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租赁合同必备12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地址:
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地址:
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花园栋楼号;房型规格:,精装房;居住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电视一台、卧室挂机空调二台、半自动洗衣机一台、床两张、床垫一张、沙发一张、抽油烟机一台、热水器齐全。
B、家俱:卧室壁柜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大写:。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大写:,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10天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 位于;建筑面积平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住人数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及租住人数。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付,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日内支付。
第五条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元,租赁期满,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应当按时交纳以下费用:煤气、水、电。
第八条房屋的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2、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验收时双方应当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房屋时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一方支付对方相当于两个月房屋租金的,也可以解除合同。但由乙方主张的,不退还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租住人数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拖欠房租超过日。
未按时交纳本合同第七条应缴纳费用超过元或日的。
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因上述原因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水表现为:度;
电表现为:度;
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男/女,出生于,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男/女,出生于,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城市社区街号楼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为个月。
二、该房屋月租人民币,按月/季/年结算。乙方应在每月/季度/年月初天内向甲方支付整月/季度/年的租金。
三、在乙方租赁期内,因乙方住所而产生的水、电、暖气、煤气、电话、物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应支付欠款。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及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及改造费用。租赁期结束时,乙方应恢复房屋和设施的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的,应提前个月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予以回复。如果你同意继续租赁,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六、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解除合同。一方强行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人民币的违约金。
七、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联系电话:
乙方:(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多次协商,乙方租用甲方门面和一、二楼(含三间大阁楼),计,办幼儿园。现就有关事项签订如下:
一、租金:每月元,年元,年头一次付清。
二、押金:万元,自合同签字时付清。
三、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年。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优先考虑乙方续租。在租期内,乙方不能擅自转让。
四、要求:
⒈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乙方负责缴清。
⒉乙方对所租房屋不能擅自改变它的结构,需改变必须经甲方同意。因水电线路是暗线,墙壁不能钉钉打洞。
⒊乙方要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和保护好所有设施的安全,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⒋甲乙双方均不能擅自中止合同。如单方中止合同,要赔偿另一方壹万元(元)损失费。有特殊情况要中止合同,必须双方协商同意。
⒌乙方要自觉按时交清房租,如延期一天,加收的滞纳金。
⒍甲乙双方要团结协作,遇有矛盾协商解决。甲方
三、四楼用电用水另外装表,与乙方分开。当甲方用水时,乙方暂时不用,要大力支持。甲方的客人,乙方要支持。乙方如遇到麻烦事,甲方尽力协助。
五、此合同一式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普通住房认定标准: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含)以上;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倍以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首次上市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均视同普通住宅。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房屋位于 ,住宅房租赁合同。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如下:木质地板、乳胶漆强面、塑钢卫生间门、钛美合金厨房推拉门、卫生间和厨房装饰墙砖地砖及吊顶、卫生间拖把池和洗面池(毛巾架)、卫生间座便器和手纸盒;客厅吊灯、卧室吸顶灯、厨房吸顶灯和美的牌浴霸、卫生间淋浴器,厨房热水器、整体橱柜、吸油烟机、单火灶具、洗菜池、凉台凉衣架一套;客厅衣柜一组(带电脑桌)、科龙匹冷暖分体空调一台。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预交3个月租金和 元租房押金,三个月期满前五天再预交后三个月房租,依次类推。
第四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合同范本《住宅房租赁合同》。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2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 7)拖欠房租1个月以上。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七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已交三个月租金20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三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三个月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5%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三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物业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签定地点:承租人:(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租赁合约,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将穆庄沿街楼一套两层独间,租给乙方作办公使用。租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柒千元整,签合同日付清一年租金。
3、租赁期间,该住宅有线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及小区管理费等应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应维护该房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盗等到安全防范,不得在房内做任何违法行为,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室内装修时须得到甲方的同意,但不能改变房屋的墙体、结构及用途,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及配套设施、财物损坏或丢失,应恢复其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6、租赁期间,如乙方需退房,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
7、如合同期满,乙方有权优先租赁的权利;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甲方使用,并缴清负责的费用,经双方移交无误,租赁合同解除。
8、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将坐落于长白路渤海小区9号楼1单元102室;共6层第1层。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年8月19日至20年8月19日止。
第三条租金。
个人租房合同书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一次性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五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房屋出租用途
房子出租后,乙方只能用于居住,不得用来经营。如若用于经营,则必须另行商议租金。如若有违,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退还租金。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九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作为押金。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市区路(村)街(坊)号的房屋,建筑面积M2,(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市区住宅幢号的房屋。建筑面积M2,(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年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 承租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或所在小区内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一)开始租赁时的.水、电、煤气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2)电表现为:
度;(3)煤气表现为:
度;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所欠费用加纳齐全,并得到甲方认可。
(二)甲方提供相应的说明及手册:
(1)物业管理服务协议(1份);(2)住宅使用说明书(1份);(3)业主手册(1份);(4)生活指南(1份);(5)家用燃气采暖/热水器使用说明书(1份)(含壁挂炉电源线一个)。
(三)甲方提供给乙方物品如下:
(1)入户大门钥匙 把、防火门钥匙 把、单元门钥匙 把、管道进钥匙 把;
(2)写字台一个、餐桌一张、沙发一张、茶几一个、大床(米×米)一张、小床(米×米)一张、圆凳4个、小凳2个。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如数将以上物品交予甲方。
(二)乙方应提供有效证件的复印件1份及有效联系方式。
普通住房认定标准: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含)以上;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倍以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
首次上市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均视同普通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