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汇编12篇
项目名称:
起止年限:
年月日订
转让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技术商品合理转让,有偿付诸应用,促使新产品早日试制并投放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技术转让给乙方,乙方使用该项技术生产产品.
二、甲方转让技术应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
1.该项技术的参数,所生产产品的数量、质量指标,最低或正常的生产能力,单项规格、公差等.
2.经济效益
三、国内外运用该项技术的情况和经济效益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一九年月日以前,将技术的资料和设备、配件等(可用表格列出)交付乙方.
2.甲方负责在一九年月日派出技术人员名到乙方单位,指导乙方安装设备和产品试制工作,并派员参与产品的鉴定工作.
3.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后续改进,应及时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互不相告技术后续改进内容者除外).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应对第三方保密,不得扩散或转让(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另行转让者除外).
五、乙方的义务
1.双方协商议定,技术转让费按下列第()项办法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转让费共元,一次总算支付.
(2)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按甲方转让技术实施后新增销售额或利润的%提成.
(3)双方按商定的其它办法计算和支付技术转让费用.(如双方商定有预交定金条款,应专条规定定金的金额和交付时间.)
2.在设备安装和产品试制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乙方应为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乙方对甲方转让的技术不得向第三方扩散和转让(双方商定同意乙方转让者除外).乙方对甲方转让的技术如有后续改进,应告之甲方改进内容(双方协商互不相告者除外).
(如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入门费,则应在合同中立专条规定入门费的金额,交付时间等.)
六、转让技术的验收标准与验收方式
1.验收标准
2.验收方式
七、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质量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和配件,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技术转让费%的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及配件,致使乙方接受甲方转让的技术已成为不必要时,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规格派出技术员,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甲方如擅自将向乙方转让的技术又扩散,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疵漏,应及时更正和完善;如仍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应按技术转让费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应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擅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扩散或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如果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付诸生产,除应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外,不得干预甲方另将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经有关部门证实后,不以违约论,但必须及时告知对方有关情况.
十、其它
本合同从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期为年零个月.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或废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属于同一系统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解决,不属同一系统的,或经主管部门调解不成的,任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请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付本一式份,交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
技术负责人:(盖章)
开户银行:(盖章)
帐号:(盖章)
详细地址:(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
技术负责人:(盖章)
开户银行:(盖章)
帐号:(盖章)
详细地址:(盖章)
年月日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6.受让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
a.合同生效后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元;
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年内接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月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本合同期满后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9.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让与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应补交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停止实施被转让的技术,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4)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
13.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4.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受让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地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公章)签字:(公章)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6.受让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a.合同生效后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元;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年内接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月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本合同期满后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9.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让与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应补交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停止实施被转让的技术,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4)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
13.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4.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 受让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公章) 签字:(公章)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第一条签约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三条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第四条项目名称
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名称全称:
第五条技术状况
1、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专利权人:
3、发明人/设计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
7、专利年费已交至年。
第六条申请专利使用情况
1、乙方保证上述第五条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其转让的专利权的合法有效性。
2、乙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撤消、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专利实施情况
1、乙方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范围、方式):
2、乙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状况(时间、范围、方式):
第八条原专利实施许可的履行
1、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合同的履行,并接受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保证已经将本专利权的转让告知原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
第九条专利技术资料
1、资料内容:
2、交付时间:
3、交付地点:
4、交付方式:
第十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费用总额为元(大写:)。
2、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总付,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2)分期支付,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元(大写:)违约金;
2、按合同总标的%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2、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负责办理专利权转让合同的登记和公告事宜。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合同编号:科技合字( )第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方:(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公章)
(乙方)
中介方:(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研制单位(个人)
研制完成时间
年月日
主要研制人员
组织鉴定单位
成果鉴定时间
年月日
获奖日期、等级
发奖单位
已应用单位
技术商品转让方法
一、所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二、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三、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一次总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时间:
其他方式: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技术受让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技术让与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中介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
意见
(公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公证单位
意见
(公章)经办人:
年 月 日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技术转让方份,技术受让方份,中介方 份,鉴证单位份,公证单位份,受托单位所在地技术市场管理机构2份( 其中1份报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项目名称:粉煤和成型粉煤富氧气化技术
受让方(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让与方(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日期:年12月20日
受让方(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让与方(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专利权转让、技术内容、成果权益、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及其资料等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之规定,达成以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 为 实用新型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 发明人/设计人:蒋远华、杨晓勤、卢光胜、何涛、刘晓、武丽华
3. 专利权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专利授权日:20年20年14日
5. 专利号: ZL2020
6. 专利有效期限:20年12月16日至20年12月15日
7. 专利年费已交至: 20年
第二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三条 项目名称(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名称全称):粉煤和成型粉煤富氧气化技术。
第四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1. 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20年5月开始在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原料气制造工序实施,年产合成氨50万吨。
2. 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3.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 30 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五条 专利有效保证
1. 乙方保证上述第五条技术内容的真实性、其转让的专利权的合法有效性。
2. 乙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撤消、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专利实施情况
1.乙方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的情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月开始在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原料气制造工序实施,年产合成氨50万吨。
2.乙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第七条 原专利实施许可的履行
1.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 60 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2. 乙方保证已经将本专利权的转让告知原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向其他每三方转让,应该征求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的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第十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提交时间:年5月20日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署后,由 乙 方负责在 60 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十二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 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2.术秘密的保密范围与期限: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权转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乙方应当 负责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 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 叁万元 。
2. 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叁万元,时间:提交技术资料后。
(2) 柒万元,时间:项目实施稳定运行后一个月。
3. 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及 / 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账目。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十七条 双方确定:
1. 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方 (甲方、双方)所有。具体利益相关的分配方法如下: / 。
2. 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对该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方 (乙方、双方)所有。具体利益相关的分配方法如下: / 。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赔偿额的50%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损失赔偿额的30%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生的损失赔偿额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确王金龙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期 蒋向阳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 、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调、调解解决。协调、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字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二十三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书面 形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技术背景资料:
2. 可行性论证报告:
3. 技术评价报告:
4. 技术标准和规范:
5. 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 其他: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合同有效期限: 年 1 月 1 日至 年 12 月30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12月20日 年12月20日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
E-mail:传真:
委托的会员: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
E-mail:传真:
委托的会员: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为甲方将所属的进行转让,该标的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同意。
三、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双方约定在内,乙方(①一次、②分期)通过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指定的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为保证条件,分次,分别在付清。
双方采用合作方式的,合作条件为。
四、技术产权交割
乙方通过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方将编制好的《技术产权转让交割单》提交给乙方,由甲、乙双方及其经办人员在该清单上盖章、签字方视为交割完成。
五、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六、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九、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负责,于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凭交易合同及《技术产权转让交割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二、其他
本合同共页,附件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转让方:铜仁市舒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苏星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作经营目的是综合各方在技术、市场、资金等资源方面的优势,共同将“智能化人体感应式安全节能取暖箱”产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从而把“舒心贝尔”打造成为可持续性发展,并具有良好市场竞争能力的国内取暖领域知名品牌,并使投资各方获得应有的利润。
1.项目名称:智能化人体感应式安全节能取暖箱。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成熟。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实施许可。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重庆地区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天内,向受让方交付相关技术资料、企业标准、荣誉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并指派一名技术人员监管技术,技术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支付。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
6.受让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伍万元人民币(元)。 (注: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产品的具体数量和型号,甲方根据其数量配给相应的主要配件(控制器、发热片、阻燃线、超温保护期、臭氧发生器、电源线等),价格按照成本计算,另收配套价格的10%作为提成费。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当事人应对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照产品执行标准:
9.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转让方不得在同一个区域许可第二家使用同样的技术,否则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13.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解决。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苏星(盖章) 签名:(盖章)签字时间:20.签字时间:签字地点:铜仁市光明路23号签字地点: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受让方担保人(名称):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内容
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技术有偿转让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以获得该技术。
二、技术指标
甲方承诺其转让之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指标:该项技术的参数和依赖该技术所生产出之产品的质量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符合该领域中产品的通常质量标准和要求。
三、转让费用及支付
1、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就本次技术转让共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人民币元(大写:)。
2、转让费用由乙方分期支付甲方,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技术转让费用;
2、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技术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全套技术文件、技术参数等)交付给乙方;
3、甲方在交付以上全部技术资料后,应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指导乙方完成该技术所应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调试工作,直至乙方能够独立生产、调试出符合国家及该行业质量标准的产品;
4、甲方保证其所转让之技术,属于其自身合法所有,其有权决定将该技术以本协议约定之价格和条件转让给乙方,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之情形。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交付全部技术转让资料;
2、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指导其完成该技术所应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调试工作;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对第三人承担侵犯知识产权等民事责任的,乙方有权就上述全部损失向甲方进行追偿。
六、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方: (公章) (甲方)
技术转让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公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三、专利权转让方、受让方的义务: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五、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 时间:
其它方式: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它有关事项:
技术承让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技术转让方(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中介(公章):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帐 号:
开户银行:
中国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与英国XX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lp)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XX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中方:(签字)
投资人:(签字)
alp:(签字)
受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让与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鉴于乙方持有设计、制造、安装以及销售的技术秘密,并有权向甲方许可上述技术秘密,甲方愿意利用上述技术秘密设计、制造、安装并销售合同产品,但不单售零部件。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确规定的含义,用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定义的:
A.技术秘密:指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合同产品所需的一切技术知识和经验,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秘密技术资料和实际技巧,包括已申请专利部分和未申请专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资料。
B.合同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的技术秘密设计、制造的产品。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产品:指甲方根据乙方许可的技术所设计、制造的产品本合同附件五的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各型号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产品。
D.技术资料:指附件二中所列乙方用于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数据以及2方现有的一切有关的其他资料。
E.补充技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进一步开发的与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
F.改进技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开发的,对本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技术作出的改进。
G.净销售额:指从合同产品的总销售价中扣除运输费、包装费、保管费和保险费后所剩的金额数。
第二条 合同的种类、内容和范围
本合同为普通许可。甲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露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同意甲方享有在厂设计、制造合同产品的权利及在除港、澳、台之外的中国境内使用、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销售权不包括单售零部件。
甲方承担义务不向国外及港、澳、台出售合同产品及零部件,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技术秘密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使甲方技术人员尽快掌握上述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乙方将派遣技术人员赴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乙方授予甲方使用乙方商标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商标如下:
第三条 费用
入门费: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入门费元。该入门费包括资料交付前的费用及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各种技术服务和培训费。
提成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元。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的计算方法为:第一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台;第二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台;第三年最低提成合同产品的数量为台。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第四个年度算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台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作为使用费。
第四条 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转帐支付。
入门费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A.合同生效后7日由甲方将入门费的20%即元支付给乙方。
B.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第一批技术资后3日内,将入门费的50%即元支付给乙方。
C.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最后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支付入门费中其余30%即元。
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考核产品验收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费。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单据后15天之内向乙方支付使用
在合同生效满3年后,第四年度开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费。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的15天内,甲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乙方。
B.甲方在收到乙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天内,向乙方支付使用费。
第五条 技术资料的交付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和内容,通过邮局将资料挂号寄给甲方。
甲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在收到资料后7天内须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给乙方。
乙方在技术资料寄出后48小时之后,须将合同号、寄出资料的挂号单复印件、资料目录清单、件数用挂号信通知甲方。
如技术资料在邮寄中有丢失、损坏、短缺等现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15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每包(箱)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写明: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件号、箱号:
技术资料包(箱)内须附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二份,标明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号码。
第六条 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实际生产条件时,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的原则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加以确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免费把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并向对方提供改进发展技术的处理意见,但其所有权属于提供技术的一方。
未经乙方确认的技术资料,甲方保证不先实施于合同产品。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属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合作研究所产生的改进和发展技术,其所有权归双方共有。
甲乙双方对双方所取得的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都享有优先使用权,所有方应提供各种帮助,使对方顺利实施其改进和发展技术,但如果没有得到所有方的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者泄露改进和发展技术。
第七条 考核与验收
为验证乙方在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和考核甲方生产合同产品的能力,由甲方和乙方技术人员共同在甲方工厂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合同附件五。
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如符合乙方提出的要求,双方应共同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考核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按条规定双方签署合格证书。
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例如提供技术资料培训、技术服务不正确等原因,乙方应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且自费派人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则由甲方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承担乙方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费用。
第三次考核合格,合同产品按条规定签署合格证书,仍不合格,则双方应协商研究本合同进一步执行的具体问题。
第八条 保证和索赔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确的技术资料,并保证按时提供。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时免费向甲方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资料。
乙方如果迟交技术资料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充分实施该技术秘密,并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操作。
甲方保证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实行的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都将免费及时地提供给乙方。
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按时支付使用费。如超过规定的期限,则应在规定期满后的15天内补交使用费并加10%的利息。
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将乙方提供的任何图纸和技术资料用于实施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九条 侵权和保密
乙方保证是合同所述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甲方,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仍由乙方出面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秘密与之相关的一切技术资料、图纸予以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资料泄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资料泄密给任何第三方。同时还保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况发生。
如果甲方发生泄密情况,乙方有权根据泄密的范围和程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如果上述技术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部分将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专利局(处)调处,调处费由双方均摊。
调处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除了进行调处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5天内,用电报或信件通知对方,并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该事故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提交对方确认。
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上述事故为理由终止合同,也无权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迟履行的损失赔偿费要求。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在事故解除之日起15天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逾期不能达成协议,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 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算起为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 根据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本合同可按双方满意的条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满前6个月进行商谈。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会计人员对合同产品的销售情况要单立账簿,在每台(批)合同产品的销售单据上,应对0款中所列的各项支出分别列项。对没有分别列项或项目不全的单据,将被视为已经扣除上述各项支出计算的单据。
1 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本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 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方已经完成制造或接近完成制造的合同产品,应视为已销售的合同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1 本合同附件一至六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对本合同各条款及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须经双方友好协商,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约束。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附件一:合同产品品种、规格(略)
附件二:技术资料清单(略)
附件三:技术培训(略)
附件四:技术服务(略)
附件五:验收标准及办法(略)
附件六:技术资料的修改及确认(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