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租赁合同(优秀11篇)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经营需要临时租用甲方在建房屋,经双方共议达成如下房屋租用临时协议:
第一条 租用时间:为乙方临时使用,假如甲方工程续建,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日内应无条件退租搬出,不得拖延。
第二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先付后住,不得拖欠。
第三条 租期内,房屋隔墙及铺面门、窗、网等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因甲方续建搬出时,均得以无偿拆除。
第四条 租期内,乙方用水、用电按表支付不得拖欠,因甲方续建停止租用时,乙方拖欠的水电费与甲方无关,乙方向水电有关部门支付。
第五条 乙方住进本大楼所有人员必须办理合法证件,做好消防、治安工作,保护好本大楼的一切财产。
第六条 乙方在租期内必须做好楼层内的卫生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不准把废料和其他垃圾杂物堆放在本大楼内。
第七条 租用期间,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乙方租用在签订协议时先交纳个月租金做保证金,待乙方不租用搬出时,搞好租赁场地卫生,并保持原有结构“按样无损”的退还保证金。否则将不退保证金。
第九条 乙方不得随便扩大租用面积,不准外租转让,不准随便改变使用和损坏大楼内任何原结构。
第十条 从签字之日起租用期必须有年时间,否则不退押金。假如年之内甲方续建、转卖,乙方必须无条件搬出。甲方不负乙方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如违反上述职责,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和清出乙方在本大楼租用权,保证金不退还。
本临时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地址、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 租赁地址:;房型规格;居住面积平方米;
2、 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
b:家具: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 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 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 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 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 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 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 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 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 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 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市区(县)路小区楼单元号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本校事业编制职工,甲方从乙方个人住房补贴账户上每月扣除租金。不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3。非本校事业编制人员,乙方个人每月或每季5号前到房产科交费,过期不交费视为自动解除租赁合同,房屋收回另行安排。
五、房屋修缮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六、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内,该房屋经大学批准,旧楼改造、拆除,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3)乙方,没有履行与甲方签订的有关安全、防火协议书;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天向甲方支付日租金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承租方(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第42号令《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共365天。
第三条:租金租金交付方式为:半年付,每月租金1500元,租金按半年结算,乙方再次交付房租应在房租到期的前日内足额交付甲方,逾期则视为违约。
第四条:其他费用支付方式:乙方应按要求及时付清物业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押金作为乙方违约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一次性付清,租赁期满时如无违约责任发生,有甲方一次退还,押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元。
第六条:房屋修缮责任由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交付的押金中扣抵修复费用。
第七条:续租的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乙方需要续租,须在租期届满前30天提出,并经由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第八条:承租人无权转租和出卖所承租房屋,如出现转租或出卖行为,由承租人和转租接受人或房屋买受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一条、第二条之约定给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一个月房租;
2、乙方逾期缴纳房租,除补交欠租外,还必须以合同月租金的5%按日向甲方计付利息和违约金;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等;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第十一条: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因房屋拆迁、大修、改造等无法继续使用的;
3、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
4、符合法律或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所配备的一切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不得人为损坏,如有人为造成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第十四条:双方的附加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联系电话:年月日
乙方:
联系电话:年月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第1条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小区的67栋1单元2104号房屋出租给乙方做住宅使用,乙方不得转租。
第2条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期满时如甲方继续出租,则乙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但应提前30日电话告知甲方,如逾期通知即视为弃权。
第3条甲方于本协议签字时已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随房交付房屋防盗门钥匙把、水卡燃气卡各一张。
第4条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每月仟佰元整,自 年 月 日起,每月为一个租赁期,租金按租赁期支付,乙方应在本租赁期末支付下一个租赁期的租金。
第5条乙方应另付甲方租赁押金
元整。租赁关系终止后,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返还租赁房屋及其所有财产(包括房屋钥匙及水电气卡)并结清有关费用,甲方检查房屋状况良好无损,确认房屋水、电使用处于正常状态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6条甲乙双方经现场踏勘确认:甲方交付的房屋系全新精装房,门、窗、水、电设施齐全,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7条甲乙双方确认租赁房屋内配套的设施有:厨房抽油烟机及橱柜、洗衣房燃气热水器、(客厅、卧室、餐厅)灯具。厨房、卫生间均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第8条
房屋交付乙方后,乙方应承担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以及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电话费、燃气费、电梯费、暖气费等所有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应提供相关的交费凭据与甲方进行结算。甲乙双方现确认移交时水表、燃气表的底数均为零。
第9条
租赁期间,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房屋及配套设施在正常使用时出现的质量问题,并配合甲方向开发商申请房屋维修。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租赁房屋的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如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10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保持房屋墙面及地面整洁,不得私自改变现有状况。经甲方同意的装修、改造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已形成附合且拆卸将损坏房屋外观的装修物归甲方所有。
第11条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并对自己在租赁房屋内所实施的所有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12条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
第13条
乙方支付租金如逾期超过30日,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且乙方遗留在该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视为遗弃物交由甲方任意处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4条甲乙双方应本着互为体谅,互为信任的原则,确保租赁期间各项事宜协调解决,确保房屋状况保持良好。
第15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首期租金及押金在签订本协议时同时支付。
第16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每份效力同等。
甲方: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日期: 年 月 日
租金分期支付表
甲方:乙方:
第一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美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须按仪表数据缴付电费和煤气费。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甲方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并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上下水管道、暖气片及零件、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
5.公用楼道的粉刷,首层每年一次,二层以上每年一次;
6.电梯故障的及时排除和对乘员的人身安全保险。乙方应将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损坏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时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对出租的公寓进行检查、维修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如遇住房发生水灾、大量跑水、煤气漏气,在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的危急情况下,甲方可进入乙方住宅处置。甲方要定期检查和保养楼内的消防器材。
第五条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39;住房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而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如房屋大修,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条件大体相当的住房,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公寓中迁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迁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发现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六条乙方对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有爱护保管的责任。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要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遵守《住户须知》中的规定。乙方对公寓住房结构或装置设备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承租的公寓可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乙方在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应事先通知甲方并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间。
第八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公寓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公寓修复时为止。
第十条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须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检验住房及其设备,确认完好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乙方主动申请调换公寓时,须缴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费。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年。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
出租方 :
承租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 位于;建筑面积平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住人数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及租住人数。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付,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日内支付。
第五条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元 ,租赁期满,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应当按时交纳以下费用:煤气、水、电。
第八条房屋的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2、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验收时双方应当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房屋时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一方支付对方相当于两个月房屋租金的,也可以解除合同。但由乙方主张的.,不退还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租住人数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拖欠房租超过日。
未按时交纳本合同第七条应缴纳费用超过元或日的。
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因上述原因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水表现为:度;
电表现为:度;
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市区路小区楼单元号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2.本校事业编制职工,甲方从乙方个人住房补贴账户上每月扣除租金。不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3.非本校事业编制人员,乙方个人每月或每季5号前到房产科交费,过期不交费视为自动解除租赁合同,房屋收回另行安排。
五、房屋修缮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六、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5-10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在租赁期内,该房屋经大学批准,旧楼改造、拆除,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乙方,没有履行与甲方签订的有关安全、防火协议书。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日租金5倍的违约金。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姓名(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月租金为元,缴租为支付次,人民币(大写)元(¥元),以后应提前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 制度 ,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乙方交保证金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四、本合同式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吨;气立方;电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乙方签章(承租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交。每月月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公寓B811,用途: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为年。
第三条、租金:该房屋每月租金(¥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押金(¥元人民币)万千百拾元整。租户领走房间钥匙把,信箱钥匙把,阳台钥匙把,门禁卡个。若丢失扣除补办金额。押金为保证金,不可作租金用,乙方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押金期满结算后退给乙方。
第四条、交租形式:乙方按月交纳租金,每月日前交纳房租给甲方。退房时,如乙方超过合同期限,则不足半月按半月计算租金,超过半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租金。交租账号:
第五条、租赁期间,每月管理费、数字电视费(或有线电视费)、煤气费、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乙方使用房产之前应妥善检查房屋及各项装修、设施,合同生效后,房屋一切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七条、乙方不得将房产私自转租或转让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且有权让乙方结清一切费用。
第八条、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自用,可在租赁期间解除合同,双倍返还乙方押金。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如乙方租期未满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有权不退押金。
第九条、合同期满时,双方要续签合同,必须在期满前三十日磋商,该合同继续生效。
第十条、乙方超过七天仍未前来交租,视为乙方违约终止合同并放弃租赁房内所有遗留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且可不经法律程序不另行通知终止租赁合同,并将此房屋另行出租。
第十一条、乙方租期满搬出时需将该房间卫生清理干净。否则,扣出卫生清洁费100元。
第十二条、如乙方违反合同中任何一条规定,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并没收押金。
第十三条、乙方使用房产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的有关条例规定,遵守社会公德,遵守该花园管理处的各项规定和人员的管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完全知悉且同意上述规定,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入住时煤气、水、电,甲方交乙方物品如下:空调、热水器、煤气炉、抽油烟机、鞋柜、米床和床垫、双座沙发、米玻璃茶几、电视、冰箱、洗衣机。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1、房屋位置及权属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武汉市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房产性质,证号为 。该房屋抵押情况:。
2、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城镇房屋租赁条例》、《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3、本租房合同约定之租赁期届满,乙方续租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再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4、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个月(不少于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5、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6、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需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
7、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中止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及费用按实计算,多退少补。
8、出租房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9、承租房违约责任
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承租方违反房屋租赁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10、上述条约双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具有法律保护权。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