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采购合同样本
甲方: 食堂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自己的食品采购,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同时保障所有食客(包括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甲方决定与乙方签订以下食品原料采购协议:
一、甲方会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学期只会选择经过一定认证或信誉良好的单位或个人来作为他们的乙方供应商。
二、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许可证,甲方有权查验证件完好性并留存复印件。此外,提供的所有原料必须符合严格的卫生和安全要求,并且每次供货都需要提供完整的检验检疫证明。
三、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任何食品,包括三无食品、变质污秽、有毒害等,并严格控制保质期。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数量、时间和原料规格进行供货,不可自行更改或停止供货。如果乙方在规格和数量上自作主张,甲方有权拒绝货物收取,并要求乙方承担因突然停供而导致的临时采购费用,该费用应先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五、如果因为乙方违反《食品卫生法》所造成的任何食品卫生问题,包括食物中毒等,乙方要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则有权合理地主张任何赔偿。
六、甲方的采购员和检验员需要严格按照程序对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记录并发现不合格内容及时拒收货物。对于因员工失职而引发的任何后果,公司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在甲方认可所有被乙方提供的原料之后,合同中的所有收款应该在二周内进行支付。
八、本协议每学期一次,并要有两个版本,每个版本由双方各执一份,并且必须在签名日起生效。该协议有效期至XX年XX月XX日。甲方如下签章:
乙方如下签章:
签署日期:
采购合同编号: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使甲乙双方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责任范围,更好地进行财务核算,获得更优秀的经济效益以及确保双方能达成自己的经济目标,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
标的一:商品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交付时间
商品名称:
品牌:
规格: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
金额:
交付时间: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标的二:产品质量标准
按以下标准执行:
1.国家标准
2.部颁标准
3.企业标准
4.特殊要求标准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标的三: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供应与回收
标的四:产品交付细则
1.交付单位:
2.交付方式: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接货人):
5.现场卸货负责方:
6.产品交付数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标的五:产品交付期限
标的六:产品价格和货款结算
1.产品价格:
2.产品货款结算:
标的七:产品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验收和试验方:
5.纠纷解决:
标的八: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异议提出:
2.异议未提出:
3.异议受理情况:
4、在收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乙方有责任在十天内(除非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有另行商定期限),处理异议。如果乙方未能及时处理,即表示默认了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无法交货,应当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5%(对于专用产品则为100%)的违约金。
2、如果乙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或者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当甲方同意使用时,应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计价。但是如果甲方不能使用,则乙方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包换或者包修,并承担相关的修理、调换或者退货费用。如果乙方无法进行修理或者调换,则该产品应当被视为无法交货。
3、如果由于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而需要进行返修或者重新包装,乙方应当负责返修或者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果甲方选择要求赔偿,而非要求返修或者重新包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如果因为包装不符合规定而导致货物损坏或者丢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乙方逾期交货,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根据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费用。
5、如果乙方提前交货、多交产品、或者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或者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如果产品发错到货地点或者收件人处,乙方不仅应当负责将产品运送至合同规定的货物接收地点或者收件人处,同时还应当承担甲方因此而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或者运输工具,则应该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如果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收到产品后,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如果合同规定了自提,则甲方可以选择不提货。如果乙方逾期交货,应当在发货之前与甲方协商,如果甲方还需要产品,乙方应当按数量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如果甲方不再需要产品,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之后的十五天内告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果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自提的产品未能在供方通知的日期或者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乙方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根据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保管、保养费用。
2、如果甲方填写的货物送达地点或接货人出现错误,或者甲方提出的异议有误,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的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可履行的原因。在获得相关权威机构证明后,可以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有关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可根据情况进行部分或全部免除。
第十二条:任何未支付或失信的违约金、赔偿金、维修费等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照银行规定结算。如果未能按时支付,将被视为逾期付款处理。但是,任何一方都不能自行扣收货物或者扣款来弥补亏损。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为:在执行合同时,如果甲、乙双方有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应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承担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在执行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果本合同有任何未解决的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并制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份,分别送至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税号: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