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租赁合同(合集12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工程名称:签订地点:
工程地址:签订时间:
乙方因建筑施工需要,需向甲方租用建筑机械和周转工具(以下简称租赁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以上租赁物的类别、数量根据乙方的预计而填列,其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字的发货明细表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具体以乙方到甲方仓库提货之日起到乙方用完租赁物,并将租赁物送回甲方仓库按规定验收完为止。(不足半月按半月计费)
第三条押金的交纳
乙方按租用租赁物原值的’ %交纳押金,计元,签订合同时一次交付。如不能按期足额交付,逾期部分按每天万分之八交纳违约金。
第四条租费的结算与交纳
租费的结算以双方签字的收发货明细填列的时间、数量和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租赁单价为依据,自乙方到甲方仓库提货的当日起至乙方将租赁物送回甲方仓库验收完的当日止,连续按日记费(不扣除节假日)。租费于每月25日结算一次,乙方必须于每月月底前付清当月租费。
第五条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与保养
乙方对所租用租赁物的使用、维护与保养负有全部责任。乙方对所租租赁物要正确使用,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按时维修涂油。钢管不准切割、打孔,钢模板不准打孔。送回租赁物前,应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整理、清理、涂油,达到甲方的租赁物验收标准。若有损坏,要按甲方的维修规定交纳维修费;若有丢失或严重损坏,按以下价格交纳赔偿费:钢模板180元/ M,U型卡0。45元/个,钢管19元/M,扣件6。0元/套,顶托丝杠28。00元/根。甲方的《租赁物验收标准和维修赔偿标准》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按规定交纳押金后方可提货。
2、乙方每次提货时,必须持有发货通知单、合同、提货人身份证证明等方可提货。期间更换提货人时,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或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按甲方指定仓库提运租赁物,用完后将租赁物送回甲方指定仓库,并按甲方要求和指定位置整理、归垛、归仓、验收。其运费、装卸费、搬运费均由乙方负担。
4、周转材料提货时,乙方应按发货明细检查数量和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焊接头钢管不能用于扎架子,否则后果自负。
6、乙方对合同的修改或达成相关协议必须经甲方盖章承认方为有效。
7、如果乙方报停机具,必须提前申请,并以报停单为准,无报停单者不给予报停,甲方照收租赁费,乙方开工使用机具,必须通知甲方,开工而不声明,每天作五天收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如因工作需要,需将租赁物转移到合同签订使用地址之外的工地或将租赁物转让第三者使用,需征得甲方同意或另签《建筑机具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追回租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由平度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将所租租赁物全部送回甲方仓库验收完并付清全部租赁费、维修费、赔偿费、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后失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电话: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电话:
代理人电话: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承诺:
1、 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出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甲方租用型、颜色为面包车 辆,乙方随车配备驾驶员 名,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
3、甲方按月给付乙方租赁费用(本费用涵盖车辆及驾驶员)4500元人民币/月;不足一月,甲方按照150人民币/天给乙方结算租赁费用。
4、 承租期间甲方承担车辆油料及过路费用,其他衍生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权利及义务
1、乙方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凡发现上诉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拒绝承担上述行为引发的一切连带问题。
2、乙方保证所出租车辆在甲方租借期内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 违法、违规活动;
(2) 盈利性运输;
(3) 运输甲方要求以外的物品;
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3、 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4、乙方应甲方的请求可向甲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5、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6、 乙方自行负担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7、在双方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双方应本着友好、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至诉讼。
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已生效。在车辆归还乙方,各项手续结算完毕(包括各类事故、故障、纠纷处理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甲 方: 乙 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1、 机械:塔机、井子架、350搅拌机、砂浆机、电焊机、切割机、二三相平板、振东棒、路面切割机。发电机、振动梁、电夯、提浆机、滩埔机。
2、 模板:钢模、V型卡、钢管、钢支撑、钢管卡、圈梁木夹、步步紧、槽钢路面模板、竹板。 甲方: 乙方:租赁日期: 年 月 日
二、提交货地点:于甲方库房提货、回送、验收。往返搬运费用乙方负责。甲方应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甲方帮助乙方联系车辆。
三、维修与保养:乙方对租赁的货物要正确使用,对租赁的机械要经常检查:齿轮箱是否缺油,搅拌机要找平安装,支设大架,回送时清理干净,外涂机油,井子架严禁油丝磨地作业,螺丝钢丝绳要涂油。回送钢模板时要清理干净涂油均匀,板面平整完好无损,对钢支撑、钢架管,应把水泥残渣、泥土清理干净,钢管卡、钢支撑清理干净应将螺丝涂油。
四、乙方对使用的货物出现下列情况的,均按货物原值赔偿,赔偿规定如下:模板弯曲、板面凹凸不平、变形、边弯,打孔的按30%,钢模平板掉筋扣4元/块,开焊扣1元/处,未涂油扣1元/块,钢架管弯曲的,破头的,开焊的堵头的扣20%,钢管卡子未涂油的,螺栓螺母拧不动的按15%;对租赁的机械损坏的部件要原价赔偿,以上货物如有丢失,报废均按货物原值赔偿,租赁费照收。
五、每月6号之前结清上月租赁费用,延期每天按租赁费1%交纳违约金;乙方交回货物后结清全部租金,否则按甲方交纳货物总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损失。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货物交回,租赁费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备注:租赁货物原值:钢模140元/平方米,钢管15元/米,钢管卡5元/个,钢管螺丝元/个。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套/年。
9、付款期限: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重庆伊卓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茶楼)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乙方全权委托由甲方统一管理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装修、设施情况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1080号伊卓酒店 楼的房屋及配置设备设施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甲方提供:营业执照
乙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自行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及行政许可。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双方协商一致且合作愉快的前提下,本合同自然继续生效 年。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房屋保证金 万元(大写: 元人民币),合同期满扣除乙方责任后无息退还。每年按 %进行递增。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月结,乙方每月 日前以现金方式将下月租金支付给甲方。(遇到节假日或者国家法定假日,双方协商顺延)
五、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乙方自行维修,如乙方需请甲方工程部维修人员维修,所需材料费用及人工费用应由乙方支付。
3、乙方可在不更改房屋结构的情况下,遵循建筑法律法规规范对房屋进行装修规划,但装修方案需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对装修工程蓄意破坏。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若乙方违约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将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费用直接从房屋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负责清偿。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茶楼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员到茶楼任职
3、按时提交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并尽快培养及储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茶楼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酒店优势,在伊卓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担所租赁营业场所的水、电、气、物管费、中央空调费等费用。
2、若甲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遭受损失,乙方有权将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费用直接从租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应负责清偿。
标准如下:
(1)冷水及电、气费按照物业公司提供费用数据缴纳;
(2)热水费用按照 元/吨,由乙方交纳给甲方;
(3)物业管理费用:合同第一年,乙方承担按照 楼面积计算(以物管公司实际收取为准)后的 %,第二年起按照 楼面积计算(以物管实际收取为准);
(4)中央空调使用费用:第一年乙方所承担 楼空调能耗、维护分摊比例为整个伊卓酒店总数的 %。第二年起根据以下公式计算收取(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楼空调能耗分摊比例=空调有效使用面积比例×使用率系数。
(5)语音通信费及光纤使用费:语音通信费按电信标准如实收取,光纤使用费按照 元/月。
以上费用的缴纳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上月费用一并缴纳给甲方,甲方代收后出具原发票或开具内部收据。
2、乙方统一使用甲方配置的电脑系统及人员管理,乙方可委派指定管理人员(: )进行对账和收银的监督工作,如客人消费需刷卡或挂房账的,可由甲方收银代收,每个月 日前支付乙方。乙方人员若有变动,需向甲方提供书面人员变动书。
3、乙方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
4、乙方的服务员、收银员、领班可在甲方员工餐厅就餐,但就餐员工必须出示健康证,并向甲方按每人 缴纳就餐费。
5、乙方每月缴纳房屋租金时,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给乙方,乙方经营中所需发票自行解决。
6、乙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清洁卫生及布草洗涤工作。
7、乙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使用营业场所,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包括罚款、停业损失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若乙方所经营的场所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除扣除乙方保证金之外,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所有的损失费及名誉损失费。
9、甲方的客源分为业主、协议单位、积分会员、旅行社、金钻单位及个人等,乙方需遵守执行甲方提供各客户的优惠价格及政策。业主、协议单位、积分会员、旅行社在乙方享受执行价的8折优惠;金钻单位及个人在乙方享受执行价的7折优惠。
10、有会员卡的个人及单位可按3%进行积分赠送,所兑换的礼品或现金先由甲方统一发放,乙方在次月将发放的金额交付甲方。
11、甲方有客户需承包乙方经营场所时(大厅含两间机麻房),甲方提前三天告知乙方,甲方按500/天的价格支付给乙方。
12、乙方若有对经营价格体系有改动,必须书面提出申请,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九、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营业场所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2、在租赁期内,甲方承诺不得在酒店内设立第二家相同项目或者相似的项目,如有此事发生,甲方支付乙方赔偿金,每日按月租金金额的 %计算。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①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给他人使用的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②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③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的。
④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
⑤ 乙方干扰甲方正常经营的。
⑥ 乙方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包括装修工程)。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 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有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3、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房屋或互换出租房屋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或违反建筑法律规范,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 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其他人原因等致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的。
(6)逾期 日不付租金的。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并退还乙方保证金。
十二、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企业正常经营,不得影响对方正常经营,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后果的经济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重庆伊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品种、数量、押金、租赁费标准
(一)乙方从甲方租赁下列设备名称、数量,并按下列标准收取租赁费:主要机具设备如下:
(二)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办理提货手续,乙方租用和退租时所产生的运杂费装卸费分类上架堆码费等均由乙方负担。提货退货以提退单为依据,退货时不得以次充好,以旧代新,以短代长。不属甲方的货物,一律拒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原值予以赔偿。
二、租赁期限:
自 20 年 7 月 27 日起租用至 20 年 12 月 31 日止。租期 天。
三、租赁费结算办法
经双方商议,达成如下协议:
1)针对表一中所有设备,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人民币元整,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2)乙方向甲方支付设备押金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伍万元整租金结算从出据提单提货之日起计费,到交回验收入库出据退单之日止。不够一个月的,乙方将租金一次性结清交纳完毕。使用时间一个月以上年底结算。
四、租赁货物使用的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乙方在租用时,当面严格检验质量、数量、出库后由乙方负责,在使用期间要保证货物质量,切割异性钢管长度必须经甲方同意、切割通用钢管长度要符合整模数、切割最小长度不得小于1米。严禁焊接、破头,模板开洞、涂刷黑油等人为破坏,每用一次,必须清灰、除锈,严禁高空抛下钢管。
(二)退还时必须除掉水泥等杂物,保持原质标准,乙方无力清洗或发现扭曲、变形、缺件,按甲方规定承付维修费。
五、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一)损坏后不能修复和丢失的,按同规格市场价的100%赔偿,可修复的乙方按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修复,乙方无能力修复时按甲方规定赔偿。
1、钢管归还时,必须按原发单根长度归还,损坏后不够长度的,按甲方规定的钢管标准尺度折收。
2、其它按损坏程度折价赔偿,若丢失使用价值的照价赔偿。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许将租赁物变卖、转租、转让、抵押等行为,否则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外,乙方向甲方偿付租赁物原价100%的违约金及一切费用。
(二)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结算支付租金的视为违约,所欠租金按月利率3%加收滞纳金。合同到期,或乙方工程结束,要办理结帐手续。不能全部结清租赁费的,要办理欠款手续,欠款按月利率3%收取,办理欠款手续的,按借据之日起收取利息,未办理结帐手续和欠款的按租金结止期收取利息。也可办理还款协议,按还款协议执行。未办理还款协议和欠款手续的,此合同继续履行,直至还清欠款和利息。
(三)乙方未按规定履行合同,且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担保方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达石家庄桥西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七、乙方委托代理人办理租退业务时,必须携带合同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否则甲方不予办理有关手续。变更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委托代理人变更书,本人身份证和确认前任代理人与甲方所产生的租赁事宜书,否则甲方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一、1、 机械:塔机、井子架、350搅拌机、砂浆机、电焊机、切割机、二三相平板、振东棒、路面切割机。发电机、振动梁、电夯、提浆机、滩埔机。
2、 模板:钢模、V型卡、钢管、钢支撑、钢管卡、圈梁木夹、步步紧、槽钢路面模板、竹板。
甲方:
乙方:
租赁日期: 年 月 日
二、提交货地点:于甲方库房提货、回送、验收。往返搬运费用乙方负责。甲方应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甲方帮助乙方联系车辆。
三、维修与保养:乙方对租赁的货物要正确使用,对租赁的机械要经常检查:齿轮箱是否缺油,搅拌机要找平安装,支设大架,回送时清理干净,外涂机油,井子架严禁油丝磨地作业,螺丝钢丝绳要涂油。回送钢模板时要清理干净涂油均匀,板面平整完好无损,对钢支撑、钢架管,应把水泥残渣、泥土清理干净,钢管卡、钢支撑清理干净应将螺丝涂油。
四、乙方对使用的.货物出现下列情况的,均按货物原值赔偿,赔偿规定如下:模板弯曲、板面凹凸不平、变形、边弯,打孔的按30%,钢模平板掉筋扣4元/块,开焊扣1元/处,未涂油扣1元/块,钢架管弯曲的,破头的,开焊的堵头的扣20%,钢管卡子未涂油的,螺栓螺母拧不动的按15%;对租赁的机械损坏的部件要原价赔偿,以上货物如有丢失,报废均按货物原值赔偿,租赁费照收。
五、每月6号之前结清上月租赁费用,延期每天按租赁费1%交纳违约金;乙方交回货物后结清全部租金,否则按甲方交纳货物总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损失。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货物交回,租赁费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备注:租赁货物原值:钢模140元/平方米,钢管15元/米,钢管卡5元/个,钢管螺丝元/个。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施工地点:
身份证号:
担保人:
甲方:
乙方:
一、租赁内容:
1、机械:塔机、井子架、350搅拌机、砂浆机、电焊机、切割机、二三相平板、振东棒、路面切割机。发电机、振动梁、电夯、提浆机、滩埔机。
2、 模板:钢模、V型卡、钢管、钢支撑、钢管卡、圈梁木夹、步步紧、槽钢路面模板、竹板。
租赁日期:年月日
二、提交货地点:于甲方库房提货、回送、验收。往返搬运费用乙方负责。甲方应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甲方帮助乙方联系车辆。
三、维修与保养:乙方对租赁的货物要正确使用,对租赁的机械要经常检查:齿轮箱是否缺油,搅拌机要找平安装,支设大架,回送时清理干净,外涂机油,井子架严禁油丝磨地作业,螺丝钢丝绳要涂油。回送钢模板时要清理干净涂油均匀,板面平整完好无损,对钢支撑、钢架管,应把水泥残渣、泥土清理干净,钢管卡、钢支撑清理干净应将螺丝涂油。
四、乙方对使用的货物出现下列情况的,均按货物原值赔偿,赔偿规定如下:模板弯曲、板面凹凸不平、变形、边弯,打孔的按30%,钢模平板掉筋扣4元/块,开焊扣1元/处,未涂油扣1元/块,钢架管弯曲的,破头的,开焊的堵头的扣20%,钢管卡子未涂油的,螺栓螺母拧不动的按15%;对租赁的机械损坏的部件要原价赔偿,以上货物如有丢失,报废均按货物原值赔偿,租赁费照收。
五、每月6号之前结清上月租赁费用,延期每天按租赁费1%交纳违约金;乙方交回货物后结清全部租金,否则按甲方交纳货物总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损失。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货物交回,租赁费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清单:
乙方联系人:电话:
设备使用地:
二、租赁期限及租赁设备的交付: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租赁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设备交付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至能正常使用。
3、乙方将租赁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签署正式交接手续,交接手续签署完毕视为租赁设备正式交付甲方,并以此日期作为租金计算的起始日期。
三、押金:
甲方需缴付乙方押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四、租金的计算:
1、基本租金:自租赁期第一天起,本合同项下全部租赁设备的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元/月(大写:元整)。如甲方于签订合同后第二个月仍需使用上述机械设备的,租金按前述月租金额70%,之后沿用此折扣后金额为月租金。
2、付款方式:月结,转账支付。
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足额正规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乙方不提供发票、未足额提供发票或者提供虚假、不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或者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虚假、不合格发票的,自发现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无条件提供正规发票并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同时乙方应另按虚假、不合格发票票面金额的10%赔偿甲方损失。
五、租赁财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六、租赁设备的保管使用及维修保养:
1、甲方如需搬迁租赁设备,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并在乙方技术人员监督下进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2、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租赁设备出售、转租、担保、抵押、自行转移到其它地方或作任何损害出租人利益的处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提供租赁设备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正常使用情况下)。
4、租赁期间,乙方应对租赁设备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定期上门维护服务,以保证租赁设备的正常使用。
5、乙方除履行定期维护义务外,租赁期间若机器出现故障时,由甲方电话通知乙方维修,乙方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作出回应,一天内修复。如果三天内无法修复,心须提供备用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提出退机直至解除本合同。
6、乙方设备出现故障后,经甲方通知乙方拒绝维修或逾期无法修复又不提供备用设备的,甲方有权自行寻找维修机构或备用设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设备的丢失及毁损:
1、租赁设备丢失及因甲方原因造成租赁设备损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设备使用寿命到期或者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设备损毁、灭失以及正常使用造成的设备损耗甲方不承担责任。
2、设备丢失或毁损后,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丢失或毁损的设备不再计算租金。
八、违反合同处理:
(一)如甲方不按时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甲方未按合同履行应缴租金达一个月,乙方收回租赁设备,并追回所欠租金,终止租赁合同,并扣罚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当月租金,同时乙方应全额退还押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基本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乙方未按时交付全部租赁设备超过十五日的
2、租赁期间,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租赁设备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的
3、租赁期间,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或者定期维护义务的
4、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
5、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
6、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提出后拒不纠正或者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纠正完毕的
7、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
(三)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解除)的,乙方应于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7日内退还剩余保证金,逾期退还的乙方应按应退还保证金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赔偿甲方损失。
九、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订后,任意一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2、双方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后,乙方收回租赁设备,全额退回甲方押金,本合同终止。如甲方继续租用,乙方应保证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下续租给甲方,另签合同。
3、甲方也可以向乙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产权转移费,取得租赁设备的财产所有权,本合同终止。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它:
1、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关于本合同的通知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寄送,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及负责人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后5日即视为送达,无论邮件是否退回。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后无正文)
承租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email: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一、1、 机械:塔机、井子架、350搅拌机、砂浆机、电焊机、切割机、二三相平板、振东棒、路面切割机。发电机、振动梁、电夯、提浆机、滩埔机。
2、 模板:钢模、V型卡、钢管、钢支撑、钢管卡、圈梁木夹、步步紧、槽钢路面模板、竹板。
甲方:
乙方:
租赁日期: 年 月 日
二、提交货地点:于甲方库房提货、回送、验收。往返搬运费用乙方负责。甲方应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供货,甲方帮助乙方联系车辆。
三、维修与保养:乙方对租赁的货物要正确使用,对租赁的机械要经常检查:齿轮箱是否缺油,搅拌机要找平安装,支设大架,回送时清理干净,外涂机油,井子架严禁油丝磨地作业,螺丝钢丝绳要涂油。回送钢模板时要清理干净涂油均匀,板面平整完好无损,对钢支撑、钢架管,应把水泥残渣、泥土清理干净,钢管卡、钢支撑清理干净应将螺丝涂油。
四、乙方对使用的货物出现下列情况的,均按货物原值赔偿,赔偿规定如下:模板弯曲、板面凹凸不平、变形、边弯,打孔的按30%,钢模平板掉筋扣4元/块,开焊扣1元/处,未涂油扣1元/块,钢架管弯曲的,破头的,开焊的堵头的扣20%,钢管卡子未涂油的,螺栓螺母拧不动的按15%;对租赁的机械损坏的部件要原价赔偿,以上货物如有丢失,报废均按货物原值赔偿,租赁费照收。
五、每月6号之前结清上月租赁费用,延期每天按租赁费1%交纳违约金;乙方交回货物后结清全部租金,否则按甲方交纳货物总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损失。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货物交回,租赁费结清后本合同失效。
备注:租赁货物原值:钢模140元/平方米,钢管15元/米,钢管卡5元/个,钢管螺丝元/个。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施工地点:
身份证号:
担保人:
出租方:(简称甲方)
租用方:(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点:
工程名称:
二、计费方式:
按日计算,自提货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不报停按占用天数计算,不足15天按15天计算,超出15天按实际占用天计算。租赁名称:以提货单为准。
三、租赁单价:
电动吊篮每套元/天,手动吊篮每套元/天,钢管每米元/天,卡扣每个元/天,丝扛每根元/天,龙门架每套元/天(不含税金),切断器每台元/天,弯曲机每台元/天,小电焊机每台元/天,大电焊机每台元/天,气泵每台元/天,打夯机每台元/天,木跳板每块元/天,U型卡每个 元/天,搅拌机每台元/天,抻筋机元/天。以上设备在租用期间的维修保养及所有配件的损坏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
乙方留压金元,每月底按时给甲方结清所使用租赁费,余款租用设备工具返还时多退少补。
五、乙方欠甲方租赁费超过一个月的(含一个月)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赁费用,每拖延一天,除照收租赁费外,另外加收总欠款的.2%违约金给甲方。
六、损失赔偿、凡乙方丢失甲方设备工具,除照收租金外并按照原货价值赔偿甲方120%赔偿费。乙方如有损坏,按严重程度酌情处理,赔偿甲方维修费30%—70%。
七、乙方在提取或收到所租建筑设备工具,应当面点清数量,检验质量。如有异议及时向甲方提出更换,否则甲方概不承担使用中出现的任何责任。
八、乙方负责使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所有操作人员,严禁违章操作,并遵守各设备操作规程。
九、乙方负责基础制作,提供地锚预埋件,搭设标准脚手架,负责卷扬机以外的用电设施。龙门架由乙方承担安拆费,安拆费为6000元/台(含运输费),安装完毕,付清所有费用。
十、原货价值:
电动吊篮每套元,手动吊篮元,钢管元/米,扣件元/个,弯曲机元/台,切断机元/台,大电焊机元/台,小电焊机元/台,气泵元/台,打夯机元/台,脚手架元/套,木跳板元/块,卷扬机元/台,龙门架元/套,搅拌机每台1元,U型卡每个元,丝杠每个元,抻筋机3000元/台。
十一、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到甲方管辖地区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乙方委托提货点数签字,一切经济债务由委托人负责,委托人签字:。
十三、补充协议:
退货之日结清所发生的全部租赁费,未退或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手机:身份证号:
自年月日实行生效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甲方因建筑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建筑周转材料(以下简称租赁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名称、数量、租赁价格
以上租赁物的类别、数量根据乙方的.预计而填列,其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字的《租赁物发货单》为准。以上费用价格均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预计 天,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具体以甲方到乙方仓库提货之日到甲方用完租赁物,并将租赁物送回到乙方仓库并按乙方规定验收完为止。在甲方未能归还全部租赁物和付清全部租赁费及维修费等其它费用前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
第三条 押金的交纳
甲方按租用赁物计元交纳金,签订合同时一次交付。如不能按期足额交付,逾期部分按每天万分之八交纳违约金。租赁期间不得将押金抵作租金,租赁物资还清后方可动用押金。
第四条 、钢管按米数归还,长短尺寸在规格长短10cm以内。
第五条 乙方责任
一切租赁材料进场的运输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一切材料要保质保量。甲方提前两天通知出租方按时运输到工地,如不能按时运输到场,一切误工费由出租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