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房合同(合集13篇)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
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经办人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鉴(公)证机关
电挂: 电挂:(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日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铜市德江县沙溪乡中街 号门面房,该门面房面积共3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用途
1、租赁期共5年,20xx年3月20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本人使用,用于经商。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门面房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贰仟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租赁内每年的5月1日前乙方用现金将租金支会给甲方,乙方必须按时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3% 的违约金。
3、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收据。
四、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五、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法处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3%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七、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
八、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一方违约,赔偿违约金500元给另一方。
九、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租给乙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表: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本合同所指标的为。
第二条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卧室的完全独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确保次卧常居人数上限为人,甲方确保主卧常居人数上限为人,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同意,重新订立合同,方可进行。
第三条租金支付形式为,在合同订立时,乙方向甲方交房屋押金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当月房租元。以后房屋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号,水电燃气物管等其他费用以相关费用单日期为准。本次合同正常终止期为年月日。
第四条共同使用区域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第五条合租期间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由甲、乙两方平摊,每方二分之一;水、电、煤气按实际居住人数分摊(本合同规定为人),双方任何一方做饭产生的相关水电、煤气费用不再另行收取。
第六条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如因对方过失造成的财产等损失,按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第七条朋友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学习、生活为宜。超过2个朋友来访,应提前告知对方,原则上不得留宿客人,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双方同意后方可。留宿超过一周,超过部分需按比例支付水电煤气费用。
第八条平时私人做饭或搭火,根据双方的饮食习惯,协商解决。因生活需要,添置设施发生的费用,依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第十条乙方如需退房,应提前1个月告知甲方。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否则直到甲方找到合租人为止。
第十一条合租期间人为损害房间财产,装修、浸泡地板,磕碰门家具,弄脏墙壁,具体赔偿金额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乙方具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三条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1个月,知会乙方。
第十四条乙方发生如下情况,可以视为违反合同原则,甲方可以劝退乙方,终止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留宿社会闲杂人员
2.利用房屋做其他有反法律规定的事情
3.拖欠房屋租金等相关费用10天以上
第十五条甲方发生如下情况,可以视为违反合同原则,乙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未经乙方同意,留宿社会闲杂人员
2.利用房屋做其他有反法律规定的事情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附:电表数煤气数水表数
附件:原房屋合同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市区楼房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为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第三条 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 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第七条 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第八条 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年的租期按年计算。
第十条 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
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不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条 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10%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 )项办法解决:
(1)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商品房暂行管理办法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万仟元整(¥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或)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四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五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六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或3、乙方每(月、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
3、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元。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xx身份证号码:xx
乙方(承租方):xx身份证号码:xx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xx街xx号,建筑面积xx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xx天的,并赔偿违约金xx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xx,大写:xx万xx仟xx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xx年xx月xx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xx%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xx度,电表底数为xx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xx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xx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xx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xx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xx式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份。
甲方(签章):xx乙方(签章):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将遵义县南白镇十字街南片区门面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期:xxxx年 月6日至xx年 月6日止。
二 、租金:xxxx年 月6日至xx年 月6日,租金为xx年 月6日至xx年 月6日,租金为每年 0%递增。房租一年一次交。乙方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甲方当年的租金,甲方有提前通知乙方的义务。
三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所有的一切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否则,乙方承担给甲方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
四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爱护门面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完好修复。
五 、在不影响甲方租金收入的情况下,乙方可视经营需要转让门面,甲方需给予配合况且不能干涩。
六 、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金由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继续租赁,甲方不收取除房租费用外的任何费用。
七 、甲、乙双方合同期内,必须按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履行。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按当年租金的贰倍金额为违约金,付给未违约方并赔偿由此给未违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即刻生效。
九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承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市地号市区路号商铺、其楼上楼下全部平方米转租与现租人为商铺营业使用。
第二条。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丙方协住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
第三条租金。
1、每年租金人民币元,每年月日以前缴纳。
2、房租在每年月日上交甲方,托欠时不的超过天。
第四条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商业营业之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
5、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丙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6、此门面房丙方转让给乙方后,丙方不得在向乙方收取别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天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房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未交房租的%的违约金。
2、甲方若要终止出租此门面房须经过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收回此门面出租。甲方无权收取此门面,依然以此合同为准,继续收取每年的房租。
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本合同一式份,各执一份为凭,自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名):
承租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方:市路门面房号房东(简称甲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座落地点:市路门面房号
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标准:无论市场房费高低,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在市场的房费之上每月加收元整;其他税收,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收乙方押金万千圆整。
四、乙方无权将房子转让;乙方应在每季度初将市场房费和加收房租一次付给甲方年或月,逾期十天内不交,甲方有权将房子收回,不退押金。乙方不能半途终止合同,若乙方租赁期间半途解除合同,乙方负责甲方全部损失,不退押金。
五、甲方不能半途终止合同,此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自然灾害,国家及村整改、拆迁土地需要收回房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不负乙方其他损失,装修不予赔偿。若甲方因个人原因半途解除合同,甲方负责乙方全部经济损失。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违背商城规定及一切常例,不得和商城发生冲突,否则后果自负。
七、租赁期满,甲方如继续出租,乙方优先,若乙方不继续租赁,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将税收清单及水电费等费用清单交给甲方,(购电卡一张,房屋钥匙把)手续办完,甲方退还押金。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证件编号: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1、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路,建筑面积平方米。
2、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经双方平等协商,预交半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2)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不得无故拖欠租。
4、各项费用的缴纳
(1)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承租方不再负责缴纳。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5、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6、续租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停止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7、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8、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9、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0、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1、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现租人: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市地号(门牌)市区路号)层楼房、其楼上楼下全部平方米转租与现租人为商铺营业使用。
第二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丙方协住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
第三条租金
1.每年租金人民币元,每年月日以前缴纳。
2.房租在每年月日上交甲方,托欠时不的超过天。
第四条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商业营业之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
5.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丙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6.此门面房丙方转让给乙方后,丙方不得在向乙方收取别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天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房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未交房租的5%的违约金。
2.甲方若要终止出租此门面房须经过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收回此门面出租。甲方无权收取此门面,依然以此合同为准,继续收取每年的房租。
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别人,要经过出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自方签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
现租人(乙方):
承租人(丙方):
年月日起生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海游街道赛格特小区7号楼406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年。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1700元,按年结算为人民币元。租金于月号到月号日内付清。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
四、乙方同意预交3000元作为保证金。
五、房屋租赁期为年,从年月2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1000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在承租期间,乙方需保证房屋干净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九、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手机:手机: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