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合同【汇编6篇】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编号: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建筑装饰工程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本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1.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具体见施工图)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并已签署时间在后者为准)
2.本合同书
3.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
4.设计任务书
5.双方往来函件及相关签认文件
第四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设计范围:
工程范围内硬装及软装精装修设计(软装精装修设计只提供概念方案)
4.设计要求:由甲方提供图纸及相关资料给乙方,乙方根据其特点提供概念方案供
甲方进行选择,甲方也可根据本合同情况以委托书形式另出设计要求。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本合同项下设计范围及定位详见合同附件一,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具体如下:
一、概念方案设计
设计成果:
1.平面优化布置图
2.方案构思意向图片
二、深化方案设计
设计成果:
1.平面布置图
2.天花布置图
3.地面布置图
4.立面索引图
5.主要空间立面图
6.主要空间效果图
三、施工图设计
设计成果:
1.施工图说明
2.平面布置图
3.天花布置图
4.地面布置图
5.墙体尺寸图
6.立面索引图
7.所有立面图
8.所有细部节点大样图
9.门表详图
10.插座布置图
11.开关连线图
12.材料供应商资料表及主要装修材料样板
13.整体软装概念参考图片若干
14.强电平面图、系统图
15.弱电平面图、系统图
16.给排水平面图、系统图
四、设计成果形式及数量
1.概念方案:平面优化及概念图册份,电子版光盘套。
2.深化方案:A3图册份,电子版光盘套,主要材料样板份。
3.施工图:施工蓝图份(盖施工图章),电子版光盘套,不含竣工图出图工作。
4.软装概念方案提供软装概念设计A3图册份。
5.除本合同内明确设计成果打印份数外的打印要求,由甲方承担其费用(乙方提供有效相应票据)。
五、设计进度及时间节点
1.乙方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文件的时间进度见本合同附件二,每个设计阶段均以工作日时间计算。
2.每个设计阶段需甲方确认后(以书面确认函为准)方可进行下一阶段设计。
第七条施工期间现场配合要求
一、现场服务
1.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需配合参加方案会审,二次汇报,并提供现场图纸交底一次,施工过程现场服务六次。
2.乙方到达项目所在地之外的地区进行与合同项目有关的设计服务所产生的各种差旅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有效相应票据)。
二、项目跟进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招标前的设计交底答疑;
2.提供现场工程重要阶段(如定位放样、各专业陪同配套公司设施放样等)监督服务;
3.参加工程完工后的竣工验收,并提供工程修正报告供甲方进行整改工作用。
第八条设计收费
本次合同项目的设计费单价:元,本次合同项目的设计费单价元/㎡,精装修室内设计面积:㎡,合计设计费为人民币:元,设计面积计算方法:建筑轴线面积为精装修的设计面积,凸窗、阳台面积均算一半,内阳台算全面积,露台(无顶视为露台)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入户花园及车库算全面积,挑空层算一半;建筑层高超过米的设计区域,设计面积按倍计算。(元)。
注:(1)在乙方深化设计成果得到甲方确认后,若发生重大设计变更(不包括由于乙方设计失误而发生的变更),如设计风格发生更改、建筑结构发生50%以上更改、原定设计造价标准发生50%以上的上浮或下调更改,则乙方有权利要求另行增加设计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如项目规划调整或设计风格变动等须追加设计费用,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人民币元作为预付款;
2.概念方案设计提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七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人民币元;
3.深化方案设计提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七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人民币元;
4.施工图设计提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七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人民币元;
5.工程竣工后三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的%,计人民币元,余款结清。
说明:(1)各阶段图纸需经甲方签字确认及审批后方可作为办理支付费用及结算依据;
(2)乙方请款时:提供当期设计发票,若延期提供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3)若因工程分期施工造成图纸分批交付,则按所交付成果占该项总工作量的相应比例支付;
(4)乙方需收到甲方支付当期设计费之后,方可进行后续设计工作。
第十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2.甲方未及时给付上一阶段设计费时,乙方有权顺延下一阶段设计成果的提交期限。
3.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做出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以便乙方按设计进度完成相关工作。
4.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已确认的设计成果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用(计费标准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执行)。
5.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户型优化方案汇报、硬软装设计现场配合前,应提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邀请函,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甲方无正常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在合同预付款基础上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7.甲方必须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等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对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甲方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图纸均需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若因违反规范要求需进行设计修改的,乙方应无条件整改,并不再向甲方另行收费。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及时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向施工方做设计交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3.在合同生效期间,乙方无正常理由(不可抗力除外)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已完成的设计成果的所有权(包括其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
4.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5.甲方提出修改局部的细节设计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修改的,乙方应及时修改原图纸并出具新的修改图纸;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延迟交付图纸,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更新的设计进度表,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否则将以乙方最后书面提交的设计进度表为本合同约定的设计修正时间。
6.提供工程范围内材料样板及供应商信息。
第十二条各设计阶段文件的确认
1.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甲方出具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自收到上述书面文件后,方可进行后续设计工作,若无书面文件,则乙方可暂停后续设计工作。
2.各设计阶段发生整体修改或者重新设计,按以下办法处理:
(a)概念方案设计阶段,甲方出具书面盖章工作联系函明确修改范围及要求后,乙方负责整体修改一次方案;
(b)深化方案效果图确定后(以书面设计阶段确认函为准),各阶段方案修改不再绘制效果图。
(c)深化方案设计阶段至施工图设计阶段,若需要一次以上的整体修改,甲方须出具书面工作联系函明确修改范围及要求,乙方需另行加收设计费用,具体费用需双方协商并签订附属协议。
(d)在上两条(b)(c)的基础上,如因各类不可抗力因素,方案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双方可在按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用基础上协商终止设计合同。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
乙方履行本合同形成的全部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所有。
甲、乙双方应对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及相关附件、设计成果及相关技术经济资料的著作权进行保护。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常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支付费用逾期超过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生项目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3.在甲方上一阶段设计费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应按双方协定的时间进度计划(附件二)提交设计成果,每逾期一个工作日,应承担应收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4.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除经乙方设计采取补救措施外,乙方向甲方偿付不超过相应区域设计费的%。
5.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其他
1.甲方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如甲方中途变更设计或要求增加设计内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4.本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从生效之日起算满叁年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在贰年期内,如甲乙双方均按时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本合同所约定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前,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合同书。否则,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3.如甲方因销售周期调整、或本项目发生重大调整或出现停建、缓建等其它原因,甲方可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服务或解除合同。
(1)暂停服务期间,乙方停止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甲方按已完成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用,停止设计部分工作相关费用甲方不需支付。如甲方需乙方重新启动设计服务工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如甲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已完成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用。
委托方(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
承接方(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设计内容:
三、设计面积:
四、设计规格:
第二条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计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计元。
3、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计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争议解议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编号: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有关建筑装饰工程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本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1.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具体见施工图)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并已签署时间在后者为准)
2.本合同书
3.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
4.设计任务书
5.双方往来函件及相关签认文件
第四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要求、设计内容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设计范围:
工程范围内硬装及软装精装修设计(软装精装修设计只提供概念方案)
4.设计要求:由甲方提供图纸及相关资料给乙方,乙方根据其特点提供概念方案供
甲方进行选择,甲方也可根据本合同情况以委托书形式另出设计要求。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本合同项下设计范围及定位详见合同附件一,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具体如下:
一、概念方案设计
设计成果:
1.平面优化布置图
2.方案构思意向图片
二、深化方案设计
设计成果:
1.平面布置图
2.天花布置图
3.地面布置图
4.立面索引图
5.主要空间立面图
6.主要空间效果图
三、施工图设计
设计成果:
1.施工图说明
2.平面布置图
3.天花布置图
4.地面布置图
5.墙体尺寸图
6.立面索引图
7.所有立面图
8.所有细部节点大样图
9.门表详图
10.插座布置图
11.开关连线图
12.材料供应商资料表及主要装修材料样板
13.整体软装概念参考图片若干
14.强电平面图、系统图
15.弱电平面图、系统图
16.给排水平面图、系统图
四、设计成果形式及数量
1.概念方案:平面优化及概念图册份,电子版光盘套。
2.深化方案:A3图册份,电子版光盘套,主要材料样板份。
3.施工图:施工蓝图份(盖施工图章),电子版光盘套,不含竣工图出图工作。
4.软装概念方案提供软装概念设计A3图册份。
5.除本合同内明确设计成果打印份数外的打印要求,由甲方承担其费用(乙方提供有效相应票据)。
五、设计进度及时间节点
1.乙方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文件的时间进度见本合同附件二,每个设计阶段均以工作日时间计算。
2.每个设计阶段需甲方确认后(以书面确认函为准)方可进行下一阶段设计。
第七条施工期间现场配合要求
一、现场服务
1.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需配合参加方案会审,二次汇报,并提供现场图纸交底一次,施工过程现场服务六次。
2.乙方到达项目所在地之外的地区进行与合同项目有关的设计服务所产生的.各种差旅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有效相应票据)。
二、项目跟进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招标前的设计交底答疑;
2.提供现场工程重要阶段(如定位放样、各专业陪同配套公司设施放样等)监督服务;
3.参加工程完工后的竣工验收,并提供工程修正报告供甲方进行整改工作用。
第八条设计收费
本次合同项目的设计费单价:元,本次合同项目的设计费单价元/㎡,精装修室内设计面积:㎡,合计设计费为人民币:元,设计面积计算方法:建筑轴线面积为精装修的设计面积,凸窗、阳台面积均算一半,内阳台算全面积,露台(无顶视为露台)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入户花园及车库算全面积,挑空层算一半;建筑层高超过米的设计区域,设计面积按倍计算。(元)。
注:(1)在乙方深化设计成果得到甲方确认后,若发生重大设计变更(不包括由于乙方设计失误而发生的变更),如设计风格发生更改、建筑结构发生50%以上更改、原定设计造价标准发生50%以上的上浮或下调更改,则乙方有权利要求另行增加设计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如项目规划调整或设计风格变动等须追加设计费用,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人民币元作为预付款;
2.概念方案设计提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七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人民币元;
3.深化方案设计提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七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人民币元;
4.施工图设计提交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七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人民币元;
5.工程竣工后三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的%,计人民币元,余款结清。
说明:(1)各阶段图纸需经甲方签字确认及审批后方可作为办理支付费用及结算依据;
(2)乙方请款时:提供当期设计发票,若延期提供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3)若因工程分期施工造成图纸分批交付,则按所交付成果占该项总工作量的相应比例支付;
(4)乙方需收到甲方支付当期设计费之后,方可进行后续设计工作。
第十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2.甲方未及时给付上一阶段设计费时,乙方有权顺延下一阶段设计成果的提交期限。
3.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做出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以便乙方按设计进度完成相关工作。
4.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已确认的设计成果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用(计费标准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执行)。
5.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户型优化方案汇报、硬软装设计现场配合前,应提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邀请函,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甲方无正常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在合同预付款基础上根据乙方已完成的设计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7.甲方必须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等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对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甲方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图纸均需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若因违反规范要求需进行设计修改的,乙方应无条件整改,并不再向甲方另行收费。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及时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向施工方做设计交底,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意见。
3.在合同生效期间,乙方无正常理由(不可抗力除外)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已完成的设计成果的所有权(包括其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
4.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5.甲方提出修改局部的细节设计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修改的,乙方应及时修改原图纸并出具新的修改图纸;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延迟交付图纸,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更新的设计进度表,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否则将以乙方最后书面提交的设计进度表为本合同约定的设计修正时间。
6.提供工程范围内材料样板及供应商信息。
第十二条各设计阶段文件的确认
1.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甲方出具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自收到上述书面文件后,方可进行后续设计工作,若无书面文件,则乙方可暂停后续设计工作。
2.各设计阶段发生整体修改或者重新设计,按以下办法处理:
(a)概念方案设计阶段,甲方出具书面盖章工作联系函明确修改范围及要求后,乙方负责整体修改一次方案;
(b)深化方案效果图确定后(以书面设计阶段确认函为准),各阶段方案修改不再绘制效果图。
(c)深化方案设计阶段至施工图设计阶段,若需要一次以上的整体修改,甲方须出具书面工作联系函明确修改范围及要求,乙方需另行加收设计费用,具体费用需双方协商并签订附属协议。
(d)在上两条(b)(c)的基础上,如因各类不可抗力因素,方案仍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双方可在按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用基础上协商终止设计合同。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
乙方履行本合同形成的全部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所有。
甲、乙双方应对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及相关附件、设计成果及相关技术经济资料的著作权进行保护。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常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的违约金。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支付费用逾期超过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发生项目停、缓建,甲方仍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3.在甲方上一阶段设计费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乙方应按双方协定的时间进度计划(附件二)提交设计成果,每逾期一个工作日,应承担应收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4.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除经乙方设计采取补救措施外,乙方向甲方偿付不超过相应区域设计费的%。
5.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其他
1.甲方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如甲方中途变更设计或要求增加设计内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
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4.本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从生效之日起算满叁年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在贰年期内,如甲乙双方均按时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本合同所约定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前,经协商同意,双方可就续签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合同书。否则,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3.如甲方因销售周期调整、或本项目发生重大调整或出现停建、缓建等其它原因,甲方可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服务或解除合同。
(1)暂停服务期间,乙方停止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甲方按已完成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用,停止设计部分工作相关费用甲方不需支付。如甲方需乙方重新启动设计服务工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如甲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已完成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用。
委托方(甲方):(盖章)
承接方(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下,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规划设计合同。本合同内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使用性质:
二、设计程序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设计面积为:平米,设计费单价为:元每平米,设计费总价为元,(大写:元整)。此费用不含差旅费,竣工图绘制;
2、设计费支付方式;
1)设计协议签订后次日,即由甲方支付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3%,即RMB 元(大写:);
2)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后,支付效果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5%,RMB元(大写:)整,并交付甲方4张重点区域效果图(效果图如增加一张效果图按/张);
3)在甲方确认效果图后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15%,RMB元整;(大写:),画施工图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立、剖面图等;
4)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总设计费的5%元,RMB元整(大写:);
3、非归属乙方设计的专业施工图,诸如:建筑结构、消防等专业设计,由乙方提供使用配置标准,并由甲方委派专业设计部门设计。
4、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第一条本合同设计项目内容:
1、设计周期:
本次设计预计历时【42个工作日】,自收到第一笔设计款之日起算。
平面图设计【7个工作日】提交,确认后进行下一程序;
效果图制作【1个工作日】提交,确认后进行下一程序;
施工图制作【25个工作日】提交。
以上所列标准工作时间,不包含各设计阶段与甲方汇报及甲方内部审核批准设计成果所需要时间,具体工作时长应以双方商务合同确定时间为准。
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文件: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以上装饰设计图则经甲方确认后用于后期施工之依据,但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经设计师同意做出更合理的调整和修改。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和设计资料进行各阶段的室内装修设计;
2、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
3、向甲方提供规划设计方案(ppt、pdf或jpg格式)、施工图集(dwg、jpg或pdf格式);
4、在施工进行前,甲乙双方和施工方三方共同对图纸进行施工前的设计意图交底和交接工作。整个项目派出专业设计师赴现场两次,对施工中出现的和设计相关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协助解决问题;
5、乙方提供服务的设计专业人员,应当从事本行业设计工作年限满3年,主要负责人员应当在设计行业工作满5年。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规划设计所必需的项目基础资料、现状图纸等;如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规划设计相关基础资料造成或乙方不能在约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设计,甲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和正确性负责;
2、为保障设计质量,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设计工作;
3、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资料图纸、数据、专利技术等成果,但应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设计人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方案、资料图纸、数据、专利技术等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4、所有方案、图纸均需由甲乙双方进行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之操作。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甲方应审阅乙方图纸,认可后应在认可文件上签证或邮件方式确认。如甲方在收到乙方图纸后三日内不做任何答复即视为认可设计。如有其他事情,需要通知乙方以调整工作时间;
5、甲方应在乙方提供设计规划方案、效果图、施工白图,及时确定图纸,如因修改方案所导致的设计周期不计算在本协议规定设计周期内,具体修改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在任何一个设计阶段,设计成果文件经甲方确认之后,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即甲方要求已经确认后的设计风格及功能、面积范围进行修改设计的情况),须书面通知乙方,若增加工作量大于1%,甲方需支付超额设计服务费,乙方在接通知后3日内向甲方提交返工费用预算,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本项目设计相关工作的,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乙方不退换定金,且甲方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甲方应按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以保证乙方顺利开展工作,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数额付款,由此造成的时间等其他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当地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2、工程设计期间,如因非乙方因素而造成的'设计工作暂时停工或部分停工,甲方均须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乙方停止设计工作,双方应另行协商决定;
3、工程设计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延误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
4、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将有权在发出催款通知的3日后停止对甲方的一切服务,并有权向甲方追讨全部已完成设计部分的设计费用,以及因此给乙方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天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各方解除合同前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a、甲方未按约定履行工作职责,在限定期限内仍未整改的;
b、甲方因自身工作失误给乙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c、甲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指导业务转委托的。
第十条合同时效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签字并在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后生效;
2、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议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邮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附图:设计区域面积图纸(签字)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发包人代表(甲方):
承包人代表(乙方):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以及相关法律再结合具体情况,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的一件套房交由甲方装修,总面积为平方米。(甲方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
2、开工前,甲方需要清点现场家具等财产并与乙方交底,对不能腾空的设施实行保护措施,否则对于损坏、丢失的财务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水、电、气等相关设施并说明注意事项,在使用公共设施时要同邻居等做好协调工作。
4、甲方负责拟定好工程图纸并向乙方说明具体要求,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具体要求施工,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改造,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6、乙方要遵守室内装修的管理规定,不得污染环境、不得扰民。
7、乙方要认真履行合同条约,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8、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变更甲方需要及时与乙方联系更改,其中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9、总工程的费用为元,在工程结束后个月内没有质量问题,甲方须一次性付清。双方如果有其他条款可经商定后附加在合同后面,仍然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2、地址:
3、装修施工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总价款:元(详见预算单。)
6、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备注: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水电完工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瓦工、木工完工,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施工完成后支付剩余%,计元。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电话)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施工图纸、装修工程预算单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支行户名: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