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7篇
甲方: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地址:
通过甲乙双方在项目层面上的深入沟通,及乙方人员对甲方技术专利、产品的访谈,双方就目前项目存在资金需求的现状达成共识。为了有效地推动工作,更快更好的实现甲方核心价值,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为技术转让中介方,协助甲方结合项目投资、核心价值的实现开展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之技术转让中介方,甲乙双方就技术转让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将技术转让工作委托乙方;
2.甲方承诺,将要求甲方关联公司及分厂(简称“下属公司”)给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术转让所需有关资料,并确保它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没有任何误导成份;
3.除非在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会将此协议书的内容及乙方所提供的专业意见,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况之下,向任何第三者披露;
4.甲方将指派两名专职人员,积极参与融资工作;
5.在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承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三条所确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
第二条 乙方责任(工作内容):
1.委派二名专职人员,与甲方共同组建项目团队;
2.对甲方新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协助甲方完善新项目之财务测算;
3.围绕项目融资,与甲方人员共同准备所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公司介绍、融资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审计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经营预测表、合作方案;
4.设计项目融资之方案,并积极联系境内外潜在投资人(合作方);协助甲方与有关投资方进行沟通、谈判,以取得对甲方最为有利的结果;
5.乙方在对甲方及客户提供的各类文件和资料,有义务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所明确的甲、乙方责任(工作内容),以及对应不同阶段双方在完成这些责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务、时间的预算结果,乙方将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术转让费。
2.考虑到甲方当前的资金状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协议签署后,在甲方与投资方(合作方)达成合作(投资)后,如甲方实现的收入低于万元人民币,则甲方按所取得收入的%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如甲方实现的收入高于或等于万元人民币,则甲方除按上述约定支付外,对于收入超出万元人民币部分,超出部分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为甲方招资合作元或以下的,则按%提取中介费给乙方。超出万部分的,作为奖金全部支付给乙方。
3.甲方承诺在实现收益(即资金到甲方帐号的.五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计算金额划入乙方帐号;
4.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投资人(合作方)对甲方未进行投资或开展合作,在本协议到期后一年内,如果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投资人(合作方)对甲方进行了投资(与甲方进行了业务合作),乙方均有权按照上述标准收取技术转让费;
5.合作期间,根据乙方业务开展的需要,乙方有权投入各项招商广告和全方位的招商引资工作,乙方因上述工作所发生之合理费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如甲方对乙方的广告投入不作书面确定,则该投入由乙方自行决定并承当费用)并提供有关费用之正式发票,甲方将在收益后(资金到位)的个工作日内将费用支付予乙方,如果逾期,则按每日%罚息;
6.双方共同承诺:将共同对技术转让工作程序进行复核,确保技术转让来源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 终止条款
1.在以下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2.协议所规定的有效期届满,双方未能就续签协议达成一致。
3.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另一方保留终止本协议之权利。
第五条 通知、管辖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用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任何通知一经收到即为生效。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的管辖和保护。
3.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法律诉讼(如有)
若甲方和投资方发生法律诉讼,需乙方协助调查,甲方支付乙方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其他甲方认可的费用。但乙方需保证投资方及其资金的合法性,若因此发生法律诉讼,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发生效力。
2.本协议之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满3个月终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合作的必要,可以续签合同。
3.本协议双方联络方式,应书面通知对方。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授权)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授权)代表:
年月日
受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原专利权人)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受让方(甲方):
本合同乙方将其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约定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风险提示:
应写明转让方拥有某专利权,转让方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应写明专利号、公开号、公告号、申请日、授权日、公开日、专利权的有效期,且需与所转让的专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同时应写明转让有转让该专利的和受让人受让该专利的意思表示。
1、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为:
3、专利权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
7、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
第五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风险提示:
① 交付时间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实践中有约定支付转让费后交付的,也有约定合同生效后交付的',如果是部分交付,应注意剩余资料的交付时间,避免转让方拖延不交付,影响专利的实施。
② 交付方式可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因专利文件较多且涉及商业秘密,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建议最好采用面交方式,将文件清单及材料一并交付并核对签字。
1、提交时间:
2、提交地点:
3、提交方式:
第七条 本合同签署后,由方负责在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八条 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
第九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权转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的,乙方应当。
第十条 乙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风险提示:
双方对转让费应明确约定,币种明确和金额大小写要一致,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转让方可以要求约定合同生效时或交付材料之前支付费用,受让方可以要求约定交付材料之后或专利局公告后支付费用,双方也可约定分期支付。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
2、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开户银行:
地址:
联系电话: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十九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第二十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技术转让合同的特征
技术转让合同的特征有合同标的物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技术方案、合同标的物是现有的技术方案和合同标的物必须是已经权利化的技术成果。
技术转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标的'物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技术方案。
不同于在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供的一定的技术意见、技术知识。
2、合同标的物是现有的技术方案。
不同于开发合同中技术成果在合同订立时尚不存在或尚未形成。
3、合同标的物必须是已经权利化的技术成果。
所谓权利化,包括取得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及技术秘密成果权等权利。技术转让合同由下列四种具体合同构成:(1)专利权转让合同;(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知识延伸:
技术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如何支付,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技术合同价款的支付有如下方式:
(1)一次总算,一次总付。
指当事人将合同价款一次算清并全部一次性支付。这种方式下,交易风险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对转让方较为有利;但对于价格较低的技术合同,这种支付方式简捷便利,能及时结清。
(2)一次总算,分期支付。
(3)提成支付方式。
指受让方将技术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一定比例与期限支付给对方,作为支付给转让方的价金。提成支付的方式旨在使双方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交易风险,在那些技术比较成熟、市场前景稳定、技术价格较高的技术交易项目中经常采用。
(4)提成支付。
附加预付“入门费”方式,指受让方首先在一定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一部分固定的价款,称为“入门费”,其余的价款则采用提成方式分期支付。这种方式既可以公平分担交易风险,又可以给已为技术投入了大量成本的转让方一些固定的补偿,适合于履行期长、技术价格高、技术水平高的技术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方:(甲方)
技术让与方:(乙方)
中介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所转让的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二、使用秘密技术的范围:
三、技术保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七、使用费及支付方法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
其他方式:
八、中介方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技术受让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技术让与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中介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公证单位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合同编号: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
2。本非专利技术的性能,工业化开发程度:。
3。本合同的授权性质:。
(注: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采取独占,排他,普通许可证的形式。)
4。使用本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注:使用范围指地域范围、期限范围、使用方式范围。)
5。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向受让方交付下列技术资料:。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受让方提供下列内容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3)保证所转让的技术具有实用性,可靠性,即为能够应用于生产实践的成熟技术。保证使用本非专利技术能够达到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6。受让的义务:
(1)向转让方支付使用费,数额为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
a。合同生效后日内先向转让方支付元;
b。自合同产品投产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产品销售之日起)年内接产值(或销售额、或利润)的%向转让方支付提成费。提成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月日前。)
(2)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本非专利技术。
7。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本合同期满后年后,双方当事人应对下列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8。合同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9。后续改进条款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自在本转让技术基础上做出的新的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做出发明创造的一方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转让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应视不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转让方逾期两个月不向受让方提供技术资料及技术指导,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返还使用费,并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转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受让方遭受损失的,转让方应当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让与方实施使用该非专利技术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11。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费,应补交使用费外,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受让方拒不交付使用费或违约金,除必须停止使用非专利技术外应当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2)受让方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应当停止实施被转让的技术,返还技术资料,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3)受让方使用本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4)受让方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本非专利技术,应当停止违约行为,返还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数额为的违约金;
(5)受让方违反合同约定的秘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应当返还非法所得,支付数额为的违约金。
12。侵权风险责任承担条款
(1)转让方应当保证自己是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订立时尚未被他人申请专利。否则,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转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他人就同一技术申请专利或获得专利权的情况,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
13。本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14。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本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受让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转让方担保人(名称):受让方担保人(名称):
地址:地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公章)签字:(公章)
签字时间:签字时间:
签字地点:签字地点: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就鹅掌汤锅、干锅鸭翅技术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订立。甲方同意将鹅掌汤锅、干锅鸭翅技术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并遵守下列合同条款。
一、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鹅掌汤锅、干锅鸭翅技术以万元整(人民币)大写万元整。转让给乙方。
2、乙方完全同意此价格转让费,并在本合同签订日以现金形式支付甲方万元整(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将鹅掌汤锅、干锅鸭翅制作技术及流程教会乙方所委派厨师。
2、甲方在乙方经营期间向乙方供应鹅掌汤锅特制调料粉,每斤价格为元人民币。
3、甲方不保证乙方经营成果,不对乙方的`经营后的盈利性做出任何承诺。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厨师不得超过两名,学习期间不得更换。
2、乙方在学习期间不得私下挖甲方厨师,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技术转让费不予退还。
3、乙方的经营权限仅限于内蒙古区内,如乙方违约经查实合同终止甲方不再向乙方提供鹅掌汤锅特制调料粉。
4、乙方所经营店铺不得使用含有””字样的字号。
5、乙方对鹅掌汤锅、干锅鸭翅的制作流程及配方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不得传授他人,否则甲方有追诉的权利。
四、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由各方代表人签字、手印后生效。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技术转让合同,包含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转让合同。转让人与受让人进行技术转让,应当签订书面的技术让合同,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技术秘密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内容、要求及工业化程序。本条应有以下内容:
1、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的项目名称;
2、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行业;
3、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所具备的技术性能、达到的技术指标;
4、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秘密的成熟度、使用程度、经济效益、预计年产量、预计年产值、设备的生产能力等。
二、转让的技术秘密的技术情报及提供的'资料和提交的期限、地点、方式。本条款应有以下内容:
1、转让合同中应明确该转让的技术秘密应提供哪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不能用“等等”表示;
2、转让合同中应明确提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的具体时间,是一次性还是分阶段性提供,及每次提供的具体内容和份数;
3、转让合同中应明确应提供的技术情报、技术资料以何种方式,在什么具体地方提供给受让方。
三、使用非专利技术范围。
本条是约定使用非专利技术成果的范围,应有以下内容:
1、可以使用的地区;
2、可以使用的方法。
本条款不应有使用时间的限制,如果受让人掌握了转让的非专利技术,可以永久使用,直至该技术被新技术取代。
四、转让费及其支付方法。
本条应有以下明确的约定:
1、转让的非专利技术的费用(用大写标明);
2、转让费支付的时间,可约定一次性或者分期支付;
3、支付转让费用的地点和具体时间。
五、违约责任。
本条应有以下四种违约责任的约定:
1、转让人未按合同的约定转让非专利技术,包括1)转让不成功;2)只部分转让;3)转让的技术存在严重缺陷;4)转让的技术使用后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指标;5)转让人没有提供技术资料;6)转让人没有提供技术指导;7)或者转让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技术指导不到位。
2、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约定的转让费,包括1)拒不支付;2)延迟支付;3)支付不足等情况;
3、转让人或者受让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包括1)故意公开技术秘密;2)过失公开技术秘密;
4、转让人或者受让人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了合同规定的'范围,构成对非专利技术约定使用权的侵害。
六、技术指导的内容。
本条应包括:
1、要求转让方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设备、技术资料、配方等;
2、要求转让方进行技术培训、指导、交流;
3、要求转让方进行现场技术演示、排除障碍;
4、技术指导相关费用的承担:如差旅、伙食补助等。
七、后续改进技术的提供和分享。
本条是指在技术合同转让有效期内,一方或双方对技术的改进后,转让人和受让人对其后续改进技术成果享有使用权和转让权。如果合同中对此没有约定,不享有使用权和转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