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租赁合同(优秀8篇)
承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地址: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顺利实施 工程项目的建设,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机械租赁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磋商。鉴于乙方对本工程的相关情况已经进行了认真了解,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了考察,愿意将所属机械设备租赁给甲方用于本项目施工,双方本着自愿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严格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的前提下,特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1 租赁设备
甲方需租赁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成新详见下表《租赁机械设备明细表》。甲方承租乙方的械设备如下: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2011年 4月25 日到 退租日 。
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租赁期限,最终以甲方确认的机械设备退场通知为准。
3 租赁价格
租赁价格:如第1条中表格所示,租赁单价为税后价格。
4 结算方式
自设备进场施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甲方开始结算租金。每月25日之前,甲方开具上一个月的租赁结算单,结算乙方上个月25号前的租金, 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月制度天数按30天计算。乙方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并开具国家正式税收发票办理租金结算。
施工期间,若由于甲方或天气等原因造成乙方设备停工连续超过7天,则停工期间设备租金按租赁价格的 50%计算。在甲方放假期间,租金不予结算。 5 租赁设备的维修
在租赁期间,设备出现故障,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承担设备的维修及所有相关费用,而且不能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若由于乙方设备故障原因不能工作,单月停修累计超过3天,超出部分按日租金额扣除。
合同编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1、吊车主要用于甲方施工地点的吊装工作。
2、租赁期内的吊车改变工况、吊装准备、在合同作业地内的段距离行走、因气候和待料等原因造成的闲置,经甲方安排的节假日休息日等均视同正常使用计费。
五、使用日期和工作时间:
1、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暂计 月。(以工地实际签单为准,车辆进场后三天不开工开始算租金)
2、租赁期满甲方需继续租用,提前3日另行签订吊车租赁合同。
六、使用方法:
1、甲方提供试用期间符合吊车要求的国际燃油(柴油)。
2、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吊车在甲方工地的安装、拆卸、移位、吊装的名号作业所需的机械、路基板及辅助材料和行走场地。
3、吊车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积极进行抢修,甲方配合抢修。每月修理和保养为贰天,超出按天扣除租赁费。
4、在使用过程中如需转移到合同约定用车地以外的场地使用,双方另行协商,费用另计。
5、甲方提供吊车机组人员的住宿、伙食并解决用车当地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6、甲方提供随车配件及工具的存放场所,并负责保管工作,因保管不善发生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进退场
1、甲方负责提供在用车所在地的运输路线,并负责办理乙方设备、人员的进出场手续。
2、乙方应及时组织吊车的卸车、组装和出场前的拆除、装车。由于甲方场地、辅助车辆等原因造成的乙方吊车不能按期出场,造成的损失有甲方负责。
3、进出场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费用及单价:
1、进出场费: 元(人民币大写 )
2、租赁费用: 元/月(人民币大写 )
3、日单价:月租金/30此价格为不开票价格
4、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法:
⑴、乙方设备进场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设备完工做好结算,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用。
⑵、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付款,不得以业主未付款或本公司手续繁忙为借口延期付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
⑶、实际使用少于一个月且吊装结束,租金费用按一个月结束不变,甲方应允许乙方吊车提前出场。
托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承运方: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基本情况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地点
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运日期
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
第八条、运输费用
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份。
托运方(盖章)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承租方:
出租人:
一、出租人将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签约时间: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汽车起重机(以下称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概况
1、吊车型号(吨位)及车牌:
2、施工地点:;
3、施工内容:
4、使用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1、每月租金每天工作小时,即:上午点至点;下午 点至 点。以外工作时间按加班计算,每小时 元。
2、每天下班时必须签单,作业时间以签单为准。
3、吊车到现场前,预付人民币元,以后每月月底(当月29号至下月2号)结清当月吊装款,吊车退场前结清全部款项。如果延误结算,每天加收余款的2%做滞纳金。
4、如果甲方需要发票,乙方按当时税点(8%)加收税金,打印真实有效的发票。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乙方需配备有上岗证书的起重人员指挥,甲方协助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吊装作业,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保障现场道路畅通,作业场地的平整、结实。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安全,严禁违障作业,违障指挥。乙方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按施工后果严重程度扣除台班费。
3、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不包括钢丝绳、锁扣、捆扎)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出租期间内甲方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规定范围内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月租期间甲方负责进场车辆燃油。
3、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丢失(包括部件),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4、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5、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由乙方提供。
6、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7、吊装特殊设备,甲方要提供专用吊具。
8、夜间工作甲方要无偿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机组人吊如果有意懈怠,甲方又有充足材料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向乙方公司进行投诉,或者要求调换人员。
3、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4、每月车辆有两天保养、维修时间,台班照常计算。
5、如果设备维修时间超出两天以上按台班费予以扣除。
6、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7、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8、具组装和分解吊车时,乙方派人指导。
9、400吨、300吨、130吨、80吨吊车垫腿板由乙方提供。
10、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六、影响吊车作业事项
1、因甲方准备工作不完善延误工作时间,一律按正常工作计时,整个台班不能作业按台班的50%收费。(月租按正常台班计时)
2、甲方提供所吊物体重量、规格不实,导致不能完成作业,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且全额收费。
3、遇风、雨、雷电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自乙方吊车进场之日起生效,吊车退出场地时解除。
八、违约责任
如果甲乙其中一方不不按合同履行,对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索赔损失,不能和解情况下,向甲方或者乙方所属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进行法律诉讼。
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代表协商解决,本合同以下手写条款与打印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施工,租用乙方吊车一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从年月日算起,租赁费为每月元整(不开税票)。租赁费最少按一个月计算。一个月后按实际天数结算,吊车进场预付元。
二、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否则车辆停止使用。吊车退场前结清全部租赁费,否则付清租赁费前都算租赁期。
三、每月准许乙方有两天的修理、保养车辆时间,两天以上租赁期顺延。因下雨、停电、停工等其它原因影响吊车使用都算租赁期。
四、租赁期内驾驶员每天24小时待命。
五、甲方负责驾驶员的食宿和车辆燃油。
六、乙方负责司机工资和各种修理费。
七、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乙方司机要听从甲方负责人的指挥和安排。
八、如单方停止协议,应提前两天通知对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租方(甲方):x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x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
吊车一辆;
施工地点:
使用时间: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租金:元/月;
付款方式:逐月支付,次月16日支付上月月租。
三、安全责任
1.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2.按双方约定支付出租费用。
3.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4.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乙方提供。
5.甲方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因施工情况特殊,乙方必须提供两名操作人员,乙方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全天侯待命,随时全力配合施工班组作业,不得怠惰。
2、吊车使用期间,吊车施工所用的.主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其它费用、油料一概由乙方负责
3.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4.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利用空闲时间保养设备。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提供其他设备,不能耽误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操作人员证件复印件一份。
五、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以双方协商,就机械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机械名称和规格:T汽车吊、轮胎式。
二、租赁期限:从20xx年5月15日开工到20xx年11月15日结束。租赁期限暂定为6个月合同暂定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使用应在租赁期限到期前5日之内向乙方提成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燃料乙方
四、作业地点: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2-14#、15#地块Ⅱ标段工程项目现场
五、作业时间:满足项目部施工需要
六、租金:
1、汽车吊每月租金为(包括司机工资、油料等)
2、租金自机械进场之日开始计算,实际租用天数不足一个月时,则按800元/天计结算。
3、付款按待施工完毕后吊车退场三个月内付清全额租金。
4、结算依据:由项目部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签字审核,项目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5、未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分公司经理批准,任何以个人名义的口头承诺或者以个人名义签订的条款无效,均与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涉。
6、本合同加盖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有效,盖“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2-14#、15#地块Ⅱ标段项目技术专用章无效”。
七、双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商定的.日期及时进场。
2、乙方应提供性能良好、牌照、行驶证操作证齐全有效的吊车。乙方配备司机必须技术熟练、责任心强,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要请假。
3、机械司机必须听从甲方合理调度,严格遵守机械操作规程作业。
4、坚持做好机械日常保养维护,确保甲方的施工需要,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机械故障乙方保证半天内恢复正常使用,如遇到半日内修复困难,乙方自行调配其他吊车进场。
八、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施工现场平整、夯实,遇到场地无法进出甲方必须采取弥补措施,要备专人负责。
2、使用中甲方必须指定有上岗操作证书的专业人员指挥,指挥人员做到不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造成的责任事故由甲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享有机械使用权,但不得转让转租或作财产抵押,非机械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拆除任何部件及机械内的工具,如有类似情况,经发现赔偿一切损失。
4、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租金。
5、甲方施工中必须注意机械操作人员的劳逸结合,防止疲劳作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甲方承担。
6、外区域甲方负责驾驶员的住宿、就餐。
九、合同争端
甲、乙双方同意,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端。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租金结清后自行失效。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定补充条款,该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