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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合同13篇

2023-08-03 11:16:14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13篇

  【导语】下面是热心网友“tsfit8138”收集的工程承包合同13篇,以供借鉴。

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诚信、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商品房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项目地点:

  该工程项目地点位于市瓦窑西路二巷4号万福庄园。

二、建筑面积:

  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筑层数13层(含地下室两层)。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承包内容:

  土建及水电(未含消防、基坑工程、地质处理、垫层、道路等)。

五、结算方式:

  1、土建工程结算方式:按年定额和市定额站规定执行的现行工程量结算的标准结算出工程总造价,同时在结算出总造价的基础上,下浮2%;

  2、水电工程按年广西水电定额结算后下浮8%;

  3、门、窗材料由甲方指定价格,双方确认结算(市场实价3%采购配套费税20%的采购配套管理费)不打入总结算之中;

  4、外墙装修材料由甲方选定并指定价格,双方确认进行结算;

  5、钢材按甲方指定的厂家、价格按市场同等价格。

六、工期:

  本工程项目施工工期为500天(含节假日两天)交付给甲方使用。

七、发包条件: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给甲方伍拾万元执行保证金。

  2、乙方支付500万元(含50万元执行保证金)给甲方作为该项目的前期费用及保证金。此款不计利息,支付时间为: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乙方支付到甲方帐户,如此款未按时到甲方帐户,此合同作废。乙方支付的伍拾万合同执行保证金不予退回给乙方,归甲方所有。乙方汇给甲方的本项目前期费用及保证金,待本工程主体00以上,建至六层时全部付清给乙方。

  八、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前期费用及保证金,甲方用甲方开发的本项目(万福庄园作担保)。

  九、本项目甲方约在年月底交付乙方施工,特殊情况双方友好协调,开工时间顺延。

  十、如果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前期费用及保证金按规定的开工时间未能开工,在超过一个月后,甲方按3%的利息支付给乙方。

  十一、当乙方完成00以上两层封顶,按工程量的80%付给乙方,以后的付款方式每完成3层工程量付80%给乙方,直到封顶。进入工程装修并完成装修付给装修工程的80%给乙方。之后的工程款,待整个工程完毕达到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时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0%给乙方,余款结算扣除3%保修金外,十个月内全部付清(保修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甲方付给乙方的工程款,要由乙方提供该工程项目与民工签订的民工劳务输出合同费用,便于每次拨付工程款时按比例由乙方领取支付给民工,确保民工劳动费用。

  十三、本合同只对合同乙方签订人负责。

  十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付给甲方伍拾万元人民币作本合同的执行保证金。保证金到甲方帐户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另行发包给他人。但如果乙方未将本合同执行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付到甲方帐户,则视为乙方放弃本项目。本合同作废。

  十五、本合同条款与施工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工程的进度,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将浆砌片石挡土墙砌筑的劳务委托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实地踏勘,本着自愿、平等、互惠、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各项条款的共识,依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浆砌片石挡土墙)

  二、工程范围和内容:

  1 、工程范围:本工程内的所有浆砌片石挡土墙(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施工片石挡墙总方量不得低于立方);

  2 、工作内容:挡墙基础砌筑、墙身砌筑、砌体勾缝(平缝)、泄水孔(材料甲供)、伸缩缝、沉降缝等所有相关内容的劳务施工;

  3 、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包工不包料的包干方式承包,用于工程的砂子、水泥、片石主要材料及相应辅材(小型发电机、电线/电缆、搅拌机、配电箱、夜间照明灯具及雨天防护用具、水泵等)由甲方供应,乙方负责工程施工事宜;

  4 、工程价款 :按实际量测砌筑工程量,单价 xx 元 /m 3,若施工期间发生计时工杂工按150元/工日、技工按300元/工日进行结算。

  5 、劳务款项结算及支付:

  1)、甲方每月10日前支付乙方上月所完工程量造价的80%劳务进度款;剩余20%劳务工程款在乙方所有挡墙完工,甲方项目组织验收合格后30日内全部支付。

  2)、工程结算为甲乙双方共同收方认可的工程量×75元/m3+合同增减工程=工程结算价。

  3)、施工期间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可以单方面停工,由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而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在恢复施工后7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4)、结算后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按工程款总价的3%月息计算违约金;同时结算后3个月内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若未按期支付乙方有权向法院诉讼。

  6、乙方必须按甲方排出的进度计划组织足够人力进行施工,技工、力工进场人数按甲方要求人数进场,同时乙方必须保证最低进场人数,并按甲方进度要求增减施工人员,以确保工程进度。

  7、施工期间若发生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或变相停工,在停工期间每停工一天,甲方将扣乙方工程款5000元作为赔偿由于乙方停工给甲方带来的经济与声誉损失,此款当月在结算中扣除。连续停工三天时,甲方从停工第三天起有权另选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乙方作自动退场处理。施工期间若出现因甲方协调或材料缺供原因造成的乙方停工,由甲方按5000元/天支付乙方停工损失(停工损失在当月支付进度款时一并支付),若因甲方协调或材料缺供原因造成乙方连续停工7天时,乙方从第8天起有权单方退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管理要求及质量标准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否则甲方不予验工计价。勒令不改者,甲方有权提前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现场中,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调配、安排,服从甲方对制度、质量和安全的管理。

  2、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及业主等相关人员的监管 。

  3、乙方施工的挡土墙必须灰缝饱满,严格按照砂浆配合比拌制砂浆,砂浆需存放于铁皮上,严禁存放在地上,以杜绝材料浪费;砂浆需随拌随用,已玲姐的砂浆严禁使用。

  4、砌筑前应将基底表面风化、松软土石清除,坑内积水应随时排干。砌体采用挤浆法分层分段进行砌筑。每一工作层大致找平,选用较整齐的表面尺寸砌块作为角隅石及镶面石,相对长和短的石块交错铺在同一层。并和帮衬石或腹石交错锁结。各砌块的砌缝应互相错开最少8㎝,不能产生通缝,砌缝应饱满,完全充满砂浆,不能有空洞存在。

  5、各砌层先砌外圈定位砌块,并与里层砌块交错连成一体。定位砌块用表面较平整尺寸较大的石料,定位砌缝满铺砂浆,不得镶嵌小石块。

  6、定位砌块砌完后,先在圈内底部铺一层砂浆,其厚度应使石料在挤压安砌时能紧密连接,且砌缝砂浆密实饱满。砌筑腹石时,石料间的砌缝要互相交错、咬搭,砂浆密实。石料不得无砂浆直接接触,也不得干填石料后铺灌砂浆;石料要大小搭配,较大的石料以大面为底,较宽的砌缝可用小石块挤塞。挤浆时可用小锤敲打石料,将砌缝挤紧,不得留有孔隙。

  7、石块松动或砌缝开裂,应将砌块提撬起,将垫层与砌缝砂浆清扫干净,然后将砌块重铺在新砂浆上。

  8、浆砌片石时,应利用片石的自然形状,相互交错的衔接在一起。因此,除最下一层石块应大面朝下外,上面的石块不一定必须大面朝下,做到犬牙交错,搭接紧密即可。同时在砌下层石块时,即应考虑上层石块如何接砌。砌筑过程中还要将石料的缝子留开,保证2cm的深度,以利于勾缝。

  9、定位砌块表面砌缝的宽度不得大于4cm。砌体表面与三块相邻石料相切的内切圆直径不得大于7cm,两层间的错缝不得小于8cm,每砌筑120cm高度以内应找平一次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政策和安全法规、规程,及其它相关的标准、规范。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管理。

  2、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各种规章制度而引起现场的安全事故,单次事故经济损失在元以(含元)由乙方自行负责,若单次事故经济损失超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由甲方负责承担。

工程承包合同 篇3

  委托方(甲):云南XX公司  承包方(乙):  按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列》,经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师宗百货公司改造项目的.施工现场围墙砌筑工程交由乙方施工,双方协议按以下条款执行:  

  一、工程范围:砌筑范围、位置由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现场指定。  

  二、质量及砌筑形态要求  采用24墙砌筑,墙高米,每6米一个承接墩,墩高米,墩顶端要求形式按后附图。  质量要求:  

  1、围墙必须垂直、牢固,结构合理,形态美观,砌筑砂浆须饱满,严格按建筑砖砌墙的质量标准执行。  

  2、外墙以砂浆抹平,必须平整且砂浆厚度要达到1㎝以上。  

  三、计量及计价标准  

  1、米高24墙每米含材料费、人工费、工时费,综合单价100元㎡。  

  2、增加墙墩按厚,高度米计,每米综合单价440元;  

  3、墩部的不规则形态按用砖数折算为24墙(米高)的延平米计价。  

  四、付款方式  协议签订后,甲方预付1万元施工准备费,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  格并办理结算后除质保金外一次付清,质保金5000元。  

  五、施工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起,每100米用时不超过3天。超时每天罚款500元。  

  六、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自行负责,乙方施工期间须对行人安全负责。  

  七、遇有人阻挠砌筑时应停止施工,不与之争执,报甲方工作人员处理。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注:工程完工后结算时乙方需开具工程发票,甲方方可支付工程款。  甲

  方:云XX公司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日

  期:日

  期:

工程承包合同 篇4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为了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的收入,经甲方研究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实行责任承包制。通过对乙方的执业资质、施工业绩、管理能力、风险抵押等方面的综合考评,确定乙方即某项目部为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方式:风险抵押、个人承包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万元,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负责,以风险抵押的方式承包。

  二、承包的期限:自月结算价款及分包结算价款清算完毕)。 三、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承包范围: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含业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要求增加或调整的工程内容。)

  6、建筑面积: 平方米

  7、施工工期:总日历工期: 天,以开、竣工报告为准,业主工期若延期,工期顺延;工期与业主合同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业主合同和有关通知执行;超出规定工期、没按业主和甲方要求时间内进场,则视为违约。

  8、分段任务:年 月 日前完成基础

  年 月 日前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年 月 日前完成装修

  年 月 日前交付使用

  如因建设方和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则在承包工期基础上顺延。

  四、承包的指标

  1、成本指标:本工程承包价款确定为 万元。承包范围内总价一次性包死。乙方承包价中含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2、质量指标: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安全指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4、进度指标: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5、其他约定:

  五、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

  位、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开工前交施工设计图纸 套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资料给乙方。

  (2)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工程检(试)验资料、工程资金的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 工程分包给 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甲方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4)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完成工程量报表。

  六、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

  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各项管理和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等费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保险费赔付不足部分,按照甲乙方3:7比例分担;如果乙方没有交纳保险费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

  (14)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15)因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及各种违章造成的费用、罚款、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发生仲裁或诉讼,甲方对外承担费用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主持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甲方项目部印章只能用于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工程文件收发、函件制作活动中,不得用于本工程材料、工程款、民工工资等资金的结算、借支和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不得用于变更业主合同规定,乙方也不得以项目的任何名义擅自对他人作出承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班子成员报甲方审查批准后,报送业主、监理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备案。未经甲方同意,班子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4)有权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乙方聘请的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并复印其身份证件、证书存档备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5)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乙方无权转包或分包本合同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6)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

  (7)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其项目资金的使用;

  (8)按照以收定支、效率优先的原则决定项目经理咳嗽毙匠攴峙;

  (9)根据企业授权,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重点跟踪后续工程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经营活动。

  七、甲方对乙方承包经营管理效果的考核、评价

  1、甲方分期(分段)、分类对乙方承包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考核计划表”进行;

  3、当甲方得知乙方恶意不完成承包指标时,可随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处罚。

  八、工程款收付、使用管理:

  1、乙方进场之日起,甲方在 天内拨本单项工程承包价的2%的施工费。工程进度款按业主拨付款时间、要求、按月进度80%比例拨付;

  2、乙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扣取民工工资、机械租用、油料等费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工程款的'使用必须以满足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需要为唯一目的,双方均不得挪作他用;否则,违约方将向对方支付挪用金额50%的违约金,且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乙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方式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乙方没经甲方授权或同意,不得私自向业主单位借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因业主资金不能按时拨付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将业主单位赔偿的损失全额转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有权在划拨金额中扣除如下款项:

  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已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费用、罚款、违约金等。

  因各种原因甲方代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罚款、民工工资等款项。

  6.扣除以上-款项后,余额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乙方保证将甲方划拨的工程资金专用于工程施工费用(工程材料款、工人工资、水电费、保险费等)。

  7.乙方应在每月的5日前,把前一个月的与工程有关的费用票据、本项目班子成员及民工工资领取清单全部交甲方财务部门核实、做帐。逾期送交的,每天罚款1000元;少交或不交的,造成甲方帐目不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工程人工费、管理人员工资和差旅费开支该应控制在工程造价的20%以内。

  9.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机械设备退场、资料交付完毕,35内付清余款。

  九、甲方对乙方的奖励(或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1、确定项目上缴指标为本工程承包价 %,即约为 万元左右,甲方在每次拨进度款中扣出。乙方完成上缴指标后形成的利润按 比例分配,同时返还风险抵押金。

  2、出现亏损,经考评,甲方对乙方的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

  十、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没收风险抵押金:

  (1)履行合同时,出现了乙方未能实现主要承包指标的情况;

  (2)乙方没有全面履行约定职责,管理混乱,经甲方考核,认为难以完成承包指标;

  (3)有虚盘冒验等弄虚作假行为;

  (4)严重违反企业管理制度,经批评教育,未能改正;

  (5)违法、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

  (6)在业主和甲方都认为乙方不称职的;

  (7)经甲方核实等其他违约情况。

  2、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乙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风险抵押金: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致使工程项目无法进行。

  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终止:

  (1)双方约定的承包目标实现或部分实现,甲方向乙方兑现了全部奖励后;

  (2)当一方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另一方时。

  十一、违约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一方的行为被视为违约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为总造价的5%,若存在数次违约行为,违约金分别计算累计相加,但总额不得超过承包价款的30%。

  2.违约金的承担不影响本合同规定的罚款、费用、损害赔偿等其他经济责任的承担。

  十二、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产生纠纷时,首先应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依据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承包管理办法,进行调解;

  十三、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成立;

  2、本合同自乙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之日起生效;

  十四、 其它约定:

  1、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涉及的事宜均按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业主合同执行(合同编号为: )。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工程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包方(乙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编号: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元,其中:人工费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4.

  第九条 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1.

  2.

  3.

  4.

  六、有关补充合同:

  1.

  2.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

  工程负责人:

  年月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

  工程负责人:

  年月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6

  工程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时间: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项目工程经营承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之规定,公司决定将 授予同志为项目经理部的项目负责人,由项目经理部事实《建设施工合同》及施工合同条款,进行事实全面生产经营管理。经与同志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工程范围为:

  2、工程内容为: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六、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项目均采用全额承包,承包人有承包责任人,与发包人圈定书面项目承包合同。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承包原则,所创利润由承包人自主分配,发生亏损由承包人全额赔偿。

  七、工程结算

  乙方负责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0日以内提交结算依据和工程结算书,并且由乙方负责整个工程的结算管理工作,甲方负责配合乙方依据施工合同向建设单位完成工程结算工作,在收到结算依据金额工程结算书后90天以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并提出审核报告。

  八、设备及材料供应

  乙方(含乙方派驻在工地的有关管理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租赁或购买生产设备和有关建筑材料的合同;如因生产和施工的需要以公司(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租赁或购买生产设备和有关材料的合同,需经甲方对合同的内容予以审核,并经甲方签章后方能生效。乙方(含乙方派驻在工地的有关管理人员)擅自为之,由乙方或行为人自己承担责任;如果导致公司损失的,乙方全额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材料采购标准及相关事宜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要求和内容执行,且必须满足设计图纸的标准与要求。乙方应及时、全面履行甲方因乙方承包的项目对外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现场管理

  1、乙方派 同志对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结算及对建设单位的其它承诺内容等工作进行全面负责。

  2、凡甲方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技术、经济、签证等有关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建设单位之间的书面资料须加盖甲方公章的,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和盖章送出,乙方盖章后的资料原件留二份甲方存档。

  3、乙方承包范围以内的专业分包,由乙方自主决定选择有资质的分包单位在甲方同意后签订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复印件和分包合同原件各二份送甲方备案。乙方承担其经济、民事和总包责任。

  4、乙方的总包责任: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要求为准。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管理,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监理。工程负责人既要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也要服从甲方对其实行的项目管理。

  6、工程负责人对承包项目内的工作及对建设单位的其它承诺内容全权管理、责任自负。接受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及质量检查评定。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7、贯彻执行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工程负责人必须对所属人员进

  行经常性安全法制教育,以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加强安全监察、督促,即使纠正安全隐患,承担安全责任和因安全责任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8、乙方应严格按“重庆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争创市级文明工地,若因乙方管理原因,项目文明施工未达到“重庆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本工程的技术文件、档案资料由乙方安排专人按工程进度、准确、及时填写、收集,工程竣工即按档案馆要求进行整理后交建设单位及档案馆所需竣工资料,同时送交一套完整竣工资料予甲方备案。如因乙方资料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影响进度款拨付及完工交验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对民工工资、材料设备款有拖欠行为,以至对甲方造成不良的影响,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发生类似情况及以甲方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发生债务纠纷,甲方有权代扣工程款支付欠款。

  11、乙方必须使用合格的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管理,管理人员的选派必须报送甲方审查、备案,特殊工种的管理人员需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甲方有权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12、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保修由乙方直接对建设单位承担保修责任,具体的保修事项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主动定期回访,每次必须签署保修回访单,否则,扣留保修金甲方不予支付。

  13、如出现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不及时、未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不得以任何理由起诉甲方和有其它行为,乙方应积极向建设单位追收工程款。

  14、承包人对所承包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招标文件及承诺书等对建设单位所承诺的内容全权负责。

  十、管理费与有关费用承担

  1、乙方按照本工程建设方审定工程总造价的 向公司承担管理费。管理费按照前述比例在每笔到账的工程款中扣取;到账的.工程款包括建设单位以实物抵偿的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乙方应结清上交公司的管理费。

  2、工程的中标费、交易费、建管费、定额测定费,人身保险费等费用约合计 ‰由承包人承担。(以实际缴纳为准)

  3、乙方承担应缴纳国家规定的营业税、费及个调税等国家规定税费,公司按实际发生额代扣代缴。

  4、因工程所发生的其他经营、管理费用与开支均由乙方实际承担。

  5、乙方不得个人直接从建设单位(业主)收取任何款项;每笔工程款项须经公司。

  十一、工期、安全与保证金

  1、工程工期:按合同工期考核,履行率为100%。

  2、安全、杜绝重大安全、设备、火灾、工伤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 ‰以内。

  3、如该工程已向业主缴纳了保证金,甲方不再收取该项目的保证金。 十二、承包人(含项目经理)应达到的管理要求与责任

  1、计划管理。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季、月、旬作业计划,提出材料、设备、劳动力所需数量及进出场时间,并加强施工过程的中间控制和人、财、物的协调,确保工程形象进度。

  2、技术管理。建立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体系,编制施工方案,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认真贯彻各项技术规程规范,搞好施工现场的计量、标准化工作。

  3、质量管理。按ISO9000系列标准,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强化质量管理。项目必须设臵质监员。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部位的验收签字记录,保管好各种原始单据和资料,确保竣工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并必须通过市(或区)档案馆验收。

  4、安全管理。项目必须设臵安全员。监理各级安全责任制,坚持安全教育和常规的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死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一切经济责任均由项目部承担。

  5、文明施工管理。按施工方案的总平面图搭建各种临时设施,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搞好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争创文明施工现场,自觉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形象。

  6、预决算管理。施工图预算编制,负责办理竣工决算。

  7、资金管理。承包人应及时准确第编制资金收支计划,组织项目工程施工所需要资金负责收取工程款,严格控制支出,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税金由公司代扣代缴)。同时应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8、成本管理。编制施工预算制订项目工程承包经营目标,严格管理和控制项目工程成本,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建立各种原材料耗用台账、人工工资台账、设备架料租用台账,努力降低消耗,提高成本降低率。

  9、对建设单位的承诺。承包人必须了解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招投标文件及承诺等对建设单位所承诺的相关内容,认真组织管理,对所承诺的条款认真履行和落实。

  十三、项目工程部管理人员工资

  项目工程部管理人员工资(含加班工资)按“项目工资”的通知确定,其标准为:

  (1)项目经理: 元/月。

  (2)其他管理人员人均: 元/月。

  十四、利润分配和亏损赔偿

  工程完工决算后,财务结算已办清,与建设单位的还款协议已签定,工程决算送公司财务审计处审计,经审计和考核后的工程利润按以下程序分配:

  1、质量、安全、工期未达到按有关规定扣减利润。

  2、其余部分利润由承包人负责自主分配。

  3、工程发生亏损,承包人对亏损负责全额赔偿,风险抵押金冲抵亏损,冲抵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在一年内给予赔偿。如承包人不能赔清,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十五、处罚

  工程发生以下情况,乙方在三年内不得承包工程。

  1、工程发生亏损。

  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十六、其他条款

  1、如工程发生停工,双方商定处理。

  2、承包人的财务成本、材料、设备、专业分部工程的分包、周转架料、劳务分包等管理,均按公司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3、本项目承包合同条款如遇特殊情况公司董事长同意后可作适当调整或补充完善。

  十七、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工程承包合同 篇7

  工程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

  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

  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项目管理合同;

  2、附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若分列);

  3、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合同文件。

  第三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建安总投资(暂):

  第四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从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第五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

  1、项目管理合同文件;

  2、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3、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合同文件;

  4、经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计划书;

  5、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法规、规范、验收标准。

  第六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

  总则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项目管理计划书,主要包括拟达到的项目管理目标、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用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

  项目建设策划

  .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列出项目建设流程。

  .2制定项目建设的轮廓计划。

  .3进行甲、乙双方工作界面及职责的划分。

  .4计算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的工作时间。

  .5对关键节点工作进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

  .1办理立项阶段市政配套征询。

  .2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初步设计文件报送有关土地、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绿化、劳动保护、人防、抗震、监测、工务所、上水、电力等部门审批。

  .3按工程开工条件要求办理施工场地,申办临时用水、用电、建筑红线、水准点等手续。

  .4选择符合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监测。

  .5协助甲方审核监测合同及费用。

  .6申报地下管线监测保护,办理“绿卡”。

  .7申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8联系与规划部门做好基地红线测放。

  组织、协调管理

  .1联系、协调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社会配套单位的关系。

  .2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工程承包合同 篇8

  甲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1)作为承包方为讲,首先要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发包方提供的图纸情况、工程量、工程的难易程度、工期要求、需要达到的施工力量等。如果承包方的施工力量与工程不适应,则应当讲明,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作为发包方,应当审查承包方的资质等级,是否有力量承包此项工程。对于是否允许承包方转包,应当事先在合同中讲明。

  (3)发包方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监督的方式、时间、工程内容;对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分要作出适当的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 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整(¥ 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六、工程验收

  1、 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工程承包合同 篇9

  发包人:

  承包人:

  甲乙双方依照《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柏乡荣华锦城住宅小区西街旧村改造(一期)楼建设工程(以上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柏乡县西街村汉牡丹街东侧。

  3、工程内容:多层住宅,砖混结构,地上七层(底层为车库或储藏间)。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包括楼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工程规范要求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内所有设计内容的制作与安装。

  2、电工承包方式:合同价格按照本工程图纸及说明,范围内所有强电、弱电元/㎡综合单价总包括(即所有制作安装、拆除。机械设备自备,塔吊除外;基础强电、弱电包括在建筑平米内不再另算)。

  3、砌体承包方式:以实砌砖为准,大砖(即多孔砖)单价元/块,小砖(即小红砖)单价元/块。

  三、合同工期

  1、以甲方与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乙方必须服从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并于上述时间之前竣工(甲方确认的工期顺延除外)。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合同范围内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五、安全生产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要求安全标准的班组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检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地安全防护措施,排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处于人道主义精神进行抢救,由此所产生地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担施工工人的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造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最终结算价。

  2、付款方式为:从基础到封顶共计三次,第三层封顶后进行第一次付款(即分别为:3层、5层、7层主体封顶)每次为所干工程结点工程量的80%。待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量的90%,工程量结算核对完成后支付至工程量的100%。

  3、方达到以上条件后甲方在7日内支付完毕。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工期规定时间完成,每延误1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平方米。

  4.承包内容:

  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元。

  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

  7.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8.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10.甲方主要义务:

  11.乙方主要义务:

  12.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计算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计算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本合同附件:共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建设银行一份。

  发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工程承包合同 篇11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村内大库西主街道路西硬化,宽3米,长790米,总面积2370平方米。

  二、施工工期

  1、进场时间20年7月10日—20年8月10日,完工工期一个月。

  2、甲方保证上述工期的需要,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工期问题。

  3、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对工程建设投资或工期重大变更影响乙方工期延误,根据情况调整工期。

  4、因乙方原因或过失致工程施工控制进度拖延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合同价款

  合同总金额为元。完工后办公室拨付元补助款,其余部分村自筹。

  四、质量检查

  乙方必须按合同严格技术规范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由于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下达书面停工指令,停工引起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和决算方法

  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给乙方结清全部工程款

  六、本合同双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和条例。

  本合同共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1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立合同单位: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四、工程总造价:

  五、质量等级:

  六、工程工期: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下列第项方式承包。

  1、按施工图预算加签证、加政策性调整结算;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包料。

  如采取全部包干金额,一般不得调整。但遇设计变更或政策性调整引起设备、材料价格的调整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调整合同工程价格。

  第三条价款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二、由于工程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价格按相关定额进行增减,按实结算。

  三、工程结算依据

  第四条工程变更

  本工程在施工中,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时,双方协商,签证协议后方可变更。

  第五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竣工后,双方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而使用则视为合格工程。

  第六条保修条件及期限

  保修期个月,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因甲方使用不当及人为损坏,不在无偿保修范围内)。

  第七条双方责任

  甲方:

  一、工程开工前,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份,地质勘察报告份,并组织原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及地下原有管道、电路及其他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

  三、确保乙方施工中的工作、生活环境,协助乙方协调当地群众关系。

  乙方:

  一、根据甲方按合同提供的建设工程文件、图纸、资料和有关规定等,及时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二、负责施工现场布置,指定电源、水源、道路和材料堆放位置;

  三、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工并交付验收,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合同工期顺延。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每逾期1天,按工程造价万分之付违约金。

  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3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方法规定的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乙方应文明施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第十条附则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建筑设施变更文件、洽商记录、会议记要以及资料图表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甲方指定为工地代表;乙方指定为工地代表。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2.主要节点工期: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余款%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二十二条 补充条款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