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8篇
为了维护原承包合同的严肃性和充实原合同内容的完整性,确保乙方的权利和经济不受损失,经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特签订以下补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原合同的义务尽快解决群众阻挠乙方经营活动的行为,以便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能顺利进行,维护原承包合同的严肃性。
二、乙方交纳承包金第一期的期限延期到甲方完成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工作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天内交清,后各交纳期期限均按阻挠担误的时间顺延,总承包截止期同时相应顺延。
三、今后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和本补充协议的义务,防止阻挠、刁难乙方经营活动或侵占乙方利益等行为的发生。如再发生类似上述等影响乙方经营使用和使乙方受经济损失的行为,甲方首先按合同承担全部责任,并以乙方经济损失总额的伍拾倍赔偿给乙方。除非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否则,交纳承包金期限及总承包截止期按本协议办法顺延,延长期限合法有效。
四、本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
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15年,甲方从年1月1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年12月30日.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条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订立合同双方:
县公社(乡)大队(村)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三等地亩,四等地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年,从二零年月日起,至二零年月日至。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⒊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斤,斤,斤,……。交售时间是。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元,纳税时间是。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元,公益金元,管理费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⒋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
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县公社(乡)大队(村)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盖章)
乙方户主:(盖章)
甲方:X X村九组
乙方:X X村十二组村民李XX
xx合作社于1991年搬迁到九组,该址对换给九组集体所有,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甲方将原合作社旧址承包给乙方发展企业。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原合作社:东西长米,南北长米,面积为亩,现有破瓦房11间,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00元,乙方必须在使用前先交当年的承包款2000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为1996年1月1日一20xx年1月1日,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建的一切不动产归甲方所有,机器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水、电设施及费用甲方不负责。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绍修甲方现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证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双方重新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X村九组 乙方:X X村十二组村民李×X
代表人:X×X
X X X X年X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以下简称乙方)承包(以下简称甲方)商务中心的经营,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协议期限
1、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期满如有一方要求续约的,需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对方,如双方同意续约的,需要重新签订书面协议;如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无续约书面意向,则本协议期满时终止。
二、租赁协议内容
1、乙方租赁甲方酒店首层大堂商务中XX,仅作为经营代购机票、火车票、旅游、打印、复印、传真等配套服务。
2、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租金按月支付甲方,从年月日开始计算,每月的前日为支付当月租金的时间,逾期交纳的,甲方按逾期金额按日向乙方收取%的滞纳金,若乙方拖欠租金一个月,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约,并不退回乙方押金。
3、甲方为乙方安装电话一部,每月元座机费,通话费按照电信结算单交纳,内线,乙方每月交纳宽带费元、水费元(含洗澡),电费按电表计算每度元,乙方人员如需在甲方职工食堂用餐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承包期内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令、合法经营,若因其经营给酒店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例如:和客人发生的其它冲突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需按照本酒店的至的上班时间来营业,不得给酒店造成任何影响和顾客的不便,如有其他原因停业2天以上需提前向酒店总经理说明。
6、酒店部门或个人不得经营商务中心所经营的业务,酒店维护商务中心的经营权益。
三、其他约定:
1、乙方独立经营,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2、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在协议签订当日需交付押金人民币元(小写:元),押金每年年底退还并于年初再收回,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协议期满后如数退还。
4、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商务中心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交纳,如耗用甲方代垫的水电费需于交租时一并交纳。
5、租赁期间商务中心的设施包括柜台等的维护费用由乙方负责。
6、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双方另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违约责任:
1、本中心不得变相转租或转让,否则收回商务中心,终止协议。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商务中心结构或损坏中心设施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并终止协议。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年月日
签约日期
x村村委会(甲方)
立合同者:
村民赵XX (方)
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充分调动村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经双方民主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乙方承包甲方高产田十亩,按照全村统一规划,村西甲方的十亩淤地归‘方承包。
二、乙方承包的土地、只有管理权和使用权,不准出卖、荒废、破坏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并过究责任。、
三、土地承包费每年每亩一百元计。乙方向甲方每年交纳承包费一千元,超产自余,减产自负。
四、承包期间,乙方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过成减产减收。其核减数额须经全休村民委员会民主讨论核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涛级合同。
五、本合同自19X X年x月x日起生效,三年不变。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发生争执,须经报请上级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党支部一份。
甲方:x村村委会(章)代表人:郭xx七方:赵XX(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制定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甲方将位于村南的土地共计 亩,地宽 米,发包给乙方生产经营,用于发展农作物种植。承包期为三年,从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一千元(¥1000元/亩/年)。乙方以现金支付给甲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底。
三、其他事宜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变土地性质,只能用于农业用途,不能用于非农生产。
2.承包期内有其它集体用地,合同结束,地面农作物及大棚赔偿归乙方,其它权益归甲方。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及转包。
4.合同期内承包地用井,除重新打新机井,仅限井眼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余换新泵,日常维修等费用有乙方承担。
5.合同期满,是否延包,由甲乙双方重新商议确定新的承包协议。 6,合同终止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种植该季作物的情况下,及时清除地面大棚及建筑物,平整好地面归还甲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月日 证明人(签字盖章)
甲方:(出租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
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15年,甲方从20xx年1月1日起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12
月30日.
第三条. 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四条. 租赁财产的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乙方拥有,甲方不再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条. 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 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 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