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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铺租赁合同合集9篇

2023-09-20 08:49:56合同

上海商铺租赁合同合集9篇

上海商铺租赁合同

上海商铺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办公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的办公房,面积 平方米,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标准为: 元/年;租金每 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于 支付。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税费,水、电等生活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3、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两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4、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5、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6、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月租金的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电话:

  签约日期:

  电话: 签约日期:

上海商铺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铺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商铺坐落于面积平方米,该商铺用途为百货商场,不能做餐饮娱乐。

  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年付,先付租金后使用,该商铺前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租金元,大写元。后二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年租金递增%。

  四、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商铺租金,由乙方于每年预缴租金用完日的前二个月向甲方预缴下一年度的租金,如乙方到期付不交清下年度的全部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另行安排,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

  五、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自愿向甲方缴纳押金壹万元整(¥:元整),该押金不计利息,等合同期满,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及欠费,押金全额返还。乙方在租赁期间如中途提出退出经营或擅自解除合同,由所交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六、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门前三包,消防安全,综合法理及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应当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管理。

  七、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商铺结构和损坏商铺的设施,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时乙方的装修遵循“来修去丢”的原则,甲方不予负责。

  八、租赁期间水、电、暖费、税费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商铺经营所发生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九、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店面,乙方无条件腾空。如甲方继续出租该商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并签订后期合同。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商铺,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商铺抵押。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的框架结构。

  3、利用承租商铺进行违法活动。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十一、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从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后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商铺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门面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副食大楼一楼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为服装店使用。

  二、租期从年四月一日起至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壹年)。

  三、月租金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乙方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当月的租金即五千陆百元整(5600元),如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勒令乙方清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还押金。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壹万贰千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六、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七、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十、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上海商铺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租凭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x汽车站商铺间租个乙方作为合法经营场地,商铺位于编号为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凭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三、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免租期,每月租金按建筑面积40—50元/平方米计算,每月计付租金元。租金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并于当月5日前缴清,逾期按每日2%计付滞纳金,第二年做适当调整。

  四、管理费按人民币2元/平方米/月,合计为元。(此费用包括治安管理费、卫生绿化、公共设施等)管理费在免租期内不得减免,并于当月5日前交清。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当月内向甲方交纳租凭商铺押金元人民币(每个铺面),押金用以保障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期满后不计利息如数退还,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六、乙方经营期内所有的费用或按有关规定应付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以上所收的一切费用都不含税,甲方收取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乙方所用的水费按元/吨,电费按元/度。

  七、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或者合同期间终止合同关系的,乙方须在10天之内将铺面交还甲方,交还时应当恢复原貌(如间墙、门窗、管道等),否则应当支付恢复原貌的费用,同时乙方负责自行清理所有杂物,并搞好卫生,租凭物内的装修材料(包括水管、电线、隔楼、门窗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如建、翻修、不得改变原建主体结构和面局。租凭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乙方必须配备防火器材,消除安全隐患。

  九、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因经营需要装修店铺的,须向甲方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执行并遵守甲方的有关部门规定(如统一制做招牌、用电安装等),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装修,并于日必须正常开门营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收回商铺。营业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连续三天关门,否则视为违约。

  十、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照,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应该按照约定时间缴纳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供水供电等,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下达书面催缴通知后仍不履行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商铺及附属的设施设备及装修材料,且押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收滞纳金的权利。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一年之内不得将物业转让,以后如确需要转让租凭权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收取500元的转让手续费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十三、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及《x治安管理条例》等,必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

  十四、本合同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商铺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证件(身份证号)

  住址:

  承租人(乙方)证件(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作为商铺,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双方合作期限为年,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年月日提前终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在本终止协议签字生效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补偿款元(大写:)。

  三、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补偿款后,将扣除应付的房租后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退还乙方。

  四、本终止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

  五、《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因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相关义务与权利已全部结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终止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终止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因本终止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房屋租赁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处理本终止协议项下纠纷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本终止协议未尽事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九、本终止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终止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商铺租赁合同 篇6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部位的房屋(连同土地,下同)出租给乙方作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已载于契约附件一,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月租金为(币)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租金按结算,由乙方在每的第日前缴付本期租金给甲方。

  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的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契约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偿租金。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2.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除乙方应负担房屋维修费以外的其他维修费用;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3.转让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4.租赁期内,甲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5.租赁期届满须收回出租房屋的,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按时交纳租金。

  2.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联合经营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或者室内外装修,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4.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5.负责对下列项目房屋维修费用:

①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疏;

②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内电线、电掣、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内水管、笼头更换;

④室内墙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饰;

⑤水泵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因乙方维修责任延误房屋维修造

  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6.协助甲方检查房屋安全,因不搬迁或者妨碍施工而延误房屋的维修,造成人身伤亡、财产遭受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8.不得贮存有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9.租赁期内,乙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应交还原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七、在租赁期内,因房屋危破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八、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的,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补偿。

  九、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双方共同检查交换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契约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的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国家、省、市房地产租赁管理的的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契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还有权按租租赁存续期内租金总额的百分之收取违约金。

  4.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契约或者解除契约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不有权按占用期间月租总金额百分之收取违约金。

  十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l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付租金条款处理。

  十三、本商铺租房协议书样本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者裁决,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五、本商铺租房协议书样本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和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后作为本契约附件,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答章):

  代表代表

  立约时间:地点:

上海商铺租赁合同 篇7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路街(巷、里)号部位的房屋(连同土地,下同)出租给乙方作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已载于契约附件一,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月租金为(币)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租金按结算,由乙方在每的第日前缴付本期租金给甲方。

  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纳(币)元的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契约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偿租金。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2.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除乙方应负担房屋维修费以外的其他维修费用;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3.转让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4.租赁期内,甲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5.租赁期届满须收回出租房屋的,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按时交纳租金。

  2.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联合经营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或者室内外装修,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4.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5.负责对下列项目房屋维修费用:

①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疏;

②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内电线、电掣、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内水管、笼头更换;

④室内墙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饰;

⑤水泵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因乙方维修责任延误房屋维修造

  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6.协助甲方检查房屋安全,因不搬迁或者妨碍施工而延误房屋的维修,造成人身伤亡、财产遭受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8.不得贮存有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9.租赁期内,乙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应交还原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七、在租赁期内,因房屋危破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八、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的,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乙方一律不得拆走,甲方不以予补偿。

  九、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双方共同检查交换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则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契约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的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国家、省、市房地产租赁管理的的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收取违约金。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契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还有权按租租赁存续期内租金总额的百分之收取违约金。

  4.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契约或者解除契约的,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不有权按占用期间月租总金额百分之收取违约金。

  十二、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l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付租金条款处理。

  十三、本商铺租房协议书样本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者裁决,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十五、本商铺租房协议书样本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和房地产主管机关登记后作为本契约附件,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答章):

  代表代表

  立约时间:地点:

上海商铺租赁合同 篇8

  出租人(甲方)证件(身份证号)

  住址:

  承租人(乙方)证件(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作为商铺,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双方合作期限为年,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年月日提前终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在本终止协议签字生效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补偿款元(大写:)。

  三、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补偿款后,将扣除应付的房租后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退还乙方。

  四、本终止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情况进行验收,结清。

  五、《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因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相关义务与权利已全部结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终止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终止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因本终止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房屋租赁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处理本终止协议项下纠纷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本终止协议未尽事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九、本终止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终止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上海商铺租赁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情况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商铺(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县(区)街道号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于食品经营,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

  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得存放危险、易爆、易燃及其它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千元/年,大写仟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账号及银行。

  第六条、维修养护、装修及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2)、租赁期间,防火安全,房屋内财产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利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在对房屋装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中止及续租

(1)、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2)、租赁期满前,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子/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