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买卖合同(锦集15篇)
【简介】每当我们进行产品买卖合同的签订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保障,我们需要仔细考虑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完善的产品买卖合同呢?以下是热心会员“jkkm2”收集的产品买卖合同(共15篇),供大家参考。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名称
交货
时间
品种规格
单位(kg)
数量
保护价(元/kg)
总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标准执行
外观质量: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三条菌种的提供方式为□买方提供:□卖方自备;买方提供菌种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对菌种验收的方式为菌种价格为
元/瓶,合计: 元;菌种价款结算方式为□于 年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定金:买方□是/□否在年月日前向卖方支付收购定金
元交货时定金(□抵作收购款/□返还买方)定金支付后,因买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和地点: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由卖方送到买方指定的投售点
运输费用由方负担
第八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九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订购产品的名称、品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
品种名称数 量(KG)单 价金 额备 注
第二条 订购的产品收购价格,按照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格协商计算。
第三条 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乙方到甲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称重,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 验收地点:以渔港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 验收时间:乙方在货物验收称重完毕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 验收标准: .
(四) 自然损耗:所订产品自然损耗应在 %以内(含 %)
第六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押款甲方应付货款
第七条 货款结算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称重完毕后 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账号:
第八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当事人一方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产或乙方拒收所订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支付货款,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在行业的相关资源及运营管理经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利用乙方在行业内的销售经验,就合作采购、销售达成本协议,以资共信守。
一、合作内容
本项目合作的内容为:,该批次货物预计总投资元,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采购货物所需的冷库及人工费用,后期产品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决定。
二、合作方式
1、在双方合作采购标的货物到达乙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在内,提取该批次货物的(见实际提取数量及规格)至甲方冷库自行保存,并给乙方出具货物提取凭证。
2、本合同项内所有产品的保管至未双方同意最后销售之前,为双方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独立或以任何方式与第三方合作销售。双方在各自保管产品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双方每月核对计算后入账,该资金纳入本项目产品的销售成本。
3、该批次货物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协商出售时间,销售所得款项在优先返还甲方投资本金,剩余部分双方在除去各项正常开支(水电、人工等费用)后,按甲方50 %、乙方50%的比例分配进行利润分成。
三、权力义务
1、该项目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参与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单方拥有,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3、双方应充分利用乙方提供的市场资源,积极开展项目销售合作。
4、双方应充分利用双方所搭建的平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更多领域的合作。
5、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不定期进行相互交流和协作业务会谈,以便互相促进。
6、双方如有利用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损害他方利益的活动等行为,损失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并追诉相关法律责任。
7、双方都有权利监督本项目产品的库管、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
8、双方共同制定项目产品的销售计划、共同进行本项目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9、共同做好产品销售资金的回笼工作。
10、负有对本项目产品的技术、生产及销售等资料及信息的保密义务。
四、资金管理及盈余分配
1、货款回笼的资金在确保本项目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的前提下,在征得乙方的认可后,甲方可以逐步收回初期投入的万元基本资金。增值部分资金必须经过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后方能动用(包括本项目的利润分配等)。
2、甲、乙双方其同制订本项目产品的销售价格及税务策略。
3、本项目的税后利润分配的前提为:在甲方收回初始投入资金后,按甲方50 %、乙方50%的比例分配进行利润分成。
五、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营销思路、对项目的策划设计及销售价格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策划设计等均属保密内容。
3、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六、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八、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双方本项目完成后合作自然终止。
3、双方一直同意终止本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问题及做对合伙项目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条款,以咨共同遵守:
一、产品情况
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三、数量
(一)数量单位
(二)包装货计价重量:含包装不含包装
(三)决定交付数量的时间、地点注:允许%正负尾差/合理镑差/在途自然增减量,计算方法:
(四)过与不足数量的计价
四、随货单证(注:主要是保证产品交易合法性方面的单证)
五、质保期、售后服务
六、交货条款
(一)交货期限
(二)迟延交货
(三)提前交货
(四)交货地点
(五)交货通知
七、运输条款
八、包装条款
(一)内包装
(二)内外包装填塞物
(三)外包装
(四)装运标记
(五)唛头
九、付款条件
供方应在内向需方支付全部货款,但在支付货款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十、检验条款
(一)检验标准
(二)检验方法
(三)检验地点
(四)检验单位、时间、内容,异议时间
十一、违约责任
(一)1、需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2、供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视为供方不能如约交货,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卖方特此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如包含了他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的,则该货物并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工业产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任何第三人均不能根据知识产权对标的物提出任何权利或主张。供方违反本条款的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三)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质保条款和索赔条款的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但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买方有权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赔偿数额。
1、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2、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3、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四)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若外商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买方可要求卖方承担外商的索赔,或按前款规定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买方有权依外商索赔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赔偿数额。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一)协商解决:双方之间由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偿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诉讼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双方日后可再行协商。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视情况选择适用)
合同传真件视同正本,具有法律效力。供方:
需方: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供货方: 公司
需货方:
公司根据《民法典》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货内容:乙方为满足本公司工程建筑的进度所以需要于年月日起向甲方购买给水管件、排水管件电线管及配件。订价方式:每批管材的价格均以厂家报价书下浮30%。质量标准:甲方须按国家质量要求提供给排水用管材:工程需要有特殊要求时,由乙方另行提出后,按甲乙双方在合同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二、供货方式:
1、在合同订立天内乙方需提供甲方工程管材使用计划有关材料作为甲方拟定管材供货计划依据。
2、乙方指定为乙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于甲方的所有到
场管材交接工作。管材进场前,乙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和相应的乙方委托书交于甲方。
3、在施工期间,乙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给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天将需求清单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所供材料到达乙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乙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管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子力学进行清点核对,乙方货物接收人核对时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派人员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5、所供材料乙方核对无误后,乙方货物接收人应当场在甲方的送货清单上签字接收,并开该批货物的出入库单,入库单与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三、验收方法:
1、甲方应按批次管材提供提供相应厂家质量证明有关原件或复印件。
2、管材到场24小时内,乙方必须对到场管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二次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参与复检,并对现场管材妥为保管;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甲方未参与复检,则视为默许乙方提出的异议和正理意见。
3、检测期限为管材进场后七天;管材进场超过七天且乙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和向甲方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管材甲方有权视为质量合格。到场管材检测合格时,乙方应将检测结果通知甲方。有关检测费用由乙方自理。检测不合格时,该次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对于乙方使用、保管、保养管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付款责任:如有银行承现汇票按市场贴息为准。每月日前结清当月所有货款。乙方中途不得向其他供货商要货,如有此行为乙方必须支付工程总货款的百分之十做为违约金给甲方。
五、有关责任:
1、乙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和拒绝接货。则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批次管材货款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或拒绝接货处理。
2、变更到货地点时,乙方应在交货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3、变更接货人,乙方应在交货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交货前乙方应将新的接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乙方授权书交于甲方。
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时,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5、对于复检不合格的管材,乙方应在检测期限内将结果通报甲方,如果乙方同意使用则按质论价。
6、乙方逾期付款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乙方应向甲方偿付所欠货款千分之五的日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完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赔偿约定:按本合同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货款、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或终止合同后3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九、其它条款:用管材大约万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未尽事宜,需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和副本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司
乙方: 公司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卖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产品名称:
数量:
价款:
第二条:检验检疫
双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种子检验检疫。
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第三条: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风险提示: 交货地点
对于“交货地点”应当明确约定,因为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卖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买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年月日送货到指定地点,运费由方承担。
3、乙方于年月日到指定地点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
第四条:包装与运输
1、包装要求。
2、运输方式。
3、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年月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六条:验收
1、乙方应对种子进行验收,如发现种子数量、质量(发芽率、净度、含水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子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日内处理。
2、双方对种子同时取样、各自封存,样品保存至生产收获。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因种子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法院。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调解;或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卖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 ,下称甲方;
供货单位: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产品质量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 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附产品的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产品质量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 (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代办托运应注明。)
4.保险:。(按交易情况约定谁负责投保,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五条 产品的验收
1.验收时间:。
2.验收方式:。(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检验机构按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
2. 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规定处理。
3.预付货款。(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产品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天内向乙 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中国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1.。
2.。
3.。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等单位。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 订立
买受人: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
出卖人:县乡村村民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出卖人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内),向买受人交售(农副产品)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除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外,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无上述标准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买受人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出卖人应按买受人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出卖人送货或出卖人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买受人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为验收地点。
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约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出卖人交售的(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买受人应在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出卖人支付货款。
第四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买受人仍然需要的,以及出卖人逾期交货而买受人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出卖人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买受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买受人不再需要的,由出卖人自行处理,并向买受人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1%——2%)的幅度)的违约金。
2、出卖人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
3、出卖人在交售(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应向买受人偿付该批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出卖人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出卖人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买受人按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出卖人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买受人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买受人应代出卖人保管。在代保管期间,出卖人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买受人根据出卖人的要求预付定金的.,出卖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出卖人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征得买受人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出卖人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做出处理(买卖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约定的除外),如出卖人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买受人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出卖人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出卖人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出卖人交货日期得以顺延,买受人并应向出卖人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出卖人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买受人如向出卖人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买受人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买受人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买受人应按期向出卖人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出卖人应允许买受人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买、卖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银行各留存一份。
买受人: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 出卖人:乡村村民(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供方:分配号:需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
1.产品名称、质量、数量?供货时间
2.计量标准:需方有轨道衡,以轨道衡为准,途耗%,无轨道衡则按供方矿石比重划线装车为准,其他损耗不负责任。
3.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锰品位误差为%,允许含水分%。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矿并电告供方,在30日内到需方,以共同取样化验为准;但过期以需方复验为准;若需方30日内未电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矿或动用了矿石的,以供方原化验数据为准。
4.运输方式及其费用负担:运输由供方代办到需方指定火车站。发车后,在小时内电告需方:货物品种、数量、质量(猛、铁、磷)车号、发车日期等。短途运杂费每吨元,火车运杂费凭铁路运单结算,每吨收服务费元(交省锰矿公司)以上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5.价格:锰矿石按国家物价局、冶金工业部规定执行,富猛渣按规定执行,若国家价格变动,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6.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货到需方15天内付款(包括其他几项承付费用)。
7.违约责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供货,必须提前一个半月通知需方,否则按未发部分货款总额的1%承付违约金,需方不按时付款,按每日万分之承付滞纳金。
8.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任选一)
9.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出买人:
买受人:
第一条:
1、标的:
2、数量:
3、价款:
4、交(提)货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
出卖人:受买人:
出卖人(章):受买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为卖方和为买方。
双方同意买卖,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
2.产地:
3.数量:
4.商标:
5.合同价格:.
6.包装: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载重吨船来说,每天。
16.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卖方:
证人:证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出卖人
买受人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 编码
质量标准及异议解决方法验收方法及期限:
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收货地点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产地总价(元)
单价
(元)交(提)货时间运杂费何方承付:
季度一
季度二
季度三
季度四
季度
包装要求及费用:
金额总计(大写):
违约责任出卖人不能交货,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买受人中途退货,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责任,双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
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及别附,本合同附件件。
此合同一式份,出卖人份,买受人份,鉴(公)证机关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海产品买卖合同范本。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海产品的名称、品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
品种名称
数量(KG)
单价
金额
备注
第二条订购的水产品收购价格,按照渔船到港时的市场价格协商计算。
第三条交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乙方到甲方所在地的渔港码头称重,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以渔港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货物验收称重完毕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以内(含%)。
第六条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押款甲方应付货款
第七条货款结算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称重完毕后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户银行。
账号:
第八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当事人一方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或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支付货款,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 月 日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
1、本合同标的物为
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以下第 国家规定的标准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国家规定有相应生产资质企业所生产。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以便甲方备案之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至
三、供货及验收
1、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由乙方送货至
2、送货方式为
3、甲方需乙方送货应于送货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照具体送货时间准备货物,保证按时到货。货到时,甲方负责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
4、乙方送货途中发生的损毁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5、乙方将货物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后,甲方检验后收货,具体步骤如下:
(1)货到后,乙方提供货物清单,甲方(项目部)指定在时间内组织检验。检验人员负责检验货物数量、质量、损耗等方面。
(2)甲方(项目部)验收货物时乙方应有相关人员在场,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
(3)检验合格后甲方(项目部)正式收货物,并在货物清单上签字确认,乙方依此作为送货凭证及甲方支付凭证,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4)货物验收不合格(包括货物质量不合约定、型号不符等),甲方向乙方在场人员说明情况后,不予确认,并有权要求乙方调换货物、退货,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货款支付
货款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1、货款的支付采取支票、转帐等非现金方式进行。
2、乙方在收款时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五、交货及包装
六、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货物,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2、乙方送达之货物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补货。乙方应承担此次送货数额款项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损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数量交货,应在约定交货时间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可根据乙方状况进行评估,如果甲方根据评估认定乙方不能继续履约,可解除本合同,并于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甲方根据甲方(项目部)认定的供货数量进行结算。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供货的,应承担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5、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货物总数量短缺或其他应当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无法进行、耽误工期或其损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6、甲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的,应承担不能付款部分如因乙方伪造数据、改变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等,而制作付款申请书请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修期限及责任
八、其他约定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
1、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提交给对方相关资料备案:
(1)乙方是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乙方属个人的,应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订本合同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载明代理人授权范围;
(4)乙方提交生产厂家名称、生产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关说明,以便甲方备案使用;
2、本合同签订时需甲方公司盖章及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本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签订,除甲方(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认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擅自处理债权债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帐单据等等,因此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同时使用,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矛盾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来往帐单、支付证明等,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标准执行。外观质量: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三条 菌种的提供方式为□买方提供:□卖方自备;买方提供菌种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
对菌种验收的方式为 。菌种价格为 元/瓶,合计: 元;菌种价款结算方式为□于 年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第四条 定金:买方□是/□否在 年 月 日前向卖方支付收购定金 元。交货时定金(□抵作收购款/□返还买方)。定金支付后,因买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和地点: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由卖方送到买方指定的 投售点。
运输费用由 方负担。
第八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九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