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租赁合同7篇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商用房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室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以下简称该商用房或承租商用房)坐落于 ;乙方承租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室内为未经装修的毛坯房,乙方须重新装修及设置经营所需的配套设施,乙方对于该商用房已实地察看且已做过必要的了解。对于建筑面积在计算上可能出现的微小误差,乙方表示理解并接受。
第二条 : 商用房用途
商用房用途为:
乙方应根据承租商用房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置自身的经营项目,并就及时办理合法的报批(经营)手续,否则因些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和后果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与甲方出出租商用房没有关系。
第三条: 合同期限、租用标准
1、装修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装修期乙方不付房租,但付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装修期算在合同期内,装修期内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合同付款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付款方式为年付。租金为每年25万元整。租金应于每年提前两个月支付。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权视为乙方不再承租该商用房,另行租于第三方或收回商用房。
租金为税后租金,该租金不含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商用房的房产税、人所得税物业税等由商用房租金引起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万元。
第五条: 商用房交付及收回
1、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即将商用房移交给乙方,乙方接收该商用房以目前现状为准。
2、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搬离并交还承租商用房给甲方。交房时乙方原有的装修配套设施亦无条件交归甲方。
3、如因乙方未能履约付租金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可以提前通知(或在承租商用房门口张贴通知信函)甲方要求收回商用房,乙方应按通知要求腾空并交还承租商用房。逾期不交还承租商用房时,甲方有权采取包括换锁等手段在内的措施收回商用房。对于乙方在承租商用房内所有遗留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外理,乙方无权向甲方索要或索赔。
第六条: 关于商用房产权(使用权)的承诺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商用房产权清楚,没有纠纷,有其合法的出租资格。若因商用房产权发生纠纷,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商用房,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自由设置其经营项目并对其经营承担市场风险。在乙方申办相关证照时,甲方同意出具有交的相关手续。其申办成功与否,以及所需支付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商用房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对承租商用房及其设施应妥善管理、积极维护并负责修缮。
租赁期间,有关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同时还应服从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商用房改造及装修
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承租商用房进行装修,但乙方的装修方案事先应报甲方批准同意,同时承诺在进行装修(含房屋隔断、消防、环保设施等)时委托在相关资质的设计、施工、安装企业进行,如需报建和验收,乙方还应自学办理报验手续。乙方同时保证:
1、在屋装修时,绝不破坏商用房结构安全;
2、保证原有的设施(包括水、电、暖)不被破坏,如需改造或增添设施,应委托专业公司安装施工,平时保证合理使用并使其功能良好。否则,如因乙方未能执行上述约定,导致出现任何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3、如果装修厨房、卫生间或其他与水相关的用途,则按规定做好防水层且须经过闭水室验,保证不会出现渗漏问题。否则,乙方应负责返工重做。如果造成甲方或相邻商户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4、因乙方装修施工不当或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诸如商用房和附属设施损坏等情况,影响到甲方或第三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收回商用房时包括乙方对上述商用房进行的装修和不可移动设施等,乙方不能对其装修和设施拆除或要求补偿。
6、由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其自身原因和过失造成的商用房及第三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消防责任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设有消防设施,乙方承诺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有效,防止火灾隐患。
第十条: 相关费用
乙方应按有关部门(水、电)的收费标准承担各项费用,如乙方不按时支付上述各费用,则应无条件承担延期付款的后果责任(包括停水停电)。商用房移交后,双方应及时核对水、电表用量度数,并补齐所欠全款。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与期间转让
1、租赁期满后,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况,缴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在商用房交还后七日内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本合同随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像甲方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甲方如果决策继续出租商用房,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
2、合同期间,如果乙方因自身方面的原因决定转让承租商用房,则应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后,双方在确保甲方租金收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另行签订《转让协议书》.乙方应在该协议书规定范围内转让而不能私自将承租商用房转租、转让、抵押他人.否则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用房(包括装修及设施设备),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必须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享有权利,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下列各项内容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权在乙方有下列情形时,可以采取包括停水、停电在内的强制措施,催收租金或提前收回租赁商用房,租赁合同也随即终止.
(1)、乙方擅自将承租商用房转租、抵押、调换使用或改变用途,转借他人时;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每日300元的标准向甲方付违约金,逾期满7天乙方仍不履行支付租金及违约金时;
(3)、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盘(包括法院查封)而无法履约付租时;甲方因上述原因决定收回商用房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搬迁退房,超过搬迁期限后,视乙方为搬迁完毕,商用房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无权追偿.如果乙方无理占房不退,甲方有权采取强烈措施(包括停水、停电、强行进入等)且有权追索乙方占有商用房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地震,洪涛等)导致该商用房损坏或造成损毁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装修及日后经营过程中,不能出现扰民现象,否则乙方应负责整改,因此引起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商用房管理工作中,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漏水、煤气泄露等)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在场的情况下,进入乙方承租商用房.如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的行为中影响了乙方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表示理解并不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确定信函(包括其它文字)投递的合同与有效地址为:(a)甲方以合同首页所述地址为准(b)乙方以上述承租商用房所在地址为准.甲方在无法联系到乙方的情况下,可以在乙方承租商用房门口张贴通知信函.此张贴的通知信函等同于甲方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通过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 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补充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建材物资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层架管米,扣件套(详《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租赁年。
三、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赁物资当日开始计算租金,以后按各批次收货当日计算租金。
四、租金价格标准为:钢管每米每天 元;扣件每个每天 元。从乙方收到甲方租赁物资的当日起计算租金,以甲乙双方签字的《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为准,租金按季度结算,税金由乙方承担,乙方每季度末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的原样和长度,乙方擅自改变物资的原样、长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资丢失和损坏,在租赁期满乙方退还甲方材料时,达不到甲方交与乙方时的原样、长度、质量,乙方则必须赔偿甲方损失。
六、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七、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退还租赁材料时,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价格赔偿,并在给付租金时一并付给甲方。
九、乙方退还完租赁材料给甲方,乙方在30天内办清结算并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给甲方,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
十、乙方委托材料收货人,乙方委托财务结算人甲方委托材料发货人,甲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建材物资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层架管 米,扣件 套(详《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租赁 年。
三、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赁物资当日开始计算租金,以后按各批次收货当日计算租金。
四、租金价格标准为:钢管每米每天 元;扣件每个每天 元。从乙方收到甲方租赁物资的当日起计算租金,以甲乙双方签字的《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为准,租金按季度结算,税金由乙方承担,乙方每季度末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的原样和长度,乙方擅自改变物资的`原样、长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资丢失和损坏,在租赁期满乙方退还甲方材料时,达不到甲方交与乙方时的原样、长度、质量,乙方则必须赔偿甲方损失。
六、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七、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退还租赁材料时,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价格赔偿,并在给付租金时一并付给甲方。
九、乙方退还完租赁材料给甲方,乙方在30天内办清结算并
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给甲方,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
十、乙方委托材料收货人 ,乙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甲方委托材料发货人 ,甲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
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
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承租方承建的天津 东丽区张贵庄还迁房 项目工程向出租方租赁建筑物资事宜,签订租赁合同规定如下:
第二条:租赁物使用地点和期限
租赁物资使用地点为得擅自改变使用地点和转让他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三条:结算、费用及供退货方式
1)、付款方式:自供货之日起,每月25日至30日双方核对租费单,并经现场收料员,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同时签字确认后,作为有效依据。在结构工程全面达到正负零上二层后,甲方接到乙方的租赁核算单,可支付给乙方总租赁费的`60 %,以后每二个月付产生租赁费用的 60%,余款部分在租赁物资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2)、供货、退货方式:承租方提前五天提供用货计划,提前一天通知出租方具体用货规格、数量,出租方接到通知后及时把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必须为合格物品,并附材质检验报告),承租方指定 为报料员及收料员验货签单卸货,装卸车、运费等费用由出租方负责;退货时,承租方负责将物资退回出租方,双方由指定人员确认签单,装车、运费由承租方承担,卸车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方不得以种种理由推迟、拖延或拒收租赁物。结算时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字的发/退货单为准。结算时须由项目经理、材料部等三人以上签字生效。
3)、清理维修费:钢管除死角型弯曲外,其余不收修理费、清洗刷油等费。
4)、遗失赔偿:租赁物资发生遗失的,以当时市场价为赔偿依据;
5)、材料物资收费标准:编织袋元/个,螺丝元/套;
6)、在退租赁物资当天不计所退物资的租赁费。
第四条: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及相关费用,每日按应付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及违约责任
当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不成的,以出租方注册地为诉讼管辖地。
第七条:冬季不施工报停期为 60天 ,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性停工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方 二 份,乙方 一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建材物资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层架管米,扣件套,出租给乙方使用。每次上货时必须按比例上货,比例为钢管每米上扣件套,还货时同样按比例退还。
二、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租赁天。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赁物资时,按所租用物资总金额向甲方交纳押金元。最后结算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四、租金价格标准为,每天钢管元/套。从乙方收到甲方租赁物资的当日起计算租金,以甲方收发材料明细表为准,租金按月结算,算满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
五、乙方退还租用物资给甲方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校正、校直、除锈、清污、刷机油、防锈漆、工时工资及原材料等所需维护费用。乙方支付材料维护费用标准为:钢管元/米,扣件元/套。
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的原样和长度,乙方擅自改变物资的原样、长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资丢失和损坏,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损失,赔偿标准为钢管元/米,扣件元/套。
七、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乙方工地上的上下车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库房的上下车,由甲方安排工人上下车,费用由乙方按元/吨支付给甲方,标准为钢管米/吨,扣件套/吨,租赁材料交接地为甲方租赁库房,乙方负责运输和运输费用。
八、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退还租赁材料时,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价格赔偿,并在给付租金时一并付给甲方,若乙方不按时给付所差租用材料赔款,视为乙方继续租用所差材料,租金按本合同规定计算。
十、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资交给第三方使用。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租赁物资转给第三方使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负责收回租赁物资和向甲方支付租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租赁物资和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一次性按损失物资总金额的倍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该工程乙方退还完租赁材料给甲方,乙方在30天内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和补助。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给甲方,从违约之日起,乙方按应付租金和费用总金额的2%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超出30天不付租金和费用给甲方,甲方有权用乙方的其他物资抵押拍卖偿还所欠租金和费用。
十二、乙方委托物资收货人,乙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调解。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承租方承建的天津东丽区张贵庄还迁房项目工程向出租方租赁建筑物资事宜,签订租赁合同规定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使用地点和期限
租赁物资使用地点为得擅自改变使用地点和转让他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二条:结算、费用及供退货方式
1)付款方式:自供货之日起,每月25日至30日双方核对租费单,并经现场收料员,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同时签字确认后,作为有效依据。在结构工程全面达到正负零上二层后,甲方接到乙方的租赁核算单,可支付给乙方总租赁费的60%,以后每二个月付产生租赁费用的60%,余款部分在租赁物资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2)供货、退货方式:承租方提前五天提供用货计划,提前一天通知出租方具体用货规格、数量,出租方接到通知后及时把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必须为合格物品,并附材质检验报告),承租方指定为报料员及收料员验货签单卸货,装卸车、运费等费用由出租方负责;退货时,承租方负责将物资退回出租方,双方由指定人员确认签单,装车、运费由承租方承担,卸车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方不得以种种理由推迟、拖延或拒收租赁物。结算时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字的发/退货单为准。结算时须由项目经理、材料部等三人以上签字生效。
3)清理维修费:钢管除死角型弯曲外,其余不收修理费、清洗刷油等费。
4)遗失赔偿:租赁物资发生遗失的,以当时市场价为赔偿依据;
5)材料物资收费标准:编织袋元/个,螺丝元/套;
6)在退租赁物资当天不计所退物资的租赁费。
第三条: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及相关费用,每日按应付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及违约责任
当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不成的,以出租方注册地为诉讼管辖地。
第六条:冬季不施工报停期为60天,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性停工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工程地址:
总建筑面积:
兹有甲方建设部门批准同意承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名称、数量及价格以上租赁物的类别、数量、规格根据甲方的预计提供,具体结算以乙方的送货单上双方签字为准。
二、期限及租金的计算
租金由甲方或其代理人提货之日起计算至归还租赁物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当日止,连续按日计算。租金应于每月的月底结算一次,20层以下每月按50%,20层封顶付清20层以下所有租费,20层以上每月付清租赁费。并在每月的第七日内必须付清租赁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三、送退方式
甲方需用租赁物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提货时,乙方送到甲方工地由甲方卸货,归还时,乙方到甲方场地收货,但归还时运费由甲方承担,钢管归还时不按根数,按米数计算。
四、租赁物的使用、维护与保养
甲方对租赁物的使用、维护、保养等负有全部责任。甲方应正确、合理使用租赁物,不得改变租赁物原状,注意维护和保养,归还租赁物时要达到乙方的验收标准。如有损坏,应按乙方的维修规定缴纳维修费,如有丢失或严重损环,应照价赔偿。维修标准及价格:扣件螺生锈拧不动及滑丝的则按缺丝处理,扣件缺丝每套元赔偿,扣件沾油每套元。顶托缺帽每个、缺底每套元、沾油每套元。
五、其它约定事项及违约责任
1、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达不到甲方实际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停工待料损失。
2、乙方所提供的钢管、扣件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如有残缺、破损等,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更换。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租赁物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更不得变卖或抵押。如有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由甲方按照违约部分价值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将租赁物周转至另外工地点使用时,应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或双方另行签订《建筑机具租赁合同》,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并由甲方按违约的部分价值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收到租赁物时,应按发货明细对租赁物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质量进行验收。甲方在施工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要更换代理人时,必须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甲方如不能按期足额支付乙方租赁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逾期付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二,由甲方向乙方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诚信履行。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交由当地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为准,经双方协商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双方各有关部门执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甲方在收获时应指定专人名同时验收签单。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