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标准版(合集7篇)
出租方:(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层租给乙方,租期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元整,乙方应在每月日前缴清。
三、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身份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万仟元整(¥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或)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四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五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六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
(或3.乙方每(月、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元。
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地处一间,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此合同。
二、租赁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租赁费用元,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交清第一期房租,以后每年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交清下一期房租,乙方不能按时交房屋租赁费用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营业。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能转租他人。如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或进行非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要依法经营,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电。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现火灾、水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五、乙方租赁房屋期间要保持房屋结构设施原样,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进行随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
六、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间,承担土地改变用途使用税、房屋出租税以上两项费用,其他税费(包括水、电费及取暖费)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间,不承担国家征用、扩路、退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但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愿意退给乙方未使用期间的房屋租赁费用。
八、乙方在租金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中在房屋门上张贴出租广告。
九、合同期满,乙方不再使用该房屋时,保持房屋原样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门侧张贴迁址广告一个月。
十、房屋租赁期间,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一、此合同经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两份,共同持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出租一楼(地铺)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议,特立约如下:
一、租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乙方自租用日期起,先付壹仟元(¥1000)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租期期满一年后,甲方应返还押金给乙方,如租用时间不满一年,则乙方无权要回押金,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重新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
二、乙方租用甲方铺面经营,租金为每月陆佰元(¥600),每月26号前先预付租金后方可使用,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
三、乙方租用经营期间须遵守法规,如有违法行为则乙方付全责,甲方不负担;
四、乙方如需要装修或安装水电等,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五、装修及安装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如有损坏甲方物品必须按价赔偿;
七、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转租或者分租;
八、乙方退租后,不得将安装物品拆除,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则许可乙方的经营方式为体验营销,但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体验营销的合法证件或相关手续,并出具合法的经营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别许可证等,复印后交甲方备存)。
甲方必须相应的向乙方出具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产权人许可甲方出租经营的凭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房屋出租备案登记证等。)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租赁合同期限改为至年1月30日止,原《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为二年:自年6月18日至年9月18日止”的内容作废。乙方承诺在年1月30日前无条件撤离租赁场地。
三、乙方必须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不含照明费公摊、空调费公摊)等,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提供乙方水、电、空调的供给。
四、乙方必须确保前来商铺参加体验活动的参与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场内外发生摔伤、晕倒、伤亡等各种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为了保证意外事故受损者能得到及时救治或处理,甲方应该在事故发生后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须立即配合甲方参与事故的处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没有配合甲方处理的,视为乙方违约,每少参与一次事故处理的处违约金3000元。
五、乙方作为甲方商场的独立商铺,不受商场经营好坏状况的影响,故乙方已预交给甲方的四个月(年9月18日至年1月18日)商铺租金元、三个月(年8月14日至年11月14日)的办公室租租金5700元,合计元,由甲方作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计收。除此之外产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诺暂不计收乙方的照明费、空调费等公摊费用,但物业管理费(2元/m)及水电费,乙方必须按实际应交金额向甲方交清,于年1月30日结算。
七、在经营过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体验活动的参与者,要求参与者不得在甲方商场内外高声喧哗、争抢拥挤或做有碍甲方商场物业管理及其他租户经营、公共利益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诉或处罚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日期:
电话:
日期: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位于御溪台门面房号平米承租给乙方。
2、租赁期限为五年,从20xx年8月1日到20xx年8月1日。
3、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乙方自租赁之日起第一年房租全免,从第二年起乙方每年总共交于甲方此商铺一楼二楼的租金为叁万元整。每年须提前一个月付清租金,一年一清。
4、租赁期间,乙方承担此商铺一楼二楼的采暖费、物业费、水电费、卫生费以及和营业有关的一切费用。
5、甲方不负责此商铺一楼二楼的装修,由承租方自己承担。
6、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潢、装饰,但不得擅自改变损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如需改变,必须经物业管理人员和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以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7、甲方必须保证此商铺产权清楚,若由于甲方个人原因或个人纠纷,致使商铺在租赁期间不能正常营业,由甲方全权负责协调处理,并且以全部金额赔偿乙方在租赁期间所投资的全部装修费用。
8、租赁期间乙方注意防火,防盗,保卫安全,以及门前三包。
9、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改商铺。
10、甲乙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不得违约,一方如有违约给另一方按照损失的翻倍赔偿。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20xx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甲方自愿将淄博义乌小商品城一期二楼童装西区达成共识如下:
1、合同及房屋租赁期限:合同及房屋租凭期限均为自至年月日止,期限:壹年,合同经签定立即生效,期满后自动解除。
2、订后一次性付清。
3、房屋租赁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壹仟元整¥元,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房屋设施、物业、制度等各方面的保障、保全。租赁期满,如无意外情况发生,甲方将保证金全额返还乙方。
4、房屋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该合同商铺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电费、物业费等各项费用,同时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市场内外的各项管理制度。房屋使用过程中,乙方应遵循市场统一规划部署,不得从事违法经营,自行承担经营责任,如发生问题,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性质及转租,如有变动或转租意向,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赔偿甲方违约损失。
6、合同生效,甲方即将房屋交付乙方;合同到期,乙方应按期将房屋交付甲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房,需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交纳延期房租。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