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租赁合同14篇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出租人将以下柜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序号
名称
位置
质量
柜台长度
占用面积(不含柜台)
用途
配套设施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出租人将柜台交付承租人使用,到 年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租金每月(大写)元。
租金每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 租赁柜台的用途是:
第五条 租赁柜台的维修 由出租人维修的,出租人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日内维修好。如出租人未尽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由承租人维修的,修理费由人负担。
第六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
第七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柜台。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编号: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出租人将以下柜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序号 名称 位置 质量 柜台长度 占用面积
(不含柜台) 用途 配套设施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出租人将柜台交付承租人使用,到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租金每月(大写): 元
租金每 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 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 租赁柜台的用途是:
第五条 租赁柜台的维修
由出租人维修的,出租人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 日内维修好。如出租人未尽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由承租人维修的,修理费由 人负担。
第六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
第七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柜台。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签字盖章): 承租人(签字盖章):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柜台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承租柜台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担保方: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坐落的地点
第二条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济范围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纳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承租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副本×X份,送XXX等部门各一份备案。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担保方:
代表人:
日期:
甲方(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丙方(乙方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为了充分利用资源,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三协商一致,由甲方将柜台租给乙方经营,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特订立本合同,供三方共同遵守。
一、 租赁柜台的数量:个、面积:平方米、位臵。
二、 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期限: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
经营范围:。
三、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乙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8. 乙方经营的产品不得侵害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出租物坐落,甲方将坐落于的柜台出租给乙方进行的经营;经有好共同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不同意续租。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确定,租金为:元/年,租金每年缴纳一次,乙方应于租期内下一年度开始的前一个月向甲方支付下年度租金。乙方逾期超过日未支付的,则乙方需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年月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第四条押金及保证金乙方一次性缴纳,押金及保证金元整,需在缴纳第一年租金时可以并缴纳。押金及保证金用于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的合法规范经营和相关设施正常使用;租约期满后,没有合同纠纷,甲方将在租约期满后天内将押金及保证金退还乙方。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现将于铺面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约为平方米,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就上述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位于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为期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金计算方法:
1、第一、二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2、第二年每月的租金,按第一年租金上升%,即每月元整(大写:元整)收取;
3、第三年每月的租金,按第二年租金上升%,即每月元整(大写:元整)收取;
4、乙方在租赁铺面期间如需要拆墙等内部装修,应向主交纳保证金,每条墙元整(大写:元整),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将墙体恢复原有面貌,甲方确认验收后方如数归还所有保证金。
5、乙方在租赁铺面期间,不得从事各种违法经营项目及从事与饮食相关的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出租铺面并没收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
6、甲方将上述铺面出租给乙方,在乙方租用期间,如因租赁该铺面要向相关部门办理和缴纳的全部税务由乙方负责(含房屋租赁税等),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
7、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将上述铺面交付乙方使用,直到租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续租及租金计算方法应由以后从新签订的合同为准,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不再续约,铺面内外的固定装修不能拆除,交回给甲方时不能损坏墙面的装修,如卷闸、电表、水表等,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
8、乙方在租用期间需要交纳的水电费、清洁费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时乙方应交清租用期间的一切水电费,不交清的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甲方只负责向乙方提供一间铺面水电表各一个,超出部分乙方自行解决。
9、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进行转租他人,如有违反有权收回铺面,并由甲方另行出租。
10、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作证明。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同编号:
出租人:
承租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出租人将以下柜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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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柜台│ 占用面积 │ │ │
│序号│名称│位置│质量│ │ │用途│配套设施│
│ │ │ │ │长度│(不含柜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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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出租人将柜台交付承租人使用,到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租金每月(大写)。
每金每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 租赁柜台的用途
。
第五条 租赁柜台的维修
由出租人维修的,出租人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日内维修好。如出租人未尽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由承租人维修的,修理费由负担。
第六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
第七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柜台。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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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鉴(公)证意见: │
│ │ │ │
│住所: │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签名): │(签名): │ │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 │ │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签名): │(签名): │ │
│电话: │电话: │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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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柜台方:商店(商场)
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柜台方:(个体工商户或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
担保方:。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
第二条 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②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③逾期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④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 纳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其交纳后,有权要求承租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应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经公证(或鉴证)机关公证。
合同正本一式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等部门各一份备案。
出租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承租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担保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订立合同地点:
订立合同时间:
: 承租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出租人将以下柜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序号 名称 位置 质量 柜台长度 占用面积
(不含柜台) 用途 配套设施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出租人将柜台交付承租人使用,到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租金每月(大写): 元
租金每 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 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 租赁柜台的用途是:
第五条 租赁柜台的维修
由出租人维修的,出租人在接到承租人通知后 日内维修好。如出租人未尽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由承租人维修的,修理费由 人负担。
第六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
第七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柜台。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签字盖章): 承租人(签字盖章):
出租柜台方:商店(商场),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柜台方:(个体工商户或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
担保方:。
为了进一步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一、 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
二、 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三、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方必须合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②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③逾期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④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 纳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其交纳后,有权要求承租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应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经公证(或鉴证)机关公证。合同正本一式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等部门各一份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柜台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承租柜台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担保方: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
第二条 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济范围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②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③逾期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④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 纳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承租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等部门各一份备案。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
代表人: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赁位于的店房间,房号为,电话号码为,租期为年,月租金元。
2、在以上第1条款中所规定的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的维修工作。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元的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
8、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局缴纳电话费。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承租人:
时间: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因工程需要,乙方向甲方租用工业控制机柜台,用于工地,安装高度(标高),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租用工程名称:
二、租用地点:
三、租用期限:
四、收费标准:
1、租金:每月租金元,(大写:),机操人员工资每月元(大写:);合计金额元(大写:)。
2、工业控制机柜一次性进出场费共计元(大写:)包干(已包含工业控制机柜安装、拆除、修理、日常维护费,标准段及超高段标准节的所有进出场费及办理工业控制机柜使用有关的安监等相关手续费等所有费用)。
3、超高标准节(标准节高度米/节)每节租金元/天,附着元/道(附着长度单根超过七米,每增加一米加收元)。
4、由甲方负责配备两名机操人员。工业控制机柜指挥人员由乙方配备,也可委托甲方配备,工资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要求机操人员疲劳操作,如需增加机操人员,乙方按每月元/人向甲方支付机操人员工资。
5、费用计算方法:设备进场以乙方通知时间为准,从安装调试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之日起计算,不足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台班费)。如因乙方原因推迟工业控制机柜使用时间,仍从工业控制机柜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之日起计算租金。
五、付款方式:
1、租赁费付款方式:租赁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在下一季度7日内付清。余款在工业控制机柜报停后一个月内付清,如未按时付清,每天按租赁费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
2、合同签订甲方进场进行地脚螺栓的安装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写:)。工业控制机柜标塔段全部进场并开始安装后一次性付清进出场费,否则甲方可停止安装,并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一经济损失。
3、如因该工地现场条件限制,必须采用特殊方案安拆工业控制机柜,另增收技术措施费和大型机械台班及人工费,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向乙方收取。
4、支付款项时甲方须提供足额租赁发票,产生的税额部分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完整可靠,应具设备本身所应具备的工作能力,并每天给足保养时间1小时,超出使用和维修时间则应扣减租金及赔付乙方相应损失;工业控制机柜高度必须满足乙方施工需要,如因甲方工业控制机柜高度不足(主要指超过标准塔高后标准节的配置不及时)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等则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2、工业控制机柜上岗人员必须服从施工现场乙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度、指挥、遵守乙方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每天正常上班时间应随叫随到,保证工业控制机柜正常运转。
3、负责工业控制机柜的修理、保养,但时间需征得乙方认可。设备发生一般故障,甲方应在当天内全力抢修并排除故障,若机构出现故障,维修时间不超过3天。每月维修时间不得累计超过3天,若超过3天甲方将自动扣减租期及赔偿乙方相关损失。
4、负责向乙方提供工业控制机柜基础图纸和预埋地脚螺杆。
5、负责工业控制机柜的安全操作,提供的机组人员应遵守《工业控制机柜十不吊》及乙方现场的劳动纪律,服从乙方现场的合理安排。在施工中,如果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甲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吊装;在正常操作范围内,如因甲方操作人员操作不当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及责任。
七、乙方责任
1、负责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赁费,如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停机或撤机,乙方无权阻拦,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终止此合同。
2、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工业控制机柜基础图浇筑工业控制机柜基础,如在基础砼浇筑时造成甲方预埋地脚螺栓出现偏位或浇筑砼质量差,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电压在360V~400V之间。如因电压不稳造成工业控制机柜电器部件损坏或停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应在距工业控制机柜基础5米内配备专用配电箱及电缆线。
4、乙方保证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向甲方提供工业控制机柜安装和拆除条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派人配合,共同完成工业控制机柜的安拆作业。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业控制机柜进场后超过三天不能正常安装、退场时候不能正常拆卸出场致使工业控制机柜停滞工地,乙方应按拖延天数向甲方全额支付租赁费用。
5、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工业控制机柜“十不吊”标准,严格要求使用,不得强制使用,因乙方强制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向甲方提供机组人员食宿场地。
7、在租赁期内由乙方承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证设备不遗失或破坏,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8、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卸工业控制机柜,如擅自撤卸工业控制机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由此造成的机械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结清甲方费用归还所有设备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否则该合同继续生效。
十、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电话:
帐号:
电话:
维修服务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
订立合同各方:
出租柜台方:____商店(商场),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柜台方:____(个体工商户或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
担保方:____。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②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③逾期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④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纳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其交纳后,有权要求承租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应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经__公证(或鉴证)机关公证。合同正本一式__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送__等部门各一份备案。
出租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承租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担保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电话:____。
订立合同地点:____
订立合同时间: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