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施工合同样本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方经过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工程。为了保证工程进展顺利,特制定本合同,确保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述
甲方的住房在法律上是合法居住的。 工程地址: 居室规格: 工程内容:施工图所示。 工程开工和竣工日期:工程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总工程天数为天数。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大写(¥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确认。 在施工期间,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或特殊项目,双方需确认,并签订补充合同支付费用。 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第四条:材料供应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价格条例执行,使用的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用。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予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因之造成的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条:付款方式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程进度完成一半(年月日)时,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工费的40%。余下的10%尾款待甲方验收工程后结算。 如果甲方未按照付款日期付款,将被视为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在工程验收合格之前,未付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第六条:工程工期
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迟完工,每天按工程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程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迟完工,每延迟一天,乙方将支付相当于人工费1%的误工费。 由甲方自行选择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进度不得因此而改变。第七条:工程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日内前来验收。如甲方未能完成验收,视为甲方主动放弃权利,并视为已验收合格。此外,甲方应对因此而产生的任何问题自负责任。甲方仅当自行搬入住后,方可视为已验收合格。
第八条:附则
1. 只有在双方盖章签字后本合同方始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以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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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