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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合同(汇总12篇)

2023-10-02 18:24:56合同

中外合作合同(汇总12篇)

中外合作合同 篇1

  合同编号: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中国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乙方:国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装配)的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装配)(产品)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进行加工(或装配),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付来料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

  (1)乙方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向甲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并负责运至港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个月内(或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批将加工(或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2)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时,按百分之的备损率提供给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计加工(或装配)数量。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应负责赔偿。

  第三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或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币元。(注一)

  第四条 付款办法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注二)

  第五条 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遣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六条 运费、保险费

  乙方将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110%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加工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注三)

  第七条 质量检验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规格、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数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货,如因甲方装配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验报告,甲方负责返修或赔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受损害方并拥有罚款元的权利。

  第十条 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提请国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一条 担保

  为了保证双方履行合同和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罚款或赔偿损失,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条 转让

  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

  第三方。

  第十三条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装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进全部加工费时终止。

  第十四条 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如一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出并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副本份。

  第十六条 补充或修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充或修订。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中外合作合同 篇2

  一、卖方同意由买方提供原料进行生产(为买方生产),收取加工费用。产品的设计、规格、数量和费用率或加工费用将在双方同意的具体合同中规定。

  二、按照规定,买方同意向卖方提供必需的加工设备、生产设备和维修工具,总价值为元。

  三、为补偿由买方提供的设备费用,一个为发票金额%的特别折扣将从加工费用中扣除。这种扣除从卖方所提供的第一批货物开始,直到设备的总价值完全得到偿还为止。买方将向卖方免费提供原料和铸模。

  四、由买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分一批或多批装运,最迟必须在年年底前到达港,买方将向派遣技术人员,帮助设备的装置和提供技术上的建议。按照本协议项下生产合同规定的数量,允许有一定的损耗。买方须向卖方提供足够的原料,第一批原料必须在设备到达后天内交货。

  五、对于将要加工的第一批产品,双方同意买方提供的每项设计的产量不能少于件,规格和质量都必须符合买方提供的样品(标准样品为买方所有,只供卖方参考)。制成品须在原料到达后天内向买方发货。

  六、卖方应保护买方的利益不因质量或规格的偏差而遭受任何损失或损害。由于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引起的偏差将通过协商解决。

  七、除了买方以外,卖方同意不准向任何人出售或提供买方设计项下的任何产品。

  八、本协议自年月日生效,有效期为年,并且该期限可以通过协商延长或修改。

  卖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买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中外合作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加工,其条款如下:

  1.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商品和数量:

  (1)商品名称;

  (2)数量………共计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或购买,清单附于本合同内。

  3.每种型号的加工费如下:

  (1)(大写:美元);

  (2)(大写:美元);

  (3)(大写: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运至,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损,甲方应负责补充供应。

  5.甲方应于成品交运前1个月,开立信用证(或电汇全部加工费)用于由乙方在或购买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费用

  6.乙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内完成型标准的加工和交运,不得延迟,凡发生无法控制的和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损耗率:加工时零件及原料损耗率为%,其损耗部分由甲方免费供应,如损耗率超过%,应由乙方补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误运原料及零件,或错将原料及零件超运,乙方应将超运部份退回,其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遇有短缺,应由甲方补充。

  9.甲方提供加工标准零件和原料,乙方应严格按规定的设计加工,不得变更。

  10.技术服务:

  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出派遣技术人员到的要求,协助培训乙方的技术人员,并允许所派的技术人员留在乙方检验成品。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美元,其他一切费用(包括来回旅费)概由甲方负责。

  1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进出口手续,应由乙方予以办理。

  12.加工后的.标准乙方应运交给甲方随时指定的国外买主。

  13.其他条件:

  (1)标准的商标由甲方提供,若出现法律纠纷,甲方应负完全责任;

  (2)若必要时乙方在或购买加工标准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质必须符合标准并事先需经甲方核准;

  (3)为促进出口业务,乙方应储备标准样品,随时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国外买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运来的零件及原料中报销。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在签字后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年月日

  乙方:

  代表:

  年月日

中外合作合同 篇4

  甲方为: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工厂

  地址:

  电报挂号:

  乙方为:公司

  地址:

  电传: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装配)的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装配)(产品)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进行加工(或装配),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付来料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

  乙方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向甲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并负责运至港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个月内,(或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批将加工(或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时,按百分之的备损率提供给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计加工(或装配)数量。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应负责赔偿。

  第三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或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币元。(注一)

  第四条付款办法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注二)

  第五条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遣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六条运费,保险费

  乙方将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百分之一百一十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加工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注三)

  第七条质量检验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规格,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数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货,如因甲方装备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验报告,甲方负责返修或赔偿。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受损害方并拥有罚款元的权利。

  第十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提请国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一条担保

  为了保证双方履行合同和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罚款或赔偿损失,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条转让

  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装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进全部加工费时终止。

  第十四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如一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出

  并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份。

  第十六条补充或修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充或修订。

  第十七条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见证人:(签字)

  律师:中国律师事务所

  注一:如包装费用,辅料,运费,保险费等在加工费以外收取,须另订条款明确规定。

  注二:乙方提供料原材料(或散件),如采用托收或远期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及成品出口不采用信用证方式,而用汇款或托收方式可作相应更改。

  注三:此条系双方均按《到岸价格》(cif)的价格条件。如价格条件为《离岸价格》(fob)或其他价格条件,则此条的运费,保险费的负担应随之变动

中外合作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

  乙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和友好协商,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就预定转让甲方在《中外合作合同》(以下称《中外合作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及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定义

  预定转让甲方在《中外合作合同》中的全部权利,是指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即以本合同约定的价款预购甲方在《中外合作合同》约定分得的全部楼宇,待乙方认为时机成就时,双方即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签订《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报中外合作公司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使乙方承继甲方成为公司的合作者一方。

  第二条有限公司

  一、公司是甲方与公司共同提供合作条件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元,经营范围和规模为:在地段开发、建设、销售层的,设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城市规划局最后批准的面积为准)。

  二、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为:甲方提供本条一项所列地段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公司提供元人民币注册资金及的全部建设资金。

  三、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批文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第三条甲方确认和承诺如下:

  一、本合同第二条二项所列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及有限公司提供的注册资金,已在公司设立注册、登记时全部投入到位,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确认。

  二、甲方在《中外合作合同》中的权利为%,即按总建筑面积的%分配所得楼宇。

  三、本条二项所列甲方在《中外合作合同》中%的权利为甲方合法完全拥有,没有被查封或设定质押,并保证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本合同确定的乙方预购甲方《中外合作合同》中%权利,即预购甲方按总建筑面积的%分配所得的楼宇。甲方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并获充分授权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所述之事宜及提供的文件、资料完全真实有效。

  第四条预购甲方在《中外合作合同》中%权利双方同意,乙方预购甲方按总建筑面积的%分配所得的楼宇,依照以下约定执行:

  一、甲方在《中外合作合同》中%权利,即按总建筑面积的%分配所得的楼宇,由乙方以人民币元之价款预购。

  二、本条一项所列之预购价款元,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清付给甲方,甲方应于收到前述款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开具可作成本入帐的税务发票给乙方。

  三、本条一、二项所列之价款,将来正式办理交易、登记过户,所需之增值税、契税等,由甲方以纳税义务人缴纳后,乙方应于个工作日内按全额补偿给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若由于有限公司的原因导致提前终止《中外合作合同》,则乙方依然享有前述合同规定甲方拥有的权利,甲方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中外合作合同》权利转让

  一、甲方承诺:在乙方认为时机成就时,甲方即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十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与乙方签订以甲方为出让方,乙方为受让方的《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报中外合作公司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乙方即承继甲方原在《中外合作合同》之权利、义务,成为有限公司的合作者一方。

  二、签订本条一项所列《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之权利转让价款,即为本合同第四条所列之价款,相互不退不补。即签订本条一项所列《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只为依法定程序办妥各项法律手续,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权利转让文件。

  三、签订本

  条一项所列《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权利义务即时终止。

  第六条授权委托

  一、签订本合同之后,且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款项之日,甲方即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指派的人员行使《中外合作合同》第六章和第七章规定甲方享有的权力。

  二、本条一项所列之授权委托期限为:

  1.若按本合同第五条一项约定,甲乙双方签订《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报公司原审批机关审查批准之日。

  2.若甲乙双方无法按本合同第五条一项约定,签订依法生效的《中外合作企业合同权利转让合同》,则本条一项所列授权委托直至中外合作公司经营期限终止而终止。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后,且乙方向甲方清付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款项之日,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有关批文、证件、资料交付给乙方。

  二、甲方应全力支持授权乙方指派的人员行使《中外合作合同》规定甲方享有的权利及相关工作。

  三、甲方应随时签署有限公司为建设、开发所需的各项文件。

  四、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取得《中外合作合同》约定甲方享有的利益。

  五、乙方必须依时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之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依时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之款项,每迟延一日,则按乙方应付款项总额的每日万分之计付违约金给甲方。

  二、甲方如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第五条一项所列之承诺,导致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损失之赔偿。

  三、甲方如不依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签署该条项规定的授权委托文件,每迟延一日,甲方则按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第四条二项所列款项总额的每日万分之计付违约金给乙方。

  四、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即为违约,由此而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之打印文字与手书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

中外合作合同 篇6

  第一章总则.

  有限公司,遵照法律注册的公司(简称),

  地址:为甲方与有限公司,遵照

  法律注册的公司(简称),地址

  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

  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

  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章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

  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章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章提成费

  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年,以后,每年递减%。

  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年月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章技术培训

  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中外合作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学院广大同学的就餐需求,丰富菜肴的花色品种,满足同学们不同地区的口味要求,甲乙双方本着食品安全至上,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场地为:

  售饭卡机号为:

  二、甲乙双方的范围:

  三、本协议期为年(年为校历的两个学期,实际日期以学校的开学放假时间为准);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四、乙方负责场地内设施设备的保管和维护,设施设备另附清单,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五、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合计元(元)。

  六、为保证餐厅正常运行,不影响学生用餐;严禁乙方在协议未到期时解除协议,确要解除协议不退保证金。

  七、由于乙方加工食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动用乙方的保证金处理相关事务。

  八、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私自转让经营权;若私自转让经营权,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九、甲乙双方

  合作经营

  中的薪酬分配和费用摊销按双方约定执行,详细细则见附件1。(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由甲方存档)

  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安全法》,《后勤管理制度》、《学生二楼餐厅卫生安全行为规范》。

  十

  一、核定乙方的营业限额为:元。乙方的售饭机营业收入必须达到协议核定的营业限额,若没有达到,按营业限额收取管理费;超出营业限额的部分按5%奖励返还乙方,但月营业天数不足25天的,不发超额奖励。

  十

  二、为满足学生就餐,乙方在营业期间不允许随意停止营业,有特殊原因的需事先请假,无故停业《学生二楼餐厅卫生安全行为规范》进行处罚。

  十

  三、乙方负责其分配区域的卫生清洁和经营秩序,甲方随时抽查,发现问题按《学生二楼餐厅卫生安全行为规范》进行处罚。

  十

  四、经营中绝不允许收取现金,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十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学生二楼风味餐厅

  乙方:年月日附件

  1,甲乙双方

  中的薪酬分配和费用摊销办法

  附件

  2,设施设备清单

  附件1:甲乙双方

  中的薪酬分配和费用摊销办法

  1、甲方按乙方月营业收入的%收取管理费。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清洁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有计量仪表的按刻度收取,没有计量仪表的按营业收入的比例分摊。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原材料由甲方统一提供,月末结算时扣除。

  4、乙方主要烹饪设备使用电力的,按用电设备的功率及运行时间另加电费。

  我已仔细阅读并确认同意上述执行办法。

  (乙方负责人签名,手印):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中外合作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了缓解企业用工紧张的局面,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乙方按甲方要求(年龄18——45周岁,身体健康,是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为甲方组织输送员工200名。同一少数民族或县域不超过30%.

  二、协议时间;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予员工提供合理的岗前和职工培训,甲方有权调动乙方的岗位。

  2.甲方制定合理的用工和奖惩制度,并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3.甲方须免费提供员工的生活(每日三餐、生活标准 每日不能低于10元生活费)及住宿。

  4.甲方对待员工必须实行人性化的管理,不得对员工进行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的侮辱和侵犯,甲方不得随意解雇乙方所介绍的员工,如乙方所介绍的员工有过大违规违法行为允许解雇。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5.甲方须保证乙方员工每人每月260个小时工资不能低于2800元。如因甲方原因达不到工作时间,乙方员工的工资应按2800元计算。

  6.甲方应给予乙方所介绍来的员工购买相关保险。

  7.甲方企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保证乙方所介绍员工和驻厂管理员在厂内的人身安全,保证不安排到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岗位给乙方员工和驻厂管理员。

  8.为保甲方企业的生产正常运行乙方并按每介绍100名员工配一名管理人员,做好员工思想和稳定工作,甲方需免费提供管理人员的吃住,并给驻厂管理人员的管理费3000元每月。

  9.乙方所介绍的员工在甲方服务期间,须服从甲方的生活、住宿、上下班与休息等规章制度,如确认出发不合理的可向对方申诉处理。

  10.乙方所介绍的员工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炒作甲方的机器及相关设备,如乙方介绍员工在未经甲方允许私自炒作机器及相关设备所导致工伤事故发生者,甲方不负责任。

  11.甲方须报销乙方所介绍员工的往返路费(到厂后一次性结算,以车票为准)。员工工作满7天后,甲方支付乙方介绍费、广告费每人800元。

  12.甲方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并负责乙方为甲方输送员工时带队人员的吃住及往 返路费。

  四、薪资支付方式:

  1.甲方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0号发放工资。

  2.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离开公司而未结算工资的,未结算的工资由乙方统一结算。

  其他、

  一、未得到乙方同意,甲方五年内不得越过乙方直接与乙方所住地区或乙方客户直接联系。否则,如乙方查证属实,甲方按当次接收人数*1000元/人向乙方付赔偿金, 一次性向乙方支付5万至20万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甲方不正当行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违约金及赔偿。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二、双方应对合同内所有条款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三、协议执行期间如甲方企业薪资上调,乙方所介绍的员工待遇也应作相应的调整。

  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中外合作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国籍: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第一条 总则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双方经充分协商约定如下条款,以便信守:中国公司和国(或地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1.中国公司(以下简称中方),在中国省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省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2.国(或地区)公司(以下简称外方)在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第三条 合作企业名称和地址

  1.合作企业的中文名称为。

  2.外文名称为。

  3.合作企业的法定地址为省市区路号。

  4.合作企业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 合作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作企业的经营宗旨

  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六条 合作企业的经营范围

  合作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 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1.合作企业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产品品种将发展(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 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

  1.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企业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业期限届满,合作各方协商同意要求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的180天前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说明原合作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延长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就延长的期限内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

  3.经批准延长合作期限的,合作企业凭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延长的期限从期限届满后的第一天起计算。

  4.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方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九条 注册资本

  合作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大写:元),中方出资%计(大写:元)、外方各出资%计(大写: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第十条 出资

  1.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

  2.合作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4.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

  5.中方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6.在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方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

  7.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吊销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8.未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一方,应当向已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9.合作各方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后,应当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作企业据以发给合作各方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 双方分别提供的合作条件如下:

  1.中方:提供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平方米。

  2.外方:投资总额为元,其中:现金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元;工业产权元;其他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企业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交付合作企业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企业董事会另行决定。

中外合作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的股份合作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合作组建:有限公司,乙方投资1万元,占有限公司10%的优先股股权,其余投资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有限公司)预计在3个月内,建立和完善各地城乡的加盟人事务所,组建成:联所经纪集团;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三、乙方作为股东会员,有权督导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驻各地办事处职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

  四、各地经纪人事务所独家代理乙方同类业务、事务在本地区的经纪工作。

  五、各地经纪人事务所代理乙方在各地的业务、事务的具体内容,由乙方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随时签发《授权委托书》确定。

  六、甲方将乙方的具体业务、事务上传到甲方的《网》网站,并在甲方的《经纪人连锁经营简报》周刊上刊发,以便各地经纪人事务所执行。

  七、乙方根据委托的业务、事务的具体情况,确定支付佣金的具体标准,并与乙方所在地的经纪人事务所和甲方达成具体业务、事务的《委托代理合同》。

  八、乙方交纳的股金既作为乙方加盟甲方《网》的会费,又作为乙方委托甲方业务、事务的保证金和预付佣金,乙方不拥有甲方实际股权。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期满双方另议。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和甲方的《章程》及《网》公布的39;内容执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中外合作合同 篇11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

  _国籍_______。

  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

  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

  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元。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用

  途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中外合作合同 篇1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经三方研究决定,甲乙丙三方合作将丙方所有的山地进行种植丰产林、杉树。通过三方共同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合作经营范围:

  1、清新县丙方所占有的山地,约十亩。

  2、清新县由丙方所共同占有的山地,约 亩。

  3、清新县禾云镇由丙方所共同占有的山地,约 亩。

  二、合作期限:

  20xx年五月一日起至20xx年四月三十日止,共十年。以十年为一期,十年以后再续订。

  三、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造林所需的苗种、农药、肥料、聘请临时工的工资等资金的不足部分及技术指导、山林收成的销路。

  2、乙方提供造林所需的劳务及管理。

  3、丙方提供所占有的山地。

  四、三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负责为合作经营项目及时提供为山林所需的农药、种苗、肥料及器械。

  2、甲方应为山林的生长提供给必要的技术指导。

  3、甲方应及时为合作经营项目提供不足的资金。

  4、甲方协助乙方、丙方处理合作经营项目的日常相关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随时为合作经营项目提供劳务。山林的施肥、除草、喷药、护理,乙方必须随时响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劳动。

  2、乙方负责协助清理合作经营项目山林中的杂树,把砍下的树木清理。

  3、乙方负责维护合作经营项目山林的完整,严防他人对山林边界及林木的破坏。

  4、乙方管理合作经营项目的经费支出及收入账目。杂树卖出的收入管理及聘请临时工人协助施肥、除草、喷药等的人工支出的管理。

  5、乙方负责管理合作经营项目所存放的的杂树、肥料、农药及器械。

  (三)丙方的的责任:

  1、丙方负责合作经营项目的山地边界的核实,协调山地边界有关的纠纷事宜。

  2、协助乙方管理合作经营项目的日常管理及及相关事宜。

  五、收成前收入及支出处理方案:

  1、收成前的收入主要指在清理原始山林时卖树木的收入。

  2、支出主要指在造林过程中发生的临时聘请人员所发生的人工支出、购买肥料、农药、器械及运费的支出。

  3、收成前的收入主要用作支付聘请临时人员的工资支出,租大山磅、大督冲非丙方所有的山地的租金及费用。

  六、三方的劳务及资金支出的支付办法:

  1、甲乙丙三方发生的劳务支出由乙方记账,按当时的公允工价计算应付工资,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收成时按所欠工资金额及每季度利息的百分之十(10%)计付给劳务支出方作支出。

  2、资金垫付方的资金按出资金额及每季度利息的百分之十(10%)返还。

  七、利润的计算方法:

  净利润=总收入-甲乙丙三方的劳务支出及利息-资金垫付方出资金额及利息-收成时所发生的各项人工运费支出

  八、利润分成方法:

  甲、乙方各占收成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30%),丙方占收成的净利润的百分之四十(40%)。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