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租赁合同(合集12篇)
甲方(房主):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将区路号楼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三、租金为人民币元每月。
四、押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押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人民币)。
2、租房日期完租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义务):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
3、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
六、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合同未到期前甲方不得提前租借给别人,如有违约应给于乙方相应的赔偿。
2、在乙方交完租金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避免造成乙方生活上的不便。
3、甲方应该保证出租的房屋安全、设备完好。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七、有关退租条例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九、本协议壹式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于年申明:本房屋出租期限到年月到年月日止,届时甲方将收回自用。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季度交。每季度月初10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该季度的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乙方必须交3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如恶意损坏或丢失家具需按价赔偿,如不赔偿甲方有权违约,违约金不予支付,押金不作退还。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下称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为合法住宿之需要,就租用甲方房屋事宜,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
一、租赁物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拥有完整所有权及处分权的座落于 面积约为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上述房屋,保证在约定范围内使用房屋,并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及超经营范围从事活动。
二、租赁期间
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的期限为 ,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协议书提前解除或终止的,租赁期间不受前款限制。
三、租赁费用及给付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的月租金为元/月,采取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按季缴纳(每个季度按三个月计算)。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给付第一个月租金 元后使用,第一季度的剩余两个月租金共计元须于月日前一次性缴纳给甲方;以后租金在当个季度期限届满前五日内缴纳下一季度的租金。同时,乙方须支付甲方人民币元作为房屋家电的押金,此笔款项自租赁期限届满后,若房屋及家电均无人为损坏,由甲方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乙方所用水、电、煤气、物管、清洁等相关生活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缴纳,逾期造成停水停电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收取租赁费用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2、甲方应按约定条件及时将租赁房屋交乙方合理使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所租用的房屋并及时给付租金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
2、乙方对房屋进行任何装修或增设他物可能影响甲方房屋结构或安全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破坏房屋结构。
3、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乙方应尽善良管理职责,合理使用甲方的房屋、附属设施及有关财产。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活动,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6、乙方不得转让、抵押甲方财产,亦不得以甲方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协议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本协议书自行终止。若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的,缴纳相关租金费用后按本协议条款自动延期。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履行协议的,本协议书提前解除。
七、其它约定
1、协议书履行期间,承租房屋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管理。除乙方正常使用该租赁房屋及屋内家电之外,对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租赁房屋及屋内家电的损坏,甲方应及时给予维修完善以保证其正常使用,其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的,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的`,甲方有权直接接受所出租房屋并清理出乙方财物等,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协议期限内若遇拆迁、改制、破产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书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按实际天数结算租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4、财产移交清单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有关身份证明文件影印件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5、其他:
八、若因本协议书履行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商业登记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传真:
一、乙方有意以下列条件向甲方承租商铺
1、品牌名称:
2、经营范围:
3、意向商铺位置:第层第号铺位
4、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
5、租期:年
6、意向租金:
二、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为租赁该铺位的认租意向金。
三、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上述意向商铺的.权利。
四、甲方正式对外公开招商,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与甲方签署《租赁确认书》或正式《租赁合同》,所缴纳的认租意向金自动转为租赁定金或履约保证金;逾期则视做乙方自愿放弃优先承租该意向商铺的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处理该意向商铺而无需事前知会乙方,并退还乙方已缴纳的认租意向金。
五、本《承租意向书》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招商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招商经理审批意见: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向甲方支付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1.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平方米,屋内设施有: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千百拾元整。
4.付款方式
租金半年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压金(人民币) 千元,半年租金 千元;乙方于 月 日前,支付下半年的租金元交付给甲方。
5.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水电费、煤气费、暖气费。
6.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7.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
证件类型: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证件类型: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房屋坐落于 间房间
(二) 租赁用途、期限:租赁用途为居住,期限自经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年。
(三) 租金及押金:每年租金实收: 元(不含税金),每年 月 日前收取,到时期未缴按千分一收取滞纳金。(单间 元/间/月 间= 元/月12= 元/年)押金: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四) 租赁期间的费用及房屋维护及维修及相关事项:
1、租赁期内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电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室内设施维护维修费等。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的租赁税及经营范围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在公共场所张贴不可清洗的广告,涂鸦及海报。
5、乙方应守法经营,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6、乙方应注重安全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加强防盗、防火工作等安全工作。
(五) 转租: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六)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a、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b、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c、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d、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七)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八) 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
年月日
承租方:
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元(分次交清),签订合同即交纳上半年房租元,下半年租金乙方应提前天(年月日之前)交给甲方。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以收据为法律依据。
三、乙方租赁期内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不得进行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乙方不得随意装修房屋,租赁结束,乙方须将房屋恢复原状。甲方房屋内的床、橱柜等家居用品免费供乙方使用,但乙方不能破坏、挪用,如破坏或挪用,应照价赔偿。
四、租赁期满,乙方如继续租赁,需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若一方强行终止合同,或违反以上任一条款,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区路(村)街(坊)号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区住宅幢号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年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出租房姓名:
身份证号:
承租方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
二、在房出租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用房,租金为元,缴租方式为到期全额支付,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三、乙方接到住房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其房屋的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在本协议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提高房租或终止协议。
六、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各种相关证件,按时缴纳水、电、气、收视电视、物业管理费用。合同签订后,乙方交保证金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电话、物业管理费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甲方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另水、电、气底度为:水吨,电度。
七、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按该房月租金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作违约赔偿金。乙方违约则从押金里扣除一个月房租金作赔偿金给甲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区 路街(巷、里)号楼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 )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或使用)面积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注:期限超过 20 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币)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三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抵偿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 3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6 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2、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审查,该合同以穗租备号予以登记备案。
经办人: 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