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工作计划在乡镇的实施
为了更好地管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贯彻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以及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本文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要求,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为了规范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成立了新桥镇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组长闫国成兼任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并由董高岭担任副组长,担任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主管副院长的张彦及郭向东和朱领杰担任成员。该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董高岭担任主任,而成员郭向东和朱领杰则负责日常的资料整理上报工作以及协调联系。
二、服务对象
本工作计划的服务对象是辖区内的居民。
三、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当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时,本工作计划将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时,本工作计划将对其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和指导,并且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会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本工作计划将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以及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并且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将会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并且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
本工作计划将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并且发现相关问题和隐患会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同时,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并且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还会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本工作计划将定期对辖区内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的情况进行监督和巡访,并且发现相关信息和问题时,将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服务流程
(一)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指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该工作,并明确责任分工。
(二)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的要求,及时记录有关工作,确保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规范写作。
五、考核指标
(一)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二)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
六、附件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报告表 2.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