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文档专家,晒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 办公范文 > > 合同 > 正文

企业经营合同(7篇)

2023-07-21 16:49:23合同

企业经营合同(7篇)

  【前言】每当一家企业开始经营,签订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一步。那么,为了确保企业经营的顺利进行,我们应该如何撰写一份合适的经营合同呢?本文是热心会员“miehuangya”收集的企业经营合同(共7篇),以供参考。

企业经营合同

企业经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项目和范围

  合作项目:种植

  地点:

  面积:400亩

  二、合作时间及协议终止

  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满,双方可续签,或双方同意终止合作则协议依法终止。

  三、合作宗旨

  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各尽所能、共同经营、风险共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园区整地搭架拉线所需费用、健康种苗的供应、农药、肥料的供应以及栽培技术培训工作,提供种植的科学技术资料,并负责技术指导。在收获时,甲方负责联系或其他买家解决销售问题。400亩作为实验区、示范点为甲方科研所用。

  乙方负责落实条件适合种植的400亩生产基地事宜,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园区的日常生产管理。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栽培管理技术进行园区管理,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接待领导、技术培训、参观会晤等事宜。

  五、利益分配

  在收获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与采收、过磅、运输、销售、结算等环节,相互协助,互相监督。甲乙双方在一造销售结束时进行结算,结算按照利润的4:6进行盈余分配,即甲方占40%,乙方占60%。若对财务数据有质疑的,双方均有权对账目明细进行核实,或聘请会计事务所等第三方介入核查。若存在问题的,双方可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走相应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干涉对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在协议正常履行期间,双方不得擅自将土地进行转让、出租及单方面解除合同,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导致协议无法正常进行的,应赔偿另一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各方均不承担责任,如遇其它事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由双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协议书正本具有同等效力,如有异议,双方可共同协商处理解决。

  2、本协议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经营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姓名: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位于的教学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

  场地位于场地面积平方米。月租金元,其他费用。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的教学点,全权交由乙方代为经营,甲方提供学校资质等一系列办学所需证件和中心内的产物使用权,物品包括。从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运营事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运营。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自签订合同期起,乙方有权使用教学点中的一切物品(办公用品,家电,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拥有自主权,决策权。开展与教育一系列的相关的培训班,教学点等。

  3、乙方独立处理一切该教学中心经营相关的一切事务,同时与甲方其它经营点没有关联,独立经营。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乙方以学期月为单位与甲方约定合同时间,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保证费用无变动)房租每年递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约,或在未得到乙方确切的续约意向之前不得提前与其他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同时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提前解约,否则也视为违约。(乙方无论续约与否都应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生效日起,保证该校(中心)债务结算已结算清,乙方不承担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债务与费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营业额的10%的费用,按月结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3、乙方承担由合同生效日之后的所有的该校运营费用(房租,水电,教务,材料,运费)

  4、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在运营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经营营业额10%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个工作日仍未支付费用,甲方有权按自逾期起按月营业额百分之一,加收滞纳金。

  3、在本合同执行期中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3项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中心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形式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企业经营合同 篇3

  (甲方):xxx

  (乙方):xxx

  一、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册,双方根据友好协商,制订本合同。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总投资为70万;

  a,现金出资人民币49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70%;

  b,现金出资人民币21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所占股份为30%;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本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2、启动资金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28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12万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3、注册资金为30万元,以30%最低注册资金计算为9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6。3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2。7万元;

  到账期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十五日内,注册资金9万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另外21万元在公司注册之日起1年之内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如不能按时出资者视为自动退股。

  三、公司名称和经营地点: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公司地点:xx。

  四、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监事由店长担任),任期三年;

  2、a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

  3、b为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经营管理;

  4、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股东皆有知情权,如提出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须做出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在相关较重要事务上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并转让。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允许所占比例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百分之五十。

  (3)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7)法律、行政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营业之日起,双方在此承诺,双方只在利润分配上不同,其他权利义务相同,双方工资待遇一致。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a占70%、b占30%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七、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另一股东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此协议)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百分之十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没有盈利,刚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作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各合伙人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刚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

  十一、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签定于xx年xx月xx日,一式二份,合作双方生字后生效,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a公司(甲方):xxx

  b公司(乙方):xxx

企业经营合同 篇4

  特别提示:

  1.本合同范本仅供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承包企业)承包经营时参考;

  2.企业发包时,中外合资、合作者或外方独资者应已按照合资、合作、独资合同的规定如数如期出资并经过验资;

  3.发包方应是合资企业,而不应是合资、合作或独资企业中的股东一方,但承包方可以是股东的任何一方,也可以是第三方;

  4.承包经营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

  5.风险抵押金不得再另设担保,不得以在承包企业中的出资作抵押,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数额均不得低于当年承包利润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6.承包合同应依照中国的有关法律订立,并应符合原合资、合作、独资合同的宗旨和原则,不得修改其中与承包经营有关的条款。

  7.合营企业在承包期间的负债余额不得超过当年承包利润的总额。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双方根据,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

  二、承包经营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三、承包形式:

  税后承包金递增包干。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数额:

  承包方按递增% 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时间按计算,即

  年月交元;

  年月交元;

  年月交元;

  年月交元;

  年月交元。

  五、承包经营风险担保方式:

  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承包者须于每年的月日前向承包企业提交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数额为人民币元。风险保金、保函须以银行不可撤销、承包企业可以单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业留利部分

  项目

  生产发展基金%

  福利基金%

  奖励基金%

  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通过清产核资,发包时,承包企业的总资产为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为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为元人民币;

  2.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应增值总额为万元,

  其中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3.企业资产的维护;

  设备完好率达到%;固定资产净值率%。

  4.闲置资产的处理办法。

  5.新产品开发项,主要新产品是。

  6.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技术投资总额元;

  年为;年为元;

  年为元;年为;年为。

  八、承包经营前企业的亏损和/ 或债务的处理:。

  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承包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承包者对企业行使生产管理职权;

  2.负责办理本承包合同的审批、开业、变更、注销等批准和登记手续;

  3.。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2.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承包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4.对承包企业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抵押、出租、赠送等;

  5.承包经营期间,若以承包企业的名义贷款,须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7.应每月(季)的日前据实向合营企业董事会报送企业的财务报表;

  8.。

  、承包经营期间,企业债务的安全线为当年承包利润的总额的

  十一、承包期间对企业原有人员的安排:。

  十二、承包期间企业的劳动管理:。

  十三、承包期间工资、福利管理:。

  十四、承包期间企业的保险办理:。

  、承包经营期间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的处理方式和承担责任方式:

  1.;

  2.;

  3.。

  十六、承包经营期内中止或承包期满时:

  1.承包企业应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

  2.清产核资的原则:;

  3.计价办法:;

  4.移交程序:。

  十七、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长承包期限;

  2.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造成承包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经的,发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3.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时间内不能上交承包金的 %,发包方有权收缴承包者的风险抵押金或按银行保

  函提取风险保证金。

  4.连续年(月)未按合同规定上缴承包金的,或承包者严重违反合同或严重违背法律、法规的,发包方除有权收缴承包方的风险抵押金或按银行保函提取风险保证金外,还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5.;

  6.。

  十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九、本合同须经承包企业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对本合同的变更、延期、中止、终止同样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审批机构批准起三十日内,应由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十、承包经营期限计算始于登记机关签发登记证件之日,承包经营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按登记机关的规定办理,合同双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4.。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送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协商不成,应提请仲裁裁决。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份。副本一式份,分送,。

  二十四、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发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经营合同 篇5

  简单讲述了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上的合同管理的概念以及特征和组成与注重性、管理规律、合同管理的意义,企业经营合同管理内的合同管理重点是说企业对企业经营合同展开管理,重点是使用合同的草书与签写与实施和监察来做到确保企业收得利益最强化。给合同管理的基础定义展开确立,提出一系列完备的方式方法。

  一、中国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体系的状况和不利现象

  1、企业经营合同管理程度不足,管理方式滞后

  首先企业经营合同管理理念滞后,没有根据时代进步。企业的进步不只是一种经济利益的进步,并且也是一种运营思想的进步,这样的运营思想在企业管理上就是利用多样管理体系来详细表现出来的,看成企业危险管理的主要保证体系,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同样为企业运营思想的一样详细体现。在事实上,中国国内企业的形成大部分是用中小企业做主,而这些企业存在本身高度能力的竞争水平,同样也存在很大基础的约束性,这种中小型企业大部分在管理中,管理不严密,体系不完善。这种企业经营合同管理思维的滞后即使没有快速遭到直接的耗费,然而跟随时间的更改,社会经济的进步,给企业发生的问题结果是愈发的显现出来,最后使企业出现不可挽回的耗损。在中国很多大型企业上的领导工作者以及高层管理工作者都相对轻视了企业经营合同管理对企业本身进步的主要性,并且这些工作者还时常轻视对企业经营合同管理整体性、体制性的主要作用,一些管理工作者以为企业的合同管理相当于企业平时工作的监督,唯有简易的合同签写、实施以及督查等等,给企业带来了潜在的威胁。

  2、企业经营合同管理工作者专业能力偏低,法律思想薄弱

  如今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不只是一个简易的起草、签订、实施的过程,即便重点是根据上述的三个内容组成,然而在这三个内容中每一个步骤的进步都是变幻莫测的,而针对这些变化莫测是要求存在高专业文化以及高文化的精英展开管理的,而在中国企业的状况上,不同中小企业的合同体系管理经常是根据本身企业的许多非专业工作者管理,而這些工作者,广泛出现专业能力偏低,法律思想薄弱的不足,使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造成许多的混乱以及漏洞百出。

  3、企业经营合同管理方式滞后致使合同管理成效偏低,信息传输不适时

  具备专业的、法律思想强的合同管理体系也无法确定可以产生一种高成效以及高运营的'企业经营合同管理,在企业进步的状况上,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体系的方式滞后,管理成效的偏低和信息传送的不适时都是如今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体系发生的重点体现情况。在中国出现的.大部分企业上,现在很多企业经营合同管理方式相对老旧,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信息技能型无法做到根据时代发展,合同的管理和详细内容的整顿、存留和督查方式方法老旧,缺乏对企业经营合同管理媒介的开拓以及实际使用,同时很少存在企业可以依据如今企业经营合同管理的管理思想以及思维对于企业经营合同管理的过程展开新型构造以及展开更深度的优质,致使企业经营合同管理成效越来越不明显,企业内部能源技能消息的传送不适时。

  二、我国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体系的完备

  1、加强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作业的重要意义

  现在的各样企业领导以及企业的管理工作者,不止应该提升本身的专业技能文化,更需要加强本身对其企业经营合同管理的主要性的了解,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的树立的基本首要重点是应该属于企业经营合同管理的专管型部门以及专管型团队,聘请拥有有关专业文化的同时拥有对应的技能的合同管理工作者,加强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体系树立的管理引导,促进以及监督其他方的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实施,确保企业经营合同的拟定以及合同实施的顺利结束。针对许多的大型国有企业应该逐渐树立起一种从上到下的多角度高管理体系的管理结构以及管理体系,从而确保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体系的高度运行以及高成效。

  2、完备企业经营合同管理制度,树立正确的管理方式

  企业经营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备是利用管理体制以及体制流程俩部分来展开的。当中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体制的管理制度重点是说企业本身的管理部门应该以上到下产生一种正确高效的合同管理团队,这才可以确保企业经营合同管理可以包含到企业本身的各个部门以及步骤,因此关系到企业的企业条件以及知识。而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体系上的制度流程就是指企业在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上的全部部门以及全部涉及进程,一部不完备以及产生存在一定能够执行性的流程以及体制,确保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体系有凭据可守。

  3、树立完备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体系的完备以及一步步的树立是保证企业经营合同管理的先决条件以及保证。通过对企业经营合同的整顿,确定要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体制的签订、实行以及运行的.整个过程;加强企业经营合同全面性掌控;一步步产生一种存在流程化以及体系化的和企业本身相符合的合同管理体系;使企业经营合同管理的详细运营有根据以及参考。

  4、加强企业工作者的教育训练

  企业经营合同签署能不能够达到成功,企业经营合同管理危机可不可以成功防御很多状况中决定在于企业经营合同管理工作者和基层工作者的法律思想以及素养强度。因此为了让企业经营合同管理可以成功使用一定要对企业经营合同管理工作者以及基层工作者展开详细的教育以及训练,让工作者可以熟练的掌握以及控制和企业经营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及签订合同的详细步骤技能经验,让企业经营合同管理有关的全部工作者可以拥有优秀的企业经营合同危机预防思想,因此让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体系能够更优秀的施行。

  三、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体制

  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体制的树立以及完备是要求时间以及事实的一步步发展产生的,这种体系的树立不只要求法律体系的有关完备,更要求企业以及社会的高度注重,唯有一起共同的进步才可以协助让企业经营合同管理体系进入一种越来越优秀的方向上。

  【参考文献】

  [1]耿晓阳.对现代企业经营合同管理制度的探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xx,(9):216-216.

  [2]苏欣.企业经营合同管理制度动态化探究[J].大众科技,20xx,(1):85-86.

  [3]张海容.国企合同管理制度的优化性探究[J].新经济,20xx,(5):71.

  作者简介:马秀琴(1981-),女,籍贯:湖北黄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液化天然气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岗位。研究方向:企业经营合同管理制度探究。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液化天然气项目经理部)

企业经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过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经营储煤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位臵、大小、性质:现甲方有场地一块,场地性质为煤炭储存、集站所用,位于五寨县孙家坪乡阳坡村西南角(阳坡村加油站西侧),长约 米,宽 米,占地面积约60亩,用于煤炭堆存、集站,自愿乙方合作经营。

  二、场地使用期及权限: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日,五年时间。场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场地管理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在未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无权擅自改变场地性质。

  三、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场地的整修、碾压、铺垫及场地所需设施设备的配臵、购买和安装。

  2、甲方双方共同负责场内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3、所有场地铺垫、人员工资、设备维修产生的费用均由甲乙双方认可后方可支出,费用共同承担(各50%)。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确保场地性质。

  2、甲方负责县政府、环保、煤管站、经贸委、乡政府和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关系,确保场地的正常使用,出现一切干扰煤场正常使用的情况,均由甲方负责,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派遣四名场地管理人员,协助乙方做好煤场巡查工作。主要任务:一是负责场内煤炭安全,确保客户无煤炭丢失、被盗情况。二是负责保障场地内供电、供水正常。三是负责协调当地村民关系,杜绝一切不利于场地的行为。四是自觉服从乙方管理和任务分配。

  4、甲方负责协调进站煤的短倒,确保场内存放煤炭的短倒费用与万通内部一致

  5、自觉配合乙方做好一切场地的管理工作。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煤场全部管理、人员安排。确保场地秩序正规和人员安排合理。

  2、乙方负责协调客户、各种收费及帐物管理。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帐目由乙方管理,双方共同监督,定时公开。

  3、乙方负责场内煤炭的堆存安排及客户使用场地的划分。

  五、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原则,在排除场地所需费用开支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共同分享利润,各按50%的利润分成。

  六、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场地内进行任何非法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方自行承担。

  七、甲乙双方只涉及场地使用事宜,其它场地所有权问题及有关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问题与乙方无关。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除协议。协议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企业经营合同 篇7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迅地址

  (23)附加条款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银行

  英文:

  银行地址: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建设服务。

  第三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出资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包括。

  (3)和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退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和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账、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和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30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标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30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期30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日期,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日期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日期。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10人组成,中方5人,丁方5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 银行章程的修改。

  2. 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 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 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 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 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 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 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 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 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 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 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 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载

  银行设总裁1人,执行副总裁1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3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 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 谈判及签署文件。

  3. 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 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 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 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 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金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 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 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1. 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2. 本、外币投资业务;

  3. 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4. 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5. 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6. 信托、保管箱业务;

  7. 本、外币担保业务;

  8. 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9. 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10. 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11. 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12. 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13. 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和成为银行在的子公司,改名为。该两子公司分别在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和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和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和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币,除编制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账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保险公司或由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有关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1. 本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 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3. 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4. 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我国政府法律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30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仲裁按照联合国1976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护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应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丙方(盖章): 丁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见证律师(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