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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汇总10篇

2023-08-29 13:48:43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汇总10篇

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租赁情况

  1、甲方同意将,平米场地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经营项目。

  3、租赁时间为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场地租金每年元,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每年付一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取暖等设备条件。

  2、甲方对乙方从业人员有培训、指导、管理的权利。

  3、甲方负责乙方店内产品广告宣传事宜。

  4、对于乙方不能服从甲方管理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建议乙方调换或辞退。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2、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3、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出售过期伪劣产品,确保质量,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投诉或遇职能部门检查不合格处以罚款时,所涉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对场地的使用及维护权利,但不具有所有权,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设施。

  5、乙方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范要求,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如因服务不周引发投诉和纠纷,按甲方有关条例处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场变化不能正常经营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再续合同要经双方协商后再行签订手续。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要认真履行合同,如出现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终止合同行为,由违约方向对方赔付元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租凭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洪梅汽车站商铺间租个乙方作为合法经营场地,商铺位于编号为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凭期限为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三、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为免租期,每月租金按建筑面积40—50元平方米计算,每月计付租金元。租金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并于当月5日前缴清,逾期按每日2%计付滞纳金,第二年做适当调整。

  四、管理费按人民币2元平方米月,合计为元。(此费用包括治安管理费、卫生绿化、公共设施等)管理费在免租期内不得减免,并于当月5日前交清。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当月内向甲方交纳租凭商铺押金元人民币(每个铺面),押金用以保障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期满后不计利息如数退还,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六、乙方经营期内所有的费用或按有关规定应付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以上所收的一切费用都不含税,甲方收取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乙方所用的水费按元吨,电费按元度。

  七、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或者合同期间终止合同关系的,乙方须在天之内将铺面交还甲方,交还时应当恢复原貌(如间墙、门窗、管道等),否则应当支付恢复原貌的费用,同时乙方负责自行清理所有杂物,并搞好卫生,租凭物内的装修材料(包括水管、电线、隔楼、门窗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如建、翻修、不得改变原建主体结构和面局。租凭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乙方必须配备防火器材,消除安全隐患。

  九、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因经营需要装修店铺的,须向甲方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执行并遵守甲方的有关部门规定(如统一制做招牌、用电安装等),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装修,并于日必须正常开门营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收回商铺。营业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连续三天关门,否则视为违约。

  十、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照,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应该按照约定时间缴纳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供水供电等,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下达书面催缴通知后仍不履行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商铺及附属的设施设备及装修材料,且押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收滞纳金的权利。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一年之内不得将物业转让,以后如确需要转让租凭权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收取500元的转让手续费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十三、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及《治安管理条例》等,必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

  十四、本合同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20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情况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商铺(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香巴拉大道45号商铺一间

第二条 房屋用途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于食品经营,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

  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得存放危险、易爆、易燃及其它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为年,自日至年 月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2万6千元/年。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六条 维修养护、装修及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2)、租赁期间,防火安全,房屋内财产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利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在对房屋装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中止及续租

(1)、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2)、租赁期满前,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甲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乙方(签章): 乙方代理人:联系电话:

商铺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地处一间,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此合同。

  二、租赁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租赁费用元,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交清第一期房租,以后每年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交清下一期房租,乙方不能按时交房屋租赁费用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营业。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能转租他人。如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或进行非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要依法经营,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电。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现火灾、水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

  五、乙方租赁房屋期间要保持房屋结构设施原样,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进行随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

  六、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间,承担土地改变用途使用税、房屋出租税以上两项费用,其他税费(包括水、电费及取暖费)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在出租房屋期间,不承担国家征用、扩路、退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但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愿意退给乙方未使用期间的房屋租赁费用。

  八、乙方在租金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中在房屋门上张贴出租广告。

  九、合同期满,乙方不再使用该房屋时,保持房屋原样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门侧张贴迁址广告一个月。

  十、房屋租赁期间,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一、此合同经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两份,共同持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甲方将韶关市新华南路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商铺或/柜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以自己的名誉进行商品经营活动,甲方在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实施统一管理。

  第一条专柜位置与面积

  租赁的专柜位于铺位,商铺合计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经营与管理

  1、乙方在其承租的新华南路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商铺内经营商品品种按甲方统一规划,确认为;或按甲方统一规划,确认经营为商品品牌是(乙方已获授权代理),其品牌中文注册商标为,英文注册商标为。

  2、乙方在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销售的商品以确认范围为限。如需增加或更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附相关经营资料,需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协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0元/单品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限时改整。

  3、乙方销售的商品是代理经销的商品,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代理或授权证件。如因代理授权不明而引起纠纷或法律诉讼,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4、乙方保证其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须在其销售的商品或包装的主显示面上按“省(市)有关产品标识管理方法”标贴具体标识,标识内容需用中文填写。

  6、乙方进场前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有关资料(在提供件前用﹡表示)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注册证(复印件)

  3)外销许可证(甲方为境内非本市企业)

  4)商标注册证、当地工商部门受理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复印件)

  5)代理委托书(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

  7)商品出厂合格证

  8)报关清单(复印件)

  9)进口完税单(含增值税单)

  10)商检证明

  11)卫生检测报告、合格证、计量标准号

  12)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13)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7、乙方提供在甲方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销售的商品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在本地区其他销售网点同种(类)商品的零售价格。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立即将该种(类)商品零售价降至与其他商场相同,并给予乙方相应的处罚。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进行营业。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管理细则》。

  10、乙方在甲方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推出的一切商品,如发生顾客投诉,由甲方负责售后服务的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处理裁决,乙方保证服从甲方裁决决定,不得提出异议。

  第三条租金与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乙方所承租专柜的租金从年月日(以此为计租日)到年月日止,优惠为元/月(大写);从年月日起,专柜的月租金开始为元(大写)。

  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同意所承租专柜的租金按(年、季、月)支付,乙方应于每(年、季、月)的第一个月的5号前支付当(年、季、月)的租金,每推后一天,乙方要承担月租金额的千分之一的罚金,如拖欠租金至一个月时乙方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乙方还将承担两个月月租金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进场开业保证金

  进场开业保证金: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缴纳贰仟元的进场开业保证金,如乙方不能按时进场、按时开业营业,甲方则不再退还;如是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进场的,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进场开业保证金。

  在乙方进场后,进场开业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合同期满一个月后甲方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质量保证金

  为做好商品质量检验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进场前须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根据乙方经营的商品和经营的面积,乙方应交纳的质保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在终止协议后(国家规定的本类商品质保期质保完毕),如乙方售出的货品被确认再无质量投诉,甲方则将此项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发生顾客质量投诉事件,质量保证金用于赔付投诉,不足部分,乙方应予补足。

  第六条促销

  1、甲方在每年重大节日或销售转季都将举行大型促销活动,乙方应积极合作,并分摊其费用。促销活动的方案及大致费用,甲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

  2、乙方如需自行举办促销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批准,如需使用甲方场地或设备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支付相应使用费用。其活动不得影响其他客户的整常营业。

  第七条费用

  1、综合管理费:指用于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统一管理和用于保安、绿化、公共设施维护等各项费用支出。乙方同意管理公司收取综合管理费,标准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月计算,并于每月前5日内按月向管理公司上缴。

  2、水电费:自用电费按实际用电千瓦数进行计费,公共区域水电费按建筑面积据实分摊。乙方不得随意私拉乱接水电管线。

  3、广告费:标准按建筑面积元/平方米月计算,并于每月前5日内按月向管理公司上缴。本广告费只是日常统一宣传、布置所需,含重大节假日、店庆。竞争对手的针对性促销以及销售转季举行大型促销而产生的费用另计(使用情况张榜公开)。

  第八条乙方进场与营业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进场时间为年月日,

  乙方保证营业时间为年月日。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

  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承担的义务:

  遵守甲方《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不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商品经营的品牌或品种。

  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其所有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范围。

  必须将经营证照交由甲方列管。

  保证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中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

  3、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乙方必须爱护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的所有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商业街内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乙方必须遵守商业群楼内的安全消防规定,自觉维护商业群楼内的卫生。

  5、乙方所有合法、合约经营活动,均不受甲方干预。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整常营业活动所必备的条件。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2、甲方有权要求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管理、处罚。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A、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含超合同规定,改变或增加经营品牌、品种);

  B、擅自改变商铺的建筑结构及装潢设施;

  C、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D、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E、乙方严重违反世纪新城商业群楼的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而又不接受处罚的。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合法、合约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管理为名干涉乙方的整当经营活动。

  5、甲方应平等对待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所有经营客户,并为各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十一条道具与装潢

  世纪新城商业群楼内原有的装潢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使用权、保管权。乙方自带入场的道具,合同结束后应在当日自带离场,否则甲方认为乙方已放弃权力,甲方即可自行处理。乙方进场如需二次装潢的,必须先行书面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所有不可移动的装潢部分(含不可移动的道具),乙方在离场时必须保持原样。

  第十二条工商、税收

  甲方、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交费、纳税的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及合同续签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期限为月,于年月日终止。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乙方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续租请求。

  第十四条提前解除合同及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中的任一方如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提出方必须在解除本合同的二个月前提出,并支付对方双倍月租金的违约金。

  本合同整本一式三份,订立合同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两份。甲、乙方如需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铜市德江县沙溪乡中街号门面房,该门面房面积共3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共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本人使用,用于经商。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门面房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00元(大写:贰仟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租赁内每年的5月1日前乙方用现金将租金支会给甲方,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3%的违约金。

  3、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收据。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法处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3%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一方违约,赔偿违约金500元给另一方。

  九、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租给乙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铺面出租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号铺面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租期:叁年,自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

  三、铺面租金:

  1、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元。

  2、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租金为元+(x×x%)为租金。

  3、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每年年租金为第二年租金+第二年租金×8%为年租金。

  4、铺面租金一年一交,甲方要求乙方在每年租金到期提前一个月交清下年租金。

  四、铺面押金:合同一经签订,乙方需支付给甲方 元为押金,要求乙方在租期内要保证按时交纳水电费。期满乙方必须交给甲方当时乙方装修时的原貌不得损坏(以乙方装修好时的照片或录象为依据)若无损坏则甲方退还铺面押金,否则甲方不退还所收铺面押金。

  五、从合同签订日起,甲方给乙方一个月的装修时间,铺面由乙方自己出资装修,甲方不给予任何费用补助,到期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甲方不退押金。

  六、相关税费:在租期内水电费,收视费铺面出租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在租期内乙方自行负责水管、电表、电路、卷帘门等各种维修费。

  八、乙方在租期内若需转租,应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转租,而且,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权,并不退还租金和押金,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逾期按应收总额收取每月10%的滞纳金。

  九、乙方在租期内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一切活动。

  十、承租期内,乙方应依法经营,服从相关部门管理,加强安全意识。如出现火灾或非正常事故,其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甲方不予负责。

  十一、其它事项:

  十二、合同一经签订,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租金和定金,若乙方违约则甲方不退换定金,若甲方违约,则双倍退还定金。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电话: 电话:

商铺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愿将自有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门面装修固定财产卷闸门、室内外设施齐全。

  3、租赁经营时间

  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为年。

  4、租金

(1)门面月租金双方协商为元,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门面租金。每年租金递增,不准拖欠和以各种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电表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月向供水电部门或者向甲方交清水电费、不得拖欠、拒交,否则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水表底表吨位,电表底数度数。

  5、租赁责任

(1)乙方对甲方的门面所属建筑物和装修的固定财产不得随意该拆,如乙方需装修改造门面内外,乙方自行处理好各种关系方可装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门面安全。

(2)甲方的门面室内外所有的固定财产及不固定的财产和配套设施若有损失或遗失,均由乙方赔偿和维修改造好,费用由乙方负责。

(3)合同期满,乙方所增设和改换的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

  6、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将甲方门面单方面和因其他理由为由转租给他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门面,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转让门面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无权作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都由乙方负责。

  7、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出租一楼(地铺)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议,特立约如下:

  一、租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乙方自租用日期起,先付壹仟元(¥1000)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租期期满一年后,甲方应返还押金给乙方,如租用时间不满一年,则乙方无权要回押金,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重新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

  二、乙方租用甲方铺面经营,租金为每月陆佰元(¥600),每月26号前先预付租金后方可使用,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

  三、乙方租用经营期间须遵守法规,如有违法行为则乙方付全责,甲方不负担;

  四、乙方如需要装修或安装水电等,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五、装修及安装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租用期间,如有损坏甲方物品必须按价赔偿;

  七、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转租或者分租;

  八、乙方退租后,不得将安装物品拆除,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月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租赁期间一切安全、卫生由承租方全权负责。

  六、每月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水每吨元,电每度/月。

  2、维修费:租赁期间,房屋设施损坏,一切由乙方负责。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给予第三方使用。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