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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承包合同(通用12篇)

2023-07-21 16:42:01合同

安装承包合同(通用12篇)

  【导语】每当我们需要进行工程项目的安装承包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我们都需要签订一份承包合同。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完整且合法的安装承包合同呢?下面是热心网友“fn0”分享的安装承包合同(共12篇),以供借鉴。

安装承包合同

安装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排水管道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排水管安装、维修、拆除等

  2.工程地址: 红康幼儿园教学楼

  3.工程内容: 排水管道工程

  材料计划(定尺)、装卸、搬运;

  成品保护、清洁卫生、余料回收;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包材料、人工、机具费。

  乙方负责施工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的场内装卸转运。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技术必须达到规范要求;质量不合格不验收。

  四.合同工期

  1.在20xx年 7 月 15 日前必须进场开始安装。具体工期必须满足甲方需要。

  2.承包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承包内容,经甲方验收小组签字确认后为竣工时间。

  3.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五、合同价款

  排水管道敷设安装,合计 元。(大写:壹万伍仟壹佰壹拾捌元叁角整)。

  此单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费、机械使用费、安全措施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工程结算以现场安装完成为准,不合格工程量不验收。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合格后付完工程总款。

  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操作场地,施工临时用房及用水、用电等临时设施,以满足乙方施工需要。安装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

   负责协调处理各施工单位与乙方的配合工作。

  对工程质量、进度实施监督检查,并委派具体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工程事务。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在正常条件下,确保工期,不得无故拖延工期。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施工现场管理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施工期内负责双方的成品保护。

   保证工程符合总进度要求。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具备开工条件导致延误工期,乙方可向甲方书面申报,经批准后顺延工期。

  2.对成品保护不到位,造成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材料人工费用。

  九、其它

  1、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及工期要求施工。

  2、如乙方个别人员违反甲方和安装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时,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对该个人清理出场。

  3、甲方不负责乙方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工程完工款项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庆阳北站扩建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工程的给排水、采暖及电气分项工程分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概况

  1、分项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期:根据土建施工,必须合理安排进度,如果延误工期,每天处以300-500元(大写:叁佰-伍佰元整)罚款。

  5、承包范围:

  6、合同价款:

  第二条承包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规范施工。

  2、乙方提前向甲方提供材料采购样品。材料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资料,并做到进场材料与样品、设计、预算相符。如变更时,必须取得甲方及建设单位同意。每批进场材料必须取得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验收同意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做好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4、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自行组织施工工具设备、用具、劳动保护用品。

  7、乙方代表必须随叫随到。否则后果自负。

  8、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一间房子。

  第三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因自然条件产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

  (2)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四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对验收存在的问题,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为2年。

  3、供热系统为2个采暖期。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预验后付至80%工程款,剩余20%工程款在正式验收后支付(扣除5%的保修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如因乙方不能按期完工,甲方可以另行组织人员施工,费用从乙方总工费中扣除。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承包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他:

  五、工程造价(万元),其中土建:(万元),安装:(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维修。

  2、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计人民币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示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以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的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中山“阳光半岛”住宅项目ST型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山“阳光半岛”住宅项目ST型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中山市沙溪镇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平方米

  承包形式:施工总承包

  三、工期:

  1、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

  3、合同总工期为 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 ,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 工程预算价: (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 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

  (4)

  (5)总工程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 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 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 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 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 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份。

  8、其他约定 : 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 ‰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 :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甲方 :

  乙方:

  年月 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为了体现公平、公正、自愿、互利的原则,确保工程顺利完成,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意见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日

  4、结构类型:

  5、承包范围:室内给排水(包括雨水、空调冷凝水、压力排水),采暖干管及分水器以内的管道安装,强电电气,消防、智能弱电预埋及管盒安装,设计变更、签证单的工作内容,安装工程需要的孔洞预留(包括消防工程),图纸中所有的水、暖、电一切工作内容。

  二、承包方式:

  1、承包方式:

  2、承包单价及计算标准:

  ① 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标准计算建筑面积平米包干: 元/㎡。

  ② 项目现场用工: 元/工日,无法执行工程量的采用估工或定价办法执行。

  ③ 施工图纸内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增减不作单价调整。

  ④ 进度计算:电气安装 元/㎡(其中预埋 元/㎡)。采暖安装 元/

  ㎡。给排水安装 元/㎡。

  三、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生活费用自理,施工期间甲方按工程进度完成产值的70%支付乙方劳务人工费,年终按进度支付到 85 %,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到95%,余5%做质保金,质保金一年后支付,质保期间,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问题造成业主及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以建设单位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准。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施工,

  2、积极配合土建工程进度,主体施工期间:墙钢筋绑好后 3 小时内完成线管铺设;底板筋绑好后 3 小时内完成线管铺设,超出此时间将负责土建工种的误工损失费。装修施工期间:在土建砌体完成后抹灰之前必须完成线管、线盒的安装及扫管工作,如因管路不通而造成的二次抹灰的工料费全部由安装班组承担。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 向乙方进行质量、安全、技术、工期、材料节约、消防、治安、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劳动纪律等的教育和交底。

  ②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等)。

  ③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各类材料。

  ④ 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对工程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

  2、乙方责任:

  ① 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② 自带安装工程所需的'工具及工具耗材(电焊条、氧气、乙炔除外)。

  ③ 乙方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积极组织劳力施工,不得因劳力和技术力量短缺而影响工程进度,因乙方劳力和技术力量影响工程进度时,甲方将视其情况外调劳力突击,突击劳力按 200 元/日计算,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④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及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同时购买乙方所有进场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⑤ 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工完场清,遵守职业道德,爱护机械,保护成品。100米内周转材料上下车等工作。

  六、安全生产: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筑安装的安全文明施工、消防、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相关条例等规定。

  2、乙方人员要正确佩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3、乙方要对工人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严禁违章操作,确保安全生产,对不遵守安全生产者一次视情况罚款200元——5000元。

  4、因乙方违章作业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所有责任。

  七、其它:

  1、凡属以下情况的,甲方可提出终止协议:

  ① 有严重损害甲方形象和利益的。

  ② 对甲方安排的生产进度计划完不成并无具体措施的。

  ③ 发生质量问题,不予整改且无整改措施,造成恶劣影响的。

  ④ 安全生产严重违章并无整改措施或整改后仍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

  2、凡属以下情况的,乙方可提出终止协议:

  ① 甲方不能按时供应材料造成特别严重待工的。

  ② 甲方不能按照协议支付工人工资的。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造成协议终止的,按已完成工程量产值的70%结算。

  5、因甲方责任造成协议终止的,按已完成工程量产值的100%结算。

  八、补充条款:

  1、乙方配备安装技术专业管理人员

  2、乙方负责将现场签证、技术核定内容上报项目部并积极协助办理签证工作。

  3、乙方负责材料的计划和节约使用工作,因乙方材料计划造成材料超过预算量10%剩余和浪费的,责任由乙方负责(按材料采购价+运费及采保费+罚款)。

  4、电气安装完毕后,乙方对所完成的成品有保护责任,如发生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其它未尽事宜执行公司内部管理条例,条例另附。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竣工、各项款项结算支付完毕同时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达州凤凰国际大酒店,本工程中央空调系统项目发包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达州凤凰国际大酒店

  工程地点:四川达州

  工程规模:

  签订地点:

  第二条 工程发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调系统施工图纸进行工程包清工施工。施工中如需变更或工程返工的则以现场甲方确认的变更通知单为准。增加的包清工费用按甲方项目部工程量清单和预决算部的相关要求进行计算。

  2、甲方具体发包内容: 水管保温;

  3、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

  4、合同订立方式:固定单价乘实际施工工程量。

  第三条 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按日顺延。乙方必须配合业主的室内装修进度室内工程施工。

  第四条 结算固定单价及合同标的

  水管保温DN100以下单价 元/m,DN100以上单价 元/m。

  第五条 劳务费的预付

  乙方进场施工10天后,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本合同劳务费估价款的10%,此款项在此后工程进度劳务费结算中分两次扣完。

  第六条 工程进度与劳务费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按工程进度拨付。每月按审定后的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在次月10日前支付工程进度劳务费,该进度劳务费由甲方按乙方人头数和出勤天数,用工资表形式进行发放。当付至该工程劳务费总价的60%时暂停支付工程进度劳务费。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结算,结算后30日内付至该工程劳务费总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施工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内保修金额不计利息。仍依照竣工结算办法办理结算,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清。

安装承包合同书 篇7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含如下内容:地下室基础承台及基础梁的开挖、桩头的破除、开挖后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采用人工整平、砖胎模完工后的回填整平、多余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机甩到地下室主道的两侧后由甲方负责外运。工程总价:按下室占地面积元(此价格含不可考虑的因素,没有任何价格调差)。工期:

  第2条:合同使用标准和法律、合同使用标准:

  、适用法律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3条:甲方工作公布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进行检查、督促,监督施工质量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按照合同条款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

  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不能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施工任务,或发生重大失误导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设防。

  对乙方违反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人员甲方有权清理出施工现场。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不能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整改内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完成,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对消极对待、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不付任何工资费用。

  第4条:乙方工作乙方须安排一个负责人长期呆在现场协调工作,至该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测量出的桩顶标高进行破除,标高测量中乙方必须派人员配合,严禁用炮机凿除,人工破除过程中不能伤及桩钢筋,破除后的桩头必须保持平整完好。预留钢筋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所预留。破除完的的桩头由乙方用挖机吊出基坑,并掩埋在车库底板以下。

  前期进场必须保证有一台大挖机和两台小挖机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相应的增加机械人员,如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完成的50%结算。

  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住宿及生活水电,乙方自带破桩工具(包括空压机)。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紧密配合,确保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上班必须安全帽,穿胶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种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如进度严重跟不上,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条:工程款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地下室后浇带分成六块,每块垫层砼完成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余款项待地下室垫层全部浇筑完一周内全部付清,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停工期间的一切损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税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据。

  第6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第7条:合同份数:甲乙双方各执2份。

  第8条:合同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用补充协议补充或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一,乙方承包甲方所有安装任务。

  二,乙方必需指派其工作职员办理工伤保险及意外保险,每月由甲方代办交纳,在安装费中结算时扣除,乙方提供真实工作职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乙方必需对甲方来料负责,做到每个项目来料盘点与实际是否相符,专职派人签收数目和来料质量,如不相符应及时向公司反映情况并拒收。

  四,乙方施工所供材料或设备,列出清单,由甲方负责人验收质量和数量,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使用;

  五,乙方在施工完毕后立即同客户方共同验收质量与数目核对,客户以为无质量题目,数目已无误,并确认在竣工验收单签字或盖章后交归公司,作为结算依据。

  六,所有安装结算单必需每月结算完毕到财务,隔月发放总量85%,确保质量期无任何质量题目,年底前全部结清。

  七,乙方必需每月对职工的安全出产思惟教育课不低于二次,受甲方监视,并配戴安全帽入行工作操纵。

  八,乙方在搭设完毕后所有剩余材料必需通知甲方,由甲方派人派车拉归公司仓库,乙方不得有行私,贪小利形象。

  九,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如泛起安全出产事故应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先垫付,然后在承包款中扣除或通过法律途径索归,所有工伤办理程序由甲方代办争取,绝量不给乙方造成损失。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总公司一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铝合金窗安装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协商:甲方同意将塑钢门窗项目工程给乙方承包施工,为落实双方的责任,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工程量计算方式:

  按竣工图纸面积计算。

  三、材料及承包单价:

  本工程项目所有型材均采用广东英德海螺牌90系列型材,钢衬使用厚马鞍山牌钢,玻璃使用正5MM普通浮法玻璃。推拉窗每平米承包单价为177元,平开窗每平米230元,推拉门每平米205元,平开门单价为每平米253元,钢化玻璃每平米另加10元,以上单价包括所有配件及三性检验报告,乙方提供总金额的75%材料发票。

  四、付款方式:

  外窗进场安装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付进度款,安装完毕后付总额的35%,扇玻璃进场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总额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付总额的10%,留总额5%作为维修保证金。保修期为一年。

  五、质量要求: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质量等级应达到国家及地方有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如达不到,乙方应立即返工至合格标准,并承担返工过程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款。

  六、安全事项: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要求,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遇设备等不齐全面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甲方加强安全措施,若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工期要求: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服从甲方及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下达的工期安排计划。乙方不得无帮停工以及拖延工期,否则乙方应承担由引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处罚款。

  八、其他

  1、图纸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未通知乙方,造成反工,其工资部分由甲方付给。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由公司存档,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安装承包合同》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 ;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 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 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给付承包方劳务费 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 ;(2) ;(3)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 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 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 %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 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 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 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万元。

  2.发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 %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 %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 天内支付 %的价款,留 %的价款存入xx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 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 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 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 %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 %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 %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 %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 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安装承包合同》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 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份,其中发包方执 份,承包方执 份,副本 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xx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 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11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建筑面积: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条: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份,并做到“三通一平”;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乙方负责: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协助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各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水电安装承包合同 篇12

  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认总承包人鉴定的杭州余杭区文昌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条款的前提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就杭州余杭区文昌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工程的水电、消防、暖通等的所有设备安装工程的。分包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杭州余杭区文昌高级中学改扩建项目工程

  二、工程地点:杭州余杭区余杭镇太炎路

  三、分包工程内容及范围:水电、消防、暖通等的所有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及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水电、消防、暖通等的所有设备。

  第二条安装工程分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标化,材料自行采购,招标文件要求指定产品规定采购进入。

  第三条工程施工期限

  一、根据总承包合同的要求以及总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商定本分包工程的施工工期与总包同步竣工,开工日期以20年3月1日为准。

  二、涉及分包工程内容延误工期,发包人(建设单位)签证,工期相应顺延。由于分包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一切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

  三、如总包方自身的原因造成未能按期完工,分包单位工期相应顺延,与分包单位无关,一切责任由总包单位承担。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及投标书承诺,本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合格等级,并确保验收通过。

  二、本分包工程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应的“质量验收范围”及评定标准和消防验收标准作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

  三、如因分包原因达不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分包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分包方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建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装材料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品牌、质量等级、产地要求,确保分项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如发现违规施工,经总包方提出后,分包方仍不整改,影响了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的评定,总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结算

  一、工程费用取费标准:按本分包工程合同价加本分包工程结算调整增加的总价为基数,交总包方10%的管理费,临时设施生活区及一至三级施工用电由分包单位无偿安装,以后的施工用电及维修由总包单位自行管理。

  二、工程款的支付方法:每月已完成工程量经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建设单位总包方审核后的70%经总包方扣除相应的费用后支付给分包方,分包方的工程款支付方法与总包方同步进行,工程竣工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并达到合同要求;整体工程结算审定完毕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本分包工程结算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不计息)。

  第六条双方职责

  一、总包方职责

  1、向发包人领取施工技术经济文件,及时向发包人收取工程款。

  2、确认分包方编辑施工组织设计并督促实施。

  3、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

  4、在接到分包方结算和交工验收资料后及时组织向发包人结算工程价款,并按本合同规定与分包结算工程款。

  二、分包方职责

  1、组织协调与安装工程有关各方面关系,组织质量、环境、安全、文明标化等各种审核,并组织有关部门的检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2、本分包合同内容必须自行完成,自报月形象进度款,不得再转包分包。如擅自转包分包,总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分包方负责组织工程管理班子(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施工前必须上报总包方,班子人员名单在工程施工前另行书面报总包方,并附上岗复印件),负责工程一切技术及管理工作,工人进场前必须将进场人员的花名册报总包方,特殊工种人员附上岗证复印件。

  4、随时受总包方监督及指挥,外来合同工应“三证”齐全,并办理好暂住证等手续。

  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承包合同内规定履行,除竣工日期顺延外,补偿乙方由此而发生的经济损失,若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或设计重大变更等,造成的停工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甲方配合乙方向业主方申请补偿,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工资,甲乙双方未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乙方可以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未能按双方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返工、返修费用,包括材料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使甲方工期延误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乙方盲目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浙江杭州合同促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总承包方持二份,分包方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