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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租赁合同(锦集10篇)

2023-09-23 13:08:20合同

商场租赁合同(锦集10篇)

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丙方: 身份证:

  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店铺转租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租赁位于 的店铺(原为:)转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乙方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房屋租赁期为 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三个月交付一次,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每季度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使用。甲方根据原租赁合同向丙方支付的按金: (大写:)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租费人民币: (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有租赁按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转租合同签订后,转租店铺的一切事务与甲方无关。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由三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商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受让方:

  出租方 公司与承租方 就出租方所有的地下商场A区达成租赁合同,在该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提出将该合同规定其有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受让方 ,现就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条款:

  一、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将上面租合同约定其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在本合同协议生效前,承租方当偿还清 年房屋租金 元,水费 元( 年 月至 年 月份)时限 年 月 日前,否则本协议不生效。

  二、承租方与受让方的受让时限和形式由双方协商决定,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有权优先续签下一轮的房屋租赁合同。

  三、转让后的租金由受让方直接交付给出租方,交付时限和数额接原合同约定不变,承租方与受让方约定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

  四、转让前商场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以及税、费由承租方承担,之后的债权债务和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出租方:

  承租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商场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 吉安市新世界物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 经营管理的吉安市新世界广场 场地,面积约 平方米,用于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第三条 续租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金标准同本协议。

  第四条 租金(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

  租金共 元,实行 支付制,以现金为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条 保证金

  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交场地租赁费的同时一并支付保证金 元。乙方商业活动结束后,甲方验收场地达到交付给乙方前状态后,保证金不计总金额退还。

  第六条 保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3、对场地进行管理,规划和控制,功能等区域的划分。

  4、对乙方商品及财物不承担任何保管、维护责任;若乙方商品发生倒塌、脱落等类似情形造成他人人身或财物有损害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自行办理场地商业活动的有关行政许可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2、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各项税票。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

  甲方书面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在租赁期限或在场地未完全交付前(包括在移交过程中),因电线、电缆、堆放物、障碍物等因素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九条 协议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 3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为理解除除租赁手续,并按照租金的 30% 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

  第十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场租赁合同 篇4

  出租商:

  地址:

  承租人:

  联系电话:

  本商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酒店将位于酒店内大堂二楼的商场(约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调费和电费。

  二、经营范围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酒店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酒店有义务保障租户的经营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租户需于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一次性付给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将收取3%的滞纳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结算,则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额5%的手续费。

  3、营业时间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间。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装酒店分机电话,酒店则按电信局标准收费。

  5、租户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承租人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8、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

  9、租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

  10、租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11、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2、如非因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物损坏或损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担。

  五、酒店向租户承诺以下各项:

  1、酒店为酒店大楼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提供承租范围内持续电力服务。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日元/人执行。

  3、酒店可提供制服洗涤服务给租户,收费按酒店对外价格的七折执行。

  六、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人应付给酒店人民币元整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酒店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违约责任

  承租人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酒店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八、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租户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九、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续约权,但租户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酒店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租户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年月日即终止,届时租户必须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届时将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租,并需赔偿酒店一切有关损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商: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盖章:签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商场租赁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承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 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 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商场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出租人), 住址: ,联系电话: 。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xxxxx地下商城一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xxxxxx地下商城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平方米。

  二、用途:xxxx。

  三、租赁期限:五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四、租金:第一年xxx元(xxxx元),第二年xxx元(xxxx元),第三年xxx元(xxx元),第四年xxx元(xxxx元),第五年xxx元(xxxx元)。

  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交纳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的5月份前交清当年的租金,如逾期不付或者少付甲方有权随时锁乙方承租的商城大门和停止有关设施的供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六、承租时乙方已对该地下商城的结构、设施、环境以及现有状况等均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查看,并完全接受,今后乙方不得以该地下商城的结构、设施、环境等不好为由找甲方的麻烦。

  七、租赁后该地下商城的改造、装修等全部由乙方负责,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合同到期后乙方的装修(包括乙方投入的固定资产)等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装修时如果需要甲方协调有关事宜的,甲方应给予协助。

  八、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xxxx共同使用小区南面的西门。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预。

  十、商城的消防手续以及水、暖、电等设施的接入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乙方在经营地下商城期间所产生的债务、税费、水费、暖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以及营业税、房产税等一切费用)。

  十一、如甲方将地下商城出租给乙方后自己成立了一个公司,乙方必须每月在甲方所成立的公司银行帐户内流动资金,资金流动数额每月不得少于xxxx元(xxxx元)。

  十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将所承租的地下商城立即腾出,并商城内部的一切设施设备(包括乙方在承租期间的装修以及投入的固定资产等),均完好无损交的与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十三、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继续租赁的应在届满前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十四、双方应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 年内仍然有效。

  十五、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

  十六、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九、附商城平面图及四至界限。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xxxxx

商场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双方协商,乙方愿意租赁甲方在商铺,商业使用,第一年房租元(伍仟元整),为一次性付清。第二年房租随行就市。

  二、年租期未满,而乙方提出退房时,甲方所收房租不予退回乙方。

  三、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或不需继续租用,都应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乙方若不继续租用,则需在租期满后日内搬出,协商租期满后,要续租则房租涨价不超过%。

  四、租房期内乙方要爱护房屋及室内设施,不得损坏不能随意改造,如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和变更租赁用途,必须甲方同意,租期内乙方若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租期内属于该商铺水、电费用由乙方直接向公司和公司缴纳,逾期不交而发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有关物业费、卫生治安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容易损耗品自行更换,在租赁期结束退房时,必须保证易损品、墙面、地面及管道的完好。

  七、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应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注意安全,如发生被盗,被抢或者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他人或自身损失和伤亡,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铺面进行非法活动及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使用权,同时乙方需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九、在租期内甲方不得收回房屋,如强行收回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投资损失。

  十、租期内在不涉及更改原合同单价内容及伤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之后,可以转租或转让(年之内不得随意转让,年以后可转让)。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场租赁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饭店出租于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饭店概况:

  该饭店位于市路号,两层小楼,房屋六间。产权归所有。

  二、租赁期限:

  租期一年,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

  三、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全年租赁费人民币壹万五仟元整(¥),款项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付款7500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第二次付款7500元,XX年4月中旬一次付清。甲方收款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四、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保证饭店房屋及室内设施、家具用具等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后附实物清单)。

  (2)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先征求甲方同意,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拆除自己投入的设施。

  (3)该饭店只限乙方本人经营使用,不得转包第三方。

  (4)乙方在租赁期内要保证饭店的正常营业。乙方如想开展其他经营业务要先征求甲方同意。

  (5)合法经营,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该饭店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期支付其费用。

  (二)甲方责任:

  (1)该饭店出租前发生的一切债务和其它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和承担。

  (2)负责协调和处理该饭店与甲方所在单位的关系,保证甲方单位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催收甲方所在单位的经营债权。

  (3)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保证在第三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得到该饭店的续租权力。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如有一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向对方告之,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X元。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场租赁合同 篇9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双方商定,甲方将自己所租赁的店面转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店面的坐落、面积等概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店面座落在。

  2、出租店面宽米,长米,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证件

  甲方应提供该租赁店面的原租赁合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文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店面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店面,乙方应如期将店面完好无损交还给甲方并应缴清所有已发生的应当由乙方缴纳的费用,如水、电费等。

  3、乙方如需拆除装修(甲方不负拆价赔偿责任)。则乙方应负责将店屋恢复至承租时的原状。如店面有实质性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修复所需资金照价赔偿。

  4、甲方将上列店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性场所。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承租的店面月租金元整。

  2、租金每年付款一次,第壹个年度的租赁金在签定合同时缴交;第二租赁年度始在每年月日前缴清给甲方。

  3、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收款凭证。

  第五条、保证金

  1、乙方承租该店面,应在签约之日以个月租金元整一次性缴交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

  2、保证金在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不计息)。

  3、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扣除该条款中乙方应负担的金额,经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如履约保证金不足抵扣,则乙方应自觉地交纳不足部分。

  第六条、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1、租赁期间,店面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

  2、乙方在租赁期间,因使用该租赁场经营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装修费、水电费、物业费等)均由负责承担;

  第七条、店面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店面,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店面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该店面。如征得甲方同意转租第三方,应与甲方重新订立合同,或对本合同签章认可。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提供店面给乙方使用的;

  (2)租赁店面的产权、使用权纠纷,甲方无法解决的。

  3、店面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店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该店面;

  (2)利用承租店面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收回店面应负责赔偿乙方履约保证金同等数额的补偿款,并赔偿乙方装修费等所有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逾期交付租金,应按逾期交付租金部份月向甲方加付违约金。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交租赁费及水、电费,如逾期缴交,甲方将加收该期应缴金额的违约金。逾期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乙方原因造成店面损坏应及时负责修复或赔偿。

  5、租赁期满,乙方如逾期交还店面除应向甲方补交租金外,还应向甲方偿付租金的的违约金。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在租赁甲方店面经营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2、如因乙方违法经营或因延期缴交税费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只享有承租店面内部的使用权,外部只提供乙方悬挂店牌。

  4、租赁期间,乙方应当负责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否则,应自负法律责任。

  5、甲方应保证租赁店面的出租权,如发生产权、出租权纠纷,甲方应及时负责解决。如因产权纠纷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6、乙方可以按照经营所需对店面进行装修,并不得破坏店面的安全结构和损坏相邻店面的利益,其装修费用乙方自行负责。如违反该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店面。

  7、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并认可甲方与原出租人所签订安全责任状。乙方必须遵守安全责任状中的所有条款,并接受甲方工作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应负责赔偿甲方的财产损失。造成重大事故及触犯法律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8、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需要,甲方有权收回店面,但甲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做好搬迁工作。

  9、甲方应当负责与原出租人(连江县市场服务中心)理顺各方面关系,履行其应当由甲方履行的相关义务,包括及时交清相关费用,否则,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租赁店面,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以及战争等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该租赁店面,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或经双方协商同意补充、修订。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为据。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商场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商:

  地址:

  承租人:

  联系电话:

  本商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酒店将位于酒店内大堂二楼的商场(约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壹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调费和电费。

  二、经营范围

  古今字书、四大名绣、宜兴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宝、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书装裱及各种工艺美术品。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酒店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酒店有义务保障租户的经营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租户需于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一次性付给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将收取3%的滞纳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结算,则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额5%的手续费。

  3.营业时间在早上至晚上之间。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装酒店分机电话,酒店则按电信局标准收费。

  5.租户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承租人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8.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

  9.租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

  10.租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11.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2.如非因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物损坏或损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担。

  五、酒店向租户承诺以下各项

  1.酒店为酒店大楼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提供承租范围内持续电力服务。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日元/人执行。

  3.酒店可提供制服洗涤服务给租户,收费按酒店对外价格的七折执行。

  六、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人应付给酒店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酒店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违约责任

  承租人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酒店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八、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租户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九、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续约权,但租户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酒店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租户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年月日即终止,届时租户必须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届时将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租,并需赔偿酒店一切有关损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商: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签字盖章: 日期:

  20xx商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代表:

  电 话:传 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