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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合同合集5篇

2023-09-14 17:24:55合同

建筑设计合同合集5篇

建筑设计合同

建筑设计合同 篇1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

  设计人:签订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万元) 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6.

  发包人按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

  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

  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

  6.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6.

  设计人按本合同

  第二条和

  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

  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

  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

  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XX编码:         XX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建筑设计合同 篇2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鉴于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来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平方米,建设地点在。

  二、甲方义务

  1.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XX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进行设计,并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其中,设计文件一式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份。

  2.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同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

  费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报价,若上述公司作出的报价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础造价范围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设计费人民币元。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退还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者,乙方应承担赔偿金。

  六、其它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我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设计单位(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返天的成绩离不开大家的帮助和支持。总之,20xx年我会以一颗感恩的心,不断学习,努力工作。我有信心,相信在新的一年里,我会有更加出色的工作表现。

建筑设计合同 篇3

  设计委托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合川规划馆 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建设地点在区。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年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

  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年月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设计效果图;施工图出图时间双方另行协商。其中,设计效果图一式二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二份。如甲方未及时提供设计资料,则设计交稿时间顺延。年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材料设备清单)。(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技术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4.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5.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 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做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并不得使用乙方提供的相同或相似的设计,如若使用,即按原约定设计费支付乙方。

  第五条 设计费的金额和交付办法

  1. 若设计单位仅负责设计不承担搭建工作,则设计费总额为若乙方负责设计并承包搭建工程,则设计费用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搭建费用另算且单独签订搭建工程合同;

  2.本设计合同生效后整;乙方完成并提交甲方效果图文件后 三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二期设计费3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 三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若乙方不负责搭建此工程则支付30万元设计尾款,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若由乙方搭建此工程仅付3万元设计尾款,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除本合同约定情况外,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使守约方遭受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守约方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之向

  第三方承担的赔偿义务以及向国家司法或行政机关缴纳罚款、其它可期待利益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认可的合同附件、报价、建议书、工作任务书(单)、协议、会议纪要、工作清单、总结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传真件有效,如传真件与原件有误,以原件为准。

  4.如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自己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设计合同 篇4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 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 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 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6.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 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 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年月日:

建筑设计合同 篇5

  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设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总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现拟建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拟建设 。

  3、本工程投资控制(选择其中一项):

  ( )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值为或工程总造价不超过 。

  ()本工程不实行限额设计,但各设计阶段的估算、概算、预算必须报甲方审批。

  第三条、 设计范围。

  第四条 、设计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设计内容标准及设计深度(在括号内打“√”选择)。

  ( )1、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平面图及立面图,对项目 的外立面进行设计,并根据内部平面布置及每层的功能分配于外立面设计上反映;应能配合周围的地理环境;

  ( )2、对项目的平面布置提供改善意见;

  ( )3、在甲方已确认外立面设计风格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及调整,并提供最后的外立面设计效果图;

  ( )4、对室外景观进行设计,配合项目 的外貌及形象; ( )5、协助甲方选定外立面设计用料;

  ( )6、就以上设计范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提供以下图纸:

  ( )外立面设计效果图(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提供款供甲方

  选择,再按甲方意见提供修改后不小于A2图幅的`外立面设计效果图);

  ( )四面立面图;

  ( )外立面设计大样示意图;

  ( )室外绿化设计图;环境设计图;构筑物大样;

  ( )主楼、副楼及室外绿化等分别提供初步设计图纸及文件。 (f) 。

  ( )7、 乙方保证文件的质量应同时符合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 )8、初步设计及文件的内容与深度如下: A、内容: 相关专业的平面、立面、剖面图纸; (b) 设计说明书; (c) 主要外立面用料表;

  B、深度:(a)能据以确定用地范围; (b)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c )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及进行施工准备;

  ( )9、上述图纸和文件必须满足如下深度要求,且需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 )外立面设计效果图应真实反映本项目的建筑及空间环境;

  ( )四面立面图应标注各楼层标高、高度和做法及所采用外墙材料;

  ( )外立面设计大样示意图(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局部放大样,仔细尺寸、标高、用料等):配合四面立面图,表示清楚外墙面大样和标注主要外立面构件及装饰物的尺寸、标高、做法及材料;

  ( )室外环境及绿化设计图:环境及绿化设计平面图

  ( )10、设计方案的验收以甲方认可为准;

  ( )11、当外立面设计初步选定后,乙方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的模型制作,并在外立面设计初步选定之日起 天内提供所需资料予模型制作公司。所需费用由承担。

  第七条 、设计费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设计费用选择(在括号内选择后划勾)

  ()按综合包干单价方式计,总金额暂定为 元,具体按实测面积结算 ()按综合包干总价方式计,总金额为 元

  该设计费用已包括了设计人员的工资、购买设计标准的资料费、晒图费、税费、利润等设计和服务阶段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该设计费用不再因生产要素、市场行情及设计细化等原因而作任何调整。 (二)付款方式(设计费以 币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即( 币) 元作为定金(本合同结算后,定金抵作设计费;定金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20%)。

  2、乙方提交 设计文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30%,计(币) 元。

  3、乙方提交 设计文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 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币) 元。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