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合同【7篇】
出租方:
承租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租车条款: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的品牌车(车牌号为)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
三、租用期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提前停用应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出租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照收租凭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
四、租金为每年),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按年结算支付租金。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要承担所租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等,车辆年检、交强险等费由出租方承担),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
六、与本凭相关的需由出租方承担的相关税费等,由承担方代为扣缴及办理;
七、双方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金额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另订附件条款;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员工):
承租方:
承租方根据工作需要,经出租方同意将车牌号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承租方租用汽车的用途只限于日常办公需要。承租方拥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负责。
二、出租方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因驾驶不当造成交通事故、车辆损坏、违章、曝光的由出租方自负。
三、租用期暂定为贰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如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内离职,租赁期则自动终止。承租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应在到期七日前与出租方协商,续订协议。
四、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出租方以车辆因公务发生的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租赁发票等相关合法票据。每月 元,分两次结算,上半月结算一次,下半月结算一次。
五、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另订附件。
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盖章):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乙方是甲方公司员工,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给予乙方私车公用补贴事宜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 私车公用内容
乙方将拥有合法使用权(包括乙方拥有车辆所有权或已获得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授权)的车辆(车牌号为 ,车型号为 , 成新车辆, 座,颜色 ,状态良好,证件齐全。)用于甲方公司公务(包括但不限于接送甲方人员上下班及处理其他公司事务等),具体用车需求由甲方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及行程进行安排,乙方不得拒绝。
二、 补偿及报销费用
1、私车公用期限为12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私车公用补贴为¥1500元/月(该部分费用补贴乙方车辆损耗、折旧及日常维修维护费用),每月18日前甲方根据上月乙方车辆具体出勤时间结算补贴,并于当月20日支付上月私车公用补贴给乙方。补贴金额=1500元×当月实际出勤天数 当月应出勤天数
A、在车辆故障期间、车辆违章被扣期间或车辆年检期间等车辆无法用于公用期间不计入出勤天数,甲方不给于补贴。
B、车辆补贴费用仅仅是甲方对每月乙方私车公用的补贴,车辆属于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权利且由乙方专人使用(驾驶),乙方车辆因违章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车辆损耗、折旧或日常维修维护费用成本增加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车辆补贴费用。
3、除了私车公用补贴外,因处理公司事务而需使用车辆所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及油费实行实报实销,具体按甲方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4、除了每月的私车公用补贴及因处理公司事务需使用车辆所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及油费外,甲方不再承担使用车辆产生的其他费用或损失。
5、私车公用补贴打入乙方以下账户:
名 称:
帐 号:
开户行: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作为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行车时间和行程,甲方人员享有乘坐乙方车辆的权利。
2、甲方需按时支付每月的私车公用补贴。
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服从甲方日常行车时间及行程安排,负责搭载甲方人员上下班或驾车处理其他公司业务。
2、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并承担购买本合同车辆全额保险费用(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 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乘客座位险)。如出现理赔事故,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保险公司理赔比例之外的费用及损失。
3、乙方承担因租赁车辆自身质量或故障问题导致的费用和损失,负责车辆维护、维修工作。
4、乙方必须保证拥有使用车辆的合法权利(包括乙方拥有车辆所有权或已获得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授权)。
五、 违约的责任
1、 乙方拒绝将车辆用于执行甲方安排的公务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补贴,甲方并有权停付后续私车公用补贴。
2、 乙方如无使用车辆的合法权利,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退还所有已付费用。
3、 任一方经提前15日通知对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六、关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双方均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裁决受理处。
七、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同意继续私车公用且均未提出终止合同的,则合同期限自动延长12个月,依此类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单位业务需要,租赁使用乙方(车牌) (私)汽车一辆,经双方协议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使用期限及租金
1、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订事宜。
2、租金为每年 元,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二、使用方式
汽车租赁期间,车辆的具体使用由甲方调度安排。
三、费用分摊
1、甲方承担对乙方汽车在业务范畴内进行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清洗费等日常费用。
2、甲方承担对乙方汽车使用期间的投保费用,正常保养(修)费用。
四、风险承担
甲方在使用期间,承担乙方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失窃、毁损等风险,以下情况除外:
1、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加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2、乙方故意捏造汽车失窃、制造汽车毁损情况的。
五、其他
租赁过程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租车条款: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XXX(车主)的XXX品牌车(车牌号为XXX)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车辆用于承租方合法营业所用;
三、租用期定为叁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提前停用应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出租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照收租凭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收回;
四、租金为每年20xx元(即人民币贰千元整),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按年结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于20xx年7月31日前支付,第二年起为每年1月31日前支付;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要承担所租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交通违规处罚款及车损维修费用等,车辆年检、交强险等费由出租方承担),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
六、与本凭相关的`需由出租方承担的相关税费等,由承担方代为扣缴及办理;
七、双方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金额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另订附件条款;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乙方是甲方公司员工,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给予乙方私车公用补贴事宜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 私车公用内容
乙方将拥有合法使用权(包括乙方拥有车辆所有权或已获得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授权)的车辆(车牌号为 ,车型号为 , 成新车辆, 座,颜色 ,状态良好,证件齐全。)用于甲方公司公务(包括但不限于接送甲方人员上下班及处理其他公司事务等),具体用车需求由甲方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及行程进行安排,乙方不得拒绝。
二、 补偿及报销费用
1、私车公用期限为12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私车公用补贴为¥1500元/月(该部分费用补贴乙方车辆损耗、折旧及日常维修维护费用),每月18日前甲方根据上月乙方车辆具体出勤时间结算补贴,并于当月20日支付上月私车公用补贴给乙方。补贴金额=1500元×当月实际出勤天数 当月应出勤天数
A、在车辆故障期间、车辆违章被扣期间或车辆年检期间等车辆无法用于公用期间不计入出勤天数,甲方不给于补贴。
B、车辆补贴费用仅仅是甲方对每月乙方私车公用的补贴,车辆属于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权利且由乙方专人使用(驾驶),乙方车辆因违章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车辆损耗、折旧或日常维修维护费用成本增加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因此而要求增加车辆补贴费用。
3、除了私车公用补贴外,因处理公司事务而需使用车辆所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及油费实行实报实销,具体按甲方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4、除了每月的.私车公用补贴及因处理公司事务需使用车辆所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及油费外,甲方不再承担使用车辆产生的其他费用或损失。
5、私车公用补贴打入乙方以下账户:
名 称:
帐 号:
开户行: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作为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行车时间和行程,甲方人员享有乘坐乙方车辆的权利。
2、甲方需按时支付每月的私车公用补贴。
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服从甲方日常行车时间及行程安排,负责搭载甲方人员上下班或驾车处理其他公司业务。
2、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并承担购买本合同车辆全额保险费用(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 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乘客座位险)。如出现理赔事故,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保险公司理赔比例之外的费用及损失。
3、乙方承担因租赁车辆自身质量或故障问题导致的费用和损失,负责车辆维护、维修工作。
4、乙方必须保证拥有使用车辆的合法权利(包括乙方拥有车辆所有权或已获得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授权)。
五、 违约的责任
1、 乙方拒绝将车辆用于执行甲方安排的公务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补贴,甲方并有权停付后续私车公用补贴。
2、 乙方如无使用车辆的合法权利,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退还所有已付费用。
3、 任一方经提前15日通知对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六、关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双方均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裁决受理处。
七、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同意继续私车公用且均未提出终止合同的,则合同期限自动延长12个月,依此类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单位业务需要,租赁使用乙方(车牌)(私)汽车一辆,经双方协议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使用期限及租金
1、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订事宜。
2、租金为每年元,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二、使用方式
汽车租赁期间,车辆的.具体使用由甲方调度安排。
三、费用分摊
1、甲方承担对乙方汽车在业务范畴内进行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清洗费等日常费用。
2、甲方承担对乙方汽车使用期间的投保费用,正常保养(修)费用。
四、风险承担
甲方在使用期间,承担乙方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失窃、毁损等风险,以下情况除外:
1、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加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2、乙方故意捏造汽车失窃、制造汽车毁损情况的。
五、其他
租赁过程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