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公司的借款合同书
甲方:[借款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地址:[借款方地址]。
乙方负责人:[借款方负责人全称]
乙方联系电话:[借款方联系电话]
乙方电子邮箱:[借款方电子邮箱]
乙方法定代表人:[借款方法定代表人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借款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开户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基本建设所需贷款,以支持乙方的经营发展。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维护诚信原则,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人民币(大写)元的贷款,用于[借款用途的具体说明]。预计用款分别为:[各年预计用款具体数额]。
第二条 自贷款到账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率为%。如果乙方未按期归还贷款,甲方有权对逾期部分加收20%的利息。
第三条 乙方保证自[借款起始时间]起至[借款终止时间]止,使用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计还款分别为:[各年预计还款具体数额]。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还款,甲方有权采取追回贷款、商请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等措施。
第四条 由于国家计划调整、产品价格、税率等原因导致本合同需要变更的,双方应在签订变更合同协议文件后执行。
第五条 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由于甲方未能提供贷款等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 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执行。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丙方总行和分行各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丙方(盖章)
负责人: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