8条规定的合同货物配套人民币及第十条规定的人民币税款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由乙方在对外支付货款和代甲方纳税后按实际数与甲方结算。
第十三条 价格变更
在对外签约后,如发生下述情况,乙方应及时预测并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未能按乙方通知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则乙方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1.合同采用非美元货币时,因美元贬值而使外汇额度不足。
2.因合同进度变化,年度用汇指标不能在本年内使用而必须退回原批准部门,并结转至下一年度。
3.由于人民币值下降,而使货物到岸价及税款相应增加。
第十四条 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合同,必须以书面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另行商签有关文件或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证部门证明文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 仲 裁
1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实施进口项目计划。如在执行合同中双方发生分歧,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国仲裁委员会依该委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1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负责技术交流和谈判,签订有关技术协议和技术附件。 第二条 乙方义务
乙方负责对外联络和商务谈判以及签订合同协议,必要时组织出国验货或培训。 第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负责在对外合同正式生效前办妥下列批准文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2.订货卡片或设备分交表;
3.国家列入技改项目计划的批件及海关批准的减免税表;
4.凡需办理统一归口审批项目的归口部门批件;
5.凡需办理许可证项目的进口许可证。
因上述批件不能及时办妥而延误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履行地及结算
4.1 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进口货物的境外运输、保险及报关、国内联运等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外运公司凭结算单与甲方结算。
4.2 甲方应按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机构的通知按时提取货物,避免延误提货而造成经济损失,联运到货地点为。 第五条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
5.1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由乙方解决。
5.2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由甲方自筹,并于对外合同签订前划拨至乙方帐户。 第六条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
6.1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工商银行贷款解决,贷款协议由甲方直接与工商银行签订,甲方自行负担利息和还款义务。
6.2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由甲方自筹。 第七条 甲方应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前30天经甲方银行向乙方出具合同用汇所需配套人民币保函(包括进口税款)。 第八条 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日期前5天内,将与合同货物到岸总价额等值的配套人民币(暂按一美元元人民币计算)划入乙方银行帐户做为开证保证金,待实际付款发生后,乙方须将该笔款项目自存入时起到付款时止所得利息拨还甲方。 第九条 乙方在对外承付款后,即按合同到岸价格向甲方托收%的手续费及4%的银行费用。 第十条 到岸纳税
有关购买对外合同货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工商统一税及其他税款,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货物到岸后需及时报关,并在报关后7日内纳税。逾期将处以罚款直至没收货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合同货物预计到岸日期以及应纳税款总额。甲方须按乙方通知在货物到岸前5天内将应纳税款汇入乙方帐户,或由甲方按港口外运催交税款数额及期限,直接汇入外运公司帐户,否则甲方将承担由于不能及时纳税造成的滞纳金罚款及不能及时提货造成的其他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一条 垫款处理
11.1 由于甲方预付货、税款不足,而甲方又正式书面请求乙方代垫款时,甲方须对乙方支付月息%的垫款利息,乙方对超过垫付款规定期2个月而尚未还清的垫款金额,加收日息1‰的.罚金。
11.2 乙方也可考虑以项目合作经营方式代垫资金,具体条件另议。 第十二条 结算
本委托合同第8条规定的合同货物配套人民币及第十条规定的人民币税款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由乙方在对外支付货款和代甲方纳税后按实际数与甲方结算。 第十三条 价格变更
在对外签约后,如发生下述情况,乙方应及时预测并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未能按乙方通知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则乙方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1.合同采用非美元货币时,因美元贬值而使外汇额度不足。
2.因合同进度变化,年度用汇指标不能在本年内使用而必须退回原批准部门,并结转至下一年度。
3.由于人民币值下降,而使货物到岸价及税款相应增加。 第十四条 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合同,必须以书面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另行商签有关文件或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证部门证明文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 仲裁
16.1 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实施进口项目计划。如在执行合同中双方发生分歧,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国仲裁委员会依该委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16.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另由双方协商修正补充。甲方:
甲方代表:
年月日乙方: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 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资料。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均不得无故变更合同条款。
3. 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4.乙方在甲方指导意见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并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项目其他各方面工作。
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二、相关酬劳及给予方式:
双方约定本项目合格完成后,甲方转让百分之三十的公司股权给乙方,自项目完成后 个月之内完成股权交割登记。
三、违约责任:
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则由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有约定违约金应按照约定进行赔偿。
四、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由 进行仲裁或向 法院提起诉讼。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约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五、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 受托方:
日期: 日期: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项目。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万元,项目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年月日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经双方自愿协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市场开拓和货源组织一事,达成如下内容: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货源组织工作,并为甲方独家进行市场开拓、宣传推广。
二、报酬
甲方按乙方货源组织实际带来的收益给予相应的报酬。报酬按月支付。
乙方货源组织实际带来的收益在元以下的部分,甲方按%向乙方付酬。元以上部分元以下的部分按%付酬。
三、保密事项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所获得的客户资料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当保密。并保证在委托关系解除后两年内不得泄露和利用。
四、其他费用
甲方于每月初向乙方支付元作为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需的费用支出和保密酬金。
五、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反约定,除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支付违约金。
甲方逾期支付报酬的,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已收取费用的三倍的违约金。
六、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项目。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实验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万元,项目完成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