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承包项目的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申请借款,由中国XX银行批准贷款。
双方同意在建设银行总行号文件核定的贷款指标范围内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并除遵守《贷款办法》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以下各项内容: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款给甲方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 乙方凭甲方提供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对贷款付款时进行审核,并将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为(年)(个月)。甲方保证在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还清所有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第四条 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贷款利息按年息的%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20%的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50%的利息。每季度计算贷款利息。
第五条 甲方中止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时,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第六条 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从单位资金中清偿。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公章)
负责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及账号
甲方担保单位名称(公章)
负责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单位名称:中国XX银行(行公章)
负责人(签章)
地址
年月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