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作合同合集10篇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万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万元
(1)甲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万元
(1)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年。
2、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万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万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个月第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4、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九、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协议自之日起生效,至之日起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现有公司由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各占50%股份,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公司50%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甲方转让给乙方公司50%股份乙方同意接受。
2、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万元(¥)转让款在本协议签订后于年月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年月日止,本合伙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甲乙双方均已认可。
4、自转让之日起,甲方不再是本公司合伙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5、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全部财产和经营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一份,机关留存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一切转让手续。
9、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一,甲乙双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店名)(地址:),前期预需投资万元整,甲乙双方各投资万。各占投资总额的50%,比例为5:5.。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比例为5:5。
二,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以乙方名义办理《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并注册为企业负责人。
三,合伙双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即5:5(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5:5)负担。
四,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甲方负责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乙方确认后签字入账。
由乙方负责店内经营和货物管理,即账目管理。乙方必须把当天营业额全额交予甲方用于各种开支,并结算当天的营业利润一并交予甲方入账。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内取走现金和货物,如需取货必须现金结算并做好记录。
经营中,甲乙双方对未经对方同意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三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五,盈余结算:店内盈余每半年(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在结算中如出现应有现金与现有现金不符,由甲方全额赔偿。如出现应有货物与现有货物不符,由乙方全额赔偿。
六,过期货物处理:在经营中乙方负责盘查店内预过期货物,需提前6个月和3个月提醒甲方知晓,并作好记录共同处理,处理不掉按正常损耗于店内核销,如未通知甲方和未做好记录的过期货物由乙方全额赔偿。
七,纠纷处理: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不能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由双方共同协商(签署另外协议),可将本店交于一方经营,经营方应按期支付另一方一定的经营利润,(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以年结算支付。经营中选择经营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本店,如造成损失由经营方全额赔偿另一方,并视转让无效。
八,退伙: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据合伙开店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如转让股权必须转让给合伙人,不得转让第三方(如转让第三方视为无效转让)。如协商不成,可诉诸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伙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生鲜肉类配送事宜经共同协商,本着双方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配送生鲜肉业务关系,为保证双方的权益,达成以下合作协定:
第一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确保产品的新鲜和卫生按时按量供应,如未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乙方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等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二条:
甲方所需商品必须在前一天晚上点前以书面、传真、短信等文字方式报给乙方(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及特殊要求)以便给乙方提供采购依据。
第三条: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每天上午—点,将所订购的肉类送到指定地点。送货时间超过分钟以上,乙方向甲方支付当天货款%的违约金(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商解决,以保证甲方所需蔬菜按时送到)。
第四条:
乙方送货时应随货送上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甲方验收后由甲方人员签字确认,作为送货凭证。
第五条:
乙方所送的肉类,根据市场行情,涨跌合理定价,定价执行周期为个月,应依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甲方,每期报价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执行档期价格。
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肉类经双方在当月日,日结算确认后,乙方须开据发票,在甲方的指定时间和地点,于当月的结算日日前,一次性用现金或转账方式付清货款,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供货,并按每天%收取违约金。
第七条:
供货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期限年。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若要求解除该协议,应提前天通知对方。
第八条: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即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甲方: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服装制造厂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参与乙方经营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营合作的条件
1.乙方以现有厂房平方米以及设备投入供甲、乙双方合作使用;
2.甲方根据乙方经营生产的需要投入足额的流动资金,确保乙方正常生产,并提供承接乙方生产任务。
二、联营合作的组织机构
1.联营合作期间,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担任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予以协助;
2.联营合作期间,乙方的原法定代表人担任,负责工厂的生产、质检及内部的行政管理工作,甲方派专业人员协助、监督;
3.联营合作期间,工厂的财务人员由甲方派驻,负责工厂的成本核算、会计报表的编制等财务工作。
三、联营合作的方式
1.乙方按甲方认可的方案,完成厂房的装饰,设备的安装,由甲方验收通过;
2.上述第1款验收通过后,由甲方负责招聘生产人员,并进行业务的培训;
3.甲方负责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员工奖惩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生产流程表、工艺流程表等运作机制,乙方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必须切实履行;
4.乙方的生产任务由甲方负责提供、承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承接业务;
5.乙方负责工厂的日常生产和员工的日常管理。
四、联营合作的盈利和亏损的分配
1.扣除人工工资、水电、税赋等一切成本后的净利润按甲方%、乙方%的比例进行分配;如工厂亏损亦按上述比例进行分担;
2.
五、联营合作的期限
联营合作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联营合作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六、联营合作终止的财产处理
1.联营合作终止后,乙方享有现有厂房、设备的财产所有权;
2.除第1次的财产外,甲、乙双方按甲方%、乙方%的比例对其它财产进行分割。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履行本协议,退出联营合作,应承担违约责任,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擅自承接业务或拒绝生产甲方提供、承接的业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可免除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除方式
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1.乙方承诺在联营合作之前,没有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单方面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本协议的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地址
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E-MAIL:
为了更好地繁荣我国新闻事业,经中国新闻社授权,中国新闻社图片网络中心(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片,用于乙方在《》上的刊载使用之合作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从中国新闻图片网上下载并在《》上刊载使用中石油焦粉可行性报告国新闻社新闻图片。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小企业所得税税率和义务:
甲方授权乙方从中国新闻图片网上下载并在《》上刊载使用新闻图片,授权乙方每天(周月)下载使用张(全年下载使用张以内),甲方保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图片的著作权;
甲方是否向乙方提供FTP方式下载权限:提供不提供;合伙办厂协议书范本
甲方对所提供图片的新闻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新闻图片不出现版权问题。若在新闻图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版权问题上与第三方发生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甲方负责支付摄影作者稿费,乙方不与摄影作者发生稿费支付关系;
甲方如在稿件传输手段方面有任何变更,须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对甲方向石油焦的用途乙方提供的图片仅拥有在《》上登载之权限,并承诺不向第三方转供图片;
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图片时须注明该图片由CNSPHOTO提供;
乙方将图片用于其他商业用途须经过甲方另行授权;
乙方储存甲方提供的数据期限为一年,一年之后储存或使用甲方图片须经另行授权;
0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天之内向以下帐户支付全年稿酬万元人民币:
银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
户名:北京XXXX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帐号:
第三条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合伙办厂协议书焦粉价格范本
协议生效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石墨化石油焦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不可抗拒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其他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如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无提出异议,协议有效期顺延;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未经对方许可,甲乙石油焦的密度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石油焦增碳剂第三者。合伙办厂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20xx年月日
20xx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本合伙协议,并自愿就合伙协议的内容承担法律和民事责任。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双方协商,由双方投资经营 ,地址:沙河口区龙祥花园330号 ,经营面积 平方米,经营范围: 干洗、皮革清洗保养等(具体以工商营业执照为批准的为准) 。
二、合伙期限:本合同期限为20年。除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外,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三、出资方式、额度及利润分配
1、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投资人民币50万元。
2、经双方协商,乙方需以现金及劳务方式进行投资,现金投资人民币 万元,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保证每天遵守合伙组织的工作时间正常上下班,并依照双方的约定负责培训新学员以及皮革的清洗保养业务。
3、经双方协商,双方出资比例各占50%。双方同意仅对合伙组织的净利润进行分配,净利润分配比例为1:1。在本协议签订后,该合伙组织开始经营之日起每满一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四、工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每月人民币xx元;
2、盈余分配:以扣除全部经营成本(包含但不限于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合伙人工资、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款等)的净利润为分配基数,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及时间进行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3、如果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不足以支付本条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费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共同承担。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的条件:须承认本合同;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需执行合同约定的履行出资义务及其他义务;
2、除名退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有权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的义务,未按时按点上班超过三次的;
(6)违反本协议第八条之约定内容的;
除名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事务执行人
1、合伙人会议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耿长波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情况决定;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公布当月收支情况,研究下月合伙事务的具体安排。
(3)一般事项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决定,重大事项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4)重大事项是指:更换合伙事务执行人;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2、合伙事务执行人
1、本合伙组织的事务执行人为耿长波。
2、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决定加盟事务,对外签订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合伙组织的用人权利、开除员工的权利及员工的薪酬;
(5)管理合伙组织的财务及帐目;
(6)出售合伙组织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等;
(7)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10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本合伙组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终止: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连续长期不能有盈利运营达 个月以上的;
(3)合伙事务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被相关部门吊销;
(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人终止后的事项:
(1)经双方协商推举清算人,并邀请第三方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支付员工工资、支付所欠税款、合伙人收取债权、清偿合伙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先后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组织共同财产清偿合伙组织债务,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和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附件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本合伙各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通则》 、《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合作各方友好协商,就合伙经营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性质:股份制。
第二条、项目地址:。
第三条、经营范围:美容美发。
第四条、合伙各方同意共同出资以名义申办个体工商户,由合伙实际经营,并推举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管理。但甲方不得私自转让和变卖该合作项目。
第五条、合作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内有效,期满后若需继续合作,需提前一年续约。
第六条、出资方式、金额、比例:
本合作项目原始总投资为,其中:
(1)、固定装修、设备设施、转让费(以下简称为投资A)投资额为:元;
(2)、房租、房租保证金、产品(以下简称为投资B)投资额为:元;
(3)、学习费、品牌使用费等杂项开支(以下简称投资C)投资额为:元;甲方投资现金总额元,占投资的%;乙方投资现金总额元,占投资的%;
第七条、出资期限:
合伙各方出资必须于本协议签订后,项目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贷协议》签订前缴清。
第八条、收入分配:
1、每月可供分配的利润按合作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计算方法为:(每月营业收入----当月折旧费----各项成本及其他合理性开支)X出资比例,第四个月28日分前三个月红利。
2、折旧费=投资A÷36个月。
第九条、财务管理:
1、甲方负责财务日常管理,现金收入由甲方代为保管。
2、除甲方外其他合伙各方负责财务审查。
第十条、债务承担:
在合伙期内因合作项目产生的债务,由合伙各方按出资比例进行承担。
第十一条、财产清算:
当合伙项目经各方协商一致解散或被依法终止时,按以下顺序进行清偿:
1、缴纳所欠税款;
2、员工工资及劳动社会保险费用;
3、清偿或备足卡金余额;
4、其他债务。
当合作经营店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前述债务时,由各合伙方按出资比例进行承担。
第十二条、分工
1、经合伙各方同意,由甲方担任合伙业务的全面负责人,行使注册个体工商户业务的全面管理的权利。合伙各方同意并委托授权甲方行使本合伙重大事务的决定权。
2、合伙各方同意并授权由甲方决定是否接纳其他第三人为合伙人,若甲方依据本条规定决定接纳其他第三人为合伙人时,新入伙人所持投资股份额由本协议方按其比例进行出让。
3、合伙各方授权甲方决定,甲方可以其个人名义代表本原始合伙与第三人签订入股协议,新入股人所持股份额由本协议方按其比例进行出让。
4、合伙项目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品配送、经营决策由甲方统一负责管理。
5、除甲方外其他合伙各方负责财务审查和工商、税务、消防等行政事务:
第十三条、关于退伙:
1、在本协议生效后年内,合伙各方不得退伙;若有强行退伙,其投资金额及可分配的其他利益作为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而不予返还和支付;已获分配的卡金余额须如数反还甲方;并由甲方提供对持卡金顾客服务。
2、若退伙时处于亏损状态,应按本协议约定比例承担。
3、合伙各方友好协商共同转让所得金额,由合伙各方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本协议生效年后要求退伙的,一律按该退伙人投资A部分的20%进行返还,同时该退伙人投资B部分按实际剩余价值进行返还,并且该退伙人投资C部分不予退还。其余可享有的其他可分配利益作为赔偿合伙因此受到的`损失而不予返还和支付;同时已获分配的卡金金额如数返还给合伙组织。具体计算方法为:(投资AX出资比例X20%+投资B剩余价值部分X出资比例+折旧费X出资比例-已分卡金额-第十一条所属部分)。
5、合伙期间,甲方保证乙方在三年内所分红利达到其投资额度,若所分红利未达到投资额度(不计利息),乙方可选择退出合伙,甲方向乙方补足差额。
第十四条:
1、新合伙人入伙及投资份额转让,均须由甲方研究决定后书面同意。否则视为强行退伙,并按强行退伙约定进行处理。
2、在合伙期间,合伙双方共同另行设立新店时,新店只有在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以名义或标志对外进行经营,并且,甲方同意后,只能以名义或标志对外进行经营。
第十五条、本合伙终止或解散后,除甲方外,其它合伙方均不得使用字号和图案作为其另行经营的商号或商标、标志,如有违反,每家店需向甲方赔偿伍拾万元。
第十六条、合伙期间,若甲方决定另行投资设立直营店经营同类业务,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方享有优先出资入股的权利(具体比例另行商定)。除甲方同意外,合伙各方不得另行设立经营同类业务的机构,或与其他第三人合伙或以其他方式参与同类业务的投资或经营。否则,视为强行退伙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对违约方进行清算,同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拾万元。
第十七条、合伙双方一致同意:
1、本合伙期满不续及未期满退伙的,在一年内不得在本合作项目所在地两千米范内以任何形式从事同类业务的投资或工作,否则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拾万元。
2、当本协议期满不续时,原合伙项目经营权及物资(包括场地使用权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权)归合伙甲方。其他合伙各方按本协议第十三条之约定处理。但其他合伙方愿继续合伙经营,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损失。
2、合伙各方严守本协议,若因其过错导致按本协议当解除合伙时,还需对违约方按本协议第十三条规定清算。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伙期间,合伙各方产生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伙项目所在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其它事项:
1、经合伙各方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协议或对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内容为准。
2、本协议经各合伙方签名、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份,合伙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丙方:
住址:住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
(3)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6)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乙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合伙人姓名:
乙方合伙人姓名: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期限,股份比例
合伙期限为学习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各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后股份比例如下:甲方出资后股份为,乙方出资后股份为%。
第二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门面房租、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按股份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各合伙人股份为据,按比例承担。
3、退伙、出资和转让:退伙必需有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提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公,不予退还,股份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必须经所有合伙人签字同意,否则以自行退伙对待转让人。
4、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顺利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按股份比例50%以上予
以决定。
5、法律负责人
如以后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的超人气美发店出现什么意外必须要甲、乙、双方按股份共同承担。
6、店内工作时一切以店长的准则为标准,所有股东不可在工作场地顶撞,如有违背每次扣股东不可在员工面前散播对店不利的言语,违背者扣元。
7、店内对外转,低于万则按扣出押金万给甲方和乙方,再按股份平摊,万以下万以上则高出多少扣多少给甲方和乙方。店内对外转,代表由
8、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同人集体讨论同意才可补充和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如本合同具有同等效果。
9、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