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租赁合同11篇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署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租赁的设备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台挖掘机。
二、本设备仅用于。
三、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租赁设备。
四、甲方为设备提供名操作人员,乙方负责食宿。
五、设备租赁费按吨计算(元/吨),由乙方根据运营方每月工作统计签字(盖章)后生效。月末统一结算。
六、每次设备进场及进场费用均由承担。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定金人民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5天,即自20年6月29日至20年7月3日。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1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 (大写:贰十肆万玖仟)元;
2、租金支付:甲方确认设备后向乙方支付首笔租金 (大写:拾万)元;待租期满一半之日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租金 (大写:拾万)元;结束之日付清尾款。
3、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20年6月29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甲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机械退租时,甲方必须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4、运转时间及租费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甲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
5、机械的进退场费:设备的进场费用由甲方承担,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租期不足,则退场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设备退场前2日内通知乙方。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集装箱吊装及运输
2、工作内容:
3、施工地点: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乙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基本责任
1、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甲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甲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第七条甲方的基本职责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甲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免费提供乙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甲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乙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甲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甲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8、甲方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培训。
第八条押金
经双方协商,乙方收取承租方押金----无------- )元。甲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甲方。
第九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甲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甲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甲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乙方。
第十条其它相关事宜
1、工作时间: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超出部分按(8小时/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2、油料提供:甲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以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设备维修:甲方应协助乙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乙方机手签字为准。
4、设备租赁期间,甲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乙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乙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租金时,乙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15 %的违约金。
3、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甲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甲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5天,即自年6月29日至年7月3日。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1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大写:贰十肆万玖仟)元;
2、租金支付:甲方确认设备后向乙方支付首笔租金(大写:拾万)元;待租期满一半之日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租金(大写:拾万)元;结束之日付清尾款。
3、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年6月29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甲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甲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机械退租时,甲方必须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4、运转时间及租费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甲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
5、机械的进退场费:设备的进场费用由甲方承担,退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租期不足,则退场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设备退场前日内通知乙方。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集装箱吊装及运输
2、工作内容:
3、施工地点: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乙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基本责任
1、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甲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甲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第七条甲方的基本职责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甲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提供乙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甲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乙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甲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甲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8、甲方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培训。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设备用途
1、工程地点:生态城项目部工地现场。
2、用途:根据施工现场作业要求。
第二条:租赁机械的名称、规格
1、挖掘机一台。
2、进场时间:年月日。
第三条:机械操作人员
乙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并保证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操作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安排操作人员的住宿,操作人员可在甲方员工食堂就餐,就餐费用按照甲方职工标准收取。
第四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甲方施工现场挖掘机工作内容结束,具体时间由甲方按照施工进度情况确定,期满后合同终止。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安排乙方完成工作内容,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
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机械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若因乙方违规操作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事故后果及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协议。
3、甲方授权现场专管人员进行机械工作时间登记,甲乙双方必须每天核对机械使用时间,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工作时间作为计算租赁费的依据。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机械设备,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丢失以及司机操作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负责机械租赁期间的日常保养工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以保证甲方正常施工,保养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办理机械及司机的一切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无偿提供进程设备的安全检验证明及操作人员的操作资格证据。
5、乙方需授权专人在施工现场进行机械施工质量跟踪,记录工作时间,每天与甲方核对。
6、乙方操作人员不得谎报机械工作时间,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机械租赁费并可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
第七条:其他事项
1、乙方驾驶员须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调度指挥,对于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有权进行每次—元以上的罚款。
2、乙方不及时履行机械设备的修缮义务,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甲方可拒绝支付租赁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3、乙方向甲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合法证据和有效联系方式。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设备租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待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十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或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出租方有权将设备另行安排。
第三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2.工作内容:
3.施工地点:
第四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价格计费时间及租费的签认
1.租赁价格:本设备按每月元(大写:)收取租赁费,以后使用时间,按三十个日历天数计算壹个月租费,最后使用时间,不足整月部分按每日历天元收取租赁费。
2.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年月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3.运转时间及租费有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属出租方原因若不能发电施工不作计费,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4.机械的进退场费:机械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办理,承租方协助装卸车。机械的进出场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
1.设备发运之前,承租方须先预付给出租方一个月的租费(大写元整)及设备返程运费(大写)共计.
2.以后按每月预付一次租费,每次要在上次预付租金所能租用机械到期前五日预付下一个月租费。
第七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1.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2.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3.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4.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5.当租赁机械毁损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承租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机械租费时,出租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4.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5.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件,租赁机械发运及到达签认收据,双方签认的机械租赁费。及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 因施工租赁乙方的机械设备,在甲方标段内参与施工。为明确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二、起始日期: 至甲方通知的实际停止日期。
三、单价: 元。
四、租赁方式:燃油由方负担,进场费由方负担。退场费由方负担。
五、结算方式:每月25日至月末付给乙方议定的租赁费用 元整。设备每月允许故障停车三天,如有超日维修,可根据工作情况及施工进度相互协商。
六、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负责机械设备租赁费结算和支付。扣减超过维修日的费用,双方协商。
2、甲方负责安排机械设备的工作任务。
3、甲方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乙方完善设备,消除隐患。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状况良好机械设备,配备一名能满足工作需要有经验的操作员,做好日常养护,保证机械正常运转。
2、乙方应在保证施工需要的条件下,尽量节约甲方提供的燃油。严禁偷、倒、泄露等事件发生。
3、遵守甲方有关施工要求,完成交待工作任务。
4、乙方负担除主燃油之外的机械保养费用。维修保养尽量安排在工作空余时间。
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及有关危害安全的指挥。
八、设备租赁日期应根据施工情况,以现场实际停止日期为准,中途因各种原因需要临时停止租赁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停止前双方有提前告知义务。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完全付清租赁费用后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批租赁机械
第二条使用地点:以甲方实际项目所在地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3月20日,租赁期满,甲方应将设备完好无损地移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甲方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一周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本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拥有租赁机械的使用权,不拥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进或增加其他物品,必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如果甲方将租赁的机器转租给第三方,必须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设备租赁费计算如下:月租金每月计算结算一次,机械月租金如下:
2.租赁时间按月计算。租赁期内每天平均工作时间原则上为一个机班(不超过8小时),每月工作班次视为加班,加班的租赁费按每月额外班次数计算。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收到甲方保证金10万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甲方应在支付定金后办理交付手续。租赁期间,保证金不得用作租金。租赁期满后,保证金余额应在扣除租赁机械的应付损害赔偿后返还给甲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付和验收
1.乙方应在交货地点将租赁机械交付给甲方(或其代理人)。如果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客观条件导致租赁机械的交付延迟,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的小时内到交货地点对租赁机械进行验收,同时在签字盖章后将租赁机械的验收证书交给乙方..
3.如甲方未能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验收,则视为乙方已完整完成甲方对租赁机械的验收,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租赁机械的验收证书..
4.如果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有任何不符、缺陷或瑕疵,属于乙方的责任,甲方应在交货日且不迟于交货日后3天,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上述情况,乙方应负责处理;否则,应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及相关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甲方使用。乙方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正常维护一般不超过1天。超过1天的,应免交相应天数的租金。因甲方使用不当或非法使用造成的设备损坏及维修费用(如未按时加油、违规操作等)。)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提供或承担设备运行所需的燃料和动力。
3.租赁期内,乙方操作人员受甲方统一指挥,乙方操作人员不得违反。但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定的指令。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承担
租赁机械的运费由甲方承担..入场费由甲方承担,退场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损坏和损失
1.甲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租赁机械损坏(正常损失除外)和损失的风险。
2.当租赁机械损坏或丢失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一)将租赁机械恢复或者修理到能够正常使用的状态。
②更换与租赁机械型号、性能相同的零部件或附件,使其正常工作;
③当租赁机械损坏或丢失到无法修复的程度时,甲方应赔偿乙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当甲方延迟支付租金时,乙方将于当日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3.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①要求甲方及时付清房租等费用,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及争议解决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因另一方违约而损失或不能正常履行,守约方应及时向另一方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收到此类信息的一方应在3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超过3天仍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提交书面信息的一方的请求。守约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后3日内未向对方提交书面资料的,视为放弃对违约方的索赔。
2.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陕西省Xi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1.在本合同中,除指定的手写部分外,其他手写的涂改、增删无效;如果有什么确实需要补充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2.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已完全理解和掌握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受本合同的完全约束。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预付的月租金或首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二、承租施工地点:
三、租赁期限:从该机械设备进场天后计算租赁时间至甲方通知乙方报停为止。
四、租赁方式及费用,采用下列第种方式租赁。
1、按月包干制,每月租金(大写):元,:元。
2、按天计算单价,每天租金(大写):元,:元。以上租金包含设备操作人员工资及税金等费用。
五、费用结算及支付:租赁费用双方按月结算,具体付款方式为。
六、乙方责任
1、负责向甲方提供机械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无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
2、负责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的相关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装配图纸)、基础施工图纸、地脚预埋件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装配及基础施工的各项要领,并在乙方需要时派人现场进行帮助和指导。
3、负责配备随车使用配件、备件及修理工具,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4、配备名持证上岗的熟练设备操作人员。
5、负责设备日常维护、故障修理。
七、甲方责任
1、按相关规程安排设备进行正常作业,不对设备违章指挥。
2、负责提供机械操作人员的住宿场所,其伙食由,费用由方承担。
3、安排时间由乙方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和保养。
4、负责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由甲方承担的责任。
八、设备进场、出场、安装、拆卸及验收双方责任及费用的约定:
九、设备维修
1、乙方应履行租赁设备的维修义务。包括设备在出租期间出现故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磨损及其他故障,日常维护(定期检查、上油等)。
2、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应当天通知甲方,乙方应视情况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按月租赁的设备每月总维修保养时间不能超过三天,否则,超过时间按有效工作日(27天)标准扣减租赁费用。按天租赁的设备以实际使用时间结算费用。
3、设备发生故障,甲方通知乙方后次日内乙方未进行修理的,甲方可在
第三天安排设备修理事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条件所限甲方不具备修理条件,乙方未按甲要求时限进行修理或更换的,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安全责任
1、乙方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以保证其按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因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所导致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合理调度、指挥,因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提供性能完好的机械设备,因设备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双方其他约定
十一、争议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协商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双方约定本合同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式挖掘机台。
二、本设备仅限于在,用于施工。
三、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人,食宿由乙方负责。
五、设备的租赁费按吨位(每吨元)计算,每月根据操作手的工作统计表,必须由乙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月底统一结算。
六、设备每次的进场和出场费用全部由方负担。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使用单位甲方:出租单位乙方:
一、合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
二、设备信息:
设备类型:塔式起重机型号:生产厂家:产权备案号:出厂时间:
租赁期限:6个月,不足6个月按6个月计算,超出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设备使用所在地:松山湖
三、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月租为元/月,(大写:);不含税从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形如计算租期。
(二)进出场费每台元();
(三)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在该机安装好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二十五天内,甲方支付进场费元(大写:贰万元整);余款元在退场后,办好退场的相关手续并移交相关资料后二十五天内付清。该费用包含设备进场的运输费和人工费、安装(拆卸)机械费和人工费、报建费用、检测费用、租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月租:在该机使用满一个月后二十五天之内付清该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规定时间付款,乙方停止该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时停止塔吊使用时间,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办理拆卸手续。
5、甲方必须保证塔吊退场所需道路能够进出,12米平板车与25吨吊车进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设备不能正常进退场,所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出租单位)提供设备责任
(1)须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等;
(2)明确属国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的使用年限的、经检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不得出租、使用。
(3)乙方应档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设备验收资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设备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的安全防护不到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比如雷击、塔吊碰撞、人为故意损坏、配件丢失的等);
(5)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对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档案的约定,技术档案应包括: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以上技术档案资料应复印加盖公章后交项目部,并以“一机一档”的方式保管,以备查阅。
3、对甲方(使用单位)的责任:
(1)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制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乙方负责安装、拆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安装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
施工地点:;
施工内容:;
使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合同总价:元整。
1、吨吊车工作台班单价元/台班,闲置台班单价元/台班;
2、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3、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4、吊车进场及退场经协商由按吊车的台班×2=台班支付费用。
5、对于价值超过元设备的吊装,吊车台班单价元。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车到现场时,预付人民币元,余款在吊车退场前结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这次施工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逾期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合同额×%/天),承担违约责任。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4、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5、具组装和分解吊车时,乙方派人指导。
6、500吨、200吨、130吨、80吨吊车垫腿板由乙方提供。
7、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六)结算方法
1、合同生效后,支付租赁费元。
2、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制定专人签证,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