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简介】以下是热心会员“gy1”分享的学校财产赔偿制度,以供借鉴。
一、基本准则:
物件若有丢失或损坏,须及时向学校汇报。如果因存放不当或非公务原因导致损坏,需追责个人责任并适当赔偿。
二、赔偿规范:
1. 课桌原值100元。若桌面、桌脚及其它重要部件全部损坏,按实际部位各自扣减50-100元,根据损坏水平赔偿10-20元。2. 椅子原值50元。若椅子或椅腿重大损坏,按部位各自赔偿20-30元。3. 门的原值100元,根据损坏水平赔偿60-80元。4. 块状玻璃赔偿10元,小块玻璃赔偿5元。5. 块状玻璃黑板赔偿100元,小块玻璃黑板赔偿40元。6. 其他物品,如墙面、光管、开关等损坏,按现行价格行情开展赔偿。7. 各办公室及教室财物损坏,若责任不明,由组长或班主任承担赔偿。8. 院校财物损坏且价值不明,需由学校根据状况标价,责任人按价赔偿。
三、规定:
希望班主任和各科任老师帮助院校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以教育和完善为主,赔偿做为辅助手段,健全我校财产管理制度,努力将我们的校园建设成文明、和谐、整洁、美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