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合同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精选7篇)

2023-09-14 12:19:31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精选7篇)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租赁双方就出租方将房屋出租于承租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出租方将坐落在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承租方。

  1-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承租该房屋仅用作居住使用。

  1-3租赁期间,承租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租赁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作为出租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租赁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起止时间为。

  2-2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于前将该房屋交付给承租方,由承租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赁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元。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2租赁双方约定,租金每个月一付。承租方应提前日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押金和其他费用

  4-1租赁双方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金额为元。出租方收取押金后,应向承租方开具收款凭证。本合同终止时,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赁押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返还承租方。

  4-2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信、取暖、有线电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其中上述费用应由出租方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租赁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除上述费用外,物业管理费、服务费等其他本协议未提及费用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具体承担方。

  第五条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5-1出租方保证有权出租该房屋,该出租行为已取得所有房屋权利人同意。

  5-2出租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租赁期间,承租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修复;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承租方进行维修。出租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承租方进行维修的,承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3租赁期间,出租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出租方应在检查养护前7日通知承租方。检查养护时,承租方应予以配合。出租方应减少对承租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房屋返还后,承租方留置在房屋内的物品,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承租方保证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实,保证租赁用途符合本合同约定,且承租方对该房屋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承租方违反上述保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6-2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押金等应付的款项。

  6-3在承租方的承租期内,水电费、煤/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6-4承租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承租方不维修的,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5承租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补充条款中约定;如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承租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承租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租赁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七条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7-1租赁期间,承租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承租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转租合同。

  7-2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八条续租

  8-1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果需要续租的,承租方应提前30日向出租方提出续租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2租赁期满,租赁双方未续签租赁合同,承租方继续支付租金而出租方未表示拒绝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租赁双方成立不定期租赁关系。在不定期租赁关系中,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方提出终止租赁关系的,应自通知承租方之日起,给予承租方30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承租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8-3租赁期满前,出租方若准备另行出租他人,需在租赁期满前30日告知承租方,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九条房屋返还

  9-1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当日内返还该房屋,结清相应款项,保证房屋设施完好,房内清洁,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为违约金。

  9-2除本合同补充条款另有约定外,承租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出租方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终止本合同的条件

  10-1租赁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担责: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5)签订本合同时,出租方已告知承租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6)租赁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的。

  10-2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通知出租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

  (1)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承租方催告后3日内仍未交付的;

  (2)出租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10-3租赁双方同意,承租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通知承租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1)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2)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3)承租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4)承租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5)承租方逾期超过7日不支付租金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出租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14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出租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

  (2)出租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承租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承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出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10-3条款约定的情形,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应与承租方协商一致,并按房屋租赁押金的壹倍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未与承租方协商一致的,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1-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非承租方因素除外),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为违约金。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为违约金。

  (2)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或者超出出租方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恢复房屋原状。租赁期间,若因承租方原因致房屋损坏,造成出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非本合同10-2条款约定的情形,承租方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应按房屋租赁押金的壹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

  11-3若租赁双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除特别约定外,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的壹倍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2-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租赁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3-1若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在承租方结清其承担的水电费、煤/燃气费等生活费用并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包含但不限于违约金)后,出租方需退还承租方已缴纳的押金和剩余租金,以及承租方预付的其他费用的剩余部分。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若承租方实际居住的房屋地址与合同约定的房屋地址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履行的房屋地址为准。

  13-4在签订本合同前,租赁双方已线下沟通看房,充分了解并接受该租赁房屋的现有结构、附属设备及其他与房屋相关的信息。

  13-5签约双方签订本合同,又在线下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冲突部分以签订时间在后的租赁合同为效力优先;同时签订的,以实际履行之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效力优先。

  13-6合同一方存在违约或侵权行为时,相对方为此提起诉讼、或被牵连进违约方或侵权方与第三人的诉讼活动中来时,相对方因此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律师代理费用),均由违约或侵权方承担;

  13-7合同双方依双方协商的通讯地址向相对方以快递方式邮寄书面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投邮超过5日即视为受达。合同当事方若要变更通讯地址的,应由双方共同确认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内容与以上条款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出租方:承租方: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区楼单元号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一或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出租人(甲方):

  电话:

  年月日

  承租人(乙方):

  电话: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县道公司院内;位于第层室。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来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年)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3、物业管理费;

  第九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年租金中最后两个月作为押金。解除合同之日时退还。

  第十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1)床三张;

  (2)壁橱两组;

  (3)空调一个;

  (4)太阳能热水器一个;

  (5)桌子一个;

  (6)沙发一个。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m;

  (2)电表现为:度;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租赁地址:;房型规格;居住面积平方米;

  室内附属设施:

  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

  家具: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按一个月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性别:年月日出生

  承租方(乙方): 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一、甲方将位于铜陵县顺安镇明湖村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xx年3月13日至20xx年3月15日,计12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3000元,按年交。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

  效。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年 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双方就因乙方租用甲方xx门面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湖工正大门左侧317卢公汽车站旁甲方自行搭建的竹木房门面。

  2、乙方租用甲方门面,时间为20xx年3月25日到20xx年3月25日。形式为一年一签。

  3、付款方式:年租金为柒仟元整(¥:元)。每半年交一次房租。如果乙方生意好,甲方每年最多只能加500元,8000元为上限。

  4、乙方在租赁期间,自行装修门面,甲方予以协助。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简易房的建设权力,并且在合同期内不被拆除。若是被城管拆除,甲方按照天数推出租金给乙方,无需其他补偿。

  5、乙方在经营中要遵纪守法,一切相关税费由乙方自己承担。在租赁期间,如要求退租门面,或是自己经营不善,甲方不退租金,乙方可以转让,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6、水电的畅通及屋面漏水应由甲方负责。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根据市场价格调整而调整。

  以上合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申请人 出 租 人 身份证号码

  承 租 人 身份证号码

  出租房情况 房屋权属人 房产证号

  房屋坐落 租赁面积

  承租用途 租赁期限

  备案类别 1、签订合同 □ 2、变更合同 □

  租赁双方当事人具结 租赁双方当事人就签订的房屋租赁(变更)合同,向出租房所在地房管所申请登记备案。出租人和承租人郑重具结:申请合同登记备案事项是在符合相关法规及如下具体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的,如有不实、不符,愿承担各自相应的法律责任。

①房屋已取得了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

②房屋的产权无争议,产权没受到限制;

③已取得了房屋共有权人同意(有共有权人的);

④房屋不属违章建筑;

⑤房屋符合安全标准;

⑥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有抵押的房产);

⑦房屋不属拆迁的范围;

⑧承租人符合计划生育的有关要求。

  出租方签名(盖章): 承租方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申请人提交资料 名 称 证 号

  备 注 名 称 证 号 备 注

  受理人意见

  受理人员:

  年 月 日

  所长意见

  所 长:

  年 月 日(章)

  登记日期 终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