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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租赁合同协议

2023-06-19 10:42:00合同

起重机租赁合同协议

  【前言】起重机租赁合同协议中需要注意哪些条款?以下是热心网友“xiedao”收集的起重机租赁合同协议(共13篇),供大家阅读。

起重机租赁合同协议

起重机租赁合同范本 篇1

  甲 方: 北京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贯彻“友好协商、互惠互利、责权明确”的方针,明确双方在本工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市政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标段

  第二条 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

  第三条 工作内容:

  第四条 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该汽车吊月租赁费为 每月元/台。此价格不含税)。

  2、租赁时间:租赁时间按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但其超过时间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 元/台结算;超过18天而不足一个月的当月按一个月计算。

  3、付款方式:次月5号前结清上月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责任:

  1、租赁时间内负责该车的用油及车辆工作人员的吃住。

  2、负责协调乙方进场作业过程中,业主要求办理的出入证。

  3、负责对现场吊装构件及过程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派人协助乙方吊装前的垫实、支腿工作。

  5、租赁期内汽车吊的作业人的工作归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及项目部的相关规定;乙方人员在安全使用前提下应当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甲方对乙方不称职的作业人员有权处罚和辞退,乙方应当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关人员有权在巡查中,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施工错误及时提醒,避免安全及质量事故;对不重视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做出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乙方不予重视的,甲方有权停机使用,其停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义务做好乙方进场人员的进场登记工作;有权利检查乙方与派驻甲方的作业人员之间的手续,并做好相关的存档工作。对于用工手续不齐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内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用工手续齐备的人员进驻甲方现场作业。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在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的各种有效证件、起重机其中性能表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进场前给作业人员办理好特种作业证、保险、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关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设备进场前应该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保证现场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应当坚持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各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准确、灵敏、可靠;每个月乙方应当集中对本设备进行两次以上联合大检查,所有的检查和保养工作,乙方应当做好相关的文字记录。

  4、乙方在进场时应当结合本工程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3级安全教育交底,并将小组人员的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

  5、乙方负责派驻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劳保措施,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住奥项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对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乙方须支持和配合。

  6、对现场吊装安全又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商,确保吊装工作安全。

  7、汽车吊的支腿、司索、指挥等与吊装作业有重大关系的部位作业,以乙方人员为主;对信号不明、重量不明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8、吊装用的各种相关绳索、卡环、布带等由乙方负责。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车吊的操作司机、指挥及司索工归乙方派遣,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七条 安全生产:

  1、乙方汽车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时,应当对汽车吊的各支腿认真支垫,对有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向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咨询;各支腿应当逐个进行压顶。

  2、在构件吊装时,乙方作业人员应当坚持仔细观察起吊周边环境是否合适、起吊离地时必须慢速、起吊过程必须匀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装注意事项,确保吊装安全。

  3、起重指挥工作归乙方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对工程中的各起吊绳索、吊具、吊钩、吊装方法及保护锁具等做认真检查,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甲乙双方有权制止;对于双方沟通中指令不明确时,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及时沟通,在指令明确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业人员方可指挥起重设备作业。

  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答配备适合本工作的作业人数,避免作业人员疲劳作业。

  6、在作业前,汽车吊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当了解作业路线,对影响吊装安全的路线和障碍物,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协调配合;对有人通过作业路线的位置,甲方应当协助做好场地维护工作;对有障碍物影响的地方,甲方应当协调清除,保证吊装安全。

  第八条 安全责任:

  1、汽车吊操作、司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乙方使用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2、汽车吊操作及指挥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因精力不集中、检查不仔细导致发出的指挥信号错误和操作速度不当等,给甲方人员及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因乙方提供的绳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操作人员借用乙方绳索、吊具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外作业,出现伤害事故的,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4、在超过汽车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装作业,乙方应当特别注意起吊方法和顺序,并应特别注意对起重有决定因素位置的吊装检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钢丝绳、路线、制动机构等),因乙方检查工作和准备工作不当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在起吊前,乙方发现有关构件资料及支腿情况需要改善和明确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和处理,因甲方无视乙方正确的建议(如口头不予理睬,应当有书面报告)导致的事故,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5、如发生人身、机械及构件伤害事故,由双方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事故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现场作业代表及职责:

  1、现场作业代表:甲方; 乙方。

  2、现场作业代表的职责:主要危险源的相互提醒;协商吊装过程的总体计划;双方配合过程的联系。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若起重机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有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现场业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细则同样对乙方有效。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起重机设备租赁合同 篇2

  设备承租方:

  设备使用方:劳务分包方

  设备出租方:

  甲方因-改造项目工程施工需要,需租用塔式起重机用于房建施工,乙方是甲方在-改造项目的施工劳务分包方,是设备的领、使用和保管单位,丙方是乙方的长期合作伙伴,是乙方向甲方重点推荐的设备出租方。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三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信守。

  一、租赁设备情况、租赁模式

  1、租赁设备情况:

  2、租赁模式:

  1)甲方租用丙方的塔吊,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及处理,提供进出场道路和安拆作业场地。

  2)甲方与乙方共同负责设备的进场、监装、设备安装调试、组织设备初步验收,负责配备2名设备操作人员及其指挥人员,负责设备租赁期间的运营管理以及设备转场、退场运输。

  3)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检验、备案手续办理和设备的加节、附着安装、拆除。

  3、设备使用地点:

  二、租赁期限

  单台设备的租用期限暂定为10个月,设备进场时间安排见下:

  起租日期以塔机安装完成并通过检验合格后的时间为准,经三方共同确认开始使用之日起计算,停租日期为甲方实际停止使用设备之日,起停租的具体时间由三方书面确认。

  租赁期间租金连续计算,甲方因工程需要需续租乙方设备,合同顺延。

  三、设备租赁费用的结算与支付

  1、设备租赁费用的结算:

  序号设备型号设备租赁单价数量备注

  1元/月.台6单价包含设备进退费、安装调试、检测办证、维护保养、转墩、加节、附着安装、拆除、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

  设备使用最后一个月不足一月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设备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

  1)设备正式启用后,按月度对设备租赁费用进行设备租赁计价,设备租赁计价单必须甲乙丙三方共同签认。

  2)丙方同意每月设备租金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在乙方扣除自身人工费、设备修理、保养费等各项成本费用后,再由乙方代为支付给丙方。

  3)甲方原则上按月支付设备租金。如遇到甲方资金紧张,经与乙、丙方友好协商后,乙、丙方同意延期支付。

  4)设备使用结束时,甲方书面通知乙、丙方设备的报停及拆除时间,待乙方组织把设备拆除并全部运输出场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设备租赁尾款,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设备租赁尾款后,扣除完乙方自身已发生的设备进、退运输费用、所有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的工资,以及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费租赁费等各项成本费用后,将剩余的裸租设备的租金代为支付给丙方。

  5)乙方向甲方收取设备租赁计价款前,必须先向甲方出具缴纳税款的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据,税金由乙方向乙方对口税务征管部门缴纳,甲方再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付款。

  四、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在租赁期间享有设备的使用权,设备租赁期间所有权属丙方。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设备相关费用,如不能按时支付,按延期部分的1%收取滞纳金。

  3、甲方根据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和技术资料,负责设备基础的承载核算、设计、施工及其费用,做好基础隐蔽工程的自检工作,对基础的安全性负责。

  4、设备进出场期间,甲方须提供良好的道路、场地、空间、电源等现场条件,为丙方设备安装、拆卸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工程完工后,确保设备及时顺利地退场,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设备不能及时退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若设备进出场安装、拆除时需占道、停电或所需起重设备大于25汽车吊时,其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5、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为设备升节、维修保养提供便利,确保安全生产和设备性能良好。

  6、负责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的安全保卫工作,租赁期内发生的设备人为损失、被盗,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有权对进入现场的设备及人员进行总体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8、甲方指定设备所吊物件的起落点位置,并对起落点位置支撑的安全可靠性和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负责。

  9、定期对派驻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五、乙方权利和职责

  1、乙方配备的设备操作、指挥、维修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甲方现场调度,保证24小时满足施工生产需要。作业人员应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负责设备的故障排除及修理工作,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必须及时组织人员到达现场抢修。维修人员一般4小时内到达工地,8小时内恢复生产特殊情况下,双方协商。

  3、乙方维修、操作人员每月对租赁设备除进行正常定期保养外,至少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4、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六、丙方权利和职责

  1、丙方及其起重机械产品、安装单位应在甲方《起重机械生产厂家、租赁单位和安装单位名册》内。

  2、保证提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有关设备质量及其标准的性能良好的设备,承担由于设备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责任。

  3、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提供租赁设备,应提前提供设备的技术资料,并应参与基础的验收工作。

  4、负责设备的安拆作业和整机检测验收工作、增加附着和增加标准节等工作。

  5、负责提供设备基础的预埋螺栓、螺杆及螺帽等材料,并保证提供的材料达到厂家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6、如因设备质量问题导致大修的,负责及时修理好设备,相关费用由丙方承担。

  七、其它

  1、对乙方派驻现场人员消极怠工,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提出警告,如二次及二次以上发生此类情况的,甲方可处以乙方元的处罚金,并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2、甲方安排人员对设备进行配合管理,安排物件吊运次序,协调各队组之间对设备的需求。

  3、设备报停,甲方应提前日通知丙方。

  八、违约责任及仲裁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约,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在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三方办理完设备退场交接手续并结清费用后自行失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文件,双方协商解决或另以书面形式补充。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开户行及帐号:

  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开户行及帐号:

  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开户行及帐号:

  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书 篇3

  承租人(甲方):(单位全称)

  出租人(乙方):(单位全称)

  行业确认证书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租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明细:

  租金计算。机械设备租金每月合计元。按合同约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员则租金包括工资(见表二),租金每月共计元。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从机械设备启用日起计算。在租赁期内,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停机或停止使用,甲方应按租金标准照常支付租赁费。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第二条 项目名称、使用地点

  项目名称:。

  使用地点:。

  第三条 租赁期限

  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续签合同。

  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甲方承诺租赁期不少于个月,则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少于个月,按个月结算租赁费。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设备进场安装。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经安装单位自检、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合格之日为启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机械设备停止使用,并拆卸完毕具备机械设备退场条件之日为停用日。停用日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由于甲方的原因(如现场施工条件不具备、高压线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机械设备验收合格后停机待用或造成验收不合格,机械设备启用日为验收合格时间或组织验收时间。

  机械设备自启用日起至停用日止为双方确定的租赁期限。

  第四条 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甲方应在机械设备进场前日内支付保证金。租赁期满,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设备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余额退还甲方。

  其他约定:。

  第五条 机械设备操作、维护与修理

  双方约定机械设备由方负责操作、由方负责维护。

  因故障造成机械设备无法正常作业的,按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维护时,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时起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乙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小时/日内未能修复的,自故障发生第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设备恢复正常作业日止。但机械设备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仍应支付停工期间的租金。

  双方约定机械设备正常维护保养时间为小时/月,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保养服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设备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为机械设备提供进出场作业、维护保养作业的便利和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及其附件(如电缆等)在施工现场的保护保管工作,保护机械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负责司机、指挥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甲方应在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之日起日内,组织租赁、安拆、监理单位对其进行验收,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并负责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督促做好机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

  负责按三相五线制配置机械设备专用开关箱,以及工地配电箱至专用开关箱的电缆线;负责配备使用中所需对讲机以及各种配套吊运材料的吊具,负责提供工地宿舍,作为机械设备常用配件仓库及司机休息场所。

  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机械设备,不得对机械设备进行改造或增设他物。

  二、乙方权利义务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收取租金。

  机械设备进场前,应认真地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进场机械设备的完好性。

  负责提供的内业技术资料包括机械设备备案证、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进场前维修保养记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记录、交接班和运转记录,行业确认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负责提供机械设备司机名/台,指挥工名/台。进场前,负责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安全教育,上岗人员须持证上岗。在租赁期间,司机、指挥工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有关的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项目部正常的施工安排,为甲方项目部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若出现司机、指挥工违反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回,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直至更换。

  按合同约定负责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每月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不定期进行机械设备检修、巡修,并及时将结果书面反馈甲方。

  负责机械设备在各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并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处罚及相关费用。

  机械设备安装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础预埋件;机械设备附着顶升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附着预埋件、附墙装置(含撑杆)。

  租赁期满后日内,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设备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乙方应将保证金余额及时返还甲方。

  第七条 双方安全责任

  三、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机械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现场有多台机械设备交叉作业时,甲方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机械设备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负责做好机械设备周边的高压线、障碍物的防护工作。

  4.甲方负责在机械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四、乙方安全责任

  1.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对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2.在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检查、维护保养作业过程中,乙方对机械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3.当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司机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相关人员,机械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乙方应组织人员及时排除故障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五、双方共同安全责任

  1.本着“谁违章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

  2.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对司机、指挥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方式,确保不超载,且货物放置、绑扎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六、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租金逾期满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按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若因甲方原因影响机械设备进场安装超过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元。

  3.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设备,致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其他约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应按照每逾期一日每台次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逾期满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设备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台次元/日的违约金。累计停工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及时返还保证金,应按照每逾期一日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其他约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向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地:。

  其他约定:。

  承租人:(甲方签章) 出租人:(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编码: 编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大型起重机租赁合同书 篇4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赁 50T 汽车起重机 壹台(为 五 节臂)。

  二、租赁时间:从20年 9 月 4 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3-4个月)。

  三、施工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磁窑镇华阳热电厂内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 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项40%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十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十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六、双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负荷起吊。(吊车本身机械问题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机组人员负责机械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乙方机组人员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者承担月租金的50%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其他约定:

  1、食宿由甲方负责;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受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机组人员若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甲方有权让乙方撤换乙方机组人员。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根据工程需要本合同顺延期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 乙方: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设备租赁合同起重机 篇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网络及相关设备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甲方宽带网络及设备。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为甲方提供的宽带网络及设备的维护管理.

  三、本合同签订时间为年。起租时间:,到期时间:。

  四、按每月元 。合计 。

  五、付款方式:以见发票为准,30天内支付。

  六、甲方在租赁期间,享有所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七、甲方对所租赁设备应保持完好,租赁期届满归还乙方。

  八、违约处理:

  1 、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与协议不相符,甲方有权提前退还设备并解除合约。

  2 、甲方文明合理使用设备,不得人为故意损坏,如造成损坏应负责维修。

  九、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其它补充:

  本合同租赁期满时,如甲方需要继续使用租赁设备,可与乙方协商,办理续租手续。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门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篇6

  出租单位: (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 起用时间: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XX条 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 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 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 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 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 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 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 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决。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吊车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篇7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吊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设备的品牌、数量:

  1、甲方租赁乙方中联汽车起重机220吨一台。

  2、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二、租赁期限:

  甲方租赁期限为一天。

  三、租赁用于及使用地点:

  租赁期限内,吊车的用途为 卸80吨设备一台 ,吊车的使用地点为 西藏高争水泥厂内 ,若甲方需要改变使用地点或用途须得到乙方同意。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 200 元/天,大写 贰万元整 (含税)。

  2、甲方因于完工后结清当天租金。如违约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

  五、甲方责任:

  1、提供相关施工资料,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及指挥。如因甲方指挥不当造成的吊车损坏,和甲方自己的损失或者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估砸坏车辆,房屋等)由甲方负责。

  2、动用人员为乙方的机械进行守护,若乙方机械设备在甲方工地出现被盗。丢失、损坏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3、配备卜2名人员进行现场施工配合,积极支撑协调乙方施工,保证不耽误乙方现场施工。

  六、乙方责任:

  1、配备符合条件。具有施工经验的机械人员,做到被吊装设备轻运轻放,按照甲方技术质量要求精心施工。

  2、设备运输及吊装过程中,必须注意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因乙方工作人员违章操作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提供配套吊绳,吊具及附件等。

  4、乙方的吊车设备良好能正常使用,施工期r司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在不违法安全操作规程的原则下,积极配合甲方施工。按时保质的完成施工任务。

  七、安全质量保证: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保证安全、高效、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八、其它:

  1、完工后结清当次租金及超时费。如违约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合同的总金额15%的违约金。

  2、如工期满后,每台班按工作日租金计算。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个同条款,如有乙方违约,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合同总金额 15%违约金。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以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约定,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为有效合同文本,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结算完成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 篇8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吊装需要租用乙方汽车起重机,配合甲方吊装,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地点及车型、内容

  1、租用吊车类型及数量8吨汽车吊

  2、施工地点:马鞍山

  3、施工内容:吊装

  4、租车时间: 年 月— 年 月止,初计贰个月。

  二、租金和费用计算方式

  1、租鑫定万贰仟元/月(进出场费壹仟元),超小时按时另计收费。

  2、白天必须按八小时制作业计算,晚上加班按月租计时收费。

  3、乙方提供驾驶员壹人(上下车均会操作)。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十不吊”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甲方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引发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引发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

  5、路途安全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按时支付租赁费用。逾期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所欠金额×%/天),承担违约责任。

  3、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失,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4、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5、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伙食。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机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领导的指挥,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车辆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配件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5、吊车在租用期间维护和保养时间每月为吊车在租用期间维护和保养时间每月为 天,原则上在无作业时保养。

  6、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之日或设备离开乙方公司基地之日起计算租金,退场租金支付完毕之日停止计算租金,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2、设备到场日或设备离开公司基地之日为起租日期,乙方提供有效票据,税金由甲方承担,租金以现金或银行汇总的方式均可。

  3、甲方必须每月按时支付吊车租金,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车辆所需燃油由甲方无偿提供。

  八、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自愿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的 (以下统称为设备)一事,签订如下租赁合同,双方要严格执行: 。

  一、机械设备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项目名称:

  租赁的设备权限于在 工程使用。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乙方在租赁期间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设备的所有权,严禁在设备租赁期间将该设备转租或出卖。

  四、租赁期限及租用结算方式:

  1、设备扣除税金后日租金为元,并按日计算,收费时间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及所有可以所有之日算起(即 年 月

  2、甲方租赁费不受乙方原因工地停工或其他因素的影响。

  3、乙方要保证租赁设备在不足月计算。超出 个月按实际使用日历天数计算。

  4、设备运输前,乙方应交付甲方设备保证金方资金紧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塔吊使用45天后,乙方付租金并且在提前支付半个月的租金。

  5、设备进场、退场费用由甲方负全责,乙方只承担进退场费用。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设备的进退场时间。

  6、进场费用和退场费用各计5500元,安装费、拆卸费各4000元。

  7、增加的标准节,每天每节的租金为30元,附墙每天每付为60元。

  8、增加的标准节和附墙从安装完毕后,可以开始使用后,并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日,开始计算租金。

  9、增加的标准节和拆卸标准节,每节费用200元,由乙方承担。

  10、附墙安装所需的所有材料和预埋工作收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支付每道附墙装卸费共计 元费用。

  11、所有塔吊的钢上绳必须是我的钢上绳,塔吊所用的`电器如交流按能器必须是全升的,而且是原厂的正宗电器产品。

  12、租赁设备期满后,甲方负责将设备运回,在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塔吊运回离开工地时,结清全部的费用和保证金的退还工作,乙方有权扣押机械不准离开工地。

  六、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方可出租于承担方。

  2、甲方必须无条件满足乙方塔吊的使用高度,不得无故推迟安装和各种借口影响施工。

  3、设备的全套资料由甲方负责提供。

  4、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配件由甲方负责,各安全限位应灵敏有效,甲方在整机运行状态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

  七、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维护、保养、保管等工作,并保证设备的安全。如造成设备的损坏,配件的丢失,乙方按价赔偿。

  2、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对设备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全责。

  3、乙方应设专人对机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不得带病作业。

  4、乙方为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正常交纳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5%作业违约金。

  八、工程冬季停工,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双方确定报停日期,报停期间甲方免收租金。起租日期为隔年的4月15日左右开始,因天气原因,如果不能按时起租,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为规范和约束操作人员违规操作以及指挥人员违章指挥,本合同附加“安全技术交底书”一份,供操作人员及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执行。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友好协商、互惠互利、责权明确”的方针,明确双方在本工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市政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标段

  第二条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

  第三条工作内容: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该汽车吊月租赁费为每月元/台。此价格不含税)。

  2、租赁时间:租赁时间按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但其超过时间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元/台结算;超过18天而不足一个月的当月按一个月计算。

  3、付款方式:次月5号前结清上月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甲方权利与责任:

  1、租赁时间内负责该车的用油及车辆工作人员的吃住。

  2、负责协调乙方进场作业过程中,业主要求办理的出入证。

  3、负责对现场吊装构件及过程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派人协助乙方吊装前的垫实、支腿工作。

  5、租赁期内汽车吊的作业人的工作归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及项目部的相关规定;乙方人员在安全使用前提下应当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甲方对乙方不称职的作业人员有权处罚和辞退,乙方应当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关人员有权在巡查中,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施工错误及时提醒,避免安全及质量事故;对不重视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做出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乙方不予重视的,甲方有权停机使用,其停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义务做好乙方进场人员的进场登记工作;有权利检查乙方与派驻甲方的作业人员之间的手续,并做好相关的存档工作。对于用工手续不齐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内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用工手续齐备的人员进驻甲方现场作业。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在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的各种有效证件、起重机其中性能表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进场前给作业人员办理好特种作业证、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关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设备进场前应该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保证现场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应当坚持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各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准确、灵敏、可靠;每个月乙方应当集中对本设备进行两次以上联合大检查,所有的检查和保养工作,乙方应当做好相关的文字记录。

  4、乙方在进场时应当结合本工程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3级交底,并将小组人员的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

  5、乙方负责派驻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劳保措施,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住奥项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对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乙方须支持和配合。

  6、对现场吊装安全又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商,确保吊装工作安全。

  7、汽车吊的支腿、司索、指挥等与吊装作业有重大关系的部位作业,以乙方人员为主;对信号不明、重量不明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8、吊装用的各种相关绳索、卡环、布带等由乙方负责。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车吊的操作司机、指挥及司索工归乙方派遣,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七条:

  1、乙方汽车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时,应当对汽车吊的各支腿认真支垫,对有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向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咨询;各支腿应当逐个进行压顶。

  2、在构件吊装时,乙方作业人员应当坚持仔细观察起吊周边环境是否合适、起吊离地时必须慢速、起吊过程必须匀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装注意事项,确保吊装安全。

  3、起重指挥工作归乙方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对工程中的各起吊绳索、吊具、吊钩、吊装方法及保护锁具等做认真检查,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甲乙双方有权制止;对于双方沟通中指令不明确时,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及时沟通,在指令明确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业人员方可指挥起重设备作业。

  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答配备适合本工作的作业人数,避免作业人员疲劳作业。

  6、在作业前,汽车吊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当了解作业路线,对影响吊装安全的路线和障碍物,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协调配合;对有人通过作业路线的位置,甲方应当协助做好场地维护工作;对有障碍物影响的地方,甲方应当协调清除,保证吊装安全。

  第八条安全责任:

  1、汽车吊操作、司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乙方使用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2、汽车吊操作及指挥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因精力不集中、检查不仔细导致发出的指挥信号错误和操作速度不当等,给甲方人员及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因乙方提供的绳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操作人员借用乙方绳索、吊具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外作业,出现伤害事故的,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4、在超过汽车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装作业,乙方应当特别注意起吊方法和顺序,并应特别注意对起重有决定因素位置的吊装检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钢丝绳、路线、制动机构等),因乙方检查工作和准备工作不当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在起吊前,乙方发现有关构件资料及支腿情况需要改善和明确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和处理,因甲方无视乙方正确的建议(如口头不予理睬,应当有书面)导致的事故,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5、如发生人身、机械及构件伤害事故,由双方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事故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现场作业代表及职责:

  1、现场作业代表:甲方;乙方。

  2、现场作业代表的职责:主要危险源的相互提醒;协商吊装过程的总体计划;双方配合过程的联系。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若起重机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有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现场业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细则同样对乙方有效。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概况:制造厂家:

  2、生产许可证号: 合格证号:

  3、主要技术参数:

  二、租赁期限:

  1、从甲方交付乙方使用,至乙方书面通知停止使用日止,预计租 期 十二 个月。

  2、少于 个月计算,超出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

  三、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万元台

  2、支付方式:

  3、设备租金从双方验收及公司生产处复验收合格后第二天开始计算。

  4、设备租金已包含设备维修的各种材料、人工费用。

  四、设备进退场与履约保证金

  1、台(包括材料、预埋件、扶墙连接人工费等)。

  2、设备进退场费用付款:于月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应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设备型号: 规格:得另行提出超过原出租方承诺的任何要求。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委托第三方)不得对设备进行拆装,不得转移使用,也不得抵押给第三方。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提供的建筑资料,编制设备拆装方案,提供设备的基础资料和图纸,协助乙方预埋地脚螺栓。所用螺栓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

  2、按乙方的要求,准时进场安装,按设备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装拆设备,承担设备装拆过程中引发的安全责任。

  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及其标准、性能良好的设备。承担由于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责任,并负责设备的维修和配件的费用。

  4、出示单位安装资格证和上岗人员资格证。在向乙方移交该设备备案的技术资料后,经指定的起重设备检测机构出具合格检测报告。

  5、提供具有操作证的操作人员,并进行行政、技术、业务教育,遵守工地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做好设备日常保养,提供全天优质服务,承担由于司机操作引起的安全责任。

  6、对以上的安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

  7、上级或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时因甲方提供的设备造成乙方受处罚停工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8、对提供的.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按乙方提供的《设备检查标准》和《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并做好相应记录交乙方备案。、

  9、操作人员或起重司机按十不吊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甲方无权干涉乙方施工现场对设备的正常安排使用。

  10、设备进场前做好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按乙方提供的《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做好相应记录交乙方备案。

  1

  1、按《市建筑起重设备安装使用、拆卸登记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1

  2、按乙方《塔吊拆装规定》做好设备验收资料。

  1

  3、甲方提供的设备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符合乙方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甲方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所产生的废机油、废气、废料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按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在场地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甲方提供建筑资料,根据甲方提供的设备资料,负责设备的基础施工及其费用。

  2、负责提供设备按规定日期进入和撤离场地的环境和条件,如因现场无作业条件及道路不畅通,致使设备误期或者因建筑物阻碍设备不能拆除的,乙方按误期照付日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如因特殊原因双方可协商租金减免。

  3、负责架设设备电源线至使用地点。按设备用电要求,把开关装好在设备作业附近5米内,并支付其电费。负责配置设备专用的接地线和防雷的地极。

  4、负责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甲方设备进退场的清点、摆放。如有丢失照价赔偿。配合甲方装拆工作,积极疏导行人,禁止设备装拆范围内非作业人员进入。

  5、负责配备充足的合格持证的指挥人员、司索及指挥用具,承担指挥不当、绑扎不当引起的安全责任。

  6、负责自备各种司索、吊具转入甲方,向甲方提供装拆过程中使用的氧气、电焊。

  7、负责提供设备操作人员的食、宿(餐费自理、被子蚊帐等自备)。

  8、提供验收设备使用的重物。

  9、在各大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前,将相关信息通知甲方。

  八、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故终止合同需经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的,不能视为违约。

  3、乙方不能保证设备安全使用,经甲方书面通知后3天仍无改善措施的,甲方有权停机或停租,其行为不视为违约。

  4、甲方不能保证设备安全使用,并存在安全隐患,经乙方书面通知后3天仍未整改的,乙方有权拒付当月租金,其行为不视为违约。

  5、合同生效后7天内设备不进场,双方可视为解除合同。如由甲方造成的其行为视为违约,由甲方承担乙方道路及基础施工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经济合同纠纷自行协商不能解决时,到有管辖权的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呈请有管辖权的人民裁决。

  十、未尽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起重机械设备、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经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

  乙方应将租赁的工具、设备应用于在建工程的主体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

  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违反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设备。

  四、甲方设备出库前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三章第十六条之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务院166号文,第四、第五、第六条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保障具备产品的制造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制造监督证明,达到机械设备完好率,否则不予出场,并负责将设备重点维修、防护部位易损、易耗机件向对方讲解清楚,双方委培人员按发放清单检查、出库、装车,经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五、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六、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一定限额押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七、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八、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九、承租人乙方将设备运抵施工现场后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第26条、第34条、第35条、施工单位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由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的方可使用,同时不允许出租(甲方)参与施工单位租赁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因工程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转让、变卖抵押的,应当按照物质实际价值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起重机租赁合同 篇13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有关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租赁设备)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租赁设备使用目的: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4)建筑面积:。

(5)建筑高度:。

  2、租赁设备:

(1)租用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

(2)规格型号:。

(3)设备编号:。

(4)塔高米,臂长米,臂头起重量吨,轨道长度米。

(5)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

(6)塔吊设备的附件包括塔吊电缆、钢轨、枕木及随机工具等。

(7)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设备是其所有的或有权处分的。

  3、租赁设备:

  数量台。

  4、租赁期间:

(1)租赁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书面通知乙方延长租赁期限,本合同延续,双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5、塔吊安装准备:

(1)乙方应在订立本合同后即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塔吊安装的现场和技术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拆、立塔现场条件,做好场地、道路、电源等准备工作。

(2)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场地情况,向甲方提供塔基处理方案及图纸。

(3)塔吊基础预埋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甲方安装。甲方按乙方要求进行塔基施工,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立塔。

  6、塔吊进场。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进场。甲方应当提前3日通知乙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塔吊使用要求、安检部门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以及其他技术数据的复印件文本并加盖公章。

(3)塔吊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进场塔吊质量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单证的质量说明,并经市建委和技术质量监督局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

(5)乙方迟延进场,或不符合6。4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7、塔吊的安装、调试与验收:

(1)塔吊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2)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拆装资质的企业进行塔吊拆装,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预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

(3)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有关验收资料、塔式起重机安装(包括路基轨道铺装)顶升、锚固等交底和验收记录表(八张表格),乙方应在塔吊正式作业前交甲方存档备案。

(4)调试、安装后不能达到验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施工安全交底与协议:

(1)甲、乙双方在施工前共同对塔机组人员和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甲、乙双方依据有关规定订立《安全管理协议》。

(2)塔吊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协议》要求。

  9、塔吊作业防护。

(1)吊装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

(2)甲方对妨碍塔吊回转半径内安全作业的变压器、供电线路、房屋、人行道等设施进行防护。如因防护不当而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10、塔吊作业人员:

(1)每台塔吊乙方应当配备的专业操作人员包括:塔吊司机人;信号工人;挂钩工人。塔吊司机、信号工应当专人专岗,挂钩工应当相对固定。

(2)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并具备相应的实践操作能力,保证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3)乙方应确保甲方作业班次要求,保证在塔吊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满足施工需要。塔吊司机应当积极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点,塔吊司机保证随叫随到,优质服务。

(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坏甲方的工作规章管理制度。

(5)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具。

(6)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对塔吊司机进行定期体检。

(7)甲方对乙方配备的塔吊司机提供食宿条件。非因甲方过错导致操作人员在生活中发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对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操作人员进行调整。

  11、塔吊作业:

(1)塔吊司机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2)塔吊司机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责令停机,并立即通知乙方共同采取措施。

(3)塔吊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养护;操作人员离机或者作业中停电的,必须切断电源。

(4)乙方应认真执行塔吊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吊索具、钢丝绳、钢丝绳、吊钩、卡环必须使用安全产品,保证施工安全。

(6)乙方使用塔机需要顶升、锚固,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计划。塔机及逮子绳以所有部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7)乙方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害的,承担全部责任。

  12、禁止行为:

(1)未经乙方授权,甲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抵押、质押。

(2)在租赁期间,除非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商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停机。因乙方停机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塔吊故障:

(1)塔吊发生故障,乙方应当及时抢修或予以更换。由于未及时抢修或更换,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塔机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组织抢修。在早6时至晚22时正常使用段内,维修时间超过4小时,扣除1日台班费;维修时间超过8小时,扣除当月10%台班费;维修时间每超过24小时,扣除元。

(3)乙方对因机械故障所引发的事故及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4、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1)设备租赁期间,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保证塔式起重机运行中装置(四限位、两保险)灵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适用状态;塔机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检查要求标准;机械噪音控制符合环保要求。

(2)乙方应认真实施维修、保养制度。塔吊维护、保养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每月维护保养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3)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塔吊管理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双方各备一份存档。

  15、租赁费:

(1)进出场费:塔吊进场安装验收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含塔基预埋、进场安装、出场拆卸及运输顶升及锚固等费用)元。

(2)塔吊台班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每月台班租赁按元/月,月租赁费计算按约定台班费/×作业天数,甲方提供24小时配合服务。结算方式:支票结算;甲方出具租赁业正式发票,乙方每月按时支付甲方上月台班费,租用停止时,乙方办理报停手续,并按报停手续结算,租赁费用在拆塔后半年内结清。

(3)甲方具备承担一定风险能力。当建设单位出现资金暂不到位时,甲方应予允许并充分理解,保证不影响乙方施工生产需要。

  16、其他事项:

(1)施工中,如因设计或建设单位导致使用需求改变,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费用由双方商议。

(2)塔吊设备的附件运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经甲方查验、签收后,塔吊附件由甲方保管。如在工地丢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3)由于政策性、上级指示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损失费。

(4)甲方必须服从配合乙方关于创建XX市文明安全工地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及接受乙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并在限时内整改安全隐患。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双方就塔吊租赁有关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

  1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

  19、本合同共八页。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0、补充条款:

(1)在拆塔过程中,如果场地不能满足甲方使用50顿汽车吊时,甲方所租用的大型吊车所发生的费用由乙甲 各方各承担50%。

(2)其他:。

  甲方: 乙方:

  签署人: 签署人:

  职务: 职务: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